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路上,一个面无表情的脑内“戏精”》 文|读者:马臭臭
我在北京工作,就职于互联网公司,用行业术语来做自我介绍的话,我的用户画像包含如下几个关键词:女生,90后,软件园,回龙观。我的白天与青春全都奉献给了软件园,夜晚则属于回龙观。不过我相信,命中以上条件的人群,肯定在不少数。
本来,我打算找个步行即可上班的房源,奈何公司附近人多房少,十平米的单间,房租大概要三千块,因此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将租房范围扩大,于是就搬到了“码农”密集的回龙观一带。
从我住的地方到公司,直线距离将近六公里,实际路程大概九公里。北京的交通四通八达,但这一段却没有一班可以直达的公共交通。
所以我的通勤方式有以下几种:我可以选择步行二十分钟或者坐两三站公交到达地铁站,坐一站四分钟的地铁在西二旗站下车,出地铁后步行几百米,到公司的摆渡车站点,再乘坐摆渡车行驶两公里到达公司;我也可以选择打车或者骑共享单车出行。这几种方式所耗费的时间差不多,均在一小时左右。
其实相比距离公司几十公里的同事来说,我的通勤算是便捷并且可选择的,而如何通勤,取决于多个因素:当天星期几,是否雨雪天,是否生理期,是否想“摸鱼”。
通勤,是每个身在北京的职场打工人不得不说的故事。
除了雨雪大风天气和身体不适外,我基本不会选择地铁出行,太拥挤。只有一个进站口,外面一侧墙见方的区域,被钢铁护栏隔成十几列,早高峰时段,还需要蛇形排队。
虽然地铁两三分钟一趟,但趟趟人满为患,车门一开,下车的人寥寥,看似只能容纳一两个人的空地,每次也都会有十个八个人硬着头皮挤进去,排在中间的,基本上脚不沾地就能被拥架上去,摔了都顾不上尴尬。人一多,就难免有人插队,插队的人本来排在队尾,未等前面的人行动,便瞬间窜过来,上不去就顺势站在第一位,很多时候,没有人指责,大概在互联网工作的人都有点“社恐”,也有可能是不想因此引发争吵,从而影响了一整天的心情。
胸闷、焦虑、怕跟别人踩着撞着,每当此时,我都后悔为什么不早些出门,但是被窝里真舒服,尤其是冬天,多躺一分钟就好像能多获取一小时的能量。早晚高峰的地铁里没有舒适的社交距离,总让我想代入《甄嬛传》里华妃娘娘的那句:可是去上班的人真多啊,多得让我生气,你试过从八点排队到八点半也上不去车的滋味吗?
我死命又漠然地盯着某个点,醉心于自己的胡乱琢磨——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大家都打算留在北京吗?当初我为什么来?想起来了,为了我的梦想与热爱。我喜欢这里浓浓的文化和历史底蕴,儿时课文书里提到的地方,可以抬脚就去;各种各样的话剧展览,第一时间就能感受欣赏;那些知名的公司企业,也会有去工作的机会。现在想想这些,我依然觉得无比欣慰。
作为地铁十三号线与昌平线的重要换乘枢纽,西二旗站的吞吐量,在整个北京都榜上有名,它就像互联网从业者的耶路撒冷,站内的广告位永远被各种招聘和职场类的APP占满,它就这样从早到晚,见证着无数人的加班升职,来往匆忙。
软件园里大厂云集,百度、新浪、网易、联想、滴滴,都只相隔一条马路,后来腾讯也搬到了这里,拥堵程度可想而知,两公里的路程,有时摆渡车要行驶半个小时,甚至不如步行来得快。
尤其在周五晚上。周末的序曲从周五下午拉开,辛苦工作了一周,彼时,同事们的表情和语调不自觉变得轻松欢快,互侃的频率较前四天直线上升,下班时间一到,大家从公司大楼鱼贯而出,地图上的路况显示瞬间变为深红色,但即使堵车,人们也不急不躁,刷着手机聊着天,仿佛周五晚上的时间无限长,可以随意挥霍。
雨雪天比周五晚上更可怕,在雨雪天能顺利打上车,是需要很大运气的。有一次下班正逢下雨,我本计划打车回家,订单发出,显示前面还有一百多人在排队,预计等待一个小时,我便先去食堂吃饭,饭毕,终于轮到我,但页面提示附近司机较少,正在扩大派单范围,不过最后仍是无人接单,订单被系统自动取消。我欲哭无泪。
等我赚了大钱的,就在离公司最近的地方买个房子,什么堵车、打车都与我无关!这种时候我经常这么想。不过转念一想,赚了大钱之后我还会在这里工作吗?在这里工作会赚到大钱吗?好像都不会。我跟老家的朋友抱怨,朋友说要不要考虑回来,没有户籍限制,没有租房和通勤压力,朝九晚五,也挺舒服安逸。
