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反诈 ▏何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天还是好朋友,今天把你的钱全骗走。
被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诈骗是一种什么体验?
2022年4月1日,何某某因诈骗他人钱财到海安市公安局雅周派出所投案自首,而其曾于2016年6月因诈骗被判刑两年六个月。
2021年6月份,何某某通过手机微信上“附近的人”,认识了受害人黄女士。“一开始我和她相当于谈对象处处的,也没有想诈骗的事。交往过程中我开始进行网上赌博,前前后后输了20多万,加上当时我没有工作,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我就想到骗她钱,然后投到网络上继续赌博......”
半年以来,何某某陆续以各种理由向黄女士要钱,黄女士与何某某相处了几个月,也比较信任他,陆续给了15万元左右。
直到一个月前,黄女士要求何某某还钱时,何某某才对她坦白了诈骗行为,称也没有钱还了。
与黄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宋先生,何某某采取同样的手段从宋先生处诈骗金额合计59800元。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海安事儿[超话]#
昨天还是好朋友,今天把你的钱全骗走。
被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诈骗是一种什么体验?
2022年4月1日,何某某因诈骗他人钱财到海安市公安局雅周派出所投案自首,而其曾于2016年6月因诈骗被判刑两年六个月。
2021年6月份,何某某通过手机微信上“附近的人”,认识了受害人黄女士。“一开始我和她相当于谈对象处处的,也没有想诈骗的事。交往过程中我开始进行网上赌博,前前后后输了20多万,加上当时我没有工作,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我就想到骗她钱,然后投到网络上继续赌博......”
半年以来,何某某陆续以各种理由向黄女士要钱,黄女士与何某某相处了几个月,也比较信任他,陆续给了15万元左右。
直到一个月前,黄女士要求何某某还钱时,何某某才对她坦白了诈骗行为,称也没有钱还了。
与黄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宋先生,何某某采取同样的手段从宋先生处诈骗金额合计59800元。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海安事儿[超话]#
#阜阳生活# 【太和,新增一例阳性】
4月7日,#阜阳# 太和县在对隔离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新增1例核酸初筛呈阳性,张某某(县外输入,县内全程闭环管控),经市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和健康监测,有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后续相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染者张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3月26日—4月4日在上海浦东区方舱医院建筑工地;
4月4日23:00驾车从上海浦东区返回太和;
4月5日11:40左右到达太和县三角元高速收费站,随即被转运隔离。
广大市民如发现自己与以上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措施。#我要上同城精选#
太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7日 https://t.cn/R2WxWOX
4月7日,#阜阳# 太和县在对隔离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新增1例核酸初筛呈阳性,张某某(县外输入,县内全程闭环管控),经市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和健康监测,有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后续相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染者张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3月26日—4月4日在上海浦东区方舱医院建筑工地;
4月4日23:00驾车从上海浦东区返回太和;
4月5日11:40左右到达太和县三角元高速收费站,随即被转运隔离。
广大市民如发现自己与以上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措施。#我要上同城精选#
太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7日 https://t.cn/R2WxWOX
拖欠工资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真的很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这点工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呢……”。这是居民姜某某拿到工资时握着三十七团司法所长的手时说的一段话。
在2022年4月6日,居民姜某某来到三十七团司法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了他和周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希望司法所帮忙要回周某拖欠他的两天半的工资。
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姜某某的讲述中了解到事情发生在2021年9月20日,周某承包了三十七团跃进开发区职工老旧房改造粉刷墙面的活,他雇佣姜某某等5人,双方约定按10元一平方计算工资,先粉刷一栋房子看看,如果划算就继续干,不划算就不干。于是姜某某等5人干了两天才完成160平米,高某某等5人因为不出活就没有继续干了。周某声称等他与公司结算完之后,立即给姜某某他们支付1600元的工资,后来姜某某多次找周某索要工资未果,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
该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周某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劝说周某,根据《民法典》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案释法,本案中周某没有按照口头约定的劳务合同,支付姜某某工资320元,属于违法行为。周某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之后,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当日支付给姜某某现金320元。
这是一起常见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虽然合同是口头形式,对当事人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下,以案释法,最终成功化解了此次纠纷。
(通讯员:朱前程 张鹏)
“真的很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这点工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呢……”。这是居民姜某某拿到工资时握着三十七团司法所长的手时说的一段话。
在2022年4月6日,居民姜某某来到三十七团司法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了他和周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希望司法所帮忙要回周某拖欠他的两天半的工资。
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姜某某的讲述中了解到事情发生在2021年9月20日,周某承包了三十七团跃进开发区职工老旧房改造粉刷墙面的活,他雇佣姜某某等5人,双方约定按10元一平方计算工资,先粉刷一栋房子看看,如果划算就继续干,不划算就不干。于是姜某某等5人干了两天才完成160平米,高某某等5人因为不出活就没有继续干了。周某声称等他与公司结算完之后,立即给姜某某他们支付1600元的工资,后来姜某某多次找周某索要工资未果,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
该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周某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劝说周某,根据《民法典》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案释法,本案中周某没有按照口头约定的劳务合同,支付姜某某工资320元,属于违法行为。周某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之后,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当日支付给姜某某现金320元。
这是一起常见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虽然合同是口头形式,对当事人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下,以案释法,最终成功化解了此次纠纷。
(通讯员:朱前程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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