【临洮县开庭审理黄某某等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019年9月5日上午,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等四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由临洮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因被告人王某某开庭时仍不满18周岁,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克彪、二级检察官殷亦君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王某某与夏某某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纠集有分有合,在临洮县洮阳镇范围内结伙持械聚众斗殴、持凶器寻衅滋事致一人轻伤二级,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二次,随意殴打他人一次,致多名被害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财产损失,在本县洮阳镇地域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对被告人黄某某、王某某等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中,公诉人针对庭前会议时,被告人和辩护人有异议的问题,当庭讯问了各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进行大量、详实地举证,对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证据充分质证。整个讯问过程和举证、质证过程,繁简有序,重点突出,有效的查明了犯罪事实。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从认定恶势力团伙、个案犯罪构成、定罪量刑、法律适用、警示教育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逐一答辩。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履职,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监督,庭审过程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定期宣判。@定西政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王某某与夏某某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纠集有分有合,在临洮县洮阳镇范围内结伙持械聚众斗殴、持凶器寻衅滋事致一人轻伤二级,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二次,随意殴打他人一次,致多名被害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财产损失,在本县洮阳镇地域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对被告人黄某某、王某某等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中,公诉人针对庭前会议时,被告人和辩护人有异议的问题,当庭讯问了各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进行大量、详实地举证,对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证据充分质证。整个讯问过程和举证、质证过程,繁简有序,重点突出,有效的查明了犯罪事实。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从认定恶势力团伙、个案犯罪构成、定罪量刑、法律适用、警示教育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逐一答辩。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履职,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监督,庭审过程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定期宣判。@定西政法
#为广西检察代言# 【崔智友在南宁会见老挝检察官法官研修班一行】9月4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在南宁会见了以老挝万象首都检察院副检察长坎苏•森米赛为团长的老挝高级检察官法官研修班一行。崔智友表示,衷心希望两国司法机关通过此次研修交流,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相互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升执法司法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推动中老司法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推动两国多领域合作深入发展,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贡献检察力量。https://t.cn/AiRHi5ap
#为广西检察代言# 【老挝高级检察官法官研修班在南宁开班】9月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承办的老挝高级检察官法官研修班在南宁开班。老挝高级检察官法官代表团团长、万象首都检察院副检察长坎苏·森米赛和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周洪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红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https://t.cn/AiRiXJkd
来源:广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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