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年,武则天得知宠臣张昌宗的母亲韦氏守寡多年,且对才子李迥秀颇有爱慕。于是便私下叫来李迥秀和他说:“昌宗的母亲韦氏年老孤独,你去娶了她吧。”
李炯秀想到韦氏人老珠黄,但他却又不敢违抗皇上的旨意,只好被迫接受。
李迥秀,出生世家,是个名副其实的“官二代”。
或许是遗传了母亲的美貌,李迥秀没少因为他眉清目秀的外表而备受关注。
清秀对于别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于李迥秀来说,却是个祸根,这个祸根差点要了他半条命。
李迥秀早年考中进士科,任相州参军事,后来改任考功员外郎。
他是个实打实的应试高手,而且颇有文才,但凡饮酒之后,都能温文尔雅地写出好诗来。
没被张昌宗的母亲韦氏相中之前,这个青年还是个一表人才的君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可能一生就这样安稳下去了。但意外总是会来的,敢问苍天饶过谁?就算你一表人才也不行!
开端,逐渐老去的武则天行动上越来越不方便,甚至走路都要人搀扶。因此这位老人的朋友圈变得越来越小。
人啊,很多时候总是越老越孤独,也会越来越害怕孤独。
人在养老院住上个三年,会觉得护士都比子女亲。更何况服侍武则天的人是她本就喜爱的张昌宗与张易之(二人是武则天的面首)。
因此,武则天几乎将全部的情感都寄托在这两个小伙子身上。
武则天宠爱二张兄弟,对他们的母亲韦氏自然也是不赖,封其为太夫人。
武则天还“换位思考”了一番:自己虽然七十多了,却依旧喜欢漂亮的小伙,相信韦老太太肯定也会喜欢。
果然,在武则天暗暗询问之后,韦氏腆着老脸害羞地说:“那李迥秀平日里风流儒雅,我甚是喜爱。”
像武则天这样的女强人、行动派,答应别人的事总是说到做到,而且效率极高。
不出几天,武则天就叫来文人李迥秀,给他下了“服侍”张昌宗母亲韦氏的旨令。
李迥秀的心中顿时就生出一种吃了死苍蝇的感觉。他纵使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藏在心中慢慢消化。
别人都是奉旨做事,而他却是奉旨泡妞,而且这个妞的岁数都快要比得上他母亲了。
李迥秀在张易之和武则天的双重压力下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可是,成亲那天晚上,李迥秀望着韦氏阿臧那张几乎没有水分且爬满了皱纹的脸,很是痛苦。
再加之已经在内心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对自己的谴责。他顿时有了被扔进油锅却无法动弹的感受。只能日日买醉,唤之不醒。
长时间的痛苦让他快要麻木了,但李迥秀也因祸得福,发现了“新大陆”。
自从他与韦氏成亲之后,官运飙升,甚至一度攀升至宰相。可让他快乐的东西不仅仅是升官,还有升官带来的附加福利——分发官帽子。
李迥秀做了宰相之后,自己曾经做白日梦梦到过的,自己做梦都不敢梦到的,在现实生活中全都发生了。
各形各色的人都变着法子的将东西送来自己手中,作为回应,李迥秀也开始送官帽子给别人戴,这生意做的是童叟无欺。
但李迥秀一个文学专业的文艺男,没有一点经济管理底蕴就跨专业去做经济,越做越大,越大死得就越快。
终于,检察御史马怀素抓住了李迥秀的把柄,他将李迥秀“送官帽子”的证据往武则天桌前一摆,人赃俱获,小李直接就卷铺盖到庐州做刺史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德不配位”吗,是谁抛出的“德”呢,又是谁将小李的“德”夺走了呢?
纵使李迥秀对武则天说了无数遍自己是冤枉的(我是你亲手送给韦氏的啊?如今你怎么见死不救!),但武则天对这种专权的行为一度是零容忍。
李迥秀被贬庐山之后,以为霉运就此终结了。但张昌宗、张易之用他们的死告诉李迥秀:“贼船都上了,你还能逃得掉吗?”
