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 |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点#
2021年,以服务国家战略、突出信用应用、坚持目标导向为主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方位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现梳理形成“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前瞻)”,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01 社会信用立法工作加快推进
在国家层面,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截至2021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已有41部法律、49部行政法规专门写入了信用条款。在地方层面,陕西、湖北、上海等近20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10多个省(区、市)已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
2022年,国家层面将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各领域专项法规中信用内容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层面的信用立法有望提速。同时,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的基础上,编制适用于本地区的补充目录和补充清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正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
02 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夯实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2021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三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随着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按照市场主体不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瞄准风险、靶向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引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塑造新的竞争优势,保持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最前列。
03 数字化赋予信用建设新内涵
当前,数字经济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透过2021年各地区陆续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以建成信用“531X”工程2.0版为重点,打造信用数字化建设先行省;江苏省推进协同管理、集约高效、数据支撑和基础服务一体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支点撬动数字化变革,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作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生活协同建设的强力纽带……
2022年,在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驱动下,信用建设将在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一体化智能化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更大力度推进市场信用应用,更大范围拓展社会信用应用,推动实现数字赋能、智慧协同、高效智治的数字信用体系的构建。
04 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各地方、各金融机构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过程中,呈现出了一站式服务、立体化画像、便捷化办理、多渠道分担等“信易贷”特色模式。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通过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共计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2022年,随着国家高规格制度设计的路径明晰,数据共享一体化、融资服务一体化、监测预警一体化、标准规范一体化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步伐加快,各地方在推进“信易贷”工作中,将在构建平台网络、归集信用信息、推荐企业名单、建立风险分担防范机制、创新产品服务、配置信贷资源等方面投入更大力度,推动“信易贷”工作提质增效。
05 “信易+”应用场景不断创新
随着“信易行”“信易游”“信易租”等“信易+”阵容的不断扩大,“信易保”“信易惠”“信易评”等创新场景的不断探索,“信易+”应用加快深入行业重点领域,突出信用惠民便企,加快形成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多方合作的信用应用场景,“信易+”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正逐步实现。
2022年,随着各地各部门“信易+”工作的落实、落细、落准,下一步将在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方面加快探索,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扩展“信易+”应用场景,丰富“信易+”激励内容,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易+”应用体系。
06 信用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诚信建设,在市场监管、税收监管、贸易监管、投融资体制、绿色发展等领域,推进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市场化改革创新。文化和旅游部率先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14个地区入围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2022年,在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大力推动下,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各地方将在信用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坚持创新思维和系统观念,突出自身优势和地方特色,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07 信用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水平和信用服务行业公信力,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推进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先后发布10余家信用服务机构涉嫌违法失信预警信息。此外,2021年的征信市场沿着“规范与发展并重”的方向继续稳步前行。在个人征信方面,朴道征信成为第二家个人征信机构,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筹)个人征信业务申请获央行受理。在企业征信方面,2021年新增企业征信备案机构7家、注销4家。
2022年,在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建设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信用系统建设、评价标准设计、数据价值挖掘等工作的同时,仍需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体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不断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企业。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职能,在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监管等方面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08 区域信用合作网络持续扩大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推动信用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支持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信用产品。《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提到,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
2022年,加之已经形成示范效应的长三角、京津冀、大湾区、珠三角等区域,布局谋划更高水平的区域信用合作,推动信用监管一体化,强化信用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查,组织跨区域信用建设互动等方面,建立健全跨区域协调共推机制,在跨地区规制共建、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等方面有望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源点credit
2021年,以服务国家战略、突出信用应用、坚持目标导向为主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方位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现梳理形成“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前瞻)”,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01 社会信用立法工作加快推进
在国家层面,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截至2021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已有41部法律、49部行政法规专门写入了信用条款。在地方层面,陕西、湖北、上海等近20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10多个省(区、市)已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
2022年,国家层面将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各领域专项法规中信用内容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层面的信用立法有望提速。同时,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的基础上,编制适用于本地区的补充目录和补充清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正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
02 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夯实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2021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三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随着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按照市场主体不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瞄准风险、靶向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引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塑造新的竞争优势,保持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最前列。
03 数字化赋予信用建设新内涵
当前,数字经济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透过2021年各地区陆续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以建成信用“531X”工程2.0版为重点,打造信用数字化建设先行省;江苏省推进协同管理、集约高效、数据支撑和基础服务一体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支点撬动数字化变革,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作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生活协同建设的强力纽带……
2022年,在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驱动下,信用建设将在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一体化智能化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更大力度推进市场信用应用,更大范围拓展社会信用应用,推动实现数字赋能、智慧协同、高效智治的数字信用体系的构建。
04 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各地方、各金融机构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过程中,呈现出了一站式服务、立体化画像、便捷化办理、多渠道分担等“信易贷”特色模式。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通过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共计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2022年,随着国家高规格制度设计的路径明晰,数据共享一体化、融资服务一体化、监测预警一体化、标准规范一体化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步伐加快,各地方在推进“信易贷”工作中,将在构建平台网络、归集信用信息、推荐企业名单、建立风险分担防范机制、创新产品服务、配置信贷资源等方面投入更大力度,推动“信易贷”工作提质增效。
05 “信易+”应用场景不断创新
随着“信易行”“信易游”“信易租”等“信易+”阵容的不断扩大,“信易保”“信易惠”“信易评”等创新场景的不断探索,“信易+”应用加快深入行业重点领域,突出信用惠民便企,加快形成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多方合作的信用应用场景,“信易+”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正逐步实现。
