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分享# 【西宁老人又有好消息~】#夏都西宁#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搬进家,养老有了新选择!为切实解决西宁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难的堵点问题,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西宁市全面实施“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今年,西宁市制定《西宁市实施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保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在服务对象认定上,以6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及中等偏下收入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作为重点;在服务标准设立上,确定了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220元;在服务内容上,针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所盼所求,确定了7大类23项医疗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及信息化服务,并首次将高原病护理纳入服务范围。
在项目实施上,在全市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由养老机构再次进行入户摸排,结合老年人需求及评估结果,为老年人制订“一人一策、一人一档”的改造及照护服务方案,并开展了“三合一”入户服务。通过适老化改造入户,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家庭进行地面防滑,安装扶手及卫生间改造,打造了安全、舒适的居家环境;通过智能监测设备入户,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家庭安装智能设备,实现了全天候监测老年人安全状态,老年人还可通过呼叫设备进行呼叫求助和预约上门服务;通过专业看护服务入户,为老年人开展了连续性、专业性的居家照护服务。
在服务监管上,在市、县区两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上增设家庭照护床位模块并与承接机构的服务平台、养老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实现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服务全过程监管,提升了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搬进家,养老有了新选择!为切实解决西宁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难的堵点问题,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西宁市全面实施“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今年,西宁市制定《西宁市实施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保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在服务对象认定上,以6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及中等偏下收入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作为重点;在服务标准设立上,确定了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220元;在服务内容上,针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所盼所求,确定了7大类23项医疗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及信息化服务,并首次将高原病护理纳入服务范围。
在项目实施上,在全市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由养老机构再次进行入户摸排,结合老年人需求及评估结果,为老年人制订“一人一策、一人一档”的改造及照护服务方案,并开展了“三合一”入户服务。通过适老化改造入户,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家庭进行地面防滑,安装扶手及卫生间改造,打造了安全、舒适的居家环境;通过智能监测设备入户,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家庭安装智能设备,实现了全天候监测老年人安全状态,老年人还可通过呼叫设备进行呼叫求助和预约上门服务;通过专业看护服务入户,为老年人开展了连续性、专业性的居家照护服务。
在服务监管上,在市、县区两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上增设家庭照护床位模块并与承接机构的服务平台、养老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实现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服务全过程监管,提升了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西宁分享# 【今年,西宁机场将有新动作】#夏都西宁#
3月3日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复工仪式 在西宁机场T2航站楼东侧举行
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是青海民航的“头号工程”,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约99.83亿元,按照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2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万吨的目标设计。
截至目前,已完成排水涵洞工程、EFG滑行道改造、湟中DVOR/DME台建安工程等内容,完成土方工程量的80%,累计完成投资24.3亿元。2022年,将新开工建设T3航站楼及航站楼前交通系统、机场业务大楼、职工公寓、安保中心等附属单体建安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8亿元。
3月3日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复工仪式 在西宁机场T2航站楼东侧举行
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是青海民航的“头号工程”,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约99.83亿元,按照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2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万吨的目标设计。
截至目前,已完成排水涵洞工程、EFG滑行道改造、湟中DVOR/DME台建安工程等内容,完成土方工程量的80%,累计完成投资24.3亿元。2022年,将新开工建设T3航站楼及航站楼前交通系统、机场业务大楼、职工公寓、安保中心等附属单体建安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8亿元。
#西宁分享# 【西宁全面清理】#夏都西宁#
为使新《医师法》在我市顺利实施,我市将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师“挂证”行为专项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据西宁市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人介绍,医师“挂证”行为给医疗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针对此行为的具体法则,致使“挂证”现象一直没有得到彻底遏制。新《医师法》相关规定填补了医师“挂证”行为行政处罚的空白,给医疗机构和医师敲响了警钟。
据介绍,2021年施行了22年的《执业医师法》首次大修,新《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医师出租、出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挂证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界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依据新《医师法》对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给予严惩,并将处罚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价、校验及医务人员诚信记录管理等工作有机衔接,通过广泛宣传普及新《医师法》,引导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医师“挂证”问题的严重性,消除侥幸心理,主动停止“挂证”行为,增强自律,依法执业,实现由“不敢挂”“不能挂”向“不想挂”的转变,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为使新《医师法》在我市顺利实施,我市将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师“挂证”行为专项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据西宁市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人介绍,医师“挂证”行为给医疗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针对此行为的具体法则,致使“挂证”现象一直没有得到彻底遏制。新《医师法》相关规定填补了医师“挂证”行为行政处罚的空白,给医疗机构和医师敲响了警钟。
据介绍,2021年施行了22年的《执业医师法》首次大修,新《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医师出租、出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挂证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界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依据新《医师法》对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给予严惩,并将处罚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价、校验及医务人员诚信记录管理等工作有机衔接,通过广泛宣传普及新《医师法》,引导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医师“挂证”问题的严重性,消除侥幸心理,主动停止“挂证”行为,增强自律,依法执业,实现由“不敢挂”“不能挂”向“不想挂”的转变,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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