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雪冰城加盟条件是怎样的#蜜雪冰城加盟# 1、个人合作条件:
(1)蜜雪冰城加盟的投资者,一定要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资者选择开蜜雪冰城加盟店,一定要对这个品牌有一定的了解,如果什么都不了解,而是马虎加盟,那么会起反作用。投资者不仅要了解这个品牌,还需要理解并认同蜜雪冰城加盟品牌文化和经营理念。
(3)投资者开了一家蜜雪冰城加盟店,如果其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和人际关系,那么能够为店铺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这样更有利于加盟店的顺利运营,早日进入准盈利轨道。
(4)虽说开一家蜜雪冰城加盟店,投资者需要投入的资金不多,但是作为一种投资创业,投资者一定要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这是基本的,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承购承当相应的投资风险。
2、门店合作条件:
(1)选址在学区、商业区等年轻群体庞大的地方。
(2)门店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店面招牌高度不低于2.8米,室内操作区净使用宽度不低于3米,径深不低于3米,径高不低于5米。
(3)加盟店需依照总部的要求进行装修和布置。#蜜雪冰城加盟店##蜜雪冰城加盟费##蜜雪冰城# https://t.cn/A66Hmk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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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虽说开一家蜜雪冰城加盟店,投资者需要投入的资金不多,但是作为一种投资创业,投资者一定要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这是基本的,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承购承当相应的投资风险。
2、门店合作条件:
(1)选址在学区、商业区等年轻群体庞大的地方。
(2)门店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店面招牌高度不低于2.8米,室内操作区净使用宽度不低于3米,径深不低于3米,径高不低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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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什么样的车号、记号最旺你?
#2022新年焕新季# #超能新星汇# #好运2022#
作者:方舟周易
风水无处不在,风水与我们息息相关。随着时代的发展,对风水了解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知道,车牌号码、手机号码、房屋楼层等里面都含有其相应的五行,且大家还知道,如果这些数字所含之五行正好是物主、宅主命中所需要之五行的话,就会对物主、宅主起到生扶、滋助作用;否则,就会起到克制、泄耗作用。但是,大家是否知道,数字与五行之间是怎样的对应关系吗?如,是1、6为水,还是9、0为水?英文字母A属火还是属木?负一楼属什么五行?而这种对应关系又是怎么来的吗?
一、数字之五行确定的原理:
首先,每一个数字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五行属性是不一样,这正如人的身份一样,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充当的是不同的角色,如,某人在单位昨天是主管、今年是经理,在家中对老公为妻子、对孩子为妈妈,等等。
其次,当一个数字与另一个数字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它的五行属性会起变化的,这也正如人的身份一样,其在生活中往往表现为是个人身份,他的行为也是个人行为;但当他加盟到某一公司后,在工作时间则是公司员工身份,他的行为也就变成了公司行为。
其实,易理就是简单的道理,易理来自于常理,是常理的总结和提练。
二、十个数字所对应的五行及其原由:
1、数字1、2、3、4、5、6、7、8、9、0或者说一、二、三、四、五、六、七、七、八、九、○分别对应说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就是1为甲木属阳木,2为乙木属阴木,3为丙火属阳火,4为丁火属阴火,5为戊土属阳土,6为己土属阴土,7为庚金属阳金,8为辛金属阴金,9为壬水属阳水,0为癸水属阴水。很明显,十个数字正好巧合十天干之数,故有了此一一对应之关系。
2、数字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为土。此说源于《河图》。
通过进一步地研究,方舟周易发现,一六水位即伏羲八卦的坤位,二七火位即伏羲八卦的乾位,三八木位即伏羲八卦的离位,四九金位即伏羲八卦的坎位,五○土位即伏羲八卦的中位。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此排列带母系社会“先女后男”的痕迹,先一坤母,次二乾父,后三离女,再四坎子,最后五中央;之后再循环往复。
继续研究,方舟周易发现这些数字排列还有这样一些规律,一是坤离之阴卦位起于阳数而终于阴数,如,坤卦位起于阳数1而终于阴数6;而乾坎之阳卦位则起于阴数而终于阳数,如,坎卦位起于阴数4而终于阳数9。二是每个宫位中均只包含二数,且这二数是单双各一,也就是一阴一阳。三是每个宫位中的二个数之间正好相差“5”,与五行之数金、木、水、火、土吻合。
根据《易经》中“一阴一阳谓之道”的思想,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数字1与数字6组合在一起才为“水”,数字2与数字7组合在一起才为“火”,数字3与数字8组合在一起才为“木”,数字4与数字9组合在一起才为“金”,数字5与数字0组合在一起才为“土”。也就是说,数字1单独时它不属水,而属木,且类象甲木,其它的如此类推。
3、英文字母的五行:
有人说,英文字母A五行属火,这种说法是对的,是有依据的,是根据“字形”之象来讲的,因为按照“万物类象”原理,交叉状的字形一般属火。
但是,我们的车牌号、房屋的楼栋号等使用英文字母不是因为它的“字形”而是用它用“序号”!
