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平安 让心安 西安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
时间褪去岁月的浮华,积淀出砥砺前行的脚印。时光荏苒,西安政法人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夜以继日奋战在建设平安西安第一线,以热血与汗水,谱写出一曲曲生动华章,用全情全力守护着“平安”,让群众踏踏实实地“心安”。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近年来,西安政法工作一路前行,全市政法战线和广大政法干警以忠诚和担当,用日夜辛劳的实际行动,守护着这座古城的平安,用梦想和法治之笔绘就平安西安的美好盛景。
西安日报今日起推出“创新社会治理 建设平安西安”系列专题报道,全方位展示我市政法战线广大干警全心全意守护平安西安的风采,让我们一起跟随西安政法人的脚步,感受他们不懈进取的奋斗历程。
近年来,全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西安旅游更是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据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统计,去年西安旅游收入突破100亿元,与上年相比猛增137.08%,由此可见其火爆的程度。而一座城市,吸引游客的不仅仅是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和独特美食,安全稳定和谐的城市环境应当更具魅力。
近日,根据某权威平台发布的“2019最安全旅游国家与城市”榜单显示:中国入选最安全的旅游国家榜首,西安则名列国内最安全旅游城市榜单前十名,成为西北地区唯一上榜城市,这充分反映了平安西安和法治西安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效。
在发展的进程里,西安旅游也经历了一些曲折,小偷猖獗、假景点及“黑导游”坑蒙拐骗的花样套路,曾经构成了诸多不安定因素,确实让不少游客望而却步。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安的法治环境实现了大改观,这座历史悠久举世闻名的千年古城,也被越来越多的民众和世界游客所追捧与热爱。
全民参与 筑牢平安建设之基
平安建设离不开每一位西安人的共同努力,只有政府职能部门推进还远远不够,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才能营造出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了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着力构建“以专门力量为主体、辅助力量为补充、社会义务力量广泛参与”的大巡逻大防控格局,在全市形成了12.4万余人的“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常态化设立“红袖章”平安志愿者执勤点3100多个,形成了覆盖市、区县、镇街、村(社区)四级“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组织体系。如今,“红袖章”志愿者巡逻队已经成为西安平安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不断增强。据调查,2019年上半年,西安市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7.3%,再创新高。
“以前晚上超过十点家里人就开始催我回家了,前两天加班晚打车回家,给家里人说了一声,他们也放心。”在西安住了十四年的刘女士谈起现在的治安环境时感叹道。
近年来,我市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挖掘民力资源,积极发动停车收费员、保洁员,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的门卫等内保人员,沿街商户、门店等经营工作人员,退休干部职工等参加“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在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逻防范活动。
莲湖区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职工,成立社区“萤火虫”志愿巡逻队,鼓励他们发挥余热,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像萤火虫一样聚在一起熠熠发光。此外,还创新总结出台了“三定四逐”巡逻工作机制,即志愿者巡逻队每天定岗定时定责,义务在社区内开展治安巡逻,街头巷尾逐个转、楼前楼后逐个看、商户住(租)户逐个查、流动人口逐个问。
同时,我市还组织有艺体特长、爱好创作的“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组建书画社、合唱团、乒乓球队,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吸引居民积极参与,用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思想阵地。通过面对面与辖区群众交流、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辖区进行普法宣传、安全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将平安建设、行业公约、社区民约、反邪教等知识送入居民家中,营造家家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立体巡防 密织平安防控网
紧盯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聚焦西部最佳、打造公安铁军,奋力追赶超越、创建平安之城”总体思路,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
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平安西安建设铿锵有力,步履稳健。
小家安,则大家安。公安机关为全面深化平安西安建设,举全警之力,统筹基层单位,按照“整合资源、条块结合、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守护着家园的宁静,缔造着家乡的和谐,深耕法制沃土,让平安硕果挂满枝头。
2018年8月,市公安局成立了平安西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创平安、保稳定;转作风、优服务;促工作、赢民心”为基础,以解决影响警民关系的矛盾问题为切入点,以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和队伍综合素质为着力点,以强化“打、防、管、控、服”能力为突破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十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将平安西安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上有“天眼”全天守护,下有“地网”昼夜巡防,他们的立体巡防,为群众密织了一张幸福安居的“防控网”。在西安市的大街小巷,将警力最大限度摆在街面,公安机关始终扎紧社会治安防控的“口袋”,努力践行“护好百姓出行安全,守好百姓居家平安”的诺言,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造一个祥和的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加强对街面的巡逻力度,组建治安巡防队伍,采用步巡和车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间断巡逻。适时启动等级化巡逻机制,调整巡防时间,将巡逻向后半夜延伸,不断细化巡逻路线,将巡逻重点向治安乱点延伸,形成网格化、立体化、动态化巡逻模式,全市每天出动巡逻警力7076人次,各类车辆1067车次,141个网格化巡逻车实现24小时全覆盖式巡逻,有效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今年以来,各类侵财案件均有所下降,抢劫抢夺、盗窃民宅、盗窃车财、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发案数分别下降29.44%、4.36%、15.87%、5.68%。
