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个大早,外面仍然是大风大雨的~带着约克不要下雨的期盼还是义无反顾地出门了[doge][doge][doge]毕竟晨哥非常期待去动物园…好在运气不错,高速一路下着雨,但是动物园没下哈哈哈…只是风太大,很多动物没看着[裂开]晨哥最后非常满足地买了一只猎豹,还给它取名叫Speedy[doge]这将是他最近的新宠[doge]

#野兔扫文日记# 《那钱还给吗》by木三观
熬夜看到凌晨五点半 好久没看到这么合我心意的文了!!!原本我就唯爱成熟老男人vs青涩小男孩,唯爱自上而下的审视和无法遏制的心动,这篇文简直发挥到极致!
殷叔夜 x 辛桃馥 ,这是一个驯服与被驯服的故事。原本攻是想要驯服受的,他把受当成一个宠物,要他成为一个生机勃勃但不会越界的体贴小情人。所以他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比如高高在上的审视,比如布置一些陷阱,受避开了,他心情愉悦;受踩到了,则正中他下怀,把受晾在一边,然后施施然给一颗甜枣,他还是心情愉悦。可以说,攻对受是全然的掌控,受的所有小心思就像阳春面上的葱末那样显眼。(这部分作者写得太现实太难受了,绵里藏针)
可是受也不甘心做一个被驯化的宠物,他也想要掌控那么一点点先机。看着攻陷入困境,然后等待最佳时机,化作救世主从天而降,从而攻克他的防线。受很聪明,但是攻更是如此。他什么都知道,但他什么都会包容。在分开后,攻想用同样的救世主手段放在受身上,被受戳破,攻也同样戳破这桩旧事,此时,他的姿态依然是包容的、高高在上的。
然而,如果一个人刀枪不入,那么他就不是人了。攻的真心,早在驯服受的过程中,被受驯服了。对他来说,受是乌云散去后吹来的第一场风、绽放的第一朵花、降下的第一场雪、升起的第一轮月。受是弱小的,无害的,但他的一颦一笑,有着他和他都未曾想象到的破坏力。
受是一个很擅长“看脸色”的人,在遇到攻之前对自己的魅力是很有自信的,很多人喜欢过他,他也因此受到过很多优待。这一点在他们分手之后也很明显:这本书后半段受简直成了“万人迷”,有名有姓的配角个个都爱慕他。然而受跟着攻走一遭,心里也很清楚了,那些爱慕者,对他的喜欢是很浅的,这些喜欢犹如镜中花水中月,看着是很像样的,其实是很远的。包括黎度云说的,他们只会在殷叔夜和辛桃馥分开后,才敢追求他,但若是殷叔夜表现出那么一点点要回头的意思,他们就退得远远的了。
这些追求者中,只有黎度云不是这样的人,他敢和殷叔夜对着干。但是,如前面说,辛桃馥对自己的魅力还是有点数的,他能发现别人对他的兴趣,可是黎度云太冷静了,因此辛桃馥从未发现他的喜欢,可是黎度云对他来说又是特别的,所以他也会呢喃着说出“如果可以试一试”的话来,但黎度云之所以是特别的黎度云,在于他透彻又冷静,他不要“试”,这一下就把辛桃馥打醒了,黎度云或许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但是辛桃馥永远不会爱上这样的人,他需要爱,需要很多很多撕扯到痛楚也不放手的爱。同样的问题,殷叔夜回答的则是“去掉如果”。(嗯嗯这俩人就是什么锅配什么盖)
殷叔夜也是特别的,从他一出现,他的成熟和风度就深深吸引着辛桃馥,或许辛后来也发现了,这份吸引并没有因为一次次打击而消散,反而在分开后,在他成为“万人迷”后,他仍然会期待殷的各种表现,甚至隐隐期待他的表白。
后来殷果然来了,以一种熟悉的、低到尘埃的姿态——他要当“从前的辛桃馥”,辛桃馥从前面对过的,他都体会了个遍。这在辛看来是有点无聊且俗套的把戏,他深知这是一场游戏,因为殷永远不是那个小心翼翼的宠物,也不会永远扮演下去,因此他冷眼看着殷被针对,结结实实地报复了一番。在殷叔夜的生日那天,辛桃馥实现了最痛快的报复——用他对自己用过的手段,精心算计了一次。“钱和喜欢,只能选一个”,从前殷叔夜是这么说的,辛桃馥原句奉还。原本这是很快意的一刻,可殷叔夜却说你的愿望都实现了,还不允许实现我的吗?辛桃馥确实是一个心软的人,经过这场戏,他的那些心结已然烟消云散了,殷叔夜说舍不得,但还是立刻从这场角色扮演中脱离了,辛桃馥却避无可避地舍不得了。要成为真正的恋人吗?他嘴上是拒绝的,内心却早已有了答案。
然而殷叔夜不是什么小白兔,这场扮演,他不是只为了去体验那种无根浮萍的痛楚,也不是就这样苦苦挽回辛桃馥的爱,或许也有一些,但他要的是辛桃馥一一报复之后,他们获得的真正平等的地位。同时,他依然满腹心机,从前,他要驯服辛桃馥却不知不觉被他驯服,此刻,他也用了同样的手段,要辛桃馥在自以为的掌控中被他驯服。谁也不欠谁了,那他就要做最后的收网——他要辛桃馥欠他。(唯爱极限拉扯!)
最后自然是he了,这两个人,早已纠缠得谁也无法脱离了。

