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束鲜花送给自己
——致朋友也致自己
假如,生活暂时不如意
也要买束鲜花送给自己
给亲人总是报喜
把忧愁留给自己
从意气风发变得沉默不语
是成长,也是因为有压力
疫情、战争以及订单停滞
假如,生活暂时不如意
也要买束鲜花送给自己
还要结交几位知己
掏掏心窝
倒倒苦水
把困难踩在脚下揉碎
把清水喝成酒味
生活才能有些情趣
假如,生活暂时不如意
也要买束鲜花送给自己
相信亲人
相信朋友
相信自己
把挫折踢进山凹
把尊严放在心底
未来才能像一首好诗
——致朋友也致自己
假如,生活暂时不如意
也要买束鲜花送给自己
给亲人总是报喜
把忧愁留给自己
从意气风发变得沉默不语
是成长,也是因为有压力
疫情、战争以及订单停滞
假如,生活暂时不如意
也要买束鲜花送给自己
还要结交几位知己
掏掏心窝
倒倒苦水
把困难踩在脚下揉碎
把清水喝成酒味
生活才能有些情趣
假如,生活暂时不如意
也要买束鲜花送给自己
相信亲人
相信朋友
相信自己
把挫折踢进山凹
把尊严放在心底
未来才能像一首好诗
浅给舟过个生日吧[鲜花]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下雨大家容易emo
但是希望不论什么时候都能保持向上的心
虽然避免不了争吵与矛盾
但是很想尽力把美好的一面留给生活留给身边的人留给自己
以前很讨厌下雨天 觉得很潮湿很压抑
今天突然觉得火锅配上雨天很惊喜
也就是说烦恼日子不常有
倘若在里面加一些有趣的东西[彩虹屁] https://t.cn/RXnNWrU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下雨大家容易emo
但是希望不论什么时候都能保持向上的心
虽然避免不了争吵与矛盾
但是很想尽力把美好的一面留给生活留给身边的人留给自己
以前很讨厌下雨天 觉得很潮湿很压抑
今天突然觉得火锅配上雨天很惊喜
也就是说烦恼日子不常有
倘若在里面加一些有趣的东西[彩虹屁] https://t.cn/RXnNWrU
“你一个保姆,就凭一本日记,想拿走180万,没门!”北京海淀,一老太一生未婚无子女,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保姆照顾其生活起居,去世后保姆无意间看到老太太留下的日记,里面记载,要把自己的存款及利息留给自己,于是一纸诉状将老太的兄弟姐妹的子女12人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老太太的180万元存款和利息。
老太的日记内容是这样的“现在我无遗嘱,毕竟我是97岁的人,抓紧订立一份‘遗嘱’似有必要……我无亲生子女,无法定继承人,XX、XXX等都是非直系亲属,无权提出异议,但有二人是例外,一是照顾我到临终的保姆,从优送给她一些钱,另一是济南的姨侄女……”
保姆能不能继承老人的存款和利息?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3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其中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拿本案来说,判断保姆能不能继承老太的存款和利息,关建是判断老太的日记是否符合遗嘱的形式,如果属于,那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保姆就可以继承老人的存款和利息,反之,老人的存款和利息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其继承人继承。
而经法院审查,保姆拿出的日记,虽然是老太亲笔所写,但是并没有老太签字、也没有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依法认定保姆不是老太的受遗赠人,依法驳回了保姆的诉求。
那老人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也没有遗嘱,父母、兄弟姐妹都已经不在,这种情况财产该由谁继承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没有遗嘱、遗赠的情况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同时,《民法典》第1128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老人没有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死亡的情况下,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
因而法院最终判决老太的180万元存款及利息由老太兄弟姐妹的孩子们共同继承,按份共有。
最后,既然老人的日记就表达了老人的真实意愿,就不应该对遗嘱的形式加以限制,其实不然!立遗嘱是一件涉及自身财产处分的重大事宜,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得有半点瑕疵。
唯有如此才能让大家作出决定时,慎之又慎!也能防止他人乘人之危!
老太的日记内容是这样的“现在我无遗嘱,毕竟我是97岁的人,抓紧订立一份‘遗嘱’似有必要……我无亲生子女,无法定继承人,XX、XXX等都是非直系亲属,无权提出异议,但有二人是例外,一是照顾我到临终的保姆,从优送给她一些钱,另一是济南的姨侄女……”
保姆能不能继承老人的存款和利息?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3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其中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拿本案来说,判断保姆能不能继承老太的存款和利息,关建是判断老太的日记是否符合遗嘱的形式,如果属于,那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保姆就可以继承老人的存款和利息,反之,老人的存款和利息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其继承人继承。
而经法院审查,保姆拿出的日记,虽然是老太亲笔所写,但是并没有老太签字、也没有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依法认定保姆不是老太的受遗赠人,依法驳回了保姆的诉求。
那老人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也没有遗嘱,父母、兄弟姐妹都已经不在,这种情况财产该由谁继承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没有遗嘱、遗赠的情况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同时,《民法典》第1128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老人没有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死亡的情况下,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
因而法院最终判决老太的180万元存款及利息由老太兄弟姐妹的孩子们共同继承,按份共有。
最后,既然老人的日记就表达了老人的真实意愿,就不应该对遗嘱的形式加以限制,其实不然!立遗嘱是一件涉及自身财产处分的重大事宜,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得有半点瑕疵。
唯有如此才能让大家作出决定时,慎之又慎!也能防止他人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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