按照“打造智慧公安、智慧警务,提升社区管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发挥人像识别、视频监控两大核心技术优势,扎实做好社区各项基础防范工作,公安机关积极推进智慧安防社区建设。7月12日,枫林绿洲小区警务室接到市民报警称家中被盗,丢失现金3000元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正当报警人着急万分时,公安高新分局已在第一时间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原因是该小区已建成智慧安防社区,早在犯罪嫌疑人尾随业主进入小区时,就被智慧安防平台人工智能分析为“可疑人员”,在平台进行标注提醒,并自动记录此人在小区的活动轨迹,案情发生后,很快确定嫌疑人身份信息,将其抓获归案。
精准发力 不断提升游客安全感
“以前我来西安,都不怎么逛。今年国庆,我去了大雁塔、钟楼、回民街这些景点,深刻地感觉现在的西安真的不一样了。尤其是走在街道上,看到穿警服的人,就觉得特别安全。”60岁的秦女士来自陕北延安,她对如今西安的治安环境大为称赞。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秩序管理,公安机关以“降发案、保安全”为目标,深入全市各大旅游景点巡查,做到了全年检查督导不断档,明察暗访不停歇,全年共开展各类检查88次;积极推动景区警务室建设,提高景区见警率,目前全市共有景区警务室45个。2019年度市公安局共指导各级旅游治安部门办理涉旅刑事案件112起,刑事拘留146人;查处涉旅行政案件245起,行政拘留165人,治安处罚93人,配合交通部门查处涉旅“黑车”90辆,向有关部门移交涉旅案件126起。
道德和法治是城市文明的标杆,也是城市安全的尺度。市司法局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挈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各环节,与市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和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此外,还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桥头堡”作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园区、进工地、进军营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集中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各类标语、宣传栏,弘扬诚信守法理念,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同时,深化基层、地方依法治理工作,抓好法治区(县)、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推进西安文明城市建设。
安全的环境是通过长期不懈的治理达到的,市司法局动员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网格管理主力军,全覆盖、不留死角开展扫黑除恶入户宣传、走访摸排。强力深化人民调解、强制戒毒人员教育戒治和特殊人群管控“三道防线”,运用“枫桥经验”西安模式,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领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万件,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电子监控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远低于国家管控标准。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长治久安。
一系列举措落实落地,使一大批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观。
今天的西安,出行越来越放心,居家越来越安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平安西安”这张暖心的城市名片更加靓丽。
今后,西安市委政法委将继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激流勇进,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建设阔步前行,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为建设一个文明、法治、平安的美丽西安而努力奋斗。
记者 金明刚 刘嘉颖
时间褪去岁月的浮华,积淀出砥砺前行的脚印。时光荏苒,西安政法人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夜以继日奋战在建设平安西安第一线,以热血与汗水,谱写出一曲曲生动华章,用全情全力守护着“平安”,让群众踏踏实实地“心安”。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近年来,西安政法工作一路前行,全市政法战线和广大政法干警以忠诚和担当,用日夜辛劳的实际行动,守护着这座古城的平安,用梦想和法治之笔绘就平安西安的美好盛景。
西安日报今日起推出“创新社会治理 建设平安西安”系列专题报道,全方位展示我市政法战线广大干警全心全意守护平安西安的风采,让我们一起跟随西安政法人的脚步,感受他们不懈进取的奋斗历程。
近年来,全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西安旅游更是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据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统计,去年西安旅游收入突破100亿元,与上年相比猛增137.08%,由此可见其火爆的程度。而一座城市,吸引游客的不仅仅是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和独特美食,安全稳定和谐的城市环境应当更具魅力。
近日,根据某权威平台发布的“2019最安全旅游国家与城市”榜单显示:中国入选最安全的旅游国家榜首,西安则名列国内最安全旅游城市榜单前十名,成为西北地区唯一上榜城市,这充分反映了平安西安和法治西安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效。
在发展的进程里,西安旅游也经历了一些曲折,小偷猖獗、假景点及“黑导游”坑蒙拐骗的花样套路,曾经构成了诸多不安定因素,确实让不少游客望而却步。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安的法治环境实现了大改观,这座历史悠久举世闻名的千年古城,也被越来越多的民众和世界游客所追捧与热爱。
全民参与 筑牢平安建设之基
平安建设离不开每一位西安人的共同努力,只有政府职能部门推进还远远不够,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才能营造出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了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着力构建“以专门力量为主体、辅助力量为补充、社会义务力量广泛参与”的大巡逻大防控格局,在全市形成了12.4万余人的“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常态化设立“红袖章”平安志愿者执勤点3100多个,形成了覆盖市、区县、镇街、村(社区)四级“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组织体系。如今,“红袖章”志愿者巡逻队已经成为西安平安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不断增强。据调查,2019年上半年,西安市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7.3%,再创新高。
“以前晚上超过十点家里人就开始催我回家了,前两天加班晚打车回家,给家里人说了一声,他们也放心。”在西安住了十四年的刘女士谈起现在的治安环境时感叹道。
