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来“天网”行动打法不断升级震慑持续强化 追逃追赃目标愈加精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3-01
利刃再出鞘。2月24日,“天网2021”行动正式启动。
此次行动,对近年出逃、县处级以上、涉案金额较大、政治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外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持续加大对金融、国企、政法和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力度,持续释放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正式成立,于2015年组织开展“天网”行动,至今已走过6年铿锵历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捷报频传,成绩单不断刷新,“天网”行动已经成为追逃追赃的标志性行动。
2014年12月22日,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回国投案。王国强是中央追逃办成立后,首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部署开展“天网”行动,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3月28日,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被成功押解回国,这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
5月9日,在外逃4年多之后,“百名红通人员”的“二号人物”、被媒体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无论是隐蔽国内的“老虎”、“苍蝇”,还是遁身国外的“狐狸”,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恢恢天网。
12月5日,“百名红通人员”的“四号人物”、滞留美国13年之久的黄玉荣回国投案,他也是“天网”行动以来第一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红通逃犯。
从2016年起,“天网”行动的名称以“天网+年份”的形式正式固定下来,自此,每年部署开展“天网”行动就成了追逃追赃的规定动作。
从公开的数据来看,“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追回的外逃人员人数逐年增加——2015年追回外逃人员1023人、追回赃款30亿元;“天网2016”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032人、追回赃款24亿元;“天网2017”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300人、追回赃款9.8亿元;“天网2018”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335人,追回赃款35.41亿元,追赃金额比2017年增长261%;“天网2019”行动追回外逃人员2041人、追回赃款54.2亿元,达到历年最高。
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天网2020”行动仍以追回外逃人员1421人的总数创2014年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第二好成绩,仅次于上一年;追赃数额29.5亿元与2014年以来的平均值基本持平。
这些鲜活的数字背后是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有力出击,表明外逃人员的避罪之路已经越走越窄,还在幻想“贪了就跑、跑了就了”必然只会陷入穷途。
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各方资源开展追逃追赃,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推进个案攻坚,成功突破一批典型案件,持续强化高压态势。
2016年11月12日,经中国和新西兰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15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回国投案。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杨秀珠案是近年来最艰巨、最复杂、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形成了追逃过程完整、战法丰富并具有借鉴意义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经验,是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标志性案件。
2017年11月7日,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百名红通人员”贺俭回国投案。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2019年5月29日,“百名红通人员”肖建明回国投案。
2020年1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彭旭峰、贾斯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一手抓政策协调、一手抓重点个案,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决心和意志可见一斑。
记者注意到,每年的“天网”行动在延续上一年经验基础上,根据追逃追赃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升级打法,工具箱里的手段日益丰富,使这张撒向全球的“天网”发挥强劲的威力。
2015年4月22日,“天网”行动启动一个月后,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等人的红色通缉令。此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释放出贪腐者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和全球参与,提高追逃追赃效率。
在“天网2017”行动和“天网2018”行动期间,中央追逃办分两次向社会公布未归案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在政策感召和高压震慑下,四个月内,全国共计追回外逃人员441人,其中主动投案165人。
通过媒体、网络公开曝光尚未追回的人员,采用这一手段既形成追逃追赃的强大攻势,有效挤压外逃腐败分子的生存空间,也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3月,国家监委的成立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与以往的“天网”行动不同,“天网2018”行动的部署中,明确“由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继续统筹协调追逃追赃工作,而且成为案件的主办部门,在收集证据、运用法律以及对内工作程序、对外配合、国际合作等各个方面,起主导作用。
“天网2018”行动开创了数个第一——首次以国家监委名义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首次在无引渡条约情况下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出引渡请求,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这些都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的生动注脚。
