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感言29】很多人不知道刑事律师的业务范围,这很正常,不用惊讶。
王瀛杰刑事律师总结一下,业务范围大致如下:
高端刑事大要案辩护、刑事冤假错案辩护、涉外刑事案件辩护。
自由刑(有期徒刑)、生命刑(死刑)、财产刑(赃款、罚金、没收财产)辩护。
侦查阶段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一审阶段辩护、二审阶段辩护、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审判监督程序阶段辩护。
罪轻辩护(缓刑辩护、免于刑事处罚辩护)、无罪辩护。单位犯罪辩护。
申请取保候审(俗称保释)、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不批准逮捕、申请不起诉、申请解封解冻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召开庭前会议、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侦查实验、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被害人出庭作证、申请侦查人员(监察人员)出庭、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合并审理、申请延后开庭审理、申请延期审理、申请中止审理、申请管辖权异议等等。
刑事财产处置(被告人财产处置、第三方财产权利维权)。
刑事咨询(重大事项专项刑事风险咨询)、刑事谈判(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第三人)、刑事证据收集整理。
刑事申诉(向检察院、法院申诉。案外人申诉)、刑事自诉、刑事控告立案(刑事复议、刑事复核。刑事答辩、刑事报告。控告人、被害人、被控告人)、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检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代理(国家赔偿之刑事司法赔偿、刑事利害关系人代理)。
企业合规管理(企业治理合规、刑事合规、行政合规、反舞弊合规、反商业贿赂合规等)、企业合规顾问、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企业刑事危机处理应对。反腐败反舞弊反商业贿赂调查取证。公司企业廉洁培训。
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家私人法律顾问。
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企业高管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个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家论证。
刑民衔接、刑民交叉案件。刑行衔接、刑行交叉案件。
其它与刑事法律相关的专项定制服务。
协助司法鉴定。协助聘请专家辅助人(有专门知识的人)。
王瀛杰刑事律师总结一下,业务范围大致如下:
高端刑事大要案辩护、刑事冤假错案辩护、涉外刑事案件辩护。
自由刑(有期徒刑)、生命刑(死刑)、财产刑(赃款、罚金、没收财产)辩护。
侦查阶段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一审阶段辩护、二审阶段辩护、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审判监督程序阶段辩护。
罪轻辩护(缓刑辩护、免于刑事处罚辩护)、无罪辩护。单位犯罪辩护。
申请取保候审(俗称保释)、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不批准逮捕、申请不起诉、申请解封解冻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召开庭前会议、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侦查实验、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被害人出庭作证、申请侦查人员(监察人员)出庭、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合并审理、申请延后开庭审理、申请延期审理、申请中止审理、申请管辖权异议等等。
刑事财产处置(被告人财产处置、第三方财产权利维权)。
刑事咨询(重大事项专项刑事风险咨询)、刑事谈判(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第三人)、刑事证据收集整理。
刑事申诉(向检察院、法院申诉。案外人申诉)、刑事自诉、刑事控告立案(刑事复议、刑事复核。刑事答辩、刑事报告。控告人、被害人、被控告人)、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检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代理(国家赔偿之刑事司法赔偿、刑事利害关系人代理)。
企业合规管理(企业治理合规、刑事合规、行政合规、反舞弊合规、反商业贿赂合规等)、企业合规顾问、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企业刑事危机处理应对。反腐败反舞弊反商业贿赂调查取证。公司企业廉洁培训。
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家私人法律顾问。
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企业高管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个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家论证。
刑民衔接、刑民交叉案件。刑行衔接、刑行交叉案件。
其它与刑事法律相关的专项定制服务。
协助司法鉴定。协助聘请专家辅助人(有专门知识的人)。
烈酒巨头三得利(Suntory)集团承诺,将在其旗下在日本的30个酒厂和研发场所使用100%的可再生电力。
去年,三得利(Suntory)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新目标,承诺到2022年所有的电力都来自可再生能源。
三得利(Suntory)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使三得利每年减少约15万吨的温室气体排放,有望实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的目标。
此外,三得利(Suntory)将所用电力改为100%可再生能源,用于其在日本的三得利大厅(Suntory Hall)、三得利艺术博物馆(Suntory Museum of Art)和公司总部等8家场所。
三得利(Suntory)报告称,在其美洲和欧洲的35个酒厂已有30个工厂实现100%可再生电力。随着三得利(Suntory)近期在日本的行动,这些地区的自有生产设施所使用的90%以上的购买电力将来自可再生资源——通过购买绿色电力产品、可再生电力证书,以及通过现场安装太阳能电池板获得。
三得利控股可持续发展管理首席运营官大野真纪子(Makiko Ono)表示:“我们尽可能地致力于在业务范围内减少碳足迹,转向100%的可再生电力是我们‘脱碳’的关键一步。”
去年,三得利(Suntory)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新目标,承诺到2022年所有的电力都来自可再生能源。
三得利(Suntory)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使三得利每年减少约15万吨的温室气体排放,有望实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的目标。
此外,三得利(Suntory)将所用电力改为100%可再生能源,用于其在日本的三得利大厅(Suntory Hall)、三得利艺术博物馆(Suntory Museum of Art)和公司总部等8家场所。
三得利(Suntory)报告称,在其美洲和欧洲的35个酒厂已有30个工厂实现100%可再生电力。随着三得利(Suntory)近期在日本的行动,这些地区的自有生产设施所使用的90%以上的购买电力将来自可再生资源——通过购买绿色电力产品、可再生电力证书,以及通过现场安装太阳能电池板获得。