看简介的时候,我原本非常期待追妻火葬场的情节,但是真的看到了这一段,却有点说不出的沉闷。可能也是因为这本和我之前看到的俗套金主文都不太一样吧。原本攻的人设是很扁平的,像其他小说常写得那样,成熟且装逼,但是在作者直白的总结和细腻的刻画中,攻反而因此立体了——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看到最后心疼两个人的付出,又痛恨这两人的算计。
总而言之,也许有很多人不喜欢这种文风和人设,但这真是一篇正中我口味的文!在以后应该会反复回味~

买这本书已经有两年之余了,只不过向来我看书的速度都跟不上买书的速度,时至今日才想起这本因名字而买的书。

如果未曾记错,第一次看见这本书应该是在2018年甚至更早17年时在书店看见的,只不过当时因为囊中羞涩而又已经选了其他更喜欢的,以至于在2019年的秋天我才想起把它买回来。

记得看到第一眼爱不释手,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不仅仅是因为喜欢莫失莫忘这首歌的原因,还有一部分是因为那个有些带着青涩中二的故事。因为沉迷占卜预言的神奇力量,很久以前我买过一对铃铛来预示自己的生活,还给它们取了名字,便是一个叫莫失一个叫莫忘,若破损或不见,即代表失去和忘记。很巧的是它们当初的确灵验了。

最初我喜欢把他们带在身上,喜欢那种清脆的声音,但是因为一次上课时发出声响被老师当做我上课捣乱玩铃铛,我就一直搁置在家里。我还记得莫失铃是在一个2018年夏天的某天醒来碎在了我的床上,令我想不通的是每次两个铃铛我是放一起的,我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单独一个是怎样碎了又在我的床上。过后不久我也确实失去了这个铃铛最初我要它代表的故事。

莫忘铃是在那过了几个月之后突然不见的,我翻遍了家里也没能找到,也许它真的因为它的名字和意义一样,“代表不要忘记那件事的铃铛消失了,就说明忘记了。”后来我真的忘了。

现在听起来真的有点幼稚好笑,不过念在年纪的份上我大概可以原谅以前的自己hhhhh,当时也真的是在第二个铃铛丢了之后哭了很久呢。

回到这本书,买之前我就知道这是一个两个人互相纠缠了十年的故事,以前那个年纪我也是很喜欢看言情小说,所以对这样一个故事感兴趣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不过过了几年如今翻来,已经没有为这种故事感兴趣的心了,只不过这个故事看来依旧让人隐隐的揪心。

女主是我不喜欢的类型,最初的时候就像现在所说的“恋爱脑一样”,喜欢一个人就把所有精力放上去,然后告诉对方不要离开自己,自己的心里也说这是我的精神支柱,我不能没有他。如果是发现这本书的时候去读这样一个故事,恐怕我会感同身受到有点想流泪,可是现在不但是做不到这样,而且我觉得不应该这样,在我现在的认知里这种爱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甚至是不成熟的爱。

