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文/过路一只喵#毕业照拍照技巧##全球精英摄影#

拍摄想法与模特的长相和气质有关,我一般都是先看人才决定拍什么。我的拍摄风格属于日系轻复古一类,灵感来源于一些日本的写真集,平时对这些看的会比较多,因为这样脑海里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

照片的名字是“风起霓裳”,拍摄的都是外景,大自然带来的光影与风动非常美,拍摄时看到胶片原图那一刻就马上被氛围感美到了,于是就想到了这个名字。

考试作弊的代价,你是否承受得起!

人的一生中
要经历多次考试
才能获得这样那样的资格
走上这样那样的人生之路
然而有这样一部分人
总是试图在考试中投机取巧
没想到抄小路的结果
往往只能是走上歧途

01、组织考试作弊案

真实案例:
在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中,张某、陈某、包某三人预谋组织考生作弊,从中牟利。

他们通过招收考生报名参加该考试并收取费用,网购作弊工具,组织相关考生领取器材并开展使用培训。

考试开考后,考生利用作弊器材拍摄试卷并将视频传至场外。场外人员利用电脑截图视频并答题,然后再次将答案通过作弊设备传送给考生。

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后,当场查获使用上述作弊设备进行作弊的考生60余名。张某、陈某、包某三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第一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0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

真实案例:
大学教授王某自2004年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

2017年,翁某唆使王某利用工作便利,获取试题、答案,用于在培训机构中授课。于是王某在命题现场对关键知识点进行记忆,将考卷内容整理在教材上,并交予翁某,事后王某获取120万元报酬。

翁某先后联系某培训机构许某等三人,通过麦克风传话不出现的形式开展封闭式小班授课,并收取每名学员数万元以上的费用。廖某参与管理并替翁某收取报酬。

后有学员意识到培训内容可能系考试真题,私下拍照传播,致使案发。经有关部门认定,上述内容与考试真题高度重合。

经判决,王某、翁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廖某、许某等人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其中,王某、翁某等人被依法宣告了职业禁止。

问:为什么有关部门对王某等人宣告职业禁止?

从实践来看,考试作弊犯罪在相当程度上存在再犯现象,不少罪犯“重操旧业”,故《解释》第十二条专门规定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即“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第一款、第三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解释》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03、代替考试案
真实案例:
陈某为让儿子顺利通过某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统考,进入名牌大学,遂找到某美术学校校长龙某协商替考,并许诺事成后支付50万元。

2018年2月,陈某分两次支付给龙某30万元定金,龙某找来其学校美术老师蒋某代替考试并给予好处费1万元。考试期间,蒋某被监考老师发现,当地公安民警迅速将蒋某、陈某、龙某抓获归案。

经判决,龙某、陈某、蒋某均犯代替考试罪。龙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陈某、蒋某分别被处罚金2万至3万。追缴龙某非法所得人民币29万元;没收蒋某非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

问: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是否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因此,刑事追究对象包括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第一款、第四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看到了吧
考试作弊不仅可能被终止考试
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
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
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
列入失信名单
甚至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值得吗?好好想想吧

首都旅游,灵气满满,实在玄妙哦!

5.12日早上去故宫,夜间眼前飘浮着紫禁城一幕,在紫禁城上空全是一篇紫色的光芒,与天相接,非常壮观神奇!

5.13日晚,自己离开地面,身体飘浮在空中,与地面有两三米的距离,非常的爽和轻盈!

5.14晚,在一个很大的白色如汉白玉一样的圆形壁,中间是空的,里面有两个字:乾隆,圆形壁上刻着动物马牛等图案,15日导游就带我们去天坛公园讲有关乾隆皇帝的典故。

5.15夜,心里很难受,感觉心脏快要停止似的,并觉得身体轻如云,好像肉体抛出去啥都没了,醒来后一切正常,还怀疑昨晚是否生病了?16日早上七点多的飞机,八点起飞时与昨天晚上感觉太像了,瞬间好惊喜,由于特别喜欢且第一次坐飞机,对飞机上的一切太新奇了,忙着视频拍照,三个小时实在太快了,瞬间就到机场了,真不想从飞机下来,永远呆在天空好爽啊!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兼职|北京柏悦酒店会议协助人员
  • 谢娜曾想放弃张杰原因竟然是这个 甄子丹维权周一围遭书粉质疑
  • 王思聪回应逛街:因为有钱 所以逛街
  • 金沙江大桥被冲毁,国道318中断!!
  • 北京工商公布近20年北京最大商标侵权案,还有这些商标也被侵权了……
  • 快递小哥熬夜抢占快递柜 :只睡8个小时!快递小哥辛苦啦!
  • 北京最大规模研究生考试作弊案宣判
  • 专家批中国烟包装 斗争十年之痛
  • 50分大胜!独行侠血洗爵士 巴恩斯19分巴里亚14+5
  • 武汉: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1000元 物业坐视不管最高罚3万元
  • 浙江证监局处罚 男子造谣生事影响较为恶劣被罚3万
  • 小学生被灯灼伤,紫外线灼伤皮肤该怎么处理?
  • 今日韩国高考 警方投入多辆巡逻车和出租 为高考生保驾护航
  • IG冠军庆典之月活动 奖励疯狂送
  • 星巴克欲靠涨价挽救业绩
  • 神操作!俄罗斯4个男子为过桥伪装成公交车
  • 小学教材错漏百出 教育局:召回教师手改
  • 快递口红变内裤 价值为6400元口红变成一条内裤
  • 王栎鑫表演现场因紧张忘词,发文道歉 网友:证明你是真唱!
  • 咸阳海底捞员工尾随女顾客厕所偷拍,被查后自抽嘴巴:快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