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批境外来京服装货物中检出核酸阳性#
投毒事件我从2020年说到现在了
原本新冠病毒必须要通过冷链传输,现在通过不断变异,普通快递上的病毒也可以轻易保存好多天
西方的计划不会停止的,以最小的代价可以取得最大成效
不仅是快递包装,连内部都有病毒
请各位尽可能拒绝海淘,拒绝接收任何国际快递,把可能性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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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1元被扣3元,多家互联网平台开收“支持费”】
网上爱心筹款或捐款的同时,还得多交一笔费用?不少网友近期反馈称,多家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向捐款者收取“支持费”,甚至捐款1元也被收取3元;此外,水滴筹近期在部分城市开始试点收取服务费,向筹款者收费。
为何带有公益色彩的各家大病筹款平台,纷纷开启商业化收费举措?水滴公司为什么会打破从上线以来坚持已久的“大病筹款0服务费”模式?这对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行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捐款:有平台默认勾选3元“支持费”
“莫名其妙就被扣了三块,很不爽!”近期多名网友在投诉平台爆料,在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上捐款时,一不小心就多交了3元费用,甚至捐款1元也被收取3元。多名网友吐槽道:“我只是想捐点儿钱,谁还有时间去研究平台规则呢?”
记者测试发现,收取“支持费”成为行业惯例,用户不勾选相关选项就可以避免扣费,费用可退。但部分平台默认收取该项费用,用户不仔细阅读规则就会被多扣款。
在水滴筹平台,部分筹款案例的捐款金额下有“支持平台3元钱”的选项,默认为关闭选项。根据说明信息,水滴筹投入大量运维成本保障对大病患者的服务,赞赏3元可帮助平台更加健康运营,服务更多大病患者,也可随时申请退款。
在安心筹平台捐款时,平台会默认勾选“加入安心大家帮”,需要额外支付3元,信息显示“随时可退款,最高可获得30万大病救助金”,哪怕捐款1元钱,点击“立即支持”后收费显示为4元钱。记者咨询客服人员,对方称“3元是参加安心帮的费用,可申请获得30万元或10万元的互助金,进入‘一人生病,众人分摊’的流程”。
在轻松筹平台,记者未发现有相关收费选项,不过有网友表示,在部分页面捐款时也会看到“助力费”选项。“平台未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也无误导支付之意,如您有爱心愿意帮平台继续运营,请留下您助力我们的费用,您需要退费也可申请退费。”轻松筹工作人员表示,“助力”选项为用户自愿选择,以资助平台更好地为大病患者服务。
筹款:水滴筹试点收取3%服务费
除了从捐款方收“支持费”,也有平台从筹款人募集到的款项中抽取一定费用。
记者了解到,水滴筹于今年1月17日起在全国十余个城市试点收取服务费,包括广西百色、江苏徐州、山东临沂等。除此前第三方收取的0.6%支付渠道费之外,水滴筹在试点城市对每笔筹款收取3%的平台服务费,单个项目服务费上限封顶5000元。
在此之前,水滴公司财报显示水滴筹并不贡献任何收入。实际上,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的0.6%渠道手续费自水滴筹上线时就一直存在,2020年1月以前,这笔费用一直由水滴公司承担。
水滴筹收取3%服务费的做法,是否会推广到更多城市?据了解,水滴筹方面目前还没有考虑大范围铺开,还是以获取更多的建议为目的。下一步,水滴筹试点推行将会增加少量一二线城市,广泛征集媒体、社会公众方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咨询轻松筹相关负责人获悉,轻松筹平台目前在大病筹款业务上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心筹客服人员介绍,筹款提现时,平台扣除2%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0.6%费用。
探因:“导流变现”生意难做
“我们并不希望通过收取服务费来实现盈利,而是希望能够维持合理的运营成本,保证平台正常运营下去。”水滴筹业务负责人郭南洋表示,水滴筹常常被认为是公益组织,实质上平台自身是一家商业公司。平台的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是长期存在的,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只有通过收取一些费用才能实现可持续运营,才能为筹款人、社会爱心人士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水滴筹发展早期,零服务费和筹款顾问团队是水滴筹规模迅速扩大并赶超同行的“利器”。水滴筹上线即宣布不收取服务费,为平台赢得了大量用户,其他筹款平台纷纷跟进,不收服务费成为行业惯例。水滴公司将“筹款+互助+保险”导流变现的商业模式发挥到了极致,随着去年水滴互助关停,筹款成为保险业务的主要流量入口。
近年来,围绕水滴公司的运营模式及水滴筹的性质一直争议不断。公众往往会将“免费”和公益关联起来,误认为水滴筹为代表的大病筹款平台是公益组织。水滴公司创始人兼CEO沈鹏曾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水滴筹作为一款大病筹款工具,其本身只是公司旗下的一项业务,并非公益慈善组织。
