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普通专升本考试!这些重要信息你要知道】#黑龙江专升本考试#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下发“2022年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相关工作通知”,4月27日-2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专升本首轮集中报名工作,全体推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 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网报志愿入口”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推免考生考查工作安排
推免考查考生范围
经过高校或学生申报,省招委会办公室已经审核确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
2022年4月26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 www.lzk.hl.cn)公布《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招生计划》。各招生高校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制定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考查录取办法,并于4月22日17:00前报省招办(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53644431@163.com)审核,经审核后各招生高校于4月26日在本校官方网站公布推免考查录取办法、报名要求、工作安排、学制学费和资助政策等。
推免考生报考
推免考生报考录取实行多轮次考查。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招生院校推免录取报名要求,并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失误、漏报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推免招生计划足额安排,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考查的考生,视为个人放弃推免资格。报考、考查、录取阶段,考生要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
1.集中报考阶段。时间:4月27日-5月18日。
4月27日-2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首轮集中报名工作,全体推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 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网报志愿入口”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需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志愿,特别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鼓励各高校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增加学生报考机会和学校人才选拔范围。首轮考查结束后,具有推免资格、没有被报名高校确认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报考其他仍有剩余计划的高校。5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第二轮集中报名工作;5月1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第三轮集中报名工作;第二轮和第三轮报名、考查、录取等工作流程与首轮相同。
2.院校与考生双选阶段。时间:5月19日-29日。
集中报考考查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院校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报名时间、考查安排等参见报考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通知。高校每轮考查公布报考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不得实行考生先到先得、报名额满为止,须面向每批次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组织考查。结果须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月30日前,各高校须组织完成全部报名考生的推免考查工作,并到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上报推免录取库(提前完成专项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及时到省招考院办理录取确认)。推免考生只能被1所高校录取,已与高校完成确认录取的考生要求退档的,视为放弃个人推免资格,不得继续参加其他高校推免考查和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
高校组织综合考查
各招生高校负责集中报考阶段和双选阶段推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查、录取、公示等工作。推免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招生高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专业适应性或专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所获奖励、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综合考查对于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高校应直接录取,不再组织考查。各招生高校要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2022版)》有关规定,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推免考查工作,各专业考查环节考官人数应为3-5人。要对推免考查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关信息要至少保留1年。
线上组织推免考查。考前,高校要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报名数据库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统一考查平台、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大主观题、综合题比重,加强考查过程监管,严防考试过程中泄题,严防“作弊”。采取线上推免考查的,一般应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考查,同时要会同考查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要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测试,做好技术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
线下组织推免考查。各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和考查方式,精准制定考查工作方案,确保同一生源、同一专业、同一政策。要制定充足的考查试题,避免不同轮次考查反复使用,造成试题泄露或舞弊问题。
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继续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因疫情防控影响,组考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考试时间
结合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定于2022年5月29日进行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与健康承诺书》。考生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5月24日9:00-5月29日时17:00。
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2年6月中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
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普通考生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填报普通志愿的,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7月10日。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吕晓艳
推免考生考查工作安排
推免考查考生范围
经过高校或学生申报,省招委会办公室已经审核确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
2022年4月26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 www.lzk.hl.cn)公布《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招生计划》。各招生高校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制定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考查录取办法,并于4月22日17:00前报省招办(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53644431@163.com)审核,经审核后各招生高校于4月26日在本校官方网站公布推免考查录取办法、报名要求、工作安排、学制学费和资助政策等。
推免考生报考
推免考生报考录取实行多轮次考查。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招生院校推免录取报名要求,并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失误、漏报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推免招生计划足额安排,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考查的考生,视为个人放弃推免资格。报考、考查、录取阶段,考生要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
1.集中报考阶段。时间:4月27日-5月18日。
