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沧兴一品小区配套的物业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去了哪里
来源:中国地名新闻网
近日本网接到河北省沧州市沧兴一品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所住的沧兴一品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不知去向,有没有被开发商卖掉,或者已经被改作他用,甚至被转租经营,如果真有以上行为,则严重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
按照业主提供的沧州市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沧兴一品小区规划图,可清晰看到小区北侧商业1号楼,4层标注为文化活动站和社区用房。商业4号楼4层标注的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
下面是本网在百度查阅的相关资料
物业服务用房的权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既不属于建设单位,也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明确了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服务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的现状
物业服务用房通常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及业主活动室等等,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用房被占用居住,被改做他用,甚至被转租经营,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
物业服务用房被占用怎么做
1. 认定
2. 保护
如购买新房,发现小区内未按规定设置物业服务用房,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如发现本小区物业服务用房被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用途,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区级主管部门核查后会进行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罚款。如是对外经营产生收益,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管理
对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委会牵头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进行测定并记录成档,业委会定期查看情况,并记录在档。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每幢楼选出居民代表进行上述工作,相关费用可提议从公共收益中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沧县支行,沧州银行道东支行,两家银行都在沧兴一品的商业1号楼。目前这两家银行所在的1号商业楼的4层,也是属于公共服务用房,规划图上标注的是文化活动站用房和社区用房。
据沧兴一品小区业主反映,他们严重怀疑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的去向问题,配套的文化活动站用房,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都去了哪里。只是在规划图上面见过这些公共服务用房,小区整体验收后就没有见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商业4号楼
据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的商业4号楼,是在个人手里面承租的,合同约定是,1至3层收租金,4层为无偿使用。至于4层为什么是无偿使用,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在规划图上清楚写着,4号商业楼的4层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用房,此用房就是服务于沧兴一品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为什么会出现邮政储蓄和个人签的合同,个人又有什么权利可以把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服务用房出租给别人,而且合同里面4层为什么会写上无偿使用,不得而知。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条例规定,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是不允许其改变使用性质,更不允许出售或者转租经营。为什么中国建设银行沧县支行,沧州银行道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他们三家银行可以长期霸占使用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这三家银行是购买的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还是在个人手里承租的,假如是购买的,那么购买流程是如何在监管单位走完的。如果是租赁的,又是租的谁的,谁又有权利出租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针对沧州市沧兴一品业主们所反映的上述问题,本网将会向当地主管部门如实反馈,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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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业主提供的沧州市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沧兴一品小区规划图,可清晰看到小区北侧商业1号楼,4层标注为文化活动站和社区用房。商业4号楼4层标注的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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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用房的权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既不属于建设单位,也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明确了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服务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的现状
物业服务用房通常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及业主活动室等等,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用房被占用居住,被改做他用,甚至被转租经营,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
物业服务用房被占用怎么做
1. 认定
2. 保护
如购买新房,发现小区内未按规定设置物业服务用房,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如发现本小区物业服务用房被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用途,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区级主管部门核查后会进行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罚款。如是对外经营产生收益,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管理
对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委会牵头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进行测定并记录成档,业委会定期查看情况,并记录在档。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每幢楼选出居民代表进行上述工作,相关费用可提议从公共收益中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沧县支行,沧州银行道东支行,两家银行都在沧兴一品的商业1号楼。目前这两家银行所在的1号商业楼的4层,也是属于公共服务用房,规划图上标注的是文化活动站用房和社区用房。
据沧兴一品小区业主反映,他们严重怀疑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的去向问题,配套的文化活动站用房,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都去了哪里。只是在规划图上面见过这些公共服务用房,小区整体验收后就没有见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商业4号楼
据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的商业4号楼,是在个人手里面承租的,合同约定是,1至3层收租金,4层为无偿使用。至于4层为什么是无偿使用,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在规划图上清楚写着,4号商业楼的4层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用房,此用房就是服务于沧兴一品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为什么会出现邮政储蓄和个人签的合同,个人又有什么权利可以把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服务用房出租给别人,而且合同里面4层为什么会写上无偿使用,不得而知。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条例规定,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是不允许其改变使用性质,更不允许出售或者转租经营。为什么中国建设银行沧县支行,沧州银行道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他们三家银行可以长期霸占使用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这三家银行是购买的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还是在个人手里承租的,假如是购买的,那么购买流程是如何在监管单位走完的。如果是租赁的,又是租的谁的,谁又有权利出租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针对沧州市沧兴一品业主们所反映的上述问题,本网将会向当地主管部门如实反馈,并持续关注。
河北沧州沧兴一品小区配套的物业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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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业主提供的沧州市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沧兴一品小区规划图,可清晰看到小区北侧商业1号楼,4层标注为文化活动站和社区用房。商业4号楼4层标注的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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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用房的权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既不属于建设单位,也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明确了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服务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的现状
物业服务用房通常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及业主活动室等等,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用房被占用居住,被改做他用,甚至被转租经营,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
物业服务用房被占用怎么做
1. 认定
2. 保护
如购买新房,发现小区内未按规定设置物业服务用房,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如发现本小区物业服务用房被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用途,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区级主管部门核查后会进行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罚款。如是对外经营产生收益,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管理
对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委会牵头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进行测定并记录成档,业委会定期查看情况,并记录在档。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每幢楼选出居民代表进行上述工作,相关费用可提议从公共收益中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沧县支行,沧州银行道东支行,两家银行都在沧兴一品的商业1号楼。目前这两家银行所在的1号商业楼的4层,也是属于公共服务用房,规划图上标注的是文化活动站用房和社区用房。
