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今天,“拉姆案”在汶川一审开庭并宣判,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本案,被告人唐路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9月17日,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公安局曾通报:9月14日20时50分许,金川县观音桥镇麦斯卡村村民阿某某在家中被前夫唐某烧伤。接到报警后,金川县公安局及时组织警力开展案件调查相关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据此前报道,被烧伤的阿某某是在短视频平台上被多人关注的网红拉姆,其已在6月与前夫唐某离婚,但却遭到唐某持续骚扰,并且在9月17日她正在直播时向其泼汽油致其严重烧伤。拉姆全身被烧伤百分之九十以上,并在9月30日晚不幸离世。#时光隧道#
今年9月17日,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公安局曾通报:9月14日20时50分许,金川县观音桥镇麦斯卡村村民阿某某在家中被前夫唐某烧伤。接到报警后,金川县公安局及时组织警力开展案件调查相关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据此前报道,被烧伤的阿某某是在短视频平台上被多人关注的网红拉姆,其已在6月与前夫唐某离婚,但却遭到唐某持续骚扰,并且在9月17日她正在直播时向其泼汽油致其严重烧伤。拉姆全身被烧伤百分之九十以上,并在9月30日晚不幸离世。#时光隧道#
家务劳动亦有价值 离婚应获经济补偿
在婚姻关系中,抚育子女、料理家务这些劳动并非是“免费”的,也应获得价值认可。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院首例适用民法典的离婚家务补偿案,判决男方支付女方经济补偿2万元。
廖某与前夫雷某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雷某在乡下工作,廖某主要在家抚育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经济、生活琐事等时常发生争执,家庭关系不融洽,夫妻之间矛盾隔阂日益加深。
2021年,廖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雷某给予其经济补偿。庭审中,雷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给予妻子家务补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雷某双方均认同夫妻感情已破裂,都同意离婚。雷某因长期在乡下工作,对子女抚育照料时间较少,而廖某主要在家抚育子女,对料理家务及抚育两个子女负担较多义务,为雷某工作创造条件,廖某在自我发展和工作选择、收入能力等作出了一定的牺牲,故应获得家务补偿。
此外,由于“家务补偿费”的计算方式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杭法院在家事审判实践中,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对离婚家务补偿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结合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当地生活水平以及被告雷某经济收入等实际情况,法院酌情认定被告雷某应向原告廖某支付离婚家务经济补偿款2万元。
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庭后表示,民法典施行后,离婚救济包括了三种: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家务补偿和离婚经济帮助。其中,离婚家务补偿从法律上认可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肯定了家务劳动对于婚姻家庭的贡献。无论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如何约定,只要其中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均有权向对方要求补偿。
在婚姻关系中,抚育子女、料理家务这些劳动并非是“免费”的,也应获得价值认可。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院首例适用民法典的离婚家务补偿案,判决男方支付女方经济补偿2万元。
廖某与前夫雷某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雷某在乡下工作,廖某主要在家抚育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经济、生活琐事等时常发生争执,家庭关系不融洽,夫妻之间矛盾隔阂日益加深。
2021年,廖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雷某给予其经济补偿。庭审中,雷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给予妻子家务补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雷某双方均认同夫妻感情已破裂,都同意离婚。雷某因长期在乡下工作,对子女抚育照料时间较少,而廖某主要在家抚育子女,对料理家务及抚育两个子女负担较多义务,为雷某工作创造条件,廖某在自我发展和工作选择、收入能力等作出了一定的牺牲,故应获得家务补偿。
此外,由于“家务补偿费”的计算方式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杭法院在家事审判实践中,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对离婚家务补偿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结合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当地生活水平以及被告雷某经济收入等实际情况,法院酌情认定被告雷某应向原告廖某支付离婚家务经济补偿款2万元。
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庭后表示,民法典施行后,离婚救济包括了三种: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家务补偿和离婚经济帮助。其中,离婚家务补偿从法律上认可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肯定了家务劳动对于婚姻家庭的贡献。无论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如何约定,只要其中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均有权向对方要求补偿。
古时,一秀才投宿寺中,躺在床上翻覆之际,忽然听到有人敲门道:“小弟山下刘念嗣。”他就要开门,想一想道:“刘念嗣已死了啊!”门外又道:“你不肯放我,我自会进去!”说罢,只听房门发出声响,果然有一人进来,坐在禅椅之上。
宋朝淳熙年间,会稽嵊县有座小山,山中有间小寺,寺中有个叫竹林的和尚。
一天,山下张家的老人离世,将要殡殓,请竹林去做佛事。竹林刚出寺门,只听身后有人叫道:“天色已晚,师父下山作甚?”
竹林转身一看,却是与自己平日交好的秀才直谅。竹林道:“山下张家主人入殓,特请我去做佛事。”
直谅道:“小生从县里来此,见天色已晚,特来投宿寺中,与师父说话。”
竹林道:“有人来请,怎好不去?寺中无人,官人可自开门进去歇宿,小僧明早就回。”说罢,二人作别。
直谅进了寺门,寻一间房休息,正躺在床上翻覆之际,忽然听到有人敲门道:“小弟山下刘念嗣。”
直谅就要开门,想一想道:“刘念嗣已死了啊!”门外又道:“你不肯放我,我自会进去!”
