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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 定远发布整治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的通告】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如下通告:
一、自即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加装遮阳篷(伞),请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行拆除个人车辆已加装的遮阳篷(伞)。
二、交管大队将组织开展路面交通执法整治,对尚未拆除电动自行车遮阳篷(伞)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
三、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不遵守右侧通行规则、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超载、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给予50元罚款。
四、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请骑乘电动车人员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安全。
五、对电动三轮车等“三小车”闯禁区的,一律扣留。
六、对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8月1日
一、自即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加装遮阳篷(伞),请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行拆除个人车辆已加装的遮阳篷(伞)。
二、交管大队将组织开展路面交通执法整治,对尚未拆除电动自行车遮阳篷(伞)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
三、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不遵守右侧通行规则、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超载、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给予50元罚款。
四、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请骑乘电动车人员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安全。
五、对电动三轮车等“三小车”闯禁区的,一律扣留。
六、对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8月1日
#亭城关注# 【滁州开展“文明出行 从我‘走’起”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走”起。为进一步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共建和谐交通,即日起至11月,滁州文明网开展“文明出行 从我‘走’起”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敬邀广大网友晒出日常徒步、骑行、乘车过程中,身体力行参与文明出行或见证文明出行的最美瞬间,一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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