近年来,我市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挖掘民力资源,积极发动停车收费员、保洁员,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的门卫等内保人员,沿街商户、门店等经营工作人员,退休干部职工等参加“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在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逻防范活动。
莲湖区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职工,成立社区“萤火虫”志愿巡逻队,鼓励他们发挥余热,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像萤火虫一样聚在一起熠熠发光。此外,还创新总结出台了“三定四逐”巡逻工作机制,即志愿者巡逻队每天定岗定时定责,义务在社区内开展治安巡逻,街头巷尾逐个转、楼前楼后逐个看、商户住(租)户逐个查、流动人口逐个问。
同时,我市还组织有艺体特长、爱好创作的“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组建书画社、合唱团、乒乓球队,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吸引居民积极参与,用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思想阵地。通过面对面与辖区群众交流、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辖区进行普法宣传、安全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将平安建设、行业公约、社区民约、反邪教等知识送入居民家中,营造家家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立体巡防 密织平安防控网
紧盯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聚焦西部最佳、打造公安铁军,奋力追赶超越、创建平安之城”总体思路,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
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平安西安建设铿锵有力,步履稳健。
小家安,则大家安。公安机关为全面深化平安西安建设,举全警之力,统筹基层单位,按照“整合资源、条块结合、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守护着家园的宁静,缔造着家乡的和谐,深耕法制沃土,让平安硕果挂满枝头。
2018年8月,市公安局成立了平安西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创平安、保稳定;转作风、优服务;促工作、赢民心”为基础,以解决影响警民关系的矛盾问题为切入点,以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和队伍综合素质为着力点,以强化“打、防、管、控、服”能力为突破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十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将平安西安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上有“天眼”全天守护,下有“地网”昼夜巡防,他们的立体巡防,为群众密织了一张幸福安居的“防控网”。在西安市的大街小巷,将警力最大限度摆在街面,公安机关始终扎紧社会治安防控的“口袋”,努力践行“护好百姓出行安全,守好百姓居家平安”的诺言,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造一个祥和的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加强对街面的巡逻力度,组建治安巡防队伍,采用步巡和车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间断巡逻。适时启动等级化巡逻机制,调整巡防时间,将巡逻向后半夜延伸,不断细化巡逻路线,将巡逻重点向治安乱点延伸,形成网格化、立体化、动态化巡逻模式,全市每天出动巡逻警力7076人次,各类车辆1067车次,141个网格化巡逻车实现24小时全覆盖式巡逻,有效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今年以来,各类侵财案件均有所下降,抢劫抢夺、盗窃民宅、盗窃车财、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发案数分别下降29.44%、4.36%、15.87%、5.68%。
按照“打造智慧公安、智慧警务,提升社区管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发挥人像识别、视频监控两大核心技术优势,扎实做好社区各项基础防范工作,公安机关积极推进智慧安防社区建设。7月12日,枫林绿洲小区警务室接到市民报警称家中被盗,丢失现金3000元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正当报警人着急万分时,公安高新分局已在第一时间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原因是该小区已建成智慧安防社区,早在犯罪嫌疑人尾随业主进入小区时,就被智慧安防平台人工智能分析为“可疑人员”,在平台进行标注提醒,并自动记录此人在小区的活动轨迹,案情发生后,很快确定嫌疑人身份信息,将其抓获归案。
精准发力 不断提升游客安全感
“以前我来西安,都不怎么逛。今年国庆,我去了大雁塔、钟楼、回民街这些景点,深刻地感觉现在的西安真的不一样了。尤其是走在街道上,看到穿警服的人,就觉得特别安全。”60岁的秦女士来自陕北延安,她对如今西安的治安环境大为称赞。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秩序管理,公安机关以“降发案、保安全”为目标,深入全市各大旅游景点巡查,做到了全年检查督导不断档,明察暗访不停歇,全年共开展各类检查88次;积极推动景区警务室建设,提高景区见警率,目前全市共有景区警务室45个。2019年度市公安局共指导各级旅游治安部门办理涉旅刑事案件112起,刑事拘留146人;查处涉旅行政案件245起,行政拘留165人,治安处罚93人,配合交通部门查处涉旅“黑车”90辆,向有关部门移交涉旅案件126起。
道德和法治是城市文明的标杆,也是城市安全的尺度。市司法局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挈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各环节,与市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和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此外,还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桥头堡”作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园区、进工地、进军营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集中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各类标语、宣传栏,弘扬诚信守法理念,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同时,深化基层、地方依法治理工作,抓好法治区(县)、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推进西安文明城市建设。
安全的环境是通过长期不懈的治理达到的,市司法局动员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网格管理主力军,全覆盖、不留死角开展扫黑除恶入户宣传、走访摸排。强力深化人民调解、强制戒毒人员教育戒治和特殊人群管控“三道防线”,运用“枫桥经验”西安模式,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领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万件,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电子监控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远低于国家管控标准。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长治久安。