4月27日-2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首轮集中报名工作,全体推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 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网报志愿入口”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需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志愿,特别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鼓励各高校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增加学生报考机会和学校人才选拔范围。首轮考查结束后,具有推免资格、没有被报名高校确认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报考其他仍有剩余计划的高校。5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第二轮集中报名工作;5月1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第三轮集中报名工作;第二轮和第三轮报名、考查、录取等工作流程与首轮相同。
2.院校与考生双选阶段。时间:5月19日-29日。
集中报考考查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考生,院校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报名时间、考查安排等参见报考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通知。高校每轮考查公布报考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不得实行考生先到先得、报名额满为止,须面向每批次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组织考查。结果须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月30日前,各高校须组织完成全部报名考生的推免考查工作,并到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上报推免录取库(提前完成专项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及时到省招考院办理录取确认)。推免考生只能被1所高校录取,已与高校完成确认录取的考生要求退档的,视为放弃个人推免资格,不得继续参加其他高校推免考查和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
高校组织综合考查
各招生高校负责集中报考阶段和双选阶段推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查、录取、公示等工作。推免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招生高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专业适应性或专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所获奖励、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综合考查对于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高校应直接录取,不再组织考查。各招生高校要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2022版)》有关规定,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推免考查工作,各专业考查环节考官人数应为3-5人。要对推免考查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关信息要至少保留1年。
线上组织推免考查。考前,高校要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报名数据库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统一考查平台、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大主观题、综合题比重,加强考查过程监管,严防考试过程中泄题,严防“作弊”。采取线上推免考查的,一般应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考查,同时要会同考查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要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测试,做好技术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
线下组织推免考查。各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和考查方式,精准制定考查工作方案,确保同一生源、同一专业、同一政策。要制定充足的考查试题,避免不同轮次考查反复使用,造成试题泄露或舞弊问题。
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继续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因疫情防控影响,组考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考试时间
结合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定于2022年5月29日进行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与健康承诺书》。考生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5月24日9:00-5月29日时17:00。
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2年6月中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
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普通考生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填报普通志愿的,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5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7月10日。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吕晓艳
【港府:强烈反对美国人权报告多项不实指控 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回复稳定】特区政府今日(13日)发声明,强烈反对美国国务院2021年度人权报告中对香港特区的评论。政府发言人指,报告中的多项针对香港特区政府的指控不实;强烈敦促美国立即停止因自身的偏颇政治利益公然违反国际法,干预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决反对报告中的多项针对香港特区政府的不实指控。人权在香港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文件,对基本权利及自由提供宪制上的保证,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保证,更在法治和司法独立之下得以加强。保障人权和自由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政府高度重视并坚定维护香港的人权和各项自由。特区政府强烈敦促美国立即停止因自身的偏颇政治利益公然违反国际法,干预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发言人指,特区政府坚决反对报告内对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失实指控,指完善选举制度令「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全面落实,确保立法会议员均为爱国爱港及以国家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为依归的人士。立法会议席由70席增加至90席,涵盖更多来自不同背景及政治光谱人士,其多元性彰显经完善的选举制度的广泛代表性及政治包容性。这次获选的立法会议员分别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和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平衡了香港的整体利益、界别利益和地区利益,保障了选举的均衡参与性。此外,是次选举中所有席位都有竞争,不像以往有部分界别的议席因为只有一名候选人而自动当选。各候选人公开、公平和良性竞争,反映了新选举制度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发言人说,报告中抹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的指控完全没有根据且不符事实。特区政府必须重申,香港特区的执法部门不论在「香港国安法」或任何本地法例下,均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职业、背景或政治立场无关。他指,「香港国安法」已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这些罪行的定义清晰,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国家安全法所订罪行相似。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刑罚、减刑因素和犯罪的其他后果已于「香港国安法」第三章清楚订明。法院只会在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信纳被告人兼备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才会裁定被告罪成。
发言人又指,针对设立指定法官名单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指控不但毫无根据,更与事实不符。行政长官只不过是订立指定法官名单,负责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一直以来,案件的排期、处理,以及委派哪一位或哪些法官负责处理案件,均属于司法机构独立行使的司法职能。法庭指定专责法官处理特定法律范畴的情况并不罕见。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可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香港国安法」就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加入严格的保释门坎,并没有否定无罪假定的法律原则。反之,终审法院就一宗有关「香港国安法」保释条文的上诉中,判词已清晰说明「香港国安法」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保障和尊重人权并坚持法治价值。
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发言人强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实施以来,香港社会回复稳定,市民大众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保障;他们并能再次享有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权利和自由,而「香港国安法」清楚订明有关权利和自由依法受到保障。
有关学术自由方面,发言人则指,在香港特区的各专上院校均是独立自主的机构,在管理校政(包括处理学生会事宜)上既享有自主权,亦有责任确保其运作符合法例要求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各院校正依照法例要求和院校自主原则,履行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列明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上述根据《基本法》提供的保障及其效力从未变更。