以英文字母A为例,当我们在设计商标、图案时往往会注重的是它的“字形”的因素,这时A的五行属性为火;而当我们把A当序号使用时,它其实就与我们使用的“1”是没有区别的,它的五行属性自然为木了。至于BCDEF等道理是一样的,就不必多讲了。
三、数字之五行在房屋楼层、车牌号码、手机号码等方面的应用。
1、数字之五行在房屋楼层中的应用:
按一二楼属木、三四楼属火、五六楼属土、七八楼属金、九十楼属水,后面楼层五行之属性再循环即可。需要说明的是一二楼虽同属木,但有阴阳之别,其余楼层同理。
那么地下室即负楼层的五行属性如何定呢?地下室是负楼层属阴、而地上面的房屋是正楼层属阳,按照阴阳相通的原理,负一楼为阳木、负二楼为阴木,后面则如此类推即可。
2、数字之五行在车牌号码中的应用:
数字之五行在车牌号码中的应用与在手机号码等方面的应用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车牌号码中有英文字母,而手机号码中没有。至于英文字母的五行属性,按前面介绍的方法处理即可,我们这里着重讲解数字的应用。
方舟周易在此提醒大家,目前大家在根据自己的生辰八字选择车牌号码、手机号码等时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误区,就是以为“喜金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4或9;喜木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3或8;喜水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1或6;喜火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2或7;喜土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5或0”。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尾数”与“相加数的尾数”很容易发生矛盾的,会让应用者无所适从的。如,一车牌号为994,按照这个理论,“尾数”是4属金,而9加9加4等于22,即“相加数的尾数”为2属火,我们知道,火是克金的,那么,这个车牌号对于车主是吉还是凶呢?
正确的方法是,“喜金的人,宜用7、8、49、94之数;喜木的人,宜用1、2、38、83之数;喜水的人,宜用9、0、16、61之数;喜火的人,宜用3、4、27、72之数;喜土的人,宜用5、6、50、05之数”。也就是说,1与6要合在一起用才为水,单独的讲,1属木,6属土;其它如此类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
原创声明:本文系方舟周易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抄袭必究!
#2022新年焕新季# #超能新星汇# #好运2022#
作者:方舟周易
风水无处不在,风水与我们息息相关。随着时代的发展,对风水了解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知道,车牌号码、手机号码、房屋楼层等里面都含有其相应的五行,且大家还知道,如果这些数字所含之五行正好是物主、宅主命中所需要之五行的话,就会对物主、宅主起到生扶、滋助作用;否则,就会起到克制、泄耗作用。但是,大家是否知道,数字与五行之间是怎样的对应关系吗?如,是1、6为水,还是9、0为水?英文字母A属火还是属木?负一楼属什么五行?而这种对应关系又是怎么来的吗?
