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背地里自娱自乐就可以了,别老烦他们,好的不学,学人拉踩那一套,一方不好另一方就能好吗?认清现实,这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交税]自古合作能带来共赢屡试不爽,所以两方唯粉别在那瞎搞!等着外人渔翁得利,还在背后带节奏,看热闹不嫌事大[交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造谣算违法,请记住言语辱骂他人也算哦(净化[交税])
《1、2月》
苦难才是生活,只有极少数人能成为执子一方。
就像之前说的,时间本身没有意义,工作也只是时间换钱,我得学会自娱自乐。
①:滨。
②:海边的云看起来总是很温暖、柔软。☁☁
③:表妹的初中毕业相册,好厚一本,仪式感好强。
⑤:老城区改建接近尾声了,又可以进月川吃串串香了。[污][污]
⑦:是开心到愿意自拍的定时退勤。[二哈][二哈]
⑨:狂乱の木曜日!!
#我与我并不珍贵的时间# https://t.cn/R2Wxm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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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表妹的初中毕业相册,好厚一本,仪式感好强。
⑤:老城区改建接近尾声了,又可以进月川吃串串香了。[污][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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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抵制抄袭!来自编剧的抗议
一、 编剧业界的联名抵制信
2020年底,一封联名信在平静已久的影视圈引起了巨大轰动。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平台发出了一封联名抵制信,该信由111名编剧、作家、制片人、导演联名签署,痛陈于正和郭敬明的抄袭劣迹,呼吁抵制有抄袭劣迹的二人。联名信发出一天后,联名宣布抵制的人数已达到156人之多,并包括琼瑶、汪海林、白一骢等业内知名编剧和作家庄羽等人。一时之间,大有编剧行业与于正、郭敬明展开决战之势。
这起百余名编剧联合抵制于正事件并非突然爆发。早在12月14日,影评人谭飞就曾因抄袭事件与于正在社交平台上隔空互呛,其后数名编剧开始征集业内意见并酝酿此封联名信。12月21日晚,一夜之间于正、郭敬明成为编剧业界千夫所指,编剧们希望影视平台主动拒绝过去有抄袭劣迹仍不知悔改的创作者,公众媒体不再为他们提供舞台。
二、 于正、郭敬明的抄袭往事
本次事件中,处于舆论漩涡中心的于正和郭敬明之所以成为编剧业界联名抵制的对象,与他们过去的抄袭事件不无关系。于正和郭敬明都曾被法院判定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庄羽诉郭敬明”案、“琼瑶诉于正”案都是我国著作权侵权的经典案例。
01 郭敬明抄袭庄羽事件
庄羽诉郭敬明一案始于郭敬明第二部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发表。2003年11月,郭敬明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发表,销售量超过百万。同年12月,作家庄羽起诉郭敬明,称《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于2002年发表的小说《圈里圈外》。法院审理认为,两部作品都是以现实中青年人的感情纠葛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从被控侵权情节、语句的数量来看,已经超出了“巧合”的程度;从实质性相似的程度来看,两部作品中相似的具体情节和语句普遍存在,整体认定被控侵权的情节构成了抄袭。因此,法院认定郭敬明未经许可剽窃了庄羽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情节内容和语句,两部作品整体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
02 于正抄袭琼瑶事件
琼瑶诉于正一案相比于前案而言,在时间上距离现在更近。2015年4月28日,琼瑶起诉于正,诉称于正作品《宫锁连城》多处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该案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
在一审和二审中,琼瑶一方主张,陈喆(笔名琼瑶)为《梅花烙》的作者与著作权人;被告余征(笔名于正)于2012年至2013年间未经琼瑶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中的核心独创情节,创作出剧本《宫锁连城》;基于这一剧本摄制的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中的全部核心人物关系与故事情节。据此,琼瑶一方主张于正和拍摄《梅花烙》的影视公司严重侵害其著作权。
于正一方则声称琼瑶并非剧本《梅花烙》的著作权人,且剧本的真实性存疑;同时,被侵权的人物关系和桥段并非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达;于正坚称被控作品是独立创作完成的。