长安五年(公元705年)正月二十日,太子李显同张柬之等人带人火速冲向武则天寝宫,顺便在半路杀了张昌宗和张易之,随后逼武则天退位。
二张被杀,韦氏被没籍,李迥秀也被牵连,由庐州刺史贬为衡州长史。至此,李迥秀成功掉进人生低谷。
公元705年二月十五日,太子李显时隔21年再次坐上了龙椅。
李迥秀被召入朝廷任将作少监,历任鸿胪卿、修文馆学士,再出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拜授兵部尚书。
纵观李迥秀一生,凋零起伏。假若从前他的风流儒雅没有被韦氏老婆子发现,进士出身的他,不说大富大贵,至少能有一个安稳的生活,或许还能再诗词方面有所造诣。
但命运不仅没有给李迥秀安稳的机会,还给他送来了韦氏。当他知道皇上已经下了决定时,心中愁绪万千。他已有妻子,但又怕违背武则天的旨意,牵连宗族。
痛苦过后,才华青年终成厚黑大叔。李迥秀的一生,又是多少进入社会打拼最终被磨去棱角的青年人的写照呢?
最后,就以这个曾经做过才华青年的一首诗收尾吧。以此,纪念曾经为某件事或者某个人拼搏的你,无论遗憾与否。
《夜宴安乐公主宅》
金榜岧峣云里开,玉箫参差天际回。
莫惊侧弁还归路,只为平阳歌舞催。
#v派狂欢#
李炯秀想到韦氏人老珠黄,但他却又不敢违抗皇上的旨意,只好被迫接受。
李迥秀,出生世家,是个名副其实的“官二代”。
或许是遗传了母亲的美貌,李迥秀没少因为他眉清目秀的外表而备受关注。
清秀对于别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于李迥秀来说,却是个祸根,这个祸根差点要了他半条命。
李迥秀早年考中进士科,任相州参军事,后来改任考功员外郎。
他是个实打实的应试高手,而且颇有文才,但凡饮酒之后,都能温文尔雅地写出好诗来。
没被张昌宗的母亲韦氏相中之前,这个青年还是个一表人才的君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可能一生就这样安稳下去了。但意外总是会来的,敢问苍天饶过谁?就算你一表人才也不行!
开端,逐渐老去的武则天行动上越来越不方便,甚至走路都要人搀扶。因此这位老人的朋友圈变得越来越小。
人啊,很多时候总是越老越孤独,也会越来越害怕孤独。
人在养老院住上个三年,会觉得护士都比子女亲。更何况服侍武则天的人是她本就喜爱的张昌宗与张易之(二人是武则天的面首)。
因此,武则天几乎将全部的情感都寄托在这两个小伙子身上。
武则天宠爱二张兄弟,对他们的母亲韦氏自然也是不赖,封其为太夫人。
武则天还“换位思考”了一番:自己虽然七十多了,却依旧喜欢漂亮的小伙,相信韦老太太肯定也会喜欢。
果然,在武则天暗暗询问之后,韦氏腆着老脸害羞地说:“那李迥秀平日里风流儒雅,我甚是喜爱。”
像武则天这样的女强人、行动派,答应别人的事总是说到做到,而且效率极高。
不出几天,武则天就叫来文人李迥秀,给他下了“服侍”张昌宗母亲韦氏的旨令。
李迥秀的心中顿时就生出一种吃了死苍蝇的感觉。他纵使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藏在心中慢慢消化。
别人都是奉旨做事,而他却是奉旨泡妞,而且这个妞的岁数都快要比得上他母亲了。
李迥秀在张易之和武则天的双重压力下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可是,成亲那天晚上,李迥秀望着韦氏阿臧那张几乎没有水分且爬满了皱纹的脸,很是痛苦。
再加之已经在内心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对自己的谴责。他顿时有了被扔进油锅却无法动弹的感受。只能日日买醉,唤之不醒。
长时间的痛苦让他快要麻木了,但李迥秀也因祸得福,发现了“新大陆”。
自从他与韦氏成亲之后,官运飙升,甚至一度攀升至宰相。可让他快乐的东西不仅仅是升官,还有升官带来的附加福利——分发官帽子。
李迥秀做了宰相之后,自己曾经做白日梦梦到过的,自己做梦都不敢梦到的,在现实生活中全都发生了。
各形各色的人都变着法子的将东西送来自己手中,作为回应,李迥秀也开始送官帽子给别人戴,这生意做的是童叟无欺。
但李迥秀一个文学专业的文艺男,没有一点经济管理底蕴就跨专业去做经济,越做越大,越大死得就越快。
终于,检察御史马怀素抓住了李迥秀的把柄,他将李迥秀“送官帽子”的证据往武则天桌前一摆,人赃俱获,小李直接就卷铺盖到庐州做刺史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德不配位”吗,是谁抛出的“德”呢,又是谁将小李的“德”夺走了呢?