“大病筹款场景能激发用户购置保险的意愿,用户在捐款后往往会收到保险产品推荐内容,保险业务依赖筹款带来的流量。”一位不愿具名的大病筹款平台从业者透露。但为了快速、大规模地获取流量就得“烧钱”,业内通常用卖保险的收益来支撑筹款团队的运营成本。这位从业者表示,去年8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导流变现”的生意难做了,筹款业务必须要考虑“造血”补贴运营成本,多家平台开启收费模式。
郭南洋介绍,水滴筹参考公益组织通常收取5%至7%的项目执行费进行测算,加上公司其他商业模块收入反哺,认为收取3%的服务费能覆盖水滴筹基本运营成本,可以保障平台正常运转,3%的收费标准未来不会增长。
“在两个多月的试点过程中,84%的筹款人理解并认同收取3%服务费的方式,这些用户充分认可筹款服务的价值。”他透露,平台下一步将通过透明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示服务费信息。
观点:平台应设合理服务费机制
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是近年来我国大病救助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医保、商保之外形成了一条医疗资金供给的有效补充渠道。它一开始就顶着“公益慈善”的光环,实际上却是一种商业服务,在公益和商业边界间,作为新生事物的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亟需探索自己的发展路径。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目前无论是《慈善法》还是相关监管文件,并没有禁止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模式,国家层面无论是民政部门还是医保部门都在密切关注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规范发展。这一类平台关乎千百万弱势群体的救助,目前仍主要依靠公司自律来约束。他建议,下一步在各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基础上,应通过修改《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将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纳入监管范畴。
“免费的服务方式不足以支撑业务可持续发展,对平台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救助作用形成掣肘。”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建议中表示,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面临着监管缺位、准入门槛低、缺乏鼓励措施、免费服务方式不足以支撑业务可持续发展等矛盾和问题,应引导建立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尤其设立合理的服务费机制。他认为,作为具有效率优势的互联网平台,可以参照现行基金会管理费标准,设立合理的行业服务费标准,从而促使行业良性持久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谢琼同样认为,收取服务费用一定程度上比“商业反哺”的模式要有益,但要谨慎规定收费费率,确保可持续发展。除了对求助人的经济救助,还要鼓励平台链接更多资源。
也有业内观点认为,在保障捐款人知情权方面,一些平台的做法有所欠缺。各互联网筹款平台能否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这些同样是公众关心的议题。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吕本富看来,大病筹款行业亟需信息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部门协同发力,建立一套从筹款信息鉴定到慈善收益比例审查、再到募集资金后续追踪的监管体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网上爱心筹款或捐款的同时,还得多交一笔费用?不少网友近期反馈称,多家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向捐款者收取“支持费”,甚至捐款1元也被收取3元;此外,水滴筹近期在部分城市开始试点收取服务费,向筹款者收费。
为何带有公益色彩的各家大病筹款平台,纷纷开启商业化收费举措?水滴公司为什么会打破从上线以来坚持已久的“大病筹款0服务费”模式?这对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行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捐款:有平台默认勾选3元“支持费”
“莫名其妙就被扣了三块,很不爽!”近期多名网友在投诉平台爆料,在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上捐款时,一不小心就多交了3元费用,甚至捐款1元也被收取3元。多名网友吐槽道:“我只是想捐点儿钱,谁还有时间去研究平台规则呢?”