一、数字之五行确定的原理:
首先,每一个数字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五行属性是不一样,这正如人的身份一样,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充当的是不同的角色,如,某人在单位昨天是主管、今年是经理,在家中对老公为妻子、对孩子为妈妈,等等。
其次,当一个数字与另一个数字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它的五行属性会起变化的,这也正如人的身份一样,其在生活中往往表现为是个人身份,他的行为也是个人行为;但当他加盟到某一公司后,在工作时间则是公司员工身份,他的行为也就变成了公司行为。
其实,易理就是简单的道理,易理来自于常理,是常理的总结和提练。
二、十个数字所对应的五行及其原由:
1、数字1、2、3、4、5、6、7、8、9、0或者说一、二、三、四、五、六、七、七、八、九、○分别对应说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就是1为甲木属阳木,2为乙木属阴木,3为丙火属阳火,4为丁火属阴火,5为戊土属阳土,6为己土属阴土,7为庚金属阳金,8为辛金属阴金,9为壬水属阳水,0为癸水属阴水。很明显,十个数字正好巧合十天干之数,故有了此一一对应之关系。
2、数字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为土。此说源于《河图》。
通过进一步地研究,方舟周易发现,一六水位即伏羲八卦的坤位,二七火位即伏羲八卦的乾位,三八木位即伏羲八卦的离位,四九金位即伏羲八卦的坎位,五○土位即伏羲八卦的中位。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此排列带母系社会“先女后男”的痕迹,先一坤母,次二乾父,后三离女,再四坎子,最后五中央;之后再循环往复。
继续研究,方舟周易发现这些数字排列还有这样一些规律,一是坤离之阴卦位起于阳数而终于阴数,如,坤卦位起于阳数1而终于阴数6;而乾坎之阳卦位则起于阴数而终于阳数,如,坎卦位起于阴数4而终于阳数9。二是每个宫位中均只包含二数,且这二数是单双各一,也就是一阴一阳。三是每个宫位中的二个数之间正好相差“5”,与五行之数金、木、水、火、土吻合。
根据《易经》中“一阴一阳谓之道”的思想,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数字1与数字6组合在一起才为“水”,数字2与数字7组合在一起才为“火”,数字3与数字8组合在一起才为“木”,数字4与数字9组合在一起才为“金”,数字5与数字0组合在一起才为“土”。也就是说,数字1单独时它不属水,而属木,且类象甲木,其它的如此类推。
3、英文字母的五行:
有人说,英文字母A五行属火,这种说法是对的,是有依据的,是根据“字形”之象来讲的,因为按照“万物类象”原理,交叉状的字形一般属火。
但是,我们的车牌号、房屋的楼栋号等使用英文字母不是因为它的“字形”而是用它用“序号”!
以英文字母A为例,当我们在设计商标、图案时往往会注重的是它的“字形”的因素,这时A的五行属性为火;而当我们把A当序号使用时,它其实就与我们使用的“1”是没有区别的,它的五行属性自然为木了。至于BCDEF等道理是一样的,就不必多讲了。
三、数字之五行在房屋楼层、车牌号码、手机号码等方面的应用。
1、数字之五行在房屋楼层中的应用:
按一二楼属木、三四楼属火、五六楼属土、七八楼属金、九十楼属水,后面楼层五行之属性再循环即可。需要说明的是一二楼虽同属木,但有阴阳之别,其余楼层同理。
那么地下室即负楼层的五行属性如何定呢?地下室是负楼层属阴、而地上面的房屋是正楼层属阳,按照阴阳相通的原理,负一楼为阳木、负二楼为阴木,后面则如此类推即可。
2、数字之五行在车牌号码中的应用:
数字之五行在车牌号码中的应用与在手机号码等方面的应用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车牌号码中有英文字母,而手机号码中没有。至于英文字母的五行属性,按前面介绍的方法处理即可,我们这里着重讲解数字的应用。
方舟周易在此提醒大家,目前大家在根据自己的生辰八字选择车牌号码、手机号码等时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误区,就是以为“喜金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4或9;喜木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3或8;喜水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1或6;喜火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2或7;喜土的人,应用尾数或者相加数的尾数是5或0”。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尾数”与“相加数的尾数”很容易发生矛盾的,会让应用者无所适从的。如,一车牌号为994,按照这个理论,“尾数”是4属金,而9加9加4等于22,即“相加数的尾数”为2属火,我们知道,火是克金的,那么,这个车牌号对于车主是吉还是凶呢?
