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学生被警察找上门,当着全班的面表扬】4月9日中午12时许,10岁的胡之盎同学从地铁站出来,在东清巷与庆春路口绿化带里捡到用塑料纸包着的一千元钱。胡之盎和他的妈妈在现场等了片刻见无人来领后,就把它交到就近的长庆派出所。民警结合视频进行周边走访,并于4月12日中午在离掉钱地方百来米远的一家宾馆里找到了失主管先生(化名)夫妇俩。4月13日下午,长庆派出所民警特地带着专属奖状、表扬信以及钥匙扣等小礼物,来到杭州市上城区天长小学三(3)班,将礼物亲手赠送给胡之盎同学,对他予以表扬肯定和鼓励。(记者 钟玮)
#乐山身边事# 【揪心,乐山3名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一定要吸取教训】#一线微观##一老一小#
2022年3月09日,彭某驾驶川Z***24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凉桥往沐溪镇卫生院方向行驶。12时05分,当车辆行驶至卷河路下段时,与上学途中追逐打闹时横过道路的行人胡某某(小学生)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小腿骨折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聂某驾驶川LD***15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三百步往幸福中学方向行驶。07时25分,当该车行驶至213国道2520公里500米(沐川县新高中外十字路口处)时,与道路右方由张某某(高中生)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碰撞,造成张某某全身多处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谢某某(初中生)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搭乘:姚某某、徐某某)从沐川县沐源路往众惠超市方向逆向行驶。22时13分,当该车行驶至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304号外路段处时,与对向由王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谢某某腿部擦伤,姚某某大腿骨折,徐某某腿部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青少年及家长们:未满18周岁法定年龄不允许考取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甚至是驾车肇事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责任或连带责任。
学生们在上下学路上要牢记: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
在此,也呼吁各位家长,为了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请家长们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和引导,不让悲剧再次上演。(乐山交警)
2022年3月09日,彭某驾驶川Z***24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凉桥往沐溪镇卫生院方向行驶。12时05分,当车辆行驶至卷河路下段时,与上学途中追逐打闹时横过道路的行人胡某某(小学生)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小腿骨折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聂某驾驶川LD***15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三百步往幸福中学方向行驶。07时25分,当该车行驶至213国道2520公里500米(沐川县新高中外十字路口处)时,与道路右方由张某某(高中生)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碰撞,造成张某某全身多处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谢某某(初中生)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搭乘:姚某某、徐某某)从沐川县沐源路往众惠超市方向逆向行驶。22时13分,当该车行驶至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304号外路段处时,与对向由王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谢某某腿部擦伤,姚某某大腿骨折,徐某某腿部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青少年及家长们:未满18周岁法定年龄不允许考取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甚至是驾车肇事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责任或连带责任。
学生们在上下学路上要牢记: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
在此,也呼吁各位家长,为了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请家长们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和引导,不让悲剧再次上演。(乐山交警)
【痛心,乐山3名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家长要吸取教训】#一线微观# #一老一小#
2022年3月09日,彭某驾驶川Z***24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凉桥往沐溪镇卫生院方向行驶。12时05分,当车辆行驶至卷河路下段时,与上学途中追逐打闹时横过道路的行人胡某某(小学生)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小腿骨折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聂某驾驶川LD***15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三百步往幸福中学方向行驶。07时25分,当该车行驶至213国道2520公里500米(沐川县新高中外十字路口处)时,与道路右方由张某某(高中生)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碰撞,造成张某某全身多处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谢某某(初中生)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搭乘:姚某某、徐某某)从沐川县沐源路往众惠超市方向逆向行驶。22时13分,当该车行驶至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304号外路段处时,与对向由王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谢某某腿部擦伤,姚某某大腿骨折,徐某某腿部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青少年及家长们:未满18周岁法定年龄不允许考取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甚至是驾车肇事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责任或连带责任。
学生们在上下学路上要牢记: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
在此,也呼吁各位家长,为了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请家长们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和引导,不让悲剧再次上演。@四川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CCTV今日说法 @四川长安网 @中国长安网
2022年3月09日,彭某驾驶川Z***24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凉桥往沐溪镇卫生院方向行驶。12时05分,当车辆行驶至卷河路下段时,与上学途中追逐打闹时横过道路的行人胡某某(小学生)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小腿骨折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聂某驾驶川LD***15号小型轿车从沐川县三百步往幸福中学方向行驶。07时25分,当该车行驶至213国道2520公里500米(沐川县新高中外十字路口处)时,与道路右方由张某某(高中生)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碰撞,造成张某某全身多处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31日,谢某某(初中生)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搭乘:姚某某、徐某某)从沐川县沐源路往众惠超市方向逆向行驶。22时13分,当该车行驶至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304号外路段处时,与对向由王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谢某某腿部擦伤,姚某某大腿骨折,徐某某腿部擦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青少年及家长们:未满18周岁法定年龄不允许考取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甚至是驾车肇事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责任或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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