一系列举措落实落地,使一大批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观。
今天的西安,出行越来越放心,居家越来越安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平安西安”这张暖心的城市名片更加靓丽。
今后,西安市委政法委将继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激流勇进,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建设阔步前行,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为建设一个文明、法治、平安的美丽西安而努力奋斗。
记者 金明刚 刘嘉颖
#惠州身边事# 【守护“惠州蓝”!全市统一清查大行动吹响号角】为守护“惠州蓝”,自今年7月我市开展泥头车暨工地扬尘、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三项整治”)以来,全市已更换1014台新型全密闭式智能环保渣土车。
为继续保证整治工作成效,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10月15日至25日开展全市统一清查大行动,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积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等有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组,采取路上设卡和深入施工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立案查处;对屡教不改的,坚决给予顶格处罚。
整治泥头车
全密闭式智能环保车亮相工地获得点赞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越来越多身披绿衣、车厢密闭、干净整洁的全密闭式智能环保车亮相各大建筑工地,负责运输工地渣土。这种不会超速超载、不会洒漏的运输车辆,赢得不少市民点赞。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各县(区)泥头车换新工作有序推进。”市自卸车行业协会会长黎育雄说,大亚湾区的泥头车已全部更换成全密闭式智能环保车,其他县(区)的更换工作也在有序推进。泥头车更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阻力。比如有的车主为了降低成本,私自对旧式泥头车进行改造,加装车厢盖,超载、洒漏现象依然存在。
对违规企业停办
建筑垃圾受纳(排放)许可证
“我们将从源头、车辆、执法全链条入手,做到泥头车安全管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罚处理全管理闭环。”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31日前,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大亚湾区要率先将所有运输余泥渣土的旧式泥头车更换为新型全密闭式智能环保渣土车;惠东、博罗、龙门三县必须达到50%以上。此外,对使用不符合密闭标准车辆的处置建筑垃圾企业停止办理《建筑垃圾受纳(排放)许可证》。
泥头车未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最高罚两万
10月1日起,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加大对在建施工工地使用不符合密闭标准的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未采取密闭的车辆进行查处。一经发现,立刻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未实现密闭运输或者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予运输及处置核准。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整治工地扬尘
超5万平方米建筑工地必须安装扬尘监控设备
据介绍,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必须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各建筑工地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智能识别系统的安装。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工地,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第八十三条进行立案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对施工企业在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立案查处,对屡教不改的,要坚决采取钢管桩停工整顿。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加大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查处;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未安装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最高罚十万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城市建成区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设备;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还应当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散装预拌干粉砂浆加水搅拌除外;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的,禁止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石棉物质的建筑材料。对已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建筑物进行保养、翻新、拆卸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施工单位违反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在禁止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范围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在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使用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整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
检查全部进入我市的运输余泥渣土车辆
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一直是城乡管理的难点问题。接下来,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效能。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分局)接下来将通过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行为。
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将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紧密合作,在高速公路、国道、县道、村道设卡拦截,对已进入我市的外地车牌运输余泥渣土的车辆做到百分百检查。同时,将加强与镇办、村居的联动,充分调动村(居)民的力量,对进入乡村的车辆卡得住、拦得住、控得住。此外,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对车辆倾倒的涉嫌存在危害物质的及时送检,对送检鉴定的结果确定为有害物质的将及时移送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进行查处。来源:惠州日报 图片源自网络