正确的方法是,“喜金的人,宜用7、8、49、94之数;喜木的人,宜用1、2、38、83之数;喜水的人,宜用9、0、16、61之数;喜火的人,宜用3、4、27、72之数;喜土的人,宜用5、6、50、05之数”。也就是说,1与6要合在一起用才为水,单独的讲,1属木,6属土;其它如此类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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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
1月26日,据河南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致歉信中还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继续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
不过,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潼关发布”,均暂未找到该致歉信。
潼关肉夹馍协会滥诉事件调查:
官司有输有赢,有律师反诉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宁陵县,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店主苏传银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26日,负责他的案子的律师于刚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商丘市6家潼关肉夹馍店的起诉全部撤诉。
为此忧心几个月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200多名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店主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中河南、内蒙古等地多个案件的被诉店主在25日得到胜诉消息。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当天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该事件发表致歉信,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一场针对数百家小县城潼关肉夹馍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狙击”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越来越多,因而对其提出反诉,指其滥诉并索赔。
━━━━━
肉夹馍店主遭遇“潼关”劫
38岁的苏传银是宁陵县人,20多年前就开始做小本生意,倒鸡蛋、卖馒头,如今经营两家潼关肉夹馍店。
潼关肉夹馍是一种流传久远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传时都愿意讲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路过潼关,吃了肉夹馍赞不绝口。由于制作快捷、顾客认知度高,潼关肉夹馍成了很多餐饮店的经营项目。
今年7月,苏传银收到法院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的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侵权,案件将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
苏传银介绍,他在洛阳从一个朋友处学到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当地开店。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宁陵县,开了第一家老苏潼关肉夹馍店。二店是去年刚开的,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又被起诉,苏传银的压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不得了。”苏传银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协会,更想不到自己开个小餐馆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区,也有店主不堪压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经交钱和解或执行败诉判决。
同在宁陵县经营一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案件与苏传银一样在9月一审开庭。她很快就收到了败诉消息:侵权成立,需赔偿7500元。李女士说,她本来交了上诉状,但因为不懂如何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链接交费,错过了上诉期。
为了家里孩子上学,李女士正打算贷款买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说,如果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还会涨利息,影响到征信,买房没法贷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将7775元(赔偿7500元,诉讼费减半征收275元)打给对方律师,并叮嘱说,自己要去银行办贷款,要尽快处理好。
11月下旬,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商家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称被协会成批起诉。这些商户收到了法庭传票,要求就侵权赔偿3万元-5万元不等,如果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缴纳99800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为原告起诉其他商家,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地区方面,河南、内蒙古、山西、广东、辽宁等地多发。其中,河南30家,内蒙古26家。
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完整。河南洛阳有商家表示,仅当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诉。在内蒙古,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诉,乌兰察布也有商家被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有3家潼关肉夹馍店,两家被起诉,另一家被吓得停业。
此批案件被告均为肉夹馍店店主,多为个体工商户。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艳芳认为,个体户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一方面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权或被侵权;另一方面,由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缺乏专业法务团队,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应对案件。
━━━━━
相同诉讼,不同判决
在河南商丘宁陵县,苏传银、李女士等同批3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案件,商家在一审中均被判侵权成立。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两批23家潼关肉夹馍店被起诉,一审判决均认定侵权不成立。
店主们发现,找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有点难。
苏传银告诉记者,县城里懂知识产权的律师不多。对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数律师都判断案子会输。
在呼和浩特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的高玉飞介绍,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传票。开庭前,法官问双方能否和解,协会律师表示可以,高玉飞感到对方目的不单纯,就找律师咨询,当地好几位律师都说可能侵权。
最终,高玉飞找到了一位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得到的答案是:有赢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传票的23家店铺,分别抱团聘请了4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在高玉飞和苏传银的诉讼中,潼关肉夹馍协会诉求均为三项:判令被告侵权,赔偿3万元(或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上呈现的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标志为:上部约三分之二位置为红色图案,下部由汉字和拼音的“潼关肉夹馍”构成。
在一审庭审中,苏传银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潼关肉夹馍”字样因含有县级地域名称且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的,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涉及“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共有4件,均未被核准注册。本案原告所主张拥有的商标权“潼关肉夹馍”是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集体商标,“潼关肉夹馍”属于该商标的组成部分,对于“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原告不享有商标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店铺名称和招牌,与涉案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构成商标近似,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三类肉夹馍为同类商品,足以使消费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停止侵权,更改店面招牌、变更工商登记中的店名,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500元。
在高玉飞的诉讼中,店方答辩分“不侵权”和“无损失”两个层次。