记者测试发现,收取“支持费”成为行业惯例,用户不勾选相关选项就可以避免扣费,费用可退。但部分平台默认收取该项费用,用户不仔细阅读规则就会被多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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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心筹平台捐款时,平台会默认勾选“加入安心大家帮”,需要额外支付3元,信息显示“随时可退款,最高可获得30万大病救助金”,哪怕捐款1元钱,点击“立即支持”后收费显示为4元钱。记者咨询客服人员,对方称“3元是参加安心帮的费用,可申请获得30万元或10万元的互助金,进入‘一人生病,众人分摊’的流程”。
在轻松筹平台,记者未发现有相关收费选项,不过有网友表示,在部分页面捐款时也会看到“助力费”选项。“平台未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也无误导支付之意,如您有爱心愿意帮平台继续运营,请留下您助力我们的费用,您需要退费也可申请退费。”轻松筹工作人员表示,“助力”选项为用户自愿选择,以资助平台更好地为大病患者服务。
筹款:水滴筹试点收取3%服务费
除了从捐款方收“支持费”,也有平台从筹款人募集到的款项中抽取一定费用。
记者了解到,水滴筹于今年1月17日起在全国十余个城市试点收取服务费,包括广西百色、江苏徐州、山东临沂等。除此前第三方收取的0.6%支付渠道费之外,水滴筹在试点城市对每笔筹款收取3%的平台服务费,单个项目服务费上限封顶5000元。
在此之前,水滴公司财报显示水滴筹并不贡献任何收入。实际上,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的0.6%渠道手续费自水滴筹上线时就一直存在,2020年1月以前,这笔费用一直由水滴公司承担。
水滴筹收取3%服务费的做法,是否会推广到更多城市?据了解,水滴筹方面目前还没有考虑大范围铺开,还是以获取更多的建议为目的。下一步,水滴筹试点推行将会增加少量一二线城市,广泛征集媒体、社会公众方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咨询轻松筹相关负责人获悉,轻松筹平台目前在大病筹款业务上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心筹客服人员介绍,筹款提现时,平台扣除2%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0.6%费用。
探因:“导流变现”生意难做
“我们并不希望通过收取服务费来实现盈利,而是希望能够维持合理的运营成本,保证平台正常运营下去。”水滴筹业务负责人郭南洋表示,水滴筹常常被认为是公益组织,实质上平台自身是一家商业公司。平台的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是长期存在的,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只有通过收取一些费用才能实现可持续运营,才能为筹款人、社会爱心人士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水滴筹发展早期,零服务费和筹款顾问团队是水滴筹规模迅速扩大并赶超同行的“利器”。水滴筹上线即宣布不收取服务费,为平台赢得了大量用户,其他筹款平台纷纷跟进,不收服务费成为行业惯例。水滴公司将“筹款+互助+保险”导流变现的商业模式发挥到了极致,随着去年水滴互助关停,筹款成为保险业务的主要流量入口。
近年来,围绕水滴公司的运营模式及水滴筹的性质一直争议不断。公众往往会将“免费”和公益关联起来,误认为水滴筹为代表的大病筹款平台是公益组织。水滴公司创始人兼CEO沈鹏曾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水滴筹作为一款大病筹款工具,其本身只是公司旗下的一项业务,并非公益慈善组织。
“大病筹款场景能激发用户购置保险的意愿,用户在捐款后往往会收到保险产品推荐内容,保险业务依赖筹款带来的流量。”一位不愿具名的大病筹款平台从业者透露。但为了快速、大规模地获取流量就得“烧钱”,业内通常用卖保险的收益来支撑筹款团队的运营成本。这位从业者表示,去年8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导流变现”的生意难做了,筹款业务必须要考虑“造血”补贴运营成本,多家平台开启收费模式。
郭南洋介绍,水滴筹参考公益组织通常收取5%至7%的项目执行费进行测算,加上公司其他商业模块收入反哺,认为收取3%的服务费能覆盖水滴筹基本运营成本,可以保障平台正常运转,3%的收费标准未来不会增长。
“在两个多月的试点过程中,84%的筹款人理解并认同收取3%服务费的方式,这些用户充分认可筹款服务的价值。”他透露,平台下一步将通过透明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示服务费信息。
观点:平台应设合理服务费机制
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是近年来我国大病救助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医保、商保之外形成了一条医疗资金供给的有效补充渠道。它一开始就顶着“公益慈善”的光环,实际上却是一种商业服务,在公益和商业边界间,作为新生事物的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亟需探索自己的发展路径。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目前无论是《慈善法》还是相关监管文件,并没有禁止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模式,国家层面无论是民政部门还是医保部门都在密切关注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规范发展。这一类平台关乎千百万弱势群体的救助,目前仍主要依靠公司自律来约束。他建议,下一步在各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基础上,应通过修改《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将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纳入监管范畴。
“免费的服务方式不足以支撑业务可持续发展,对平台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救助作用形成掣肘。”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建议中表示,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面临着监管缺位、准入门槛低、缺乏鼓励措施、免费服务方式不足以支撑业务可持续发展等矛盾和问题,应引导建立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尤其设立合理的服务费机制。他认为,作为具有效率优势的互联网平台,可以参照现行基金会管理费标准,设立合理的行业服务费标准,从而促使行业良性持久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谢琼同样认为,收取服务费用一定程度上比“商业反哺”的模式要有益,但要谨慎规定收费费率,确保可持续发展。除了对求助人的经济救助,还要鼓励平台链接更多资源。
也有业内观点认为,在保障捐款人知情权方面,一些平台的做法有所欠缺。各互联网筹款平台能否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这些同样是公众关心的议题。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吕本富看来,大病筹款行业亟需信息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部门协同发力,建立一套从筹款信息鉴定到慈善收益比例审查、再到募集资金后续追踪的监管体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重要提示# 2022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4月9日(星期六)在西安市举行。为了更好服务应聘人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提示
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考前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二、交通提示
本次笔试同一时段内,我市还将举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初中体育考试,届时将有二十余万人在不同的学校聚集参加考试。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错峰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延误考试。
