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的“请君入瓮”
唐朝武则天当政时期,刑部侍郎周兴与来俊臣共同审理案件。来俊臣已经另外接受旨意审问周兴,而周兴还不知道这事。到一起吃饭的时候,来俊臣对周兴说: “囚犯大多不肯承认有罪,你怎么用刑呢?”周兴说: “这很容易。拿一个大瓮,用炭在四周烤它,让囚犯待在里面,还会有什么事不肯说出来! ”
来俊臣就让人拿来大瓮,用火围着它烤,自己站起身对周兴说: “宫中有文件让我审査老兄,请老兄进这个大坛子吧。”周兴恐惧得直磕头,立刻招认了自己的全部罪行。结果,判周兴死刑,改为流放岭南。被周兴害得家破人亡的人很多,他在流放岭南的途中,被仇家杀死了。这就是成语“请君入瓮”的来历。有关这件事的记载最早来自唐代人张鷟zhuó的《朝野佥qiān载》。
古希腊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古希腊有一种酷刑工具,叫法拉里斯的铜牛Brazen Bull。铜牛据说由一个叫佩里劳斯(Perillus)的人发明的,他设计这种铜牛是为了讨好古希腊城邦阿格里真托(Agigentum)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
这个刑具其实就是一个空心的、和真实的牛大小差不多的青铜公牛,牛身背部有个活动板门,鼻孔和嘴里有一些孔洞。在行刑时,把死刑犯从牛身的小门塞进牛肚子里,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火。当铜牛被烧成通红的时候,受害者的尖叫声从牛的鼻孔和嘴里传出,声音非常像一只疯牛在嘶吼。虽然法拉里斯似乎对刑具本身还算满意,但对这个逢迎拍马的小人却非常厌恶,不幸的发明者成为第一个受刑者。然而,城邦居民对法拉里斯的厌恶超过了他对佩里劳斯的厌恶。在备受其暴政摧残之后,公元前563年,愤怒的民众把僭主法拉里斯塞进了铜牛。
始作“牛”者,其无后乎?[doge][doge][doge]
唐朝武则天当政时期,刑部侍郎周兴与来俊臣共同审理案件。来俊臣已经另外接受旨意审问周兴,而周兴还不知道这事。到一起吃饭的时候,来俊臣对周兴说: “囚犯大多不肯承认有罪,你怎么用刑呢?”周兴说: “这很容易。拿一个大瓮,用炭在四周烤它,让囚犯待在里面,还会有什么事不肯说出来! ”
来俊臣就让人拿来大瓮,用火围着它烤,自己站起身对周兴说: “宫中有文件让我审査老兄,请老兄进这个大坛子吧。”周兴恐惧得直磕头,立刻招认了自己的全部罪行。结果,判周兴死刑,改为流放岭南。被周兴害得家破人亡的人很多,他在流放岭南的途中,被仇家杀死了。这就是成语“请君入瓮”的来历。有关这件事的记载最早来自唐代人张鷟zhuó的《朝野佥qiān载》。
古希腊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古希腊有一种酷刑工具,叫法拉里斯的铜牛Brazen Bull。铜牛据说由一个叫佩里劳斯(Perillus)的人发明的,他设计这种铜牛是为了讨好古希腊城邦阿格里真托(Agigentum)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
这个刑具其实就是一个空心的、和真实的牛大小差不多的青铜公牛,牛身背部有个活动板门,鼻孔和嘴里有一些孔洞。在行刑时,把死刑犯从牛身的小门塞进牛肚子里,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火。当铜牛被烧成通红的时候,受害者的尖叫声从牛的鼻孔和嘴里传出,声音非常像一只疯牛在嘶吼。虽然法拉里斯似乎对刑具本身还算满意,但对这个逢迎拍马的小人却非常厌恶,不幸的发明者成为第一个受刑者。然而,城邦居民对法拉里斯的厌恶超过了他对佩里劳斯的厌恶。在备受其暴政摧残之后,公元前563年,愤怒的民众把僭主法拉里斯塞进了铜牛。
始作“牛”者,其无后乎?[doge][doge][doge]
#网络名师课堂#(563)
【仲景文化】
宋人马端临编撰的 《文献通考》中有谈及高保衡、孙奇、林亿等校订的 《伤寒论》序中有:“汉长沙太守南阳张机仲景”的署题,而同朝代的张杲的《医说》、周守忠的 《历代名医蒙求》,有关于此的记录大致一样。
(来源:《仲景文化与河南中医药强省建设》王秋安等著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编:孟语 责编:赵金艳)
【仲景文化】
宋人马端临编撰的 《文献通考》中有谈及高保衡、孙奇、林亿等校订的 《伤寒论》序中有:“汉长沙太守南阳张机仲景”的署题,而同朝代的张杲的《医说》、周守忠的 《历代名医蒙求》,有关于此的记录大致一样。
(来源:《仲景文化与河南中医药强省建设》王秋安等著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编:孟语 责编:赵金艳)
“女子在起诉追讨280万元货款时,却被刑拘?”江西吉安,37岁女子何某与丈夫喜欢收藏稀有茶叶。2019年时,家住江吉安的女商人刘某,多次到广西南宁何某家中品茶,刘某品过茶后,觉得茶叶不错、是真品。于是在往后的两年时间里,何某多次将家里收藏的茶叶转卖给对方,家里没有的,何某就通过自己的渠道,找到后再转让给刘某,期间双方交易额接近600万元。
去年5月,刘某以购到的是假茶、送人后被客人退回为由,拒绝支付尾款280万,并要求退货。何某则以时间太久,无法确定有没有被调包为由,拒绝退款退货,并在去年7月,将刘某告上法庭,索要拖欠的货款280万元。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刘某从何某处购买茶叶后,刘某主张何某的茶叶,是假货,致使其被重重客户退回,即代表刘某是因何某的原因,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刘某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何某退款,符合法律规定。
