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明牌;「海底捞」吿「河底捞」商标侵权遭驳回
餐饮集团「海底捞」指一间名为「河底捞」的餐厅所使用的商标,与海底捞核准注册的过于近似,认为涉嫌侵犯其商标专利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周三(12日)在一审驳回,法院指出两家餐厅名称虽然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整体字形、商标构图及颜色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全称为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是知名的连锁川味火锅店,在内地拥有数百家分店,业务更拓展至韩国、日本、新加坡、美国等海外巿场。
河底捞餐厅则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18年9月20日完成公司登记,业务主要为中餐,餐馆正门招牌为「河底捞家常菜」,其中「河底捞」采用艺术字, 「河」字三点水呈河流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代替,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河底捞: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
2019年8月,海底捞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河底捞告上了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海底捞认为,河底捞和海底捞两个商标很相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河底捞辩称与海底捞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强调文字商标是不是相似,要从读音、形象、意思来进行对比,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也不一样,相似之处是都属于水,但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生活中不仅仅是河里有水,湖、江等都是有水的地方,那么按照原告海底捞公司的逻辑,只要是用有水的江、湖、河、海等名字都是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此外,一提海底捞,就知道是火锅,但河底捞主要经营的是湘菜河鲜,火锅并非主业,服务方式也不一样。
法院指整体字形存在一定差异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指出,河底捞商标与海底捞的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底捞的注册商标为方正华隶字体,而河底捞则是用艺术字构成;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但是无论是按照普通话或湖南本地方言读法,两者读音均无任何相似性;服务方面,海底捞旗下所有店铺提供的是川菜火锅,河底捞则是典型的湘菜系列,虽然也有火锅菜品,但大多数为河鲜火锅。
法院表示,无论从字体的字形、读音、构图、颜色,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品等方面,均不会使一般的消费者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之间有特定的联系,因此驳回原告海底捞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称:「知识产权保护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创新,但也有一些商业维权
餐饮集团「海底捞」指一间名为「河底捞」的餐厅所使用的商标,与海底捞核准注册的过于近似,认为涉嫌侵犯其商标专利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周三(12日)在一审驳回,法院指出两家餐厅名称虽然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整体字形、商标构图及颜色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全称为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是知名的连锁川味火锅店,在内地拥有数百家分店,业务更拓展至韩国、日本、新加坡、美国等海外巿场。
河底捞餐厅则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18年9月20日完成公司登记,业务主要为中餐,餐馆正门招牌为「河底捞家常菜」,其中「河底捞」采用艺术字, 「河」字三点水呈河流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代替,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河底捞: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
2019年8月,海底捞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河底捞告上了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海底捞认为,河底捞和海底捞两个商标很相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河底捞辩称与海底捞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强调文字商标是不是相似,要从读音、形象、意思来进行对比,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也不一样,相似之处是都属于水,但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生活中不仅仅是河里有水,湖、江等都是有水的地方,那么按照原告海底捞公司的逻辑,只要是用有水的江、湖、河、海等名字都是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此外,一提海底捞,就知道是火锅,但河底捞主要经营的是湘菜河鲜,火锅并非主业,服务方式也不一样。
法院指整体字形存在一定差异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指出,河底捞商标与海底捞的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底捞的注册商标为方正华隶字体,而河底捞则是用艺术字构成;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但是无论是按照普通话或湖南本地方言读法,两者读音均无任何相似性;服务方面,海底捞旗下所有店铺提供的是川菜火锅,河底捞则是典型的湘菜系列,虽然也有火锅菜品,但大多数为河鲜火锅。
法院表示,无论从字体的字形、读音、构图、颜色,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品等方面,均不会使一般的消费者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之间有特定的联系,因此驳回原告海底捞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称:「知识产权保护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创新,但也有一些商业维权
“海底捞”败诉“河底捞”,对比两家招牌,你觉得侵权了吗?
“河底捞”餐馆是一家中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105号二楼西头。
不久前,由于海底捞认为其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河底捞被诉至法院。
从招牌上看,“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
同时,由于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依此,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有网友担心,如果河底捞不构成侵权,那以后别人注册江底捞,水底捞,碗底捞、锅底捞、湖底捞、杯底捞、汤底捞......海底捞不是只能吃哑巴亏?
其实这种担心基本是多余的,干餐饮需要持久踏实的经营,不是起个名就成的。
“河底捞”餐馆是一家中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105号二楼西头。
不久前,由于海底捞认为其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河底捞被诉至法院。
从招牌上看,“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
同时,由于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依此,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有网友担心,如果河底捞不构成侵权,那以后别人注册江底捞,水底捞,碗底捞、锅底捞、湖底捞、杯底捞、汤底捞......海底捞不是只能吃哑巴亏?
其实这种担心基本是多余的,干餐饮需要持久踏实的经营,不是起个名就成的。
#海底捞告河底捞商标侵权被驳回#【“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
“河底捞”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105号二楼西头。“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河底捞”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105号二楼西头。“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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