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0至18时, 海宁市新增14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4月7日0至18时,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三区”核酸筛查时新增14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24例,新增的14例主要活动轨迹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病例111:周某某,男,62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华中小区365号,工作地址:马桥巨浪经编。
病例112:张某,女,37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南区2幢。
病例113:张某某,男,71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洛隆社区新城市花园13幢1单元。
病例114:许某某,男,89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祝场村沈家场32号。
病例115:范某某,女,5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碧云南路锦田家园58幢。
病例116:张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成园社区文苑路成园里19幢61号,工作地址:健健小吃店。
病例117:劳某某,女,85岁,现住地址:海州街道梅园二里9幢。
病例118:吴某某,男,33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欣隆府7幢,工作地址:海宁市工人路假发馆。
病例119:崔某某,女,44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胜利社区泾长一区15号。
病例120:王某,女,32岁,现住地址:海宁市经济开发区邻桐路1号力创服装厂。
病例121:冯某某,男,2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109号。
病例122:宋某某,女,1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75号。
病例123:蒋某,男,53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1幢。
病例124:蒋某某,男,8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1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病例111:周某某,男,62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华中小区365号,工作地址:马桥巨浪经编。
病例112:张某,女,37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南区2幢。
病例113:张某某,男,71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洛隆社区新城市花园13幢1单元。
病例114:许某某,男,89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祝场村沈家场32号。
病例115:范某某,女,5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碧云南路锦田家园58幢。
病例116:张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成园社区文苑路成园里19幢61号,工作地址:健健小吃店。
病例117:劳某某,女,85岁,现住地址:海州街道梅园二里9幢。
病例118:吴某某,男,33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欣隆府7幢,工作地址:海宁市工人路假发馆。
病例119:崔某某,女,44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胜利社区泾长一区15号。
病例120:王某,女,32岁,现住地址:海宁市经济开发区邻桐路1号力创服装厂。
病例121:冯某某,男,2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109号。
病例122:宋某某,女,1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75号。
病例123:蒋某,男,53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1幢。
病例124:蒋某某,男,8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1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信息公告# 【警 方 通 报】
近日,我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并查处两起编造传播涉疫谣言案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3月30日,网民杨某伟(男,33岁,太仓人)在社交群组内发布信息称“千灯医院有80多感染的医务人员,等明天官宣吧”,相关内容被截图后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
3月31日,网民许某(男,38岁,暂住太仓,昆山工作)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货拉拉的箱柜货车利用货车码,让偷渡的人藏在货车里,一个人600,明码标价”,相关内容被截图后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
经核实,以上两条信息均为谣言。谣言截图在互联网迅速传播,造成恶劣影响。警方通知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对两人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苏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2022年4月1日
近日,我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并查处两起编造传播涉疫谣言案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3月30日,网民杨某伟(男,33岁,太仓人)在社交群组内发布信息称“千灯医院有80多感染的医务人员,等明天官宣吧”,相关内容被截图后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
3月31日,网民许某(男,38岁,暂住太仓,昆山工作)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货拉拉的箱柜货车利用货车码,让偷渡的人藏在货车里,一个人600,明码标价”,相关内容被截图后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
经核实,以上两条信息均为谣言。谣言截图在互联网迅速传播,造成恶劣影响。警方通知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对两人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苏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2022年4月1日
某平台上一女事主,
80年,给她留了电话,
打来电话求测和一男感情!
还没开始断,
对方说:我40岁,他25岁!
值午时,
断出以下信息:
1、你们俩交往时间不长(几个月)
2、对方追的你(是的)
3、你现在想分手(对,他死缠烂打,而且很偏激,我该怎么办)
4、换地方吧(为了这样一个人换地方感觉不值)
5、你本人离过婚,没孩子(我没结过婚,只订过婚,没孩子)
6、你这个男朋友个子高,自己做生意(是的,自己开的小公司)
7、你耐心等等,半月左右你们彻底分手,他也未必会再纠缠你(他一方面嫌弃我年龄大,但又不放过我还要跟我在一起)
80年,给她留了电话,
打来电话求测和一男感情!
还没开始断,
对方说:我40岁,他25岁!
值午时,
断出以下信息:
1、你们俩交往时间不长(几个月)
2、对方追的你(是的)
3、你现在想分手(对,他死缠烂打,而且很偏激,我该怎么办)
4、换地方吧(为了这样一个人换地方感觉不值)
5、你本人离过婚,没孩子(我没结过婚,只订过婚,没孩子)
6、你这个男朋友个子高,自己做生意(是的,自己开的小公司)
7、你耐心等等,半月左右你们彻底分手,他也未必会再纠缠你(他一方面嫌弃我年龄大,但又不放过我还要跟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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