三得利控股可持续发展管理首席运营官大野真纪子(Makiko Ono)表示:“我们尽可能地致力于在业务范围内减少碳足迹,转向100%的可再生电力是我们‘脱碳’的关键一步。”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陕西发布# 当前,一些机构或组织在暴利驱使下,打着社会组织的名义,攀附国家政策,打着扶贫、济困、慈善、互助、养老、救助突发事件等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伤害了人民群众爱心,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涉及社会组织领域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某些组织和个人以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2.利用一些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急于募集善款、做大做强业务的心理,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
3.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如养老、文化、慈善、教育类的社会组织),将其自身包装成相关政府部门的直属单位,利用政府的公信力误导广大人民群众,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二、风险提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非法集资机构或组织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公众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将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非法集资机构或组织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钱财,逃避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公众需求无法满足。非法集资机构或组织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公众信任,向公众承诺的高端服务项目,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参与集资群众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
三、防范措施
1.识别真假金融机构,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看其营业场所是否摆放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次看其经营的业务是否属于发证机关核准的业务范围。
2.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业务活动禁止有“高额回报、分红”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同于向社会捐赠,不得以利息、分红等形式获取利益。
3.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经核准备案后,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非法社会组织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或是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所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公开募捐活动均属违法行为。
4.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还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查询该组织或者相关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
5.社会公众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积极向所在地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案。
一、涉及社会组织领域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某些组织和个人以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2.利用一些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急于募集善款、做大做强业务的心理,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
3.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如养老、文化、慈善、教育类的社会组织),将其自身包装成相关政府部门的直属单位,利用政府的公信力误导广大人民群众,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二、风险提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非法集资机构或组织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公众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将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非法集资机构或组织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钱财,逃避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公众需求无法满足。非法集资机构或组织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公众信任,向公众承诺的高端服务项目,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参与集资群众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
三、防范措施
1.识别真假金融机构,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看其营业场所是否摆放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次看其经营的业务是否属于发证机关核准的业务范围。
2.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业务活动禁止有“高额回报、分红”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同于向社会捐赠,不得以利息、分红等形式获取利益。
3.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经核准备案后,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非法社会组织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或是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所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公开募捐活动均属违法行为。
4.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还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查询该组织或者相关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
5.社会公众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积极向所在地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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