不过,这里有个前提条件,刘某需拿出证据来举证其主张,即刘某需证明其购买的是假货,否则其主张则不能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如果刘某不能举证其主张,那就要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尾款,这就是何某起诉刘某,要求其支付尾款280万元的原因所在。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整个事件发生了反转。
今年2月18日,何某在开庭审理前半个月,在家中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吉安警方带走。次日被刑事拘留。
2月22日,何某丈夫陈先生找到刘某,协商出具谅解书事宜,但双方因刘某提出要赔偿120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月28日,何某提出民事撤诉申请,被法院准许。3月28日,何某被逮捕。4月5日,何某因身体原因,被批准取保候审。(案例来源:南国早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怎么看待这起案件呢?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上所述数额较大的,是指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25万元以上的。
注意,本罪构成的前提是明知的,不明知不构成犯罪。
换而言之,只要警方能够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何某是明知的,那么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茶叶,接近600万元的行为,可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强调的是,能否认定何某构成刑事犯罪,至关重要,这将决定其与刘某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意思就是说,刘某从何某处购买茶叶,实际上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合同约定,何某需保证茶叶是真品,刘某需按约定支付货款,但如果何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双方的合同则不能成立。
反之,如果最终不能认定何某构成犯罪,那么刘某就必须支付剩余货款280万元。
去年5月,刘某以购到的是假茶、送人后被客人退回为由,拒绝支付尾款280万,并要求退货。何某则以时间太久,无法确定有没有被调包为由,拒绝退款退货,并在去年7月,将刘某告上法庭,索要拖欠的货款280万元。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刘某从何某处购买茶叶后,刘某主张何某的茶叶,是假货,致使其被重重客户退回,即代表刘某是因何某的原因,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刘某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何某退款,符合法律规定。
不过,这里有个前提条件,刘某需拿出证据来举证其主张,即刘某需证明其购买的是假货,否则其主张则不能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如果刘某不能举证其主张,那就要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尾款,这就是何某起诉刘某,要求其支付尾款280万元的原因所在。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整个事件发生了反转。
今年2月18日,何某在开庭审理前半个月,在家中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吉安警方带走。次日被刑事拘留。
2月22日,何某丈夫陈先生找到刘某,协商出具谅解书事宜,但双方因刘某提出要赔偿120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月28日,何某提出民事撤诉申请,被法院准许。3月28日,何某被逮捕。4月5日,何某因身体原因,被批准取保候审。(案例来源:南国早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怎么看待这起案件呢?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上所述数额较大的,是指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25万元以上的。
注意,本罪构成的前提是明知的,不明知不构成犯罪。
换而言之,只要警方能够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何某是明知的,那么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茶叶,接近600万元的行为,可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强调的是,能否认定何某构成刑事犯罪,至关重要,这将决定其与刘某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意思就是说,刘某从何某处购买茶叶,实际上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合同约定,何某需保证茶叶是真品,刘某需按约定支付货款,但如果何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双方的合同则不能成立。
反之,如果最终不能认定何某构成犯罪,那么刘某就必须支付剩余货款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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