只听房门发出声响,果然有一人进来,坐在禅椅之上,说道:“故人来此,怎不起床说话。”
直谅道:“你已死多时,我曾到你家送葬,为何来此作怪?”那鬼道:“小弟确是死了。今日偶然在山下人家,听说直兄歇宿在此,特来有事相求。”
直谅道:“我念平日交情,若能帮到,必然尽力。”
那鬼叹息道:“小弟去世一年不到,妻子房氏改嫁。改嫁也就罢了,却将我箱匣货财、田屋文券,席卷而去。我那九岁的儿子却丝毫没分给他,又不管他饥寒伶仃,在外乞讨度日。”
说罢,那鬼伤心哽咽,又道:“望直兄替我报官,申此冤恨。到时追出家财,付与吾子,使他能够生活。”
直谅道:“岂有此理!明日我去见官,为兄申理此事。只是口说无凭,有何凭据?”
于是,那鬼告知钱若干、栗若干、布帛若干。又说出某乡有田若干,某地有房若干,文契皆在房氏屋内的紫漆箱中。
直谅全部牢记于心,那鬼又道:“我还有五百两银子,房氏寄放在亲戚赖家,然而她去取几次,赖家不肯认账。若得官力,也可追出。”
直谅道:“一定记得,此事看我!”只见那鬼仍坐椅上,却没了动静,直谅叫了几声,也不答应。
起初直谅胆大,与刘念嗣问答之时,竟把他当成活人一般。如今不见说话,反倒有些害怕,不敢去看。不知过了多久,直谅才睡去。
天亮以后,直谅醒来,揭帐一看,椅上依然有个人坐着。他壮胆去看,发现竟是一个尸体,却不是刘念嗣的。
直谅暗道:“昨晚分明是刘兄说话的声音,为何成了这般?”这时,门外叫道:“官人在吗?”直谅知是竹林,便去开门,又把自己昨晚所遇的怪事说了一遍。
竹林看着禅椅之上的尸体,惊道:“我仔细看他,分明是山下张家主人的模样。我昨晚也见了怪事,当时做了大半夜佛事,正要下棺,却发现尸体不见了。但为何会在这里?”
直谅这才恍然大悟,说道:“定是刘念嗣借尸来与我讲话。难怪他说在山下人家听说我在寺中,我先去写下他吩咐我的事情,省得过会儿忘记。”
竹林道:“你去做你的事,我去请张家的人来认认看。”二人各去。
张家邻里亲戚听说此事,都来认人,果真是张家老人的尸体。人群之中有个里正,说道:“事关地方怪异,要报与知县。”
此时,直谅已写完账目,说道:“昨晚之事,小生全知。”便一同前去见官。
县衙人山人海,嚷声不断,知县出堂问道:“何事喧嚷?”里正便说出昨晚张家和寺中发生之事。
知县道“我曾读野史,死人能起,唤名尸蹶。今日偶然在此,不足为异。”
直谅道:“大人所说尸蹶固是,但其中还有好些缘由。是一不平之鬼,借尸来托小生申理,只是此言不可泄漏,望大人发落这些人,小生才可告知。”
知县见状,便打发张家领尸归殓,各自散去。直谅这才一一说出刘念嗣的事情。
知县听罢,怒道:“世间有此薄行之妇,有劳先生去寻他儿,待我尽数追取出来。”
于是,知县差人捉来房氏,问道:“你前夫刘念嗣托梦于我,说你卷走家私,不管儿子,可有?”房氏不信,说没此事。
然而,知县将刘念嗣的钱、栗、布帛若干;房、田在何处,文契在紫漆箱中全部说出。
房氏这才叩头道:“谁想老爷所知如此详细,委实真有。”于是取来紫漆箱,当堂打开,竟与直谅所写的无一不对。
知县又问道:“还有白银五百两在亲戚赖家,可有?”房氏急忙回道:“有的,却是赖家欺负小妇人是偷寄的,去取多次,推三阻四。不肯拿与我。”
知县差人带来赖某一家,他们见惊动官府,慌成一团,也就不敢赖账,还了房氏。
不久,直谅寻到刘家之子,来到县衙。知县对直谅道:“如此孩子,正好提携,而今账目文券皆在,只须交点明白,追出银两都归与他,以后都是先生的事了。”
直谅道:“此子成立之事,是亡友幽冥见托,既大人申理,若小生有始无终,不但人非,难堪鬼责。”
当下,知县押来房氏,照账目收了事物,照文契查了田房,都给了刘家之子,多是直谅与他一起管理。
此故事改编自《二刻拍案惊奇》。
宋朝淳熙年间,会稽嵊县有座小山,山中有间小寺,寺中有个叫竹林的和尚。
一天,山下张家的老人离世,将要殡殓,请竹林去做佛事。竹林刚出寺门,只听身后有人叫道:“天色已晚,师父下山作甚?”