至于新闻和言论自由,发言人说,《基本法》第二十五条订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关特港政府以「香港国安法」针对和打压香港特区的独立传媒的指控,毫无事实根据。他指,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坚定维护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亦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享有的该等自由。
传媒环境蓬勃 数目较实施国安法前多
发言人又指,外国同样有就其司法管辖区订立国家安全法律,其涵盖范围甚至较「香港国安法」更广。这些外国应毫无疑问明了,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行使新闻和言论自由必须符合出于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等原因的法律限制。他说,特区政府须指出,香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举例而言,目前在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注册的本地、内地和海外传媒机构共有211家,数目较「香港国安法」实施前还多。一如既往,传媒可行使监督香港特区政府工作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传媒评论甚或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并无受到限制。
发言人又表示,报告对香港有个别组织在2021年宣布解散表示关注。特区政府重申,结社自由在香港特区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组织和参加工会及罢工的权利和自由。《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所载的《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八条亦规定人人有自由结社之权利,包括为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组织及加入工会之权利。然而,尽管结社自由(如同其他权利和自由)应被尊重和保障,但有关的自由并非绝对,而是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及为有需要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合法目的,予以限制。
发言人重申,维护国家安全至为重要。纵使一些组织或许自行决定解散,但有关部门亦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散某些组织,以减低有关组织可能带来的危害国家安全风险。此等行动定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决反对报告中的多项针对香港特区政府的不实指控。人权在香港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文件,对基本权利及自由提供宪制上的保证,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保证,更在法治和司法独立之下得以加强。保障人权和自由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政府高度重视并坚定维护香港的人权和各项自由。特区政府强烈敦促美国立即停止因自身的偏颇政治利益公然违反国际法,干预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发言人指,特区政府坚决反对报告内对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失实指控,指完善选举制度令「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全面落实,确保立法会议员均为爱国爱港及以国家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为依归的人士。立法会议席由70席增加至90席,涵盖更多来自不同背景及政治光谱人士,其多元性彰显经完善的选举制度的广泛代表性及政治包容性。这次获选的立法会议员分别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和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平衡了香港的整体利益、界别利益和地区利益,保障了选举的均衡参与性。此外,是次选举中所有席位都有竞争,不像以往有部分界别的议席因为只有一名候选人而自动当选。各候选人公开、公平和良性竞争,反映了新选举制度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发言人说,报告中抹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的指控完全没有根据且不符事实。特区政府必须重申,香港特区的执法部门不论在「香港国安法」或任何本地法例下,均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职业、背景或政治立场无关。他指,「香港国安法」已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这些罪行的定义清晰,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国家安全法所订罪行相似。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刑罚、减刑因素和犯罪的其他后果已于「香港国安法」第三章清楚订明。法院只会在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信纳被告人兼备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才会裁定被告罪成。
发言人又指,针对设立指定法官名单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指控不但毫无根据,更与事实不符。行政长官只不过是订立指定法官名单,负责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一直以来,案件的排期、处理,以及委派哪一位或哪些法官负责处理案件,均属于司法机构独立行使的司法职能。法庭指定专责法官处理特定法律范畴的情况并不罕见。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可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香港国安法」就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加入严格的保释门坎,并没有否定无罪假定的法律原则。反之,终审法院就一宗有关「香港国安法」保释条文的上诉中,判词已清晰说明「香港国安法」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保障和尊重人权并坚持法治价值。
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发言人强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实施以来,香港社会回复稳定,市民大众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保障;他们并能再次享有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权利和自由,而「香港国安法」清楚订明有关权利和自由依法受到保障。
有关学术自由方面,发言人则指,在香港特区的各专上院校均是独立自主的机构,在管理校政(包括处理学生会事宜)上既享有自主权,亦有责任确保其运作符合法例要求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各院校正依照法例要求和院校自主原则,履行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列明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上述根据《基本法》提供的保障及其效力从未变更。
至于新闻和言论自由,发言人说,《基本法》第二十五条订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关特港政府以「香港国安法」针对和打压香港特区的独立传媒的指控,毫无事实根据。他指,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坚定维护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亦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享有的该等自由。
传媒环境蓬勃 数目较实施国安法前多
发言人又指,外国同样有就其司法管辖区订立国家安全法律,其涵盖范围甚至较「香港国安法」更广。这些外国应毫无疑问明了,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行使新闻和言论自由必须符合出于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等原因的法律限制。他说,特区政府须指出,香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举例而言,目前在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注册的本地、内地和海外传媒机构共有211家,数目较「香港国安法」实施前还多。一如既往,传媒可行使监督香港特区政府工作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传媒评论甚或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并无受到限制。
发言人又表示,报告对香港有个别组织在2021年宣布解散表示关注。特区政府重申,结社自由在香港特区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组织和参加工会及罢工的权利和自由。《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所载的《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八条亦规定人人有自由结社之权利,包括为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组织及加入工会之权利。然而,尽管结社自由(如同其他权利和自由)应被尊重和保障,但有关的自由并非绝对,而是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及为有需要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合法目的,予以限制。
发言人重申,维护国家安全至为重要。纵使一些组织或许自行决定解散,但有关部门亦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散某些组织,以减低有关组织可能带来的危害国家安全风险。此等行动定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高考#【#黑龙江省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出台!全国统考6月7日举行】 8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6月9日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文件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市(地)招生委员会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如不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不予发放考生准考证,不允许参加考试和录取。