但回到老家,我能干什么呢?如果不回去,我要一直这样工作吗?工作的意义仅仅是为了赚大钱吗?我想起《老友记》里的钱德勒,作为一名数据分析师,他有着令人艳羡的独立办公室和极高的薪水,但这不是他喜欢的工作,尤其是在发现罗斯爱恐龙、瑞秋爱时尚、莫妮卡爱烹饪,而他们都在做着自己热爱的工作时,后来他终于鼓起勇气,选择从事自己一直向往的广告行业。
扪心自问,我的工作是我热爱的吗?我现在的生活是我想要的吗?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通勤途中,真让人迷茫。
因此多数情况下,如果天晴能扫码,我都会选择骑共享单车上班。一站直达,就不会思考太多无解的问题。九公里,正好与我们老家到县城最繁华地段的距离一样,所以骑车时,我经常能想起小时候去城里,我坐在自行车前梁上,那时我觉得路程好长好长,长到我昏昏欲睡,屁股硌得生疼。
如今,可能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对时间和距离的感受有了变化,也可能是参照物更多,数不尽的高楼商厦,路旁总有花,三月有桃花,五月有月季,七月有牵牛。四十分钟,我听音乐或听书,看经过的车牌,数红灯的秒数,想想三餐吃什么,总觉得路程没那么远了。
骑车通勤的人很多,回龙观有一条自行车专用路,这条路平坦开阔,抬头远眺,青山清晰可见,它有一段与地铁轨道平行,每隔几分钟,就有地铁隆隆而过,下班的时候,高楼里万家灯火,马路上霓虹闪烁。我不再想这个月的KPI有没有完成,也不会想买房买车,更不会想生活中的纷繁琐事,那一刻,我还是那个骑着单车的无忧少年。
五六年来,在软件园和回龙观这两点之间,地铁、打车、单车,各种通勤方式,我交替尝试。这条通勤路上,这段二三十岁的人生路上,每天都有无数的同行者,却又好像只有我一个。在路上,我从未停止思考,尽管我思考的事情,有的没有答案,有的毫无用处,但我同样享受其中。
我在北京工作,就职于互联网公司,用行业术语来做自我介绍的话,我的用户画像包含如下几个关键词:女生,90后,软件园,回龙观。我的白天与青春全都奉献给了软件园,夜晚则属于回龙观。不过我相信,命中以上条件的人群,肯定在不少数。
本来,我打算找个步行即可上班的房源,奈何公司附近人多房少,十平米的单间,房租大概要三千块,因此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将租房范围扩大,于是就搬到了“码农”密集的回龙观一带。
从我住的地方到公司,直线距离将近六公里,实际路程大概九公里。北京的交通四通八达,但这一段却没有一班可以直达的公共交通。
所以我的通勤方式有以下几种:我可以选择步行二十分钟或者坐两三站公交到达地铁站,坐一站四分钟的地铁在西二旗站下车,出地铁后步行几百米,到公司的摆渡车站点,再乘坐摆渡车行驶两公里到达公司;我也可以选择打车或者骑共享单车出行。这几种方式所耗费的时间差不多,均在一小时左右。
其实相比距离公司几十公里的同事来说,我的通勤算是便捷并且可选择的,而如何通勤,取决于多个因素:当天星期几,是否雨雪天,是否生理期,是否想“摸鱼”。
通勤,是每个身在北京的职场打工人不得不说的故事。
除了雨雪大风天气和身体不适外,我基本不会选择地铁出行,太拥挤。只有一个进站口,外面一侧墙见方的区域,被钢铁护栏隔成十几列,早高峰时段,还需要蛇形排队。
虽然地铁两三分钟一趟,但趟趟人满为患,车门一开,下车的人寥寥,看似只能容纳一两个人的空地,每次也都会有十个八个人硬着头皮挤进去,排在中间的,基本上脚不沾地就能被拥架上去,摔了都顾不上尴尬。人一多,就难免有人插队,插队的人本来排在队尾,未等前面的人行动,便瞬间窜过来,上不去就顺势站在第一位,很多时候,没有人指责,大概在互联网工作的人都有点“社恐”,也有可能是不想因此引发争吵,从而影响了一整天的心情。
胸闷、焦虑、怕跟别人踩着撞着,每当此时,我都后悔为什么不早些出门,但是被窝里真舒服,尤其是冬天,多躺一分钟就好像能多获取一小时的能量。早晚高峰的地铁里没有舒适的社交距离,总让我想代入《甄嬛传》里华妃娘娘的那句:可是去上班的人真多啊,多得让我生气,你试过从八点排队到八点半也上不去车的滋味吗?