其中,“不侵权”的理由包括:“潼关肉夹馍”是通用名称;案涉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而王记肉夹馍店提供的服务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二者分类和属性不同;潼关肉夹馍协会2018年在第43类上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被驳回,说明“潼关肉夹馍”作为一种小吃的通用名称,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注册为商标作过度保护;王记肉夹馍店使用“潼关肉夹馍”仅为描述所提供服务内容,门头招牌、店内介绍和包装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标。
“无损失”一项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未在呼和浩特开展经营,无损失;王记肉夹馍店小本经营,受疫情影响亏损,无侵权所得;即使有所得也与涉案商标无关;王记肉夹馍店销售肉夹馍不仅不会损害“潼关肉夹馍”商誉,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认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认定:虽然王记肉夹馍店在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但结合案涉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案涉商标的构成以及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王记肉夹馍店的行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费者错误认为其是具有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团资格及其成员产品特有的产品品质,其行为未侵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案涉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诉求,核心内容基本相同的抗辩意见,为何判决结论皆然相反?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红岩介绍,商标注册领域比较专业,进入门槛比较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体系持续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很小。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00余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仅为5390件。案件量少,精研这一领域的律师自然就少,这也是找知识产权律师困难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指定管辖发生在商丘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滥诉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师反诉
连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肉夹馍店的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师张新年发表言论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资源。”他认为,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注册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建议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就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阳、鹤壁等地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门牌上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若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21日表态,责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报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公开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苏传银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老苏肉夹馍二店是否侵权的问题,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包装、门头招牌是否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近似是指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本案中,“潼关肉夹馍”纯文字的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注册,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为图文组合,由占面积大部分的图形、汉字和拼音三部分组成。老苏肉夹馍二店商品包装名称仅为汉字“潼关肉夹馍”,店铺门头招牌为“老苏潼关肉夹馍”,不易混淆。
二审法院撤销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1月26日,据河南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致歉信中还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继续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
不过,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潼关发布”,均暂未找到该致歉信。
潼关肉夹馍协会滥诉事件调查:
官司有输有赢,有律师反诉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宁陵县,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店主苏传银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26日,负责他的案子的律师于刚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商丘市6家潼关肉夹馍店的起诉全部撤诉。
为此忧心几个月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200多名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店主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中河南、内蒙古等地多个案件的被诉店主在25日得到胜诉消息。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当天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该事件发表致歉信,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一场针对数百家小县城潼关肉夹馍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狙击”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越来越多,因而对其提出反诉,指其滥诉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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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夹馍店主遭遇“潼关”劫
38岁的苏传银是宁陵县人,20多年前就开始做小本生意,倒鸡蛋、卖馒头,如今经营两家潼关肉夹馍店。
潼关肉夹馍是一种流传久远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传时都愿意讲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路过潼关,吃了肉夹馍赞不绝口。由于制作快捷、顾客认知度高,潼关肉夹馍成了很多餐饮店的经营项目。
今年7月,苏传银收到法院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的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侵权,案件将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
苏传银介绍,他在洛阳从一个朋友处学到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当地开店。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宁陵县,开了第一家老苏潼关肉夹馍店。二店是去年刚开的,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又被起诉,苏传银的压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不得了。”苏传银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协会,更想不到自己开个小餐馆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区,也有店主不堪压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经交钱和解或执行败诉判决。
同在宁陵县经营一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案件与苏传银一样在9月一审开庭。她很快就收到了败诉消息:侵权成立,需赔偿7500元。李女士说,她本来交了上诉状,但因为不懂如何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链接交费,错过了上诉期。
为了家里孩子上学,李女士正打算贷款买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说,如果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还会涨利息,影响到征信,买房没法贷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将7775元(赔偿7500元,诉讼费减半征收275元)打给对方律师,并叮嘱说,自己要去银行办贷款,要尽快处理好。
11月下旬,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商家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称被协会成批起诉。这些商户收到了法庭传票,要求就侵权赔偿3万元-5万元不等,如果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缴纳99800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为原告起诉其他商家,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地区方面,河南、内蒙古、山西、广东、辽宁等地多发。其中,河南30家,内蒙古26家。
