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建局澄清房地产项目烂尾等不实言论# 】4月19日南宁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澄清公告:近日,个别网友在知乎、个人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上发布南宁市多个房地产项目烂尾等不实言论,严重损害广西南宁城市形象,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现就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针对小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停工、逾期交付等风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城区两级重点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制定风险项目“一楼一策”,千方百计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南宁市住建局作为南宁市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依法依规对全市700多个在建楼盘进行价格、质量、验收等监管服务。对当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项目已实施了重点监管,确保资金、资产在本地的安全。同时,于2022年4月15日启用了新版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预售资金监管内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如有需要,可通过正规途径至南宁市住建局查询每一个项目基本情况,南宁市住建局将对不当言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针对小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停工、逾期交付等风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城区两级重点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制定风险项目“一楼一策”,千方百计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南宁市住建局作为南宁市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依法依规对全市700多个在建楼盘进行价格、质量、验收等监管服务。对当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项目已实施了重点监管,确保资金、资产在本地的安全。同时,于2022年4月15日启用了新版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预售资金监管内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如有需要,可通过正规途径至南宁市住建局查询每一个项目基本情况,南宁市住建局将对不当言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金东区公布3例疫情感染者轨迹,封控区管控区最新调整→】4月18日,金东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划定东孝街道经堂头社区3-1和3-2幢;4-12和4-13幢为封控区;东孝街道经堂头社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1111号八咏大厦为管控区。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三、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https://t.cn/A66gU6gJ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三、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https://t.cn/A66gU6gJ
(第98号)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多链传播态势,本土聚集性疫情频繁发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从严从紧做好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疫情防线,在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35号、36号)、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96号)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由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旗、市、区)、直辖市所属街道(镇)抵返我旗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盟)其他地区抵返我旗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14天内由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所在地市(州、区)抵返我旗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上述人员隔离期,自离开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2.由呼伦贝尔市域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执行隔离管控政策的地区除外)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阴性证明必须间隔24小时以上)抵返我旗人员继续实行落地核酸检测措施,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有序流动,落地即检核酸检测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对抵达我旗时无法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由属地指挥部负责第一时间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点,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入居家健康监测,并在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关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发现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3.对运送防疫和保障物资的货运车辆或遇到其他必须进入到我旗的紧急情况,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采取“闭环管理、就近检测”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做好工作衔接,避免漏检失控和重复检测。
4.铁路沿线乡镇对有旗域外列车经过的铁路沿途小站(乘降点),要发挥属地防火墙作用,对下车出站旅客进行认真排查,发现有市域外抵返我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就近安排核酸采样送检。蒙黑交界乡镇在国内本轮疫情期间,对经黑龙江省进入我旗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先行劝返。
二、从严登记报备管理
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要对14天内由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所在地级市(州、区)抵返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人。有上述地区、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时空轨迹重叠的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乡镇、社区(村)如实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如有瞒报、缓报、漏报、谎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因此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有来(返)我旗计划的人员,建议暂缓行程,确需来(返)的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广大居民尽可能减少出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派员到市外出差,确需出行的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限制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尽量避免途经有疫情发生地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全旗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规模在50人(含)以上的,要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严防物流疫情输入
全旗各快递物流公司、企业、网点等单位,要严格实行“先消毒、后派送”制度,在快递物品到达后要逐件进行消杀,在消杀完毕后方可进行配送。对杭州发至我旗快递,进行全面消杀后暂作封存。因履行消杀职责不到位,造成疫情输入传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加快新冠疫苗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六、压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居民在查收快递物品时应戴好口罩、手套,尽量在室外拆卸外包装,并对包装和货物进行整体消毒。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部清洁。广大居民要坚持做好日常的卫生防护,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少流动、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多链传播态势,本土聚集性疫情频繁发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从严从紧做好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疫情防线,在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35号、36号)、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96号)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由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旗、市、区)、直辖市所属街道(镇)抵返我旗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盟)其他地区抵返我旗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14天内由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所在地市(州、区)抵返我旗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上述人员隔离期,自离开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2.由呼伦贝尔市域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执行隔离管控政策的地区除外)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阴性证明必须间隔24小时以上)抵返我旗人员继续实行落地核酸检测措施,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有序流动,落地即检核酸检测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对抵达我旗时无法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由属地指挥部负责第一时间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点,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入居家健康监测,并在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关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发现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3.对运送防疫和保障物资的货运车辆或遇到其他必须进入到我旗的紧急情况,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采取“闭环管理、就近检测”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做好工作衔接,避免漏检失控和重复检测。
4.铁路沿线乡镇对有旗域外列车经过的铁路沿途小站(乘降点),要发挥属地防火墙作用,对下车出站旅客进行认真排查,发现有市域外抵返我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就近安排核酸采样送检。蒙黑交界乡镇在国内本轮疫情期间,对经黑龙江省进入我旗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先行劝返。
二、从严登记报备管理
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要对14天内由吉林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出现阳性病例所在地级市(州、区)抵返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人。有上述地区、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时空轨迹重叠的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乡镇、社区(村)如实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如有瞒报、缓报、漏报、谎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因此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有来(返)我旗计划的人员,建议暂缓行程,确需来(返)的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广大居民尽可能减少出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派员到市外出差,确需出行的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限制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尽量避免途经有疫情发生地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全旗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规模在50人(含)以上的,要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严防物流疫情输入
全旗各快递物流公司、企业、网点等单位,要严格实行“先消毒、后派送”制度,在快递物品到达后要逐件进行消杀,在消杀完毕后方可进行配送。对杭州发至我旗快递,进行全面消杀后暂作封存。因履行消杀职责不到位,造成疫情输入传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加快新冠疫苗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六、压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居民在查收快递物品时应戴好口罩、手套,尽量在室外拆卸外包装,并对包装和货物进行整体消毒。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部清洁。广大居民要坚持做好日常的卫生防护,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少流动、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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