为继续保证整治工作成效,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10月15日至25日开展全市统一清查大行动,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积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等有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组,采取路上设卡和深入施工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立案查处;对屡教不改的,坚决给予顶格处罚。
整治泥头车
全密闭式智能环保车亮相工地获得点赞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越来越多身披绿衣、车厢密闭、干净整洁的全密闭式智能环保车亮相各大建筑工地,负责运输工地渣土。这种不会超速超载、不会洒漏的运输车辆,赢得不少市民点赞。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各县(区)泥头车换新工作有序推进。”市自卸车行业协会会长黎育雄说,大亚湾区的泥头车已全部更换成全密闭式智能环保车,其他县(区)的更换工作也在有序推进。泥头车更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阻力。比如有的车主为了降低成本,私自对旧式泥头车进行改造,加装车厢盖,超载、洒漏现象依然存在。
对违规企业停办
建筑垃圾受纳(排放)许可证
“我们将从源头、车辆、执法全链条入手,做到泥头车安全管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罚处理全管理闭环。”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31日前,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大亚湾区要率先将所有运输余泥渣土的旧式泥头车更换为新型全密闭式智能环保渣土车;惠东、博罗、龙门三县必须达到50%以上。此外,对使用不符合密闭标准车辆的处置建筑垃圾企业停止办理《建筑垃圾受纳(排放)许可证》。
泥头车未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最高罚两万
10月1日起,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加大对在建施工工地使用不符合密闭标准的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未采取密闭的车辆进行查处。一经发现,立刻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未实现密闭运输或者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予运输及处置核准。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整治工地扬尘
超5万平方米建筑工地必须安装扬尘监控设备
据介绍,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必须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各建筑工地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智能识别系统的安装。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工地,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第八十三条进行立案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对施工企业在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立案查处,对屡教不改的,要坚决采取钢管桩停工整顿。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加大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查处;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未安装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最高罚十万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城市建成区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设备;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还应当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散装预拌干粉砂浆加水搅拌除外;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的,禁止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石棉物质的建筑材料。对已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建筑物进行保养、翻新、拆卸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施工单位违反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在禁止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范围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在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使用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整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
检查全部进入我市的运输余泥渣土车辆
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一直是城乡管理的难点问题。接下来,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效能。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分局)接下来将通过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行为。
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将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紧密合作,在高速公路、国道、县道、村道设卡拦截,对已进入我市的外地车牌运输余泥渣土的车辆做到百分百检查。同时,将加强与镇办、村居的联动,充分调动村(居)民的力量,对进入乡村的车辆卡得住、拦得住、控得住。此外,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对车辆倾倒的涉嫌存在危害物质的及时送检,对送检鉴定的结果确定为有害物质的将及时移送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进行查处。来源:惠州日报 图片源自网络
#国旗宣传# 国旗横挂还是竖挂?五角星朝哪边?来来来,国旗的悬挂规范都在这里!国庆节将至,大街小巷都挂起了五星红旗,但你知道吗,关于国旗的升挂和使用,法律上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正确地升挂国旗,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也是爱国的体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合法合规地悬挂、使用国旗?
风吹雨淋的国旗谁来管?《国旗法》!
