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爆料#我是一个山东在鞍山打工人员,在任何人都能看出我是冤枉的情况下办案人员能在科学,公正的情况下给脑出血患者一个答复。申请书 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海城市耿庄派出所(办案人亢学鹏)在办理王展写的案件中存在如下不附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王展写,男,1975年4月15日出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6月12日海城耿庄派出所在没有通知王展写家属,私自找担保人的的情况下给王展写取保候审,海城市耿庄派出所涉嫌程序违法。而且2017年5月21日王展写是受领导委托去阻止张学西醉酒闹事,调戏并搂抱妇女,多次劝阻张学西不走而发生肢体冲突,当时并没有不良反应,22日取摩托,23日正常上班,24号去基地,因基地没活给他放假,29日突发急性脑疝,病愈后由金普鉴定所鉴定重伤二级与2017年5月21日王展写与张学西发生肢体冲突受伤有直接关系。2017年11月28日到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和沈阳佳实鉴定中心对张学西二次鉴定,都因没有当天(2017年5月21日)的就诊记录,条件不具备不符合鉴定要求,不给予鉴定。中国医科大学鉴定教授明确指出:受害人当时(5月21日)没有到医院就诊检查,说明受伤非常轻微,不可能造成急性硬膜下血肿,如果是,能时隔9天才就诊吗?病历诊断是急性硬膜下血肿,张学西2017年5月29日就诊的CT片也是急性硬膜下血肿,所以张学西急性硬膜下血肿与王展写在2017年5月21日发生肢体冲突掉在水沟里面无关。并且张学西有20年的饮酒史,均一天一斤白酒,一包香烟。也就说:其他时间张学西自己醉酒倒地也可能造成急性硬膜下血肿,仅仅凭借张学西的邻居亲属村干部证明张学西没有受到外伤是没有法律依据和具有真实的,也与事实不符。所以说:在不能确定受害人张学西的伤是王展写造成的情况下,依据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认定王展写无罪,控告人向海城市耿庄派出所申请取保候审,而海城市耿庄派出所不予受理,导致王展写颅内出血。二、鉴定程序违法,张学西鉴定时,没有通知王展写及家人,就海城市耿庄派出所干警和张学西及张学西亲属跟随鉴定,才鉴定出如此荒唐的鉴定结论,通过到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医学院、中国警察学院、沈阳佳实的鉴定机构均不给鉴定,因没有受伤当时(5月21日)的就诊记录和ct片,不符合鉴定要求不予鉴定。中国医科大学退鉴涵明确指出:缺少受伤当时的就诊记录材料,连是本身自己患疾病还是外伤都分不清!还做什么鉴定!很显然金普鉴定结论是违反鉴定程序规则的,由于海城市耿庄派出所没有按程序鉴定,才出现这个鉴定结论。三、公安机关在调查指认现场时,张学西在掉入排水沟是1.15米,而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中写的排水沟深1.4米,完全不符合事实,而鉴定书中写的昏迷7-8分钟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公安机关也不审查就认定鉴定结论正确就给王展写刑事拘留、逮捕。四、公安机关只是调查了张学西的家属和邻居部分村干部证明张学西没有受过外伤就是王展写给造成的外伤,很显然是荒唐。五、以上几点完全可以证明金普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是违反程序的,是与事实不符合的,沈阳多家鉴定机构虽然没有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但均认为张学西的伤与王展写无关,尤其是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出具的退鉴涵,明确指出没有伤后的病历、 ct不能鉴定,很显然王展写是无罪的,既然公安机关委托第一次鉴定,就应当立即委托再次到更高级别的鉴定机构去鉴定,确认张学西的外伤与王展写无关,如果公安机关迟迟不委托鉴定不出鉴定费用,就应当立即认定王展写无罪,给予结案。2018年6月23日派出所所长说去北京或上海去鉴定,至今没有去,给派出所所长和办案人打电话都不接,去派出所也不接见,请问派出所有这么办案的吗?