竹林转身一看,却是与自己平日交好的秀才直谅。竹林道:“山下张家主人入殓,特请我去做佛事。”
直谅道:“小生从县里来此,见天色已晚,特来投宿寺中,与师父说话。”
竹林道:“有人来请,怎好不去?寺中无人,官人可自开门进去歇宿,小僧明早就回。”说罢,二人作别。
直谅进了寺门,寻一间房休息,正躺在床上翻覆之际,忽然听到有人敲门道:“小弟山下刘念嗣。”
直谅就要开门,想一想道:“刘念嗣已死了啊!”门外又道:“你不肯放我,我自会进去!”
只听房门发出声响,果然有一人进来,坐在禅椅之上,说道:“故人来此,怎不起床说话。”
直谅道:“你已死多时,我曾到你家送葬,为何来此作怪?”那鬼道:“小弟确是死了。今日偶然在山下人家,听说直兄歇宿在此,特来有事相求。”
直谅道:“我念平日交情,若能帮到,必然尽力。”
那鬼叹息道:“小弟去世一年不到,妻子房氏改嫁。改嫁也就罢了,却将我箱匣货财、田屋文券,席卷而去。我那九岁的儿子却丝毫没分给他,又不管他饥寒伶仃,在外乞讨度日。”
说罢,那鬼伤心哽咽,又道:“望直兄替我报官,申此冤恨。到时追出家财,付与吾子,使他能够生活。”
直谅道:“岂有此理!明日我去见官,为兄申理此事。只是口说无凭,有何凭据?”
于是,那鬼告知钱若干、栗若干、布帛若干。又说出某乡有田若干,某地有房若干,文契皆在房氏屋内的紫漆箱中。
直谅全部牢记于心,那鬼又道:“我还有五百两银子,房氏寄放在亲戚赖家,然而她去取几次,赖家不肯认账。若得官力,也可追出。”
直谅道:“一定记得,此事看我!”只见那鬼仍坐椅上,却没了动静,直谅叫了几声,也不答应。
起初直谅胆大,与刘念嗣问答之时,竟把他当成活人一般。如今不见说话,反倒有些害怕,不敢去看。不知过了多久,直谅才睡去。
天亮以后,直谅醒来,揭帐一看,椅上依然有个人坐着。他壮胆去看,发现竟是一个尸体,却不是刘念嗣的。
直谅暗道:“昨晚分明是刘兄说话的声音,为何成了这般?”这时,门外叫道:“官人在吗?”直谅知是竹林,便去开门,又把自己昨晚所遇的怪事说了一遍。
竹林看着禅椅之上的尸体,惊道:“我仔细看他,分明是山下张家主人的模样。我昨晚也见了怪事,当时做了大半夜佛事,正要下棺,却发现尸体不见了。但为何会在这里?”
直谅这才恍然大悟,说道:“定是刘念嗣借尸来与我讲话。难怪他说在山下人家听说我在寺中,我先去写下他吩咐我的事情,省得过会儿忘记。”
竹林道:“你去做你的事,我去请张家的人来认认看。”二人各去。
张家邻里亲戚听说此事,都来认人,果真是张家老人的尸体。人群之中有个里正,说道:“事关地方怪异,要报与知县。”
此时,直谅已写完账目,说道:“昨晚之事,小生全知。”便一同前去见官。
县衙人山人海,嚷声不断,知县出堂问道:“何事喧嚷?”里正便说出昨晚张家和寺中发生之事。
知县道“我曾读野史,死人能起,唤名尸蹶。今日偶然在此,不足为异。”
直谅道:“大人所说尸蹶固是,但其中还有好些缘由。是一不平之鬼,借尸来托小生申理,只是此言不可泄漏,望大人发落这些人,小生才可告知。”
知县见状,便打发张家领尸归殓,各自散去。直谅这才一一说出刘念嗣的事情。
知县听罢,怒道:“世间有此薄行之妇,有劳先生去寻他儿,待我尽数追取出来。”
于是,知县差人捉来房氏,问道:“你前夫刘念嗣托梦于我,说你卷走家私,不管儿子,可有?”房氏不信,说没此事。
然而,知县将刘念嗣的钱、栗、布帛若干;房、田在何处,文契在紫漆箱中全部说出。
房氏这才叩头道:“谁想老爷所知如此详细,委实真有。”于是取来紫漆箱,当堂打开,竟与直谅所写的无一不对。
知县又问道:“还有白银五百两在亲戚赖家,可有?”房氏急忙回道:“有的,却是赖家欺负小妇人是偷寄的,去取多次,推三阻四。不肯拿与我。”
知县差人带来赖某一家,他们见惊动官府,慌成一团,也就不敢赖账,还了房氏。
不久,直谅寻到刘家之子,来到县衙。知县对直谅道:“如此孩子,正好提携,而今账目文券皆在,只须交点明白,追出银两都归与他,以后都是先生的事了。”
直谅道:“此子成立之事,是亡友幽冥见托,既大人申理,若小生有始无终,不但人非,难堪鬼责。”
当下,知县押来房氏,照账目收了事物,照文契查了田房,都给了刘家之子,多是直谅与他一起管理。
此故事改编自《二刻拍案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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