据沧兴一品小区业主反映,他们严重怀疑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的去向问题,配套的文化活动站用房,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都去了哪里。只是在规划图上面见过这些公共服务用房,小区整体验收后就没有见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商业4号楼
据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的商业4号楼,是在个人手里面承租的,合同约定是,1至3层收租金,4层为无偿使用。至于4层为什么是无偿使用,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在规划图上清楚写着,4号商业楼的4层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用房,此用房就是服务于沧兴一品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为什么会出现邮政储蓄和个人签的合同,个人又有什么权利可以把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服务用房出租给别人,而且合同里面4层为什么会写上无偿使用,不得而知。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条例规定,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是不允许其改变使用性质,更不允许出售或者转租经营。为什么中国建设银行沧县支行,沧州银行道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他们三家银行可以长期霸占使用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这三家银行是购买的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还是在个人手里承租的,假如是购买的,那么购买流程是如何在监管单位走完的。如果是租赁的,又是租的谁的,谁又有权利出租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针对沧州市沧兴一品业主们所反映的上述问题,本网将会向当地主管部门如实反馈,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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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业主提供的沧州市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沧兴一品小区规划图,可清晰看到小区北侧商业1号楼,4层标注为文化活动站和社区用房。商业4号楼4层标注的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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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既不属于建设单位,也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明确了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服务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的现状
物业服务用房通常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及业主活动室等等,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用房被占用居住,被改做他用,甚至被转租经营,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
物业服务用房被占用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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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护
如购买新房,发现小区内未按规定设置物业服务用房,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如发现本小区物业服务用房被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用途,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区级主管部门核查后会进行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罚款。如是对外经营产生收益,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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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委会牵头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进行测定并记录成档,业委会定期查看情况,并记录在档。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每幢楼选出居民代表进行上述工作,相关费用可提议从公共收益中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沧县支行,沧州银行道东支行,两家银行都在沧兴一品的商业1号楼。目前这两家银行所在的1号商业楼的4层,也是属于公共服务用房,规划图上标注的是文化活动站用房和社区用房。
据沧兴一品小区业主反映,他们严重怀疑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的去向问题,配套的文化活动站用房,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都去了哪里。只是在规划图上面见过这些公共服务用房,小区整体验收后就没有见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商业4号楼
据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的商业4号楼,是在个人手里面承租的,合同约定是,1至3层收租金,4层为无偿使用。至于4层为什么是无偿使用,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在规划图上清楚写着,4号商业楼的4层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用房,此用房就是服务于沧兴一品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为什么会出现邮政储蓄和个人签的合同,个人又有什么权利可以把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服务用房出租给别人,而且合同里面4层为什么会写上无偿使用,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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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沧兴一品小区配套的物业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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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网接到河北省沧州市沧兴一品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所住的沧兴一品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不知去向,有没有被开发商卖掉,或者已经被改作他用,甚至被转租经营,如果真有以上行为,则严重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
按照业主提供的沧州市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沧兴一品小区规划图,可清晰看到小区北侧商业1号楼,4层标注为文化活动站和社区用房。商业4号楼4层标注的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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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用房的权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既不属于建设单位,也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明确了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服务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的现状
物业服务用房通常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及业主活动室等等,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物业用房被占用居住,被改做他用,甚至被转租经营,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
物业服务用房被占用怎么做
1. 认定
2. 保护
如购买新房,发现小区内未按规定设置物业服务用房,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如发现本小区物业服务用房被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用途,可向区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区级主管部门核查后会进行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罚款。如是对外经营产生收益,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管理
对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委会牵头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进行测定并记录成档,业委会定期查看情况,并记录在档。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每幢楼选出居民代表进行上述工作,相关费用可提议从公共收益中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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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沧兴一品小区业主反映,他们严重怀疑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的去向问题,配套的文化活动站用房,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都去了哪里。只是在规划图上面见过这些公共服务用房,小区整体验收后就没有见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商业4号楼
据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县支行所在的商业4号楼,是在个人手里面承租的,合同约定是,1至3层收租金,4层为无偿使用。至于4层为什么是无偿使用,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在规划图上清楚写着,4号商业楼的4层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用房,此用房就是服务于沧兴一品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为什么会出现邮政储蓄和个人签的合同,个人又有什么权利可以把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服务用房出租给别人,而且合同里面4层为什么会写上无偿使用,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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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业主提供的沧州市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沧兴一品小区规划图,可清晰看到小区北侧商业1号楼,4层标注为文化活动站和社区用房。商业4号楼4层标注的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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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用房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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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规划图上清楚写着,4号商业楼的4层是物业用房和室内体育用房,此用房就是服务于沧兴一品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为什么会出现邮政储蓄和个人签的合同,个人又有什么权利可以把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服务用房出租给别人,而且合同里面4层为什么会写上无偿使用,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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