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小彩旗近照,身材走样颜值下滑,离开杨丽萍迷失了自己
对于那些真正想在娱乐圈中闯荡的人来说,他们刚刚进入娱乐圈的时候,确实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磨难,但是如果有人能够帮衬自己一把,这条路就会走的顺利的多,只可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比如小彩旗原本被大家称为杨丽萍的接班人,可是后来居然闹掰了,现在小彩旗在娱乐圈几乎已经处于查无此人的状态。
说到杨丽萍想必大家都是非常熟悉的,他被大家称为孔雀仙子,为了跳好孔雀舞也确实付出了很多,到现在还没有结婚,而且一直保持着完美的身材,手指甲也要留得长长的。小彩旗是杨丽萍的外甥女,杨丽萍带她参加过很多舞台表演,慢慢打开了知名度,春晚舞台上连续旋转4个小时,更是让她一夜爆红。
正是因为这样的表现,大家才觉得小彩旗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是没想到小彩旗成名之后,居然被曝光了各种各样的负面新闻,刚开始有人说小彩旗没有上过一天学,却能够被北京舞蹈学院破格录取,这根本不合适,何况在这之后,小彩旗还经常去夜店,化浓妆,甚至交往了大好多岁的男朋友,所以形象暴跌。
杨丽萍考虑再三之后,觉得小彩旗这样的状态根本没办法接班,所以又重新培养了徒弟水月,所以现在大家可以在杨丽萍的社交媒体上看到很多关于水月的动态。至于小彩旗,虽然之前也参与过一些影视作品的拍摄,但是她所追求的只有名气,却不懂得付出努力,所以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对于那些真正想在娱乐圈中闯荡的人来说,他们刚刚进入娱乐圈的时候,确实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磨难,但是如果有人能够帮衬自己一把,这条路就会走的顺利的多,只可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比如小彩旗原本被大家称为杨丽萍的接班人,可是后来居然闹掰了,现在小彩旗在娱乐圈几乎已经处于查无此人的状态。
说到杨丽萍想必大家都是非常熟悉的,他被大家称为孔雀仙子,为了跳好孔雀舞也确实付出了很多,到现在还没有结婚,而且一直保持着完美的身材,手指甲也要留得长长的。小彩旗是杨丽萍的外甥女,杨丽萍带她参加过很多舞台表演,慢慢打开了知名度,春晚舞台上连续旋转4个小时,更是让她一夜爆红。
正是因为这样的表现,大家才觉得小彩旗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是没想到小彩旗成名之后,居然被曝光了各种各样的负面新闻,刚开始有人说小彩旗没有上过一天学,却能够被北京舞蹈学院破格录取,这根本不合适,何况在这之后,小彩旗还经常去夜店,化浓妆,甚至交往了大好多岁的男朋友,所以形象暴跌。
杨丽萍考虑再三之后,觉得小彩旗这样的状态根本没办法接班,所以又重新培养了徒弟水月,所以现在大家可以在杨丽萍的社交媒体上看到很多关于水月的动态。至于小彩旗,虽然之前也参与过一些影视作品的拍摄,但是她所追求的只有名气,却不懂得付出努力,所以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铁流东进##话剧铁流东进##话剧铁流东进发布会##张真源加盟话剧铁流东进#
提笔有些匆忙,但实在是肺腑之言。
说实话,《铁流东进》是我看的第一部话剧。对于我来说这部剧庞大而蓬勃的感染力,让我频频在座位上汗毛树立,真的忍不住为此惊叹。
开局由孙子贺电的一句“太平本是烈士定,却无烈士享太平”开始,为后期盛大又丰满的剧情埋下了线索。
由衷的感受到了来自于老革命军人们身上坚韧不拔的信念感,支撑着小柴火穿越战火送去平安消息,支撑着大刀为掩护家属转移一己之力阻击敌人一上午(这边剧情可能记错了,如有误请见谅),支撑着顾团长挥起的烈烈红旗,支撑着李安本豁出命去掩护三团转移,支撑着大牛走出深林吸引敌人火力掩护其余二人。
东进的路上,铺设着万万千没有被歌颂的名字,而也正是他们成为了一块块石头,为后来者开辟了红色的光明坦途。
很有幸,我看到了两场不同老师的表演,无论是田征老师,还是侯岩松老师,都饰演出让人动容的感情。尤其是田征老师,真的很可恨(并不是这个意思)!前期向我们展现出来的抖机灵,市侩都让我感觉到深深的不解,这样的人怎么会是烈士呢?直到后期对自我经历的反转后,形象转变自