纵使李迥秀对武则天说了无数遍自己是冤枉的(我是你亲手送给韦氏的啊?如今你怎么见死不救!),但武则天对这种专权的行为一度是零容忍。
李迥秀被贬庐山之后,以为霉运就此终结了。但张昌宗、张易之用他们的死告诉李迥秀:“贼船都上了,你还能逃得掉吗?”
长安五年(公元705年)正月二十日,太子李显同张柬之等人带人火速冲向武则天寝宫,顺便在半路杀了张昌宗和张易之,随后逼武则天退位。
二张被杀,韦氏被没籍,李迥秀也被牵连,由庐州刺史贬为衡州长史。至此,李迥秀成功掉进人生低谷。
公元705年二月十五日,太子李显时隔21年再次坐上了龙椅。
李迥秀被召入朝廷任将作少监,历任鸿胪卿、修文馆学士,再出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拜授兵部尚书。
纵观李迥秀一生,凋零起伏。假若从前他的风流儒雅没有被韦氏老婆子发现,进士出身的他,不说大富大贵,至少能有一个安稳的生活,或许还能再诗词方面有所造诣。
但命运不仅没有给李迥秀安稳的机会,还给他送来了韦氏。当他知道皇上已经下了决定时,心中愁绪万千。他已有妻子,但又怕违背武则天的旨意,牵连宗族。
痛苦过后,才华青年终成厚黑大叔。李迥秀的一生,又是多少进入社会打拼最终被磨去棱角的青年人的写照呢?
最后,就以这个曾经做过才华青年的一首诗收尾吧。以此,纪念曾经为某件事或者某个人拼搏的你,无论遗憾与否。
《夜宴安乐公主宅》
金榜岧峣云里开,玉箫参差天际回。
莫惊侧弁还归路,只为平阳歌舞催。
#v派狂欢#
好不容易下班了
就觉得我都这么大了 还得跟十五六岁的孩子抢图书馆的位置 我都这么大了 还只能这样子就很牙败
我选择困难 社恐
每天从选吃什么早饭开始就自我折磨 吃什么午饭 吃什么晚饭 经常看到一家店的招牌开始斗争吃不吃 等到都走过头好远了还没决定 然后就会干脆不吃饿肚子
我真是个拧巴的人呀
我之前说 好像开玩笑 我会喜欢的女孩子可能不会再看美貌 或许她能帮我做决定我就会喜欢她了
就觉得我都这么大了 还得跟十五六岁的孩子抢图书馆的位置 我都这么大了 还只能这样子就很牙败
我选择困难 社恐
每天从选吃什么早饭开始就自我折磨 吃什么午饭 吃什么晚饭 经常看到一家店的招牌开始斗争吃不吃 等到都走过头好远了还没决定 然后就会干脆不吃饿肚子
我真是个拧巴的人呀
我之前说 好像开玩笑 我会喜欢的女孩子可能不会再看美貌 或许她能帮我做决定我就会喜欢她了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春天,因为春天的花开得太娇艳,太美丽了,我与你靠近,总是不自觉心生妒忌……
那些穿着华丽、物质丰富的人类,永远引不起我的攀比心,反而是你,一朵春天才开的,让我妒忌你的美貌和一尘不染的内心……
或许我唯一能和你媲美的是那颗纯粹的心灵!
我与的故事未完待续……
那些穿着华丽、物质丰富的人类,永远引不起我的攀比心,反而是你,一朵春天才开的,让我妒忌你的美貌和一尘不染的内心……
或许我唯一能和你媲美的是那颗纯粹的心灵!
我与的故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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