9月14日下午,一位网友在“南京人大”官方微信号评论区留言称,“平时看到挂的国旗有的被太阳晒旧了,有的被风刮坏了,还有的下雨时就在雨水里淋着,这些有人管吗?”随即,南京市人大回复该名网友,关于国旗的正确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说了算”!
迎国庆,南京城内五星红旗飘扬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其实这名网友反映的情况在南京并不常见。
现在在南京的主城区,部分商家和小区外都已经悬挂上了崭新的国旗。悬挂形式也多样,有的是用旗杆竖直悬挂,有的则是固定在旗座上呈45度角上扬。
为了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在城市的一些主干道上,则由政府部门进行了统一布置。在秦淮区的部分路段记者看到,沿街商铺每隔5-8米左右就会安装一个旗座,机动车道旁的路灯上也悬挂有一左一右两面对称的国旗,远远看去十分整齐划一。
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城管科科长张建忠告诉记者,这次辖区内安排统一悬挂的国旗从中秋节起将一直持续到10月20日。
针对悬挂国旗的规范性,城管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网格员也会不断加强巡查提醒的力度。“第一不要影响行人的通行;第二国旗上不能有宣传、广告类型的东西在上边;第三尺寸、规格尽量跟街面、店面协调。我们也和店家建立了QQ群、微信群,如果哪边有遗失或者损坏,让他们及时跟我们联系,我们也会第一时间进行补充。”张建忠说道。
保护国旗 心中记好三个小诀窍
尽管网友反映的情况在南京并不普遍,但事关国旗非小事,为此人大代表们也纷纷行动起来。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的市人大代表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工作中,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将《国旗法》的宣传贯彻情况作为了监督的重点。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介绍,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对市人大代表提出了三个“随时随地”护国旗的小诀窍,将视察调研工作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去,希望代表们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影响周边人,进而推动全社会形成严肃对待国旗、正确悬挂使用国旗的意识:
“一是上班时了解下单位悬挂的国徽、国旗是不是规范;第二下班路上看一看街道两旁升挂的国旗是不是有污损、破损、褪色;第三回到家问一问小孩,学校有没有按规定升挂国旗。”
9月11日,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惠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周飞祥就在回家路上发现,城区某幼儿园的国旗已经破旧不堪,便拍照片发到了工作群里。第二天,南京市司法局就协调相关部门,更换为崭新的国旗。
横挂还是竖挂?五角星应该在哪边?
此外,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很多地方国旗的挂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横挂,有的是竖挂。对此,记者查阅《国旗法》了解到,《国旗法》中并没有规定国旗只能横挂,只是规定“不要随意交叉悬挂或竖挂,更不得倒挂。有必要竖挂或者使用国旗反面时,必须按照有关国家的规定办理。”事实上,将国旗竖挂在灯杆上也比较常见,悬挂效果也更为美观。
不过仔细观察会发现,在灯杆上对称悬挂的两面国旗,有的是五角星向中间聚拢“面对面”,有的则是置于外侧“背靠背”。那么,五角星究竟应该“面对面”还是“背靠背”呢?
根据《国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据此,南京市城管局2018年出台的《关于利用路灯设施营造节日氛围、设置相关内容的管理规范》就规定,悬挂国旗时“五星”图案要向内侧灯杆方向。但也有城市“五星”图案是朝外的,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规范国旗悬挂 普及《国旗法》是关键
周飞祥代表介绍,走访中他发现一些单位升挂的国旗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褪色、破损、污损的现象,很多单位升挂的国旗长时间悬挂无人过问,这些与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足、监管上的缺位、社会大众对《国旗法》知识的欠缺、以及厂家生产国旗质量低劣等都有很大关系。
对此,周飞祥建议,“《国旗法》方面的专家应鼓励公民个人规范升挂国旗,同时各级人民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比如共青团、村委会、居委会等应该发挥对公民个人升挂国旗的监督、教育和引导作用,以维护国旗的尊严。”
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旭东也表示,希望今后能不断加大普及宣传《国旗法》的力度,最好是专门的集中宣传,让每个人都能依法守护五星红旗,尽到爱护国旗的责任与义务。
魏从农介绍,如果在生活中南京市民发现有“国旗污损”等问题,还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政府部门将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她也希望通过这次全城搜寻活动,能够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国旗、国徽意识,让爱国主义意识扎根群众内心深处。
https://t.cn/AinKX4iT
风吹雨淋的国旗谁来管?《国旗法》!