2022年,随着各地各部门“信易+”工作的落实、落细、落准,下一步将在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方面加快探索,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扩展“信易+”应用场景,丰富“信易+”激励内容,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易+”应用体系。
06 信用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诚信建设,在市场监管、税收监管、贸易监管、投融资体制、绿色发展等领域,推进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市场化改革创新。文化和旅游部率先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14个地区入围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2022年,在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大力推动下,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各地方将在信用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坚持创新思维和系统观念,突出自身优势和地方特色,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07 信用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水平和信用服务行业公信力,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推进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先后发布10余家信用服务机构涉嫌违法失信预警信息。此外,2021年的征信市场沿着“规范与发展并重”的方向继续稳步前行。在个人征信方面,朴道征信成为第二家个人征信机构,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筹)个人征信业务申请获央行受理。在企业征信方面,2021年新增企业征信备案机构7家、注销4家。
2022年,在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建设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信用系统建设、评价标准设计、数据价值挖掘等工作的同时,仍需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体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不断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企业。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职能,在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监管等方面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08 区域信用合作网络持续扩大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推动信用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支持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信用产品。《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提到,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
2022年,加之已经形成示范效应的长三角、京津冀、大湾区、珠三角等区域,布局谋划更高水平的区域信用合作,推动信用监管一体化,强化信用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查,组织跨区域信用建设互动等方面,建立健全跨区域协调共推机制,在跨地区规制共建、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等方面有望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源点credit
【#2022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重要提示#】#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重要提示# 2022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4月9日(星期六)在西安市举行。为了更好服务应聘人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提示
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考前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二、交通提示
本次笔试同一时段内,我市还将举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初中体育考试,届时将有二十余万人在不同的学校聚集参加考试。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错峰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延误考试。
(一)本次笔试大部分考点距市区较远,尤其是西安汽车职业大学(临潼校区)考点、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考点、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考点、西安高新技师学院考点、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港务校区)考点、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考点、西安轨道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西安理工技师学院考点、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距离远,公交运力有限,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二)西安铁道技师学院考点、西安交通运输技工学校(白鹿原校区)考点、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白鹿原校区)考点所在的白鹿原道路狭窄,容易造成考点沿线交通大面积拥堵,请广大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三、考务须知
(一)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考前须到考务办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场。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因不了解考试规定而影响考试。
(三)本次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六)试卷发放后,应聘人员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本人准考证号。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使用规定的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
考试各类别的试题均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取第一科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截止后收取试题本和第二科答题卡。医疗卫生类的6个岗位试题为合订本,请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类别选择答题内容,否则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岗位类别参见准考证上“报考部门及考试类别”一栏的相关内容。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按防疫有关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处置;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应聘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实行检查;暂扣应聘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制止和处理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应聘人员继续参加考试;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录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
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
请各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以上事项和准考证上的应聘人员须知相关内容,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环境,诚信参考。预祝考试顺利!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一、疫情防控提示
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考前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二、交通提示
本次笔试同一时段内,我市还将举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初中体育考试,届时将有二十余万人在不同的学校聚集参加考试。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错峰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延误考试。
(一)本次笔试大部分考点距市区较远,尤其是西安汽车职业大学(临潼校区)考点、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考点、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考点、西安高新技师学院考点、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港务校区)考点、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考点、西安轨道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西安理工技师学院考点、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距离远,公交运力有限,请广大应聘人员提早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二)西安铁道技师学院考点、西安交通运输技工学校(白鹿原校区)考点、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白鹿原校区)考点所在的白鹿原道路狭窄,容易造成考点沿线交通大面积拥堵,请广大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出行,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迟到延误考试。
三、考务须知
(一)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考前须到考务办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场。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因不了解考试规定而影响考试。
(三)本次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六)试卷发放后,应聘人员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本人准考证号。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使用规定的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
考试各类别的试题均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取第一科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截止后收取试题本和第二科答题卡。医疗卫生类的6个岗位试题为合订本,请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类别选择答题内容,否则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岗位类别参见准考证上“报考部门及考试类别”一栏的相关内容。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按防疫有关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处置;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应聘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实行检查;暂扣应聘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制止和处理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应聘人员继续参加考试;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录
第六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
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
请各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以上事项和准考证上的应聘人员须知相关内容,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环境,诚信参考。预祝考试顺利!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切尔西1比3皇马# #本泽马帽子戏法# 头号梅吹:本泽马太棒了,他已经将足球演绎到极致!
在本轮欧冠皇马对阵切尔西的比赛中,本泽马在下半场刚开场就已经完成了帽子戏法,英格兰足球名宿莱因克尔也不禁对其表现发出赞叹。
莱因克尔在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发文表示:“本泽马本赛季的表现太棒了,实际上应该说,他整个职业生涯都是何其出色!他已经将足球演绎的出神入化。”
在本轮欧冠皇马对阵切尔西的比赛中,本泽马在下半场刚开场就已经完成了帽子戏法,英格兰足球名宿莱因克尔也不禁对其表现发出赞叹。
莱因克尔在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发文表示:“本泽马本赛季的表现太棒了,实际上应该说,他整个职业生涯都是何其出色!他已经将足球演绎的出神入化。”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