我省2022年高考体检工作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由市(地)招考机构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确定,体检数据于5月1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批准,2022年高考体检复检工作仍由市(地)招委会负责,由市(地)招委会指定一所终检医院,作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考生的复检工作,体检结论以终检医院的结论为准。
凡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由考生或法定监护人在体检前向报名所在地招考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关于残疾考生参加黑龙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凡报考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和招飞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和招飞的体检面试(体检面试要求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考试实施按《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全国统考的试题 (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评分参考在启封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启封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省级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招考院。省招考院接到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委会批准。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6月9日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我省高考外语科目进行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除外)。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朝鲜语、蒙古语)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专业,在参加全国统考时,语文须考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汉语科目试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翻译为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使用所考科目的外国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相应的少数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汉语和本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省招委会统一组织,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任务,考生答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评阅,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评卷高校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参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各评卷高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强化评卷场所消毒和通风,确保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报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办法按《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报考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类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体育类术科考试办法按《黑龙江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体育类术科考试由省招考院负责组织和监督,由承办高校负责具体实施。承办高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强化个人防护,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报考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考试试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印制,省招考院组织考试实施。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省招考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吕晓艳
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文件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市(地)招生委员会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如不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不予发放考生准考证,不允许参加考试和录取。
我省2022年高考体检工作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由市(地)招考机构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确定,体检数据于5月1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批准,2022年高考体检复检工作仍由市(地)招委会负责,由市(地)招委会指定一所终检医院,作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考生的复检工作,体检结论以终检医院的结论为准。
凡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由考生或法定监护人在体检前向报名所在地招考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关于残疾考生参加黑龙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凡报考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和招飞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和招飞的体检面试(体检面试要求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考试实施按《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全国统考的试题 (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评分参考在启封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启封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省级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招考院。省招考院接到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委会批准。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6月9日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我省高考外语科目进行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除外)。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朝鲜语、蒙古语)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专业,在参加全国统考时,语文须考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汉语科目试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翻译为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使用所考科目的外国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相应的少数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汉语和本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省招委会统一组织,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任务,考生答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评阅,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评卷高校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参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各评卷高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强化评卷场所消毒和通风,确保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报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办法按《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报考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类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体育类术科考试办法按《黑龙江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体育类术科考试由省招考院负责组织和监督,由承办高校负责具体实施。承办高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强化个人防护,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报考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考试试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印制,省招考院组织考试实施。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省招考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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