作为“天网2019”行动的组成部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全国共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969人,其中“红通人员”16人,追回赃款24.37亿元人民币。肖建明、刘宝凤、莫佩芬、黄平等4名“百名红通人员”案件均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办,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开展集中缉捕行动,一批级别较高、影响恶劣的外逃腐败分子被追回,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的治理效能。
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着力运用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方式,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逃追赃工作正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天网2020”行动期间,国家监委牵头与外方开展执法合作,提请外方执法部门将“红通人员”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等3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并遣返。
从追逃追赃一起抓、追逃防逃一起抓,到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再到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经历多年实战的历练,“天网”行动思路愈加清晰、目标愈加精准、方法愈加成熟。
如今,“天网2021”整装待发,又将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我们拭目以待。(文/王卓)
(责任编辑:杨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3-01
利刃再出鞘。2月24日,“天网2021”行动正式启动。
此次行动,对近年出逃、县处级以上、涉案金额较大、政治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外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持续加大对金融、国企、政法和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力度,持续释放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正式成立,于2015年组织开展“天网”行动,至今已走过6年铿锵历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捷报频传,成绩单不断刷新,“天网”行动已经成为追逃追赃的标志性行动。
2014年12月22日,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回国投案。王国强是中央追逃办成立后,首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部署开展“天网”行动,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3月28日,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被成功押解回国,这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
5月9日,在外逃4年多之后,“百名红通人员”的“二号人物”、被媒体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无论是隐蔽国内的“老虎”、“苍蝇”,还是遁身国外的“狐狸”,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恢恢天网。
12月5日,“百名红通人员”的“四号人物”、滞留美国13年之久的黄玉荣回国投案,他也是“天网”行动以来第一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红通逃犯。
从2016年起,“天网”行动的名称以“天网+年份”的形式正式固定下来,自此,每年部署开展“天网”行动就成了追逃追赃的规定动作。
从公开的数据来看,“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追回的外逃人员人数逐年增加——2015年追回外逃人员1023人、追回赃款30亿元;“天网2016”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032人、追回赃款24亿元;“天网2017”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300人、追回赃款9.8亿元;“天网2018”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335人,追回赃款35.41亿元,追赃金额比2017年增长261%;“天网2019”行动追回外逃人员2041人、追回赃款54.2亿元,达到历年最高。
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天网2020”行动仍以追回外逃人员1421人的总数创2014年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第二好成绩,仅次于上一年;追赃数额29.5亿元与2014年以来的平均值基本持平。
这些鲜活的数字背后是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有力出击,表明外逃人员的避罪之路已经越走越窄,还在幻想“贪了就跑、跑了就了”必然只会陷入穷途。
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各方资源开展追逃追赃,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推进个案攻坚,成功突破一批典型案件,持续强化高压态势。
2016年11月12日,经中国和新西兰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15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回国投案。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杨秀珠案是近年来最艰巨、最复杂、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形成了追逃过程完整、战法丰富并具有借鉴意义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经验,是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标志性案件。
2017年11月7日,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百名红通人员”贺俭回国投案。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2019年5月29日,“百名红通人员”肖建明回国投案。
2020年1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彭旭峰、贾斯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一手抓政策协调、一手抓重点个案,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的决心和意志可见一斑。
记者注意到,每年的“天网”行动在延续上一年经验基础上,根据追逃追赃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升级打法,工具箱里的手段日益丰富,使这张撒向全球的“天网”发挥强劲的威力。
2015年4月22日,“天网”行动启动一个月后,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等人的红色通缉令。此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释放出贪腐者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和全球参与,提高追逃追赃效率。
在“天网2017”行动和“天网2018”行动期间,中央追逃办分两次向社会公布未归案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在政策感召和高压震慑下,四个月内,全国共计追回外逃人员441人,其中主动投案165人。
