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HR的人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吗?有没有变通的规定?
要求发放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发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生育津贴如何何发放可以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今天小编就来带领大家梳理这些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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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案例分享
女职工休产假不得按基本工资发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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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总会有HR搞不明白,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是什么?一块发还是分着发?女员工领了生育津贴,还用给她发产假工资吗?
首先大家要知道,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提示:
o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
o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举个: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30×128=21760(元)
发放标准“就高不就低”原则:
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
产假工资怎么支付
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举个:
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7500元,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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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问题答疑
1.产假期间暂停工资,等津贴下来再发,合理吗?
不合理,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生育津贴报销下来后,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单位要补足差额。
2.生育保险待遇除了生育津贴以外还包含哪些?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o 生育津贴
o 生育医疗费用
o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o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3.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辞职后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吗?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o 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一般为1年左右)
o 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o 符合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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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产假&陪产假&育儿假一览表
2021年各地逐渐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增加了育儿假的天数,具体可以查看下表:
地区 | 育儿假 |
北京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个工作日育儿假 |
上海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天育儿假 |
江西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安徽省 | 孩子6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辽宁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西藏 | - |
江苏省 | 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育儿假 |
贵州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海南省 | 孩子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拟增) |
陕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不低于30天(拟增) |
吉林省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增设育儿假 |
福建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重庆 | 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中的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孩子一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孩子满6周岁前每年累计休5-10天育儿假 |
青海省 | 孩子三周岁前,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黑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云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拟增) |
河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内蒙古 | 拟增 |
河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新疆 | - |
山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甘肃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湖北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四川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广东省 | 拟增设 |
天津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山东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拟增) |
宁夏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湖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拟增) |
广西省 | 拟增设 |
文章部分资料来源于:深圳人社、HR政策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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