书里有一句话说“爱情是生命,不是生活。”我却觉得都不是,爱情只是生命和生活的其中之一,人不会只有爱情,也不可能只有爱情。

这两天陆陆续续补了一些以前想看的剧,想到《风犬少年的天空》里马田妈妈发现马田和力娇谈恋爱后说的一段大概意思是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不会在一起多久。其实这部剧里另一条线也是这样的,李安然和刘闻钦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在一起,而且从剧中看来李安然也不会一直喜欢刘闻钦,年少的冲动所带来的情感迸发,是最纯粹也最天真的,因为年轻总有一种觉得未来是自己可以掌控的想法,但偏偏人心其实是最难受控制的,因为影响人心的因素,多的是无可奈何。

这句话我想也就可以解释在《匆匆那年》里很多人意难平的一个问题,陈寻为什么不爱方茴了?

那还记得陈寻为什么喜欢方茴吗?陈寻是怎样的人,篮球打的好,数学好,长得帅,性格开朗,很多女生都是倾慕他的,唯独方茴不同,她对自己毫无热情,却跟身边其他两位朋友乔燃和赵烨走的近,在自尊心的驱使下陈寻不允许这种事情出现,而要证明自己的不同,必然要比身边的人更好,既然方茴已经是他们的好朋友,那只有让她成为自己的女朋友才能满足陈寻的自尊心。

陈寻固然是喜欢过方茴的,但在这样目的的接近下,他们又凭什么会有结局呢。陈寻在大学认识了共同爱好更多,性格更张扬的沈晓棠,在两个人互相吸引中他很有征兆的移情别处了。于此意难平已经可以释怀了,因为陈寻和方茴本身就不是一路人,所以才会在后来喜欢上了别人。

这本书的主角叫林小枝和许友伦,是他们两个纠缠了十年分手四次无终的故事。我觉得林小枝和方茴还有些相似,她们都是一样的缺爱,一样的会把爱的那个人当做不可或缺的存在,但可能因为年龄的差异和许友伦并不是因为出轨而分手,林小枝要稍微好一些,即使是内心黯然无光的时候,她没有放弃现在的生活。而不是像方茴一样通过糟蹋自己来跟陈寻赌气,真是让人又心疼又不解。大概是过了义无反顾的年纪,想不到她何至于如此,何至于爱陈寻胜过爱自己?何至于让爱大于了所有的事情?

我更喜欢女二和女三,一个叫朱莉一个叫Chloe。她们用幸福的结局分别证实了理智和独立的重要性。朱莉在面对第一次婚姻时,感知到丈夫不爱自己和出轨的可能性后,接受了这个现实,并没有用爱这一套说辞来劝说自己也许是误会,这样的理智让她在果真发现丈夫婚外情的时候利落的离了婚,而且极大程度挽回了可能损失的财产。

Chloe前期的描写我还对她喜欢不起来,对男性朋友没有边界的暧昧更是一度让我以为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直到最后她和一个女儿都跟自己差不多大的男人结婚时在婚宴上说的一番话让我对她彻底改观,她说我自己有车有房有存款,嫁给他是因为我爱他。诚然她前面暧昧对待男主确实让人感到不适(男主也有不拒绝的原因),但此刻我也由衷佩服她,经济独立让她不怯于追寻自己的真爱,也让她有底气反驳那些龌龊的流言蜚语,这就是Chloe的厉害之处。婚后她确实也很好的做到了“少妻”和“后妈”这样的身份,一个人在家庭和社会都有这样的为人处世的能力,如何让人不佩服呢。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除了男女主外其他人都有了良配的故事,或许女主确实缺少了一份运气,但她也是一个会被爱蒙蔽内心的女人,一次又一次相信破镜重圆,不相信那些证明她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时刻,所以她才会不停的回头。纵使是让人为她的执着潸然泪目,也为她的执着长吁短叹。

记《莫失莫忘》秋微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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