通过媒体、网络公开曝光尚未追回的人员,采用这一手段既形成追逃追赃的强大攻势,有效挤压外逃腐败分子的生存空间,也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3月,国家监委的成立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与以往的“天网”行动不同,“天网2018”行动的部署中,明确“由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继续统筹协调追逃追赃工作,而且成为案件的主办部门,在收集证据、运用法律以及对内工作程序、对外配合、国际合作等各个方面,起主导作用。
“天网2018”行动开创了数个第一——首次以国家监委名义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首次在无引渡条约情况下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出引渡请求,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这些都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的生动注脚。
作为“天网2019”行动的组成部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全国共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969人,其中“红通人员”16人,追回赃款24.37亿元人民币。肖建明、刘宝凤、莫佩芬、黄平等4名“百名红通人员”案件均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办,国家监委首次组织开展集中缉捕行动,一批级别较高、影响恶劣的外逃腐败分子被追回,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的治理效能。
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着力运用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方式,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逃追赃工作正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天网2020”行动期间,国家监委牵头与外方开展执法合作,提请外方执法部门将“红通人员”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等3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并遣返。
从追逃追赃一起抓、追逃防逃一起抓,到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再到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经历多年实战的历练,“天网”行动思路愈加清晰、目标愈加精准、方法愈加成熟。
如今,“天网2021”整装待发,又将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我们拭目以待。(文/王卓)
(责任编辑:杨奕)
#防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事关人民群众就地过年!福建发出最新通知】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驻闽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4号),对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统筹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细抓实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有序引导群众留闽过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带头,积极倡导群众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尽量留在省内过年。确需出行人员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前往中风险地区,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并严格落实往返疫情防控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留在省内过年。各地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六不准”要求,不得“一刀切”“层层加码”,不得限制群众省内流动,保障省内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地要立即落实“八闽健康码”在机场、车站、码头、景区、餐厅、商场、超市、电影院、文体娱乐等重点场所的扫码应用,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留闽过年#
二、加强留闽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发改部门要牵头会同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宣传、广电、体育、通信管理等部门要推动增加一批优秀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鼓励运营商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提供免费电影。工信、住建、电力等单位要做好水电气稳定供应保障。市场监管、药监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文旅、体育、住建等部门要推动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旅部门要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剪纸、写春联、“云庙会”等线上春节民俗活动和文化创意活动,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加强省内旅游景点景区、线路推介,加大促销优惠力度,丰富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发展省内游、近郊游、乡村游,更好满足群众春节期间旅游休闲需求。
三、做好留闽过年群众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政法部门,指导城乡社区强化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回应和满足留闽过年群众关切。商务部门要指导推动各地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推广“云餐厅”,保障留闽过年群众年夜饭及春节期间就餐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积极做好留闽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卫健部门要指导各地各行业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24小时开放,规范节假日门诊诊疗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值守,鼓励和引导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正常营业,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组织必要的校外活动,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发改、民政等部门要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民政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包括因亲属在省外就地过年无法返闽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的摸底排查、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和心理疏导,鼓励开展“爱心年夜饭”活动,确保特殊群体得到妥善照顾。