(一)本次笔试大部分考点距市区较远,尤其是西安汽车职业大学(临潼校区)考点、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考点、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考点、西安高新技师学院考点、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港务校区)考点、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考点、西安轨道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西安理工技师学院考点、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距离远,公交运力有限,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二)西安铁道技师学院考点、西安交通运输技工学校(白鹿原校区)考点、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白鹿原校区)考点所在的白鹿原道路狭窄,容易造成考点沿线交通大面积拥堵,请广大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三、考务须知
(一)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考前须到考务办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场。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因不了解考试规定而影响考试。
(三)本次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六)试卷发放后,应聘人员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本人准考证号。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使用规定的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
考试各类别的试题均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取第一科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截止后收取试题本和第二科答题卡。医疗卫生类的6个岗位试题为合订本,请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类别选择答题内容,否则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岗位类别参见准考证上“报考部门及考试类别”一栏的相关内容。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按防疫有关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处置;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应聘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实行检查;暂扣应聘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制止和处理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应聘人员继续参加考试;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录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
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
请各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以上事项和准考证上的应聘人员须知相关内容,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环境,诚信参考。预祝考试顺利!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一、疫情防控提示
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考前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二、交通提示
本次笔试同一时段内,我市还将举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初中体育考试,届时将有二十余万人在不同的学校聚集参加考试。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错峰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延误考试。
(一)本次笔试大部分考点距市区较远,尤其是西安汽车职业大学(临潼校区)考点、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考点、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考点、西安高新技师学院考点、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港务校区)考点、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考点、西安轨道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西安理工技师学院考点、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距离远,公交运力有限,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二)西安铁道技师学院考点、西安交通运输技工学校(白鹿原校区)考点、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白鹿原校区)考点所在的白鹿原道路狭窄,容易造成考点沿线交通大面积拥堵,请广大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三、考务须知
(一)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考前须到考务办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场。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因不了解考试规定而影响考试。
(三)本次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六)试卷发放后,应聘人员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本人准考证号。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使用规定的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
考试各类别的试题均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取第一科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截止后收取试题本和第二科答题卡。医疗卫生类的6个岗位试题为合订本,请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类别选择答题内容,否则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岗位类别参见准考证上“报考部门及考试类别”一栏的相关内容。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按防疫有关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处置;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应聘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实行检查;暂扣应聘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制止和处理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应聘人员继续参加考试;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录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
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
请各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以上事项和准考证上的应聘人员须知相关内容,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环境,诚信参考。预祝考试顺利!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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