2018年7月28日派出所终于说去上海鉴定了,但不让我方参加,这是为什么,难道还有什么猫腻,难道还要像鞍山金普医院那样欲盖弥彰吗?综上所述现在任何人都能知道王展写是无罪的、不符合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因此王展写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希望贵局可以监督海城市耿庄派出所尽快做二次鉴定,拿出法律应具有的公信力来,查明案情,尽快结案,给予王展写说法。
2018年7月28日派出所终于说去上海鉴定了,但不让我方参加,这是为什么,难道还有什么猫腻,难道还要像鞍山金普医院那样欲盖弥彰吗?综上所述现在任何人都能知道王展写是无罪的、不符合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因此王展写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希望贵局可以监督海城市耿庄派出所尽快做二次鉴定,拿出法律应具有的公信力来,查明案情,尽快结案,给予王展写说法。
#长沙爆料#我是一个山东在鞍山打工人员,在任何人都能看出我是冤枉的情况下办案人员能在科学,公正的情况下给脑出血患者一个答复。申请书 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海城市耿庄派出所(办案人亢学鹏)在办理王展写的案件中存在如下不附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王展写,男,1975年4月15日出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6月12日海城耿庄派出所在没有通知王展写家属,私自找担保人的的情况下给王展写取保候审,海城市耿庄派出所涉嫌程序违法。而且2017年5月21日王展写是受领导委托去阻止张学西醉酒闹事,调戏并搂抱妇女,多次劝阻张学西不走而发生肢体冲突,当时并没有不良反应,22日取摩托,23日正常上班,24号去基地,因基地没活给他放假,29日突发急性脑疝,病愈后由金普鉴定所鉴定重伤二级与2017年5月21日王展写与张学西发生肢体冲突受伤有直接关系。2017年11月28日到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和沈阳佳实鉴定中心对张学西二次鉴定,都因没有当天(2017年5月21日)的就诊记录,条件不具备不符合鉴定要求,不给予鉴定。中国医科大学鉴定教授明确指出:受害人当时(5月21日)没有到医院就诊检查,说明受伤非常轻微,不可能造成急性硬膜下血肿,如果是,能时隔9天才就诊吗?病历诊断是急性硬膜下血肿,张学西2017年5月29日就诊的CT片也是急性硬膜下血肿,所以张学西急性硬膜下血肿与王展写在2017年5月21日发生肢体冲突掉在水沟里面无关。并且张学西有20年的饮酒史,均一天一斤白酒,一包香烟。也就说:其他时间张学西自己醉酒倒地也可能造成急性硬膜下血肿,仅仅凭借张学西的邻居亲属村干部证明张学西没有受到外伤是没有法律依据和具有真实的,也与事实不符。所以说:在不能确定受害人张学西的伤是王展写造成的情况下,依据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认定王展写无罪,控告人向海城市耿庄派出所申请取保候审,而海城市耿庄派出所不予受理,导致王展写颅内出血。二、鉴定程序违法,张学西鉴定时,没有通知王展写及家人,就海城市耿庄派出所干警和张学西及张学西亲属跟随鉴定,才鉴定出如此荒唐的鉴定结论,通过到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医学院、中国警察学院、沈阳佳实的鉴定机构均不给鉴定,因没有受伤当时(5月21日)的就诊记录和ct片,不符合鉴定要求不予鉴定。中国医科大学退鉴涵明确指出:缺少受伤当时的就诊记录材料,连是本身自己患疾病还是外伤都分不清!还做什么鉴定!很显然金普鉴定结论是违反鉴定程序规则的,由于海城市耿庄派出所没有按程序鉴定,才出现这个鉴定结论。三、公安机关在调查指认现场时,张学西在掉入排水沟是1.15米,而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中写的排水沟深1.4米,完全不符合事实,而鉴定书中写的昏迷7-8分钟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公安机关也不审查就认定鉴定结论正确就给王展写刑事拘留、逮捕。四、公安机关只是调查了张学西的家属和邻居部分村干部证明张学西没有受过外伤就是王展写给造成的外伤,很显然是荒唐。五、以上几点完全可以证明金普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是违反程序的,是与事实不符合的,沈阳多家鉴定机构虽然没有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但均认为张学西的伤与王展写无关,尤其是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出具的退鉴涵,明确指出没有伤后的病历、 ct不能鉴定,很显然王展写是无罪的,既然公安机关委托第一次鉴定,就应当立即委托再次到更高级别的鉴定机构去鉴定,确认张学西的外伤与王展写无关,如果公安机关迟迟不委托鉴定不出鉴定费用,就应当立即认定王展写无罪,给予结案。2018年6月23日派出所所长说去北京或上海去鉴定,至今没有去,给派出所所长和办案人打电话都不接,去派出所也不接见,请问派出所有这么办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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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8日派出所终于说去上海鉴定了,但不让我方参加,这是为什么,难道还有什么猫腻,难道还要像鞍山金普医院那样欲盖弥彰吗?综上所述现在任何人都能知道王展写是无罪的、不符合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因此王展写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希望贵局可以监督海城市耿庄派出所尽快做二次鉴定,拿出法律应具有的公信力来,查明案情,尽快结案,给予王展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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