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留闽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留闽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出行服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走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正常交通秩序和运输安全。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五、保障留闽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各地要抓好春节稳产保供,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增产增效,重点项目不停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信等部门要指导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着力解决好务工人员留岗、续岗问题,特别是对季节性行业工作人员,要帮助找好工作“下一站”,最大程度解决后顾之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留闽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指导企业稳定留闽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督促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营造留闽过年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要求和惠企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推动政策及时兑现落地。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留闽过年、丰富群众文化旅游活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让留闽过年群众充分感受福建年的“味道”。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密切关注群众留闽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倡导“云拜年”“云购物”“云餐厅”等新风尚。
七、严格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立即安排部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服务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确保上下协同,强化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制度,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加强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和商贸、餐饮、交通运输、公安、医疗卫生等坚守一线岗位职工的关心关爱,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福建鼓励外地员工留闽过年#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5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驻闽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4号),对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统筹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细抓实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有序引导群众留闽过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带头,积极倡导群众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尽量留在省内过年。确需出行人员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前往中风险地区,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并严格落实往返疫情防控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留在省内过年。各地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六不准”要求,不得“一刀切”“层层加码”,不得限制群众省内流动,保障省内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地要立即落实“八闽健康码”在机场、车站、码头、景区、餐厅、商场、超市、电影院、文体娱乐等重点场所的扫码应用,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留闽过年#
二、加强留闽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发改部门要牵头会同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宣传、广电、体育、通信管理等部门要推动增加一批优秀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鼓励运营商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提供免费电影。工信、住建、电力等单位要做好水电气稳定供应保障。市场监管、药监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文旅、体育、住建等部门要推动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旅部门要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剪纸、写春联、“云庙会”等线上春节民俗活动和文化创意活动,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加强省内旅游景点景区、线路推介,加大促销优惠力度,丰富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发展省内游、近郊游、乡村游,更好满足群众春节期间旅游休闲需求。
三、做好留闽过年群众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政法部门,指导城乡社区强化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回应和满足留闽过年群众关切。商务部门要指导推动各地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推广“云餐厅”,保障留闽过年群众年夜饭及春节期间就餐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积极做好留闽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卫健部门要指导各地各行业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24小时开放,规范节假日门诊诊疗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值守,鼓励和引导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正常营业,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组织必要的校外活动,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发改、民政等部门要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民政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包括因亲属在省外就地过年无法返闽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的摸底排查、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和心理疏导,鼓励开展“爱心年夜饭”活动,确保特殊群体得到妥善照顾。
