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法院:利用信用惩戒 促89400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到位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未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采用信用惩戒的办法,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全部偿还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款。
2021年1月15日,廖某英被白某泽驾驶两轮摩托车撞倒在地,后又被吕某林驾驶的哈弗牌轿车拖带,造成廖某英当场死亡。经警方认定,白某泽和吕某林应共同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诉讼阶段,宛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31907.34元;白某泽赔偿86271.56元并承担诉讼费3170元。因白某泽尚未成年,该赔偿由其监护人白某全、刘某焕承担。判决生效后,白某全、刘某焕在限定期限内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2021年11月22日,姚某林向宛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宛城法院执行局执行事务办理中心在24小时内启动了对该案件的财产查控,并在15天内完成了总对总网络查控和线下的公积金、不动产查控,制作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事务工作。经对查控结果分析,未发现被执行人白某全、刘某焕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指挥中心在完成执行事务集约办理后,将该案分由执行干警赵增华承办。赵增华接到案件后,一方面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白某全和刘某焕,到法院接受约谈,申报个人财产,并督促他们履行赔偿义务;一方面联系申请人,向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家庭情况。被执行人白某全和刘某焕在电话中对执行干警表示其家庭困难,无力履行赔偿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既不肯来法院进行约谈,又不申报个人财产,执行干警赵增华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经走访调查,赵增华了解到,白某全和刘某焕正值壮年,确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赔偿金的能力。宛城法院根据上述情况,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并将信用惩戒措施的法律后果及严重影响及时告知了被执行人。
3月15日,白某全和刘某焕迫于执行压力来到法院,主动向承办法官赵增华申报财产并承诺将筹钱还款。近日,将全部执行款89400元打入申请执行人姚某林的账户,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圆满执结。(魏旭倩 宋相勋)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未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采用信用惩戒的办法,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全部偿还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款。
2021年1月15日,廖某英被白某泽驾驶两轮摩托车撞倒在地,后又被吕某林驾驶的哈弗牌轿车拖带,造成廖某英当场死亡。经警方认定,白某泽和吕某林应共同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诉讼阶段,宛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31907.34元;白某泽赔偿86271.56元并承担诉讼费3170元。因白某泽尚未成年,该赔偿由其监护人白某全、刘某焕承担。判决生效后,白某全、刘某焕在限定期限内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2021年11月22日,姚某林向宛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宛城法院执行局执行事务办理中心在24小时内启动了对该案件的财产查控,并在15天内完成了总对总网络查控和线下的公积金、不动产查控,制作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事务工作。经对查控结果分析,未发现被执行人白某全、刘某焕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指挥中心在完成执行事务集约办理后,将该案分由执行干警赵增华承办。赵增华接到案件后,一方面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白某全和刘某焕,到法院接受约谈,申报个人财产,并督促他们履行赔偿义务;一方面联系申请人,向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家庭情况。被执行人白某全和刘某焕在电话中对执行干警表示其家庭困难,无力履行赔偿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既不肯来法院进行约谈,又不申报个人财产,执行干警赵增华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经走访调查,赵增华了解到,白某全和刘某焕正值壮年,确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赔偿金的能力。宛城法院根据上述情况,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并将信用惩戒措施的法律后果及严重影响及时告知了被执行人。
3月15日,白某全和刘某焕迫于执行压力来到法院,主动向承办法官赵增华申报财产并承诺将筹钱还款。近日,将全部执行款89400元打入申请执行人姚某林的账户,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圆满执结。(魏旭倩 宋相勋)
【#福州楼市限购放松无本地户籍也可买房#】#福州楼市限购放松# 3月30日,据界面新闻从福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处获悉 ,福州市限购政策有了一定程度放开,且在3月18日就接到市房管局相关通知。福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表示,即日起,将针对非五城区户籍家庭(含港澳台)在福州五城区购房,无需提供近两年内满12个月医社保或纳税证明或落户,即可购买一套福州五城区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购买后该房屋仍受限售政策影响。此外,长乐户籍也属于福州本地户籍,拥有长乐户籍的购房者可在福州五城区购买两套住宅。(界面新闻)
#厦门买房#【重磅!漳州市居住权登记正式落地!】
漳州市居住权登记正式落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满足群众对于居住权的登记需求,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自2022年3月30日起在市本级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居住权登记。居住权登记便民须知问:什么是居住权?答: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是指居住权人对他...
https://t.cn/A660RO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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