法院判决认为,文学作品中的情节,既可以被视为抽象的情节概括,也可以是相对具体的情节展现,当情节具体到足以产生感知特定作品来源的程度,则足以作为表达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法院对比发现,在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方面,剧本《宫锁连城》是在《梅花烙》基础上的改编和再创作;在情节方面,《梅花烙》中的21个情节中,3个情节属于公知素材,《宫锁连城》相对于其中9个情节构成实质性相似;在情节串联方面,《宫锁连城》在情节排布及推演上与《梅花烙》高度近似。因此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与《梅花烙》整体上构成相似,余正构成对琼瑶作品的改编,侵害了对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权。
以上两宗案例都是由法院明确认定郭敬明、于正存在抄袭行为的案例。而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二人除了按法院判决作出赔偿、停止侵权以外,却始终未向被侵权作品作者道歉。两人虽然有抄袭劣迹却始终未作出道歉,其后却仍能在影视娱乐圈频频发声露面,捞金无数,这也是本次抵制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 联名抵制风波的余声
百余名编剧联名抵制事件之后,处于风暴中心的郭敬明和于正也终于发声。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发声向庄羽道歉,向公众及创作环境道歉;庄羽接收道歉之后,双方以《梦里花落知多少》、《圈里圈外》的版权收入共同成立反剽窃基金会帮助原创作品维权。而在同一天,于正也公开向琼瑶道歉。自此,编剧联名抵制事件似乎暂告一段落。
回顾此次抵制风波,作为有抄袭劣迹的作家和编剧,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道歉,并仍然在行业内取得成功,这是郭敬明和于正两人触犯行业众怒的重要原因。而此事件背后,也反映了当前影视圈的唯市场论、唯流量论的行业生态,长期下去“劣币驱逐良币”将可能成为业界常态。在《著作权法》为相关抄袭行为加以规制之余,行业相关规范却未能及时作出衔接。目前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虽然要求对存在“劣迹”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封杀”,但是《通知》中提到的劣迹主要是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对于抄袭等道德失范问题则并未提及。这也使得抄袭作家和抄袭编剧得以继续从事影视行业,甚至因为自己的“抄袭”赚取更多流量,摇身一变成为业界人人尊称的老师。长此以往,存在抄袭劣迹的从业人员很有可能“劣币驱逐良币”,随之而来的是原创的萎缩和整体作品质量的下滑。因此,影视行业的抄袭风仍然有待破解。
本次编剧联名抵制事件,是对于今后行业内失范行为惩戒机制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郭敬明、于正在抵制事件后发声道歉,就是行业内从业人员集体行动效果的明证。类似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今年试行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一部在影视编剧行业内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或可成为破除业内抄袭之风的一剂良方。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行业内版权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相信影视编剧行业中的抄袭风气终将得到遏止。
一、 编剧业界的联名抵制信
2020年底,一封联名信在平静已久的影视圈引起了巨大轰动。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平台发出了一封联名抵制信,该信由111名编剧、作家、制片人、导演联名签署,痛陈于正和郭敬明的抄袭劣迹,呼吁抵制有抄袭劣迹的二人。联名信发出一天后,联名宣布抵制的人数已达到156人之多,并包括琼瑶、汪海林、白一骢等业内知名编剧和作家庄羽等人。一时之间,大有编剧行业与于正、郭敬明展开决战之势。
这起百余名编剧联合抵制于正事件并非突然爆发。早在12月14日,影评人谭飞就曾因抄袭事件与于正在社交平台上隔空互呛,其后数名编剧开始征集业内意见并酝酿此封联名信。12月21日晚,一夜之间于正、郭敬明成为编剧业界千夫所指,编剧们希望影视平台主动拒绝过去有抄袭劣迹仍不知悔改的创作者,公众媒体不再为他们提供舞台。
二、 于正、郭敬明的抄袭往事
本次事件中,处于舆论漩涡中心的于正和郭敬明之所以成为编剧业界联名抵制的对象,与他们过去的抄袭事件不无关系。于正和郭敬明都曾被法院判定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庄羽诉郭敬明”案、“琼瑶诉于正”案都是我国著作权侵权的经典案例。
01 郭敬明抄袭庄羽事件
庄羽诉郭敬明一案始于郭敬明第二部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发表。2003年11月,郭敬明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发表,销售量超过百万。同年12月,作家庄羽起诉郭敬明,称《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于2002年发表的小说《圈里圈外》。法院审理认为,两部作品都是以现实中青年人的感情纠葛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从被控侵权情节、语句的数量来看,已经超出了“巧合”的程度;从实质性相似的程度来看,两部作品中相似的具体情节和语句普遍存在,整体认定被控侵权的情节构成了抄袭。因此,法院认定郭敬明未经许可剽窃了庄羽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情节内容和语句,两部作品整体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