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留闽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留闽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出行服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走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正常交通秩序和运输安全。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五、保障留闽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各地要抓好春节稳产保供,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增产增效,重点项目不停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工信等部门要指导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着力解决好务工人员留岗、续岗问题,特别是对季节性行业工作人员,要帮助找好工作“下一站”,最大程度解决后顾之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留闽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指导企业稳定留闽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督促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营造留闽过年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要求和惠企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推动政策及时兑现落地。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留闽过年、丰富群众文化旅游活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让留闽过年群众充分感受福建年的“味道”。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密切关注群众留闽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倡导“云拜年”“云购物”“云餐厅”等新风尚。
七、严格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立即安排部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服务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确保上下协同,强化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制度,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加强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和商贸、餐饮、交通运输、公安、医疗卫生等坚守一线岗位职工的关心关爱,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福建鼓励外地员工留闽过年#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5日
【#考研天价酒店房又冒头了#:一夜涨价好几倍,大堂沙发高价睡】#考研酒店价格暴涨5倍仍一房难求#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考生为确保考研过程顺利,选择入住考点附近的宾馆酒店,“考研酒店房”随之产生。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考研时间临近,一些地方宾馆、酒店的“考研房”价格暴涨5倍至10倍之多;有的宾馆、酒店为获暴利,恶意对已预约的消费者毁约;还有的将大厅沙发、值班室按客房价卖出,甚至将不具备安全卫生经营资质的空间高价出售给考生过夜,攫取暴利。
有宾馆数天内价格涨10倍 大堂沙发、值班间、办公室当客房卖高价
江西南昌考生小刘在考点公布当天,准备上网下单预订江西科技学院考点附近的维也纳国际酒店的房间。他发现以当时页面显示的200多元一晚的正常价格下单后却无法订到房间。清晨时分他再搜索时,发现该酒店订房价已涨成600多元每晚。
小刘表示,涨价后房费已逼近自己的月生活费,但为方便考研只能咬牙“出血”。
考点周围“一房难求”,一些不好住甚至不能住的空间也以高价卖给考生。南昌师范学院考点附近的飞跃宾馆经营者表示,考试期间她把自己住的值班工作间也高价卖出去了。记者看到,该房间不足10平方米,只有一张床,没有空调,考试期间卖300多元一晚。另外,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附近的途窝假日酒店有60余间客房,经营者表示每到考试期间需求火爆,他就把酒店办公室和大堂沙发的空间卖给考生住,获利很可观。
上述问题并非个例,多地考点附近宾馆酒店房价“突击暴涨”。记者检索多个旅游APP,发现当前多个城市考研考点周边各类型宾馆酒店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在上海临港的一些考点附近,宾馆、酒店、民宿房价普遍涨价,甚至有些涨到平时价格的将近10倍;在陕西西安,某高校考点旁平时300多元一晚的房间,近日因考研上涨至1799元;在江西南昌,南昌师范学院考点附近20多家酒店宾馆的工作人员大多向记者表示“考研期间早就没房了”,房价也比平时上涨了约5倍。
“考研天价房”凭啥任性?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各地针对“考研天价酒店房”现象的举报投诉数量不少,但治理却缺乏成效。
一名酒店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与平时相比,客房成本并未提高,酒店以“市场供需”为名涨价并无标准,就是摸准了考生心态,随意涨价。“现在交通路况这么复杂,绝大多数考生愿意‘花钱买安心’住在考点旁,所以这两天肯定不缺客,涨5倍、10倍随老板心情。”
这与消费者、监管部门、经营者对考研酒店房“价格暴涨”到底是供求关系引发的“价格波动”还是因牟取暴利形成的“价格违法”看法不一有关。多地酒店经营者认为,考研期间涨价无论5倍、10倍均为市场供需变化后的正常反应,“家家都在涨,不涨白不涨”。
对此,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酒店有自主定价权,如果酒店是明码标价且没有价格欺诈行为,监管部门就没有对涨价进行干预的法律依据。关键在于在实际操作中对“过高”没有明确的界定,现有相关法规细则比较模糊,监管确有难度。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有关规定,酒店、宾馆经营者不得将非经营用空间出售给消费者。住宿空间应满足相关安全卫生规定。向考生出售“办公间”“沙发房”等行为明显违反相关规定,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有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然而记者发现,相关问题在多地均未能被有效纳入监管部门视野。
记者还发现,对于酒店、宾馆房价在考研期间“突然暴涨”,一些网络订房平台线上价格比门店价更高。多地酒店从业人员表示,网络订房平台的收益与房价挂钩,平台根据酒店房间预订价格抽10%左右的提成,价格越高提成越多。
乱象治理需多方协力