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完整。河南洛阳有商家表示,仅当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诉。在内蒙古,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诉,乌兰察布也有商家被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有3家潼关肉夹馍店,两家被起诉,另一家被吓得停业。
此批案件被告均为肉夹馍店店主,多为个体工商户。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艳芳认为,个体户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一方面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权或被侵权;另一方面,由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缺乏专业法务团队,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应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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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诉讼,不同判决
在河南商丘宁陵县,苏传银、李女士等同批3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案件,商家在一审中均被判侵权成立。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两批23家潼关肉夹馍店被起诉,一审判决均认定侵权不成立。
店主们发现,找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有点难。
苏传银告诉记者,县城里懂知识产权的律师不多。对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数律师都判断案子会输。
在呼和浩特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的高玉飞介绍,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传票。开庭前,法官问双方能否和解,协会律师表示可以,高玉飞感到对方目的不单纯,就找律师咨询,当地好几位律师都说可能侵权。
最终,高玉飞找到了一位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得到的答案是:有赢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传票的23家店铺,分别抱团聘请了4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在高玉飞和苏传银的诉讼中,潼关肉夹馍协会诉求均为三项:判令被告侵权,赔偿3万元(或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上呈现的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标志为:上部约三分之二位置为红色图案,下部由汉字和拼音的“潼关肉夹馍”构成。
在一审庭审中,苏传银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潼关肉夹馍”字样因含有县级地域名称且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的,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涉及“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共有4件,均未被核准注册。本案原告所主张拥有的商标权“潼关肉夹馍”是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集体商标,“潼关肉夹馍”属于该商标的组成部分,对于“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原告不享有商标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店铺名称和招牌,与涉案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构成商标近似,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三类肉夹馍为同类商品,足以使消费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停止侵权,更改店面招牌、变更工商登记中的店名,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500元。
在高玉飞的诉讼中,店方答辩分“不侵权”和“无损失”两个层次。
其中,“不侵权”的理由包括:“潼关肉夹馍”是通用名称;案涉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而王记肉夹馍店提供的服务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二者分类和属性不同;潼关肉夹馍协会2018年在第43类上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被驳回,说明“潼关肉夹馍”作为一种小吃的通用名称,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注册为商标作过度保护;王记肉夹馍店使用“潼关肉夹馍”仅为描述所提供服务内容,门头招牌、店内介绍和包装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标。
“无损失”一项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未在呼和浩特开展经营,无损失;王记肉夹馍店小本经营,受疫情影响亏损,无侵权所得;即使有所得也与涉案商标无关;王记肉夹馍店销售肉夹馍不仅不会损害“潼关肉夹馍”商誉,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认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认定:虽然王记肉夹馍店在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但结合案涉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案涉商标的构成以及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王记肉夹馍店的行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费者错误认为其是具有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团资格及其成员产品特有的产品品质,其行为未侵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案涉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诉求,核心内容基本相同的抗辩意见,为何判决结论皆然相反?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红岩介绍,商标注册领域比较专业,进入门槛比较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体系持续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很小。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00余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仅为5390件。案件量少,精研这一领域的律师自然就少,这也是找知识产权律师困难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指定管辖发生在商丘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滥诉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师反诉
连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肉夹馍店的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师张新年发表言论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资源。”他认为,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注册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建议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就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阳、鹤壁等地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门牌上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若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21日表态,责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报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公开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苏传银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老苏肉夹馍二店是否侵权的问题,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包装、门头招牌是否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近似是指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本案中,“潼关肉夹馍”纯文字的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注册,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为图文组合,由占面积大部分的图形、汉字和拼音三部分组成。老苏肉夹馍二店商品包装名称仅为汉字“潼关肉夹馍”,店铺门头招牌为“老苏潼关肉夹馍”,不易混淆。
二审法院撤销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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