我死命又漠然地盯着某个点,醉心于自己的胡乱琢磨——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大家都打算留在北京吗?当初我为什么来?想起来了,为了我的梦想与热爱。我喜欢这里浓浓的文化和历史底蕴,儿时课文书里提到的地方,可以抬脚就去;各种各样的话剧展览,第一时间就能感受欣赏;那些知名的公司企业,也会有去工作的机会。现在想想这些,我依然觉得无比欣慰。
作为地铁十三号线与昌平线的重要换乘枢纽,西二旗站的吞吐量,在整个北京都榜上有名,它就像互联网从业者的耶路撒冷,站内的广告位永远被各种招聘和职场类的APP占满,它就这样从早到晚,见证着无数人的加班升职,来往匆忙。
软件园里大厂云集,百度、新浪、网易、联想、滴滴,都只相隔一条马路,后来腾讯也搬到了这里,拥堵程度可想而知,两公里的路程,有时摆渡车要行驶半个小时,甚至不如步行来得快。
尤其在周五晚上。周末的序曲从周五下午拉开,辛苦工作了一周,彼时,同事们的表情和语调不自觉变得轻松欢快,互侃的频率较前四天直线上升,下班时间一到,大家从公司大楼鱼贯而出,地图上的路况显示瞬间变为深红色,但即使堵车,人们也不急不躁,刷着手机聊着天,仿佛周五晚上的时间无限长,可以随意挥霍。
雨雪天比周五晚上更可怕,在雨雪天能顺利打上车,是需要很大运气的。有一次下班正逢下雨,我本计划打车回家,订单发出,显示前面还有一百多人在排队,预计等待一个小时,我便先去食堂吃饭,饭毕,终于轮到我,但页面提示附近司机较少,正在扩大派单范围,不过最后仍是无人接单,订单被系统自动取消。我欲哭无泪。
等我赚了大钱的,就在离公司最近的地方买个房子,什么堵车、打车都与我无关!这种时候我经常这么想。不过转念一想,赚了大钱之后我还会在这里工作吗?在这里工作会赚到大钱吗?好像都不会。我跟老家的朋友抱怨,朋友说要不要考虑回来,没有户籍限制,没有租房和通勤压力,朝九晚五,也挺舒服安逸。
但回到老家,我能干什么呢?如果不回去,我要一直这样工作吗?工作的意义仅仅是为了赚大钱吗?我想起《老友记》里的钱德勒,作为一名数据分析师,他有着令人艳羡的独立办公室和极高的薪水,但这不是他喜欢的工作,尤其是在发现罗斯爱恐龙、瑞秋爱时尚、莫妮卡爱烹饪,而他们都在做着自己热爱的工作时,后来他终于鼓起勇气,选择从事自己一直向往的广告行业。
扪心自问,我的工作是我热爱的吗?我现在的生活是我想要的吗?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通勤途中,真让人迷茫。
因此多数情况下,如果天晴能扫码,我都会选择骑共享单车上班。一站直达,就不会思考太多无解的问题。九公里,正好与我们老家到县城最繁华地段的距离一样,所以骑车时,我经常能想起小时候去城里,我坐在自行车前梁上,那时我觉得路程好长好长,长到我昏昏欲睡,屁股硌得生疼。
如今,可能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对时间和距离的感受有了变化,也可能是参照物更多,数不尽的高楼商厦,路旁总有花,三月有桃花,五月有月季,七月有牵牛。四十分钟,我听音乐或听书,看经过的车牌,数红灯的秒数,想想三餐吃什么,总觉得路程没那么远了。
骑车通勤的人很多,回龙观有一条自行车专用路,这条路平坦开阔,抬头远眺,青山清晰可见,它有一段与地铁轨道平行,每隔几分钟,就有地铁隆隆而过,下班的时候,高楼里万家灯火,马路上霓虹闪烁。我不再想这个月的KPI有没有完成,也不会想买房买车,更不会想生活中的纷繁琐事,那一刻,我还是那个骑着单车的无忧少年。
五六年来,在软件园和回龙观这两点之间,地铁、打车、单车,各种通勤方式,我交替尝试。这条通勤路上,这段二三十岁的人生路上,每天都有无数的同行者,却又好像只有我一个。在路上,我从未停止思考,尽管我思考的事情,有的没有答案,有的毫无用处,但我同样享受其中。
过去一年真的很奇妙,它颠覆了我自己对自己的认知,很多在过去我以为我决不会做的事情,自己却是真真实实的做了,发生了。例如,过去的我总觉得,自己应该不会是那种为情所困的人吧,应该也不至于会因为某个女孩伤心到这种地步。没错,我是曾经喜欢一个女孩子喜欢了三四年,从高中到大学。但即使知道人家后来谈了男朋友之后,会有点难过但还没有伤心到现在这种地步。
现在我知道了,很多东西,你没有拥有过,那就罢了,在真真切切的拥有过后,又失去,才是最令人难受的。当然在别人看来失去是我自己造成的,所以我并不值得可怜,不值得。
纠结谁对谁错已经毫无意义了,别人不想的事情,还能强迫吗,我又没有一本证可以束缚住人家。有时候总会天真以为,好歹也算一起经历过一些事情,至少我在她心里,地位起码会有点特殊吧,至少见面的时候还是可以牵牵手,抱一抱,她又不会跟别人也这样,是不是她也在试着原谅我试着重新接纳我呢?每次当我这样以为的时候,却又会发生一些令我难过的事情例如消息不回,抖音被拉黑。所以自己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所以自己才会老想一遍又一遍的跟她确认,老想听到她亲口承认。结果总是适得其反。
确实,人家凭什么要围着你转呢?你身份特殊?还是你能帮到人家什么?地球少了我照样转。总认为自己尽量做多一点可以打动一下人家,多为她找人办卡,多为她找人刷卡用信,总认为自己多做一点,她或许就会回头看看我了。或许,她回头看了,但脚步还是没停。结果就是自己感动自己,把自己弄得多可怜,其实啥都不是。
我不得不承认,尽管如此,内心深处,我还是很爱她,还是希望她可以回头看看我,能够重新开始。但我不能再这样总是急着渴求一个结果了,要相信缘分,是分是合一定自有天数,做好之前自己规划的每一步,剩下的交给天意,交给她来决定。或许这也是成为被需要的人的方式,当她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儿。不需要的话,那就安静的离去。
现在我知道了,很多东西,你没有拥有过,那就罢了,在真真切切的拥有过后,又失去,才是最令人难受的。当然在别人看来失去是我自己造成的,所以我并不值得可怜,不值得。