记者了解到,教育部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多名专家向记者表示,“考研天价酒店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非正常市场价格波动产物,治理该问题需多方协力。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考研天价酒店房”实际上是披着“定价自由”的外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考生在交易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是在迫于“花钱买顺利”心态下的“刚性需求”才接受“天价”房费。在考研期间酒店“任性”涨价,有违《民法典》中关于公平原则的相关规定,而且酒店宾馆借机宰客显然有违市场伦理。
刘俊海建议,要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理清“合法涨价”和“违法涨价”的法律界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指导价格,依法对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行为进行打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考研作为考生人数已近四百万的常态化“大考”,对考研考生提供相应保障值得社会共同重视。他呼吁,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将考点设置得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其他相关部门对涉及考生刚性需求的事项也应提供合理保障。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考研天价酒店房”问题。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云辉表示,目前已向南昌全市酒店经营者发出告诫提醒,倡议广大酒店业主规范价格行为,并派出执法人员对相关违法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打击。(via:新华社)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考研时间临近,一些地方宾馆、酒店的“考研房”价格暴涨5倍至10倍之多;有的宾馆、酒店为获暴利,恶意对已预约的消费者毁约;还有的将大厅沙发、值班室按客房价卖出,甚至将不具备安全卫生经营资质的空间高价出售给考生过夜,攫取暴利。
有宾馆数天内价格涨10倍 大堂沙发、值班间、办公室当客房卖高价
江西南昌考生小刘在考点公布当天,准备上网下单预订江西科技学院考点附近的维也纳国际酒店的房间。他发现以当时页面显示的200多元一晚的正常价格下单后却无法订到房间。清晨时分他再搜索时,发现该酒店订房价已涨成600多元每晚。
小刘表示,涨价后房费已逼近自己的月生活费,但为方便考研只能咬牙“出血”。
考点周围“一房难求”,一些不好住甚至不能住的空间也以高价卖给考生。南昌师范学院考点附近的飞跃宾馆经营者表示,考试期间她把自己住的值班工作间也高价卖出去了。记者看到,该房间不足10平方米,只有一张床,没有空调,考试期间卖300多元一晚。另外,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附近的途窝假日酒店有60余间客房,经营者表示每到考试期间需求火爆,他就把酒店办公室和大堂沙发的空间卖给考生住,获利很可观。
上述问题并非个例,多地考点附近宾馆酒店房价“突击暴涨”。记者检索多个旅游APP,发现当前多个城市考研考点周边各类型宾馆酒店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在上海临港的一些考点附近,宾馆、酒店、民宿房价普遍涨价,甚至有些涨到平时价格的将近10倍;在陕西西安,某高校考点旁平时300多元一晚的房间,近日因考研上涨至1799元;在江西南昌,南昌师范学院考点附近20多家酒店宾馆的工作人员大多向记者表示“考研期间早就没房了”,房价也比平时上涨了约5倍。
“考研天价房”凭啥任性?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各地针对“考研天价酒店房”现象的举报投诉数量不少,但治理却缺乏成效。
一名酒店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与平时相比,客房成本并未提高,酒店以“市场供需”为名涨价并无标准,就是摸准了考生心态,随意涨价。“现在交通路况这么复杂,绝大多数考生愿意‘花钱买安心’住在考点旁,所以这两天肯定不缺客,涨5倍、10倍随老板心情。”
这与消费者、监管部门、经营者对考研酒店房“价格暴涨”到底是供求关系引发的“价格波动”还是因牟取暴利形成的“价格违法”看法不一有关。多地酒店经营者认为,考研期间涨价无论5倍、10倍均为市场供需变化后的正常反应,“家家都在涨,不涨白不涨”。
对此,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酒店有自主定价权,如果酒店是明码标价且没有价格欺诈行为,监管部门就没有对涨价进行干预的法律依据。关键在于在实际操作中对“过高”没有明确的界定,现有相关法规细则比较模糊,监管确有难度。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有关规定,酒店、宾馆经营者不得将非经营用空间出售给消费者。住宿空间应满足相关安全卫生规定。向考生出售“办公间”“沙发房”等行为明显违反相关规定,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有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然而记者发现,相关问题在多地均未能被有效纳入监管部门视野。
记者还发现,对于酒店、宾馆房价在考研期间“突然暴涨”,一些网络订房平台线上价格比门店价更高。多地酒店从业人员表示,网络订房平台的收益与房价挂钩,平台根据酒店房间预订价格抽10%左右的提成,价格越高提成越多。
乱象治理需多方协力
记者了解到,教育部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多名专家向记者表示,“考研天价酒店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非正常市场价格波动产物,治理该问题需多方协力。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考研天价酒店房”实际上是披着“定价自由”的外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考生在交易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是在迫于“花钱买顺利”心态下的“刚性需求”才接受“天价”房费。在考研期间酒店“任性”涨价,有违《民法典》中关于公平原则的相关规定,而且酒店宾馆借机宰客显然有违市场伦理。
刘俊海建议,要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理清“合法涨价”和“违法涨价”的法律界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指导价格,依法对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行为进行打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考研作为考生人数已近四百万的常态化“大考”,对考研考生提供相应保障值得社会共同重视。他呼吁,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将考点设置得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其他相关部门对涉及考生刚性需求的事项也应提供合理保障。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考研天价酒店房”问题。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云辉表示,目前已向南昌全市酒店经营者发出告诫提醒,倡议广大酒店业主规范价格行为,并派出执法人员对相关违法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打击。(via: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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