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如春晖 法官送法到身边】#学雷锋 树新风https://t.cn/A664Lu44 “看看那边是干啥的?”3月3日上午10时,石河子市24小区益民市场旁,小雨淅沥,一条横幅、三张桌子、四名穿着统一制服的人,吸引了过往买菜的行人驻足、询问,原来是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来到街头开展普法宣传了。民一庭庭长王玲带领法官冉利民、周海英和冯程程现场耐心解答着群众的法律疑惑,把《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单递到群众手中,为有诉讼需求的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引,实实在在地把法律送到了群众的身边。
【我为群众办实事】拖了八年的170万工程款 结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https://t.cn/A6MjNwk4“这170万我要了八年啦!这回法院帮我把案子调解了,钱也当场拿到手了。我是真心感谢法官啊!”10月19日一大早,原告王某的爱人来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手捧一面鲜艳的锦旗,送给了正准备开庭的民二庭法官孙萧和法官助理王越,感谢他们用专业和耐心“维护百姓权益”,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以案释法解忧愁# 【萌宠咬伤宠物店老板,狗主人应该担责吗】[费解]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贵某经营宠物店多年,解某养了一只阿拉斯加宠物狗,于2021年2月8日,到贵某店里清洁狗狗,期间狗狗咬伤了贵某的面部,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贵某随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24000余元。该案经过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解某赔偿贵某5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庭付款,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
法官后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释,贵某经营宠物店多年,在宠物清洁时,应当能够预见到宠物狗有可能会袭击到自己,但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 ,造成伤害,贵某本人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基于此,承办法官经过释法明理,最终调解当庭付款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官后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释,贵某经营宠物店多年,在宠物清洁时,应当能够预见到宠物狗有可能会袭击到自己,但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 ,造成伤害,贵某本人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基于此,承办法官经过释法明理,最终调解当庭付款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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