纠结谁对谁错已经毫无意义了,别人不想的事情,还能强迫吗,我又没有一本证可以束缚住人家。有时候总会天真以为,好歹也算一起经历过一些事情,至少我在她心里,地位起码会有点特殊吧,至少见面的时候还是可以牵牵手,抱一抱,她又不会跟别人也这样,是不是她也在试着原谅我试着重新接纳我呢?每次当我这样以为的时候,却又会发生一些令我难过的事情例如消息不回,抖音被拉黑。所以自己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所以自己才会老想一遍又一遍的跟她确认,老想听到她亲口承认。结果总是适得其反。
确实,人家凭什么要围着你转呢?你身份特殊?还是你能帮到人家什么?地球少了我照样转。总认为自己尽量做多一点可以打动一下人家,多为她找人办卡,多为她找人刷卡用信,总认为自己多做一点,她或许就会回头看看我了。或许,她回头看了,但脚步还是没停。结果就是自己感动自己,把自己弄得多可怜,其实啥都不是。
我不得不承认,尽管如此,内心深处,我还是很爱她,还是希望她可以回头看看我,能够重新开始。但我不能再这样总是急着渴求一个结果了,要相信缘分,是分是合一定自有天数,做好之前自己规划的每一步,剩下的交给天意,交给她来决定。或许这也是成为被需要的人的方式,当她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儿。不需要的话,那就安静的离去。
#羊村的扛把子# #散文#
秋__丰子恺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末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因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称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惜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做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我可当做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我可当做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上,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年轻少女般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需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篇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一九二九年
【赏析】
春与秋其代序,皆是自然的规律。恰如作者一开始喜春不知秋,到最后喜秋而厌春,亦是一种转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都在改变,人的心境、心情更是如此。任凭时光荏苒,唯独我们的心是值得思考的,只有坦然的心境,才能领略春华秋实的别样情味。
【作者简介】
丰子恺(1898—1975),原名丰润,浙江桐乡人,中国现代漫画家和散文家。在美术方面曾出版过《护生画集》、《子恺漫画》,在散文方面曾先后出版了《缘缘堂随笔》、《子恺小品集》、《丰子恺创作选》等。
秋__丰子恺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末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因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称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惜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做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我可当做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我可当做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上,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年轻少女般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需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篇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一九二九年
【赏析】
春与秋其代序,皆是自然的规律。恰如作者一开始喜春不知秋,到最后喜秋而厌春,亦是一种转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都在改变,人的心境、心情更是如此。任凭时光荏苒,唯独我们的心是值得思考的,只有坦然的心境,才能领略春华秋实的别样情味。
【作者简介】
丰子恺(1898—1975),原名丰润,浙江桐乡人,中国现代漫画家和散文家。在美术方面曾出版过《护生画集》、《子恺漫画》,在散文方面曾先后出版了《缘缘堂随笔》、《子恺小品集》、《丰子恺创作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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