9月14日下午,一位网友在“南京人大”官方微信号评论区留言称,“平时看到挂的国旗有的被太阳晒旧了,有的被风刮坏了,还有的下雨时就在雨水里淋着,这些有人管吗?”随即,南京市人大回复该名网友,关于国旗的正确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说了算”!
迎国庆,南京城内五星红旗飘扬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其实这名网友反映的情况在南京并不常见。
现在在南京的主城区,部分商家和小区外都已经悬挂上了崭新的国旗。悬挂形式也多样,有的是用旗杆竖直悬挂,有的则是固定在旗座上呈45度角上扬。
为了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在城市的一些主干道上,则由政府部门进行了统一布置。在秦淮区的部分路段记者看到,沿街商铺每隔5-8米左右就会安装一个旗座,机动车道旁的路灯上也悬挂有一左一右两面对称的国旗,远远看去十分整齐划一。
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城管科科长张建忠告诉记者,这次辖区内安排统一悬挂的国旗从中秋节起将一直持续到10月20日。
针对悬挂国旗的规范性,城管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网格员也会不断加强巡查提醒的力度。“第一不要影响行人的通行;第二国旗上不能有宣传、广告类型的东西在上边;第三尺寸、规格尽量跟街面、店面协调。我们也和店家建立了QQ群、微信群,如果哪边有遗失或者损坏,让他们及时跟我们联系,我们也会第一时间进行补充。”张建忠说道。
保护国旗 心中记好三个小诀窍
尽管网友反映的情况在南京并不普遍,但事关国旗非小事,为此人大代表们也纷纷行动起来。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的市人大代表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工作中,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将《国旗法》的宣传贯彻情况作为了监督的重点。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介绍,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对市人大代表提出了三个“随时随地”护国旗的小诀窍,将视察调研工作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去,希望代表们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影响周边人,进而推动全社会形成严肃对待国旗、正确悬挂使用国旗的意识:
“一是上班时了解下单位悬挂的国徽、国旗是不是规范;第二下班路上看一看街道两旁升挂的国旗是不是有污损、破损、褪色;第三回到家问一问小孩,学校有没有按规定升挂国旗。”
9月11日,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惠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周飞祥就在回家路上发现,城区某幼儿园的国旗已经破旧不堪,便拍照片发到了工作群里。第二天,南京市司法局就协调相关部门,更换为崭新的国旗。
横挂还是竖挂?五角星应该在哪边?
此外,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很多地方国旗的挂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横挂,有的是竖挂。对此,记者查阅《国旗法》了解到,《国旗法》中并没有规定国旗只能横挂,只是规定“不要随意交叉悬挂或竖挂,更不得倒挂。有必要竖挂或者使用国旗反面时,必须按照有关国家的规定办理。”事实上,将国旗竖挂在灯杆上也比较常见,悬挂效果也更为美观。
不过仔细观察会发现,在灯杆上对称悬挂的两面国旗,有的是五角星向中间聚拢“面对面”,有的则是置于外侧“背靠背”。那么,五角星究竟应该“面对面”还是“背靠背”呢?
根据《国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据此,南京市城管局2018年出台的《关于利用路灯设施营造节日氛围、设置相关内容的管理规范》就规定,悬挂国旗时“五星”图案要向内侧灯杆方向。但也有城市“五星”图案是朝外的,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规范国旗悬挂 普及《国旗法》是关键
周飞祥代表介绍,走访中他发现一些单位升挂的国旗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褪色、破损、污损的现象,很多单位升挂的国旗长时间悬挂无人过问,这些与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足、监管上的缺位、社会大众对《国旗法》知识的欠缺、以及厂家生产国旗质量低劣等都有很大关系。
对此,周飞祥建议,“《国旗法》方面的专家应鼓励公民个人规范升挂国旗,同时各级人民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比如共青团、村委会、居委会等应该发挥对公民个人升挂国旗的监督、教育和引导作用,以维护国旗的尊严。”
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旭东也表示,希望今后能不断加大普及宣传《国旗法》的力度,最好是专门的集中宣传,让每个人都能依法守护五星红旗,尽到爱护国旗的责任与义务。
魏从农介绍,如果在生活中南京市民发现有“国旗污损”等问题,还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政府部门将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她也希望通过这次全城搜寻活动,能够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国旗、国徽意识,让爱国主义意识扎根群众内心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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