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广州市商务局等部门及南沙区政府印发广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更大力度提升平行进口汽车营商环境,鼓励开展平行进口汽车的贸易、销售、代理、融资等相关供应链企业集聚南沙。支持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推动开展品牌化、集团化经营。引入符合条件的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检测和环保检测实验室,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进口合规成本。(证券时报)#粤港澳大湾区# #广州# #放眼大湾区#
广州市商务局等部门及南沙区政府印发广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更大力度提升平行进口汽车营商环境,鼓励开展平行进口汽车的贸易、销售、代理、融资等相关供应链企业集聚南沙。支持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推动开展品牌化、集团化经营。引入符合条件的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检测和环保检测实验室,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进口合规成本。(证券时报)#粤港澳大湾区# #广州# #放眼大湾区#
#西安记录# 【即日起西安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后将不能上路】为消除交通隐患,减少交通事故,4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市电动车挂牌、销售及使用规范进行宣传、整顿,通过政策解读,使群众更好了解两轮电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不同车型的区别及使用规范。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获得国家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在25公里以内、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并配有脚踏骑行装置。合标电动两轮车挂牌及使用均按非机动车管理,通过带牌销售或到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方式获得非机动车号牌(蓝色)。各项参数高于“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车,按规定实行过渡期政策,发放临时号牌(黄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科副科长滑林甲介绍,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规定,2019年4月15日起企业不得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2020年12月31日后陕西省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挂牌,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临时号牌;对于已办理登记挂牌,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22年过渡期满后临时号牌将自动作废,不得再行驶上路。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市电动车挂牌、销售及使用规范进行宣传、整顿,通过政策解读,使群众更好了解两轮电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不同车型的区别及使用规范。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获得国家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在25公里以内、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并配有脚踏骑行装置。合标电动两轮车挂牌及使用均按非机动车管理,通过带牌销售或到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方式获得非机动车号牌(蓝色)。各项参数高于“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车,按规定实行过渡期政策,发放临时号牌(黄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科副科长滑林甲介绍,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规定,2019年4月15日起企业不得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2020年12月31日后陕西省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挂牌,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临时号牌;对于已办理登记挂牌,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22年过渡期满后临时号牌将自动作废,不得再行驶上路。
【#西安超标电动自行车即将禁止上路# 您赞成延长过渡期吗?】#西安市启动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陕西公安等多部门的通告,2022年6月30日过渡期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上路行驶。过渡期即将结束,4月7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届满后是否延期”,进行为期10天的公开问卷调查,您赞成延长过渡期吗?
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已经结束
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2019年6月,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了相关通告。
通告中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凡在陕西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不符合新国标且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陕西省销售。用户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对不符合新国标的不予登记上牌,并禁止上道路行驶。
陕西省对新标准实施前已经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其中,未登记上牌且不符合新标准的实行过渡期政策,经登记后颁发临时号牌上路行驶,2020年12月31日之后陕西省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临时牌照。2022年6月30日之后过渡期满,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路行驶。
过渡期将至超标电动车还能骑吗?网友各有看法
网友“洋瓷碗碗”首先考虑到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场景。他说:“市内可以禁,但在农村就放开吧,毕竟农村面积大路程远,对大功率电动自行车依赖性更大。”
网友“爵士”认为,超标电动车事故多发主要是驾驶人交通习惯不好,而且不在于超标电动车本身。他认为使用过渡期应当再延期三年:“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购买交强险、考驾照,对不戴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网友“问心无愧”认为,即使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也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应该延期到不能使用自然淘汰为止,如果要提前淘汰尚能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给予车主适当补贴。
也有网友从安全角度提出了反对意见。网友“业余歌手阿亮”不支持延长,他说:”超标电动车容易出事故,要么就手持驾照,定期保养。”网友“欅暉”则在评论区回复“+1”支持这一说法。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邀你参与调查
3年过渡期满后,市民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骑吗?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4月7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是否延期进行为期10天的公开问卷调查。
截至4月11日24时,全省共有25万名网友参与问卷调查,其中90%的网友选择“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需要延期”。
那么您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是否需要延期?为什么?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表达您的看法。
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已经结束
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2019年6月,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了相关通告。
通告中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凡在陕西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不符合新国标且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陕西省销售。用户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对不符合新国标的不予登记上牌,并禁止上道路行驶。
陕西省对新标准实施前已经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其中,未登记上牌且不符合新标准的实行过渡期政策,经登记后颁发临时号牌上路行驶,2020年12月31日之后陕西省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临时牌照。2022年6月30日之后过渡期满,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路行驶。
过渡期将至超标电动车还能骑吗?网友各有看法
网友“洋瓷碗碗”首先考虑到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场景。他说:“市内可以禁,但在农村就放开吧,毕竟农村面积大路程远,对大功率电动自行车依赖性更大。”
网友“爵士”认为,超标电动车事故多发主要是驾驶人交通习惯不好,而且不在于超标电动车本身。他认为使用过渡期应当再延期三年:“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购买交强险、考驾照,对不戴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网友“问心无愧”认为,即使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也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应该延期到不能使用自然淘汰为止,如果要提前淘汰尚能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给予车主适当补贴。
也有网友从安全角度提出了反对意见。网友“业余歌手阿亮”不支持延长,他说:”超标电动车容易出事故,要么就手持驾照,定期保养。”网友“欅暉”则在评论区回复“+1”支持这一说法。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邀你参与调查
3年过渡期满后,市民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骑吗?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4月7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是否延期进行为期10天的公开问卷调查。
截至4月11日24时,全省共有25万名网友参与问卷调查,其中90%的网友选择“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需要延期”。
那么您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是否需要延期?为什么?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表达您的看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