02 于正抄袭琼瑶事件
琼瑶诉于正一案相比于前案而言,在时间上距离现在更近。2015年4月28日,琼瑶起诉于正,诉称于正作品《宫锁连城》多处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该案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
在一审和二审中,琼瑶一方主张,陈喆(笔名琼瑶)为《梅花烙》的作者与著作权人;被告余征(笔名于正)于2012年至2013年间未经琼瑶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中的核心独创情节,创作出剧本《宫锁连城》;基于这一剧本摄制的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中的全部核心人物关系与故事情节。据此,琼瑶一方主张于正和拍摄《梅花烙》的影视公司严重侵害其著作权。
于正一方则声称琼瑶并非剧本《梅花烙》的著作权人,且剧本的真实性存疑;同时,被侵权的人物关系和桥段并非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达;于正坚称被控作品是独立创作完成的。
法院判决认为,文学作品中的情节,既可以被视为抽象的情节概括,也可以是相对具体的情节展现,当情节具体到足以产生感知特定作品来源的程度,则足以作为表达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法院对比发现,在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方面,剧本《宫锁连城》是在《梅花烙》基础上的改编和再创作;在情节方面,《梅花烙》中的21个情节中,3个情节属于公知素材,《宫锁连城》相对于其中9个情节构成实质性相似;在情节串联方面,《宫锁连城》在情节排布及推演上与《梅花烙》高度近似。因此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与《梅花烙》整体上构成相似,余正构成对琼瑶作品的改编,侵害了对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权。
以上两宗案例都是由法院明确认定郭敬明、于正存在抄袭行为的案例。而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二人除了按法院判决作出赔偿、停止侵权以外,却始终未向被侵权作品作者道歉。两人虽然有抄袭劣迹却始终未作出道歉,其后却仍能在影视娱乐圈频频发声露面,捞金无数,这也是本次抵制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 联名抵制风波的余声
百余名编剧联名抵制事件之后,处于风暴中心的郭敬明和于正也终于发声。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郭敬明发声向庄羽道歉,向公众及创作环境道歉;庄羽接收道歉之后,双方以《梦里花落知多少》、《圈里圈外》的版权收入共同成立反剽窃基金会帮助原创作品维权。而在同一天,于正也公开向琼瑶道歉。自此,编剧联名抵制事件似乎暂告一段落。
回顾此次抵制风波,作为有抄袭劣迹的作家和编剧,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道歉,并仍然在行业内取得成功,这是郭敬明和于正两人触犯行业众怒的重要原因。而此事件背后,也反映了当前影视圈的唯市场论、唯流量论的行业生态,长期下去“劣币驱逐良币”将可能成为业界常态。在《著作权法》为相关抄袭行为加以规制之余,行业相关规范却未能及时作出衔接。目前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虽然要求对存在“劣迹”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封杀”,但是《通知》中提到的劣迹主要是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对于抄袭等道德失范问题则并未提及。这也使得抄袭作家和抄袭编剧得以继续从事影视行业,甚至因为自己的“抄袭”赚取更多流量,摇身一变成为业界人人尊称的老师。长此以往,存在抄袭劣迹的从业人员很有可能“劣币驱逐良币”,随之而来的是原创的萎缩和整体作品质量的下滑。因此,影视行业的抄袭风仍然有待破解。
本次编剧联名抵制事件,是对于今后行业内失范行为惩戒机制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郭敬明、于正在抵制事件后发声道歉,就是行业内从业人员集体行动效果的明证。类似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今年试行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一部在影视编剧行业内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或可成为破除业内抄袭之风的一剂良方。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行业内版权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相信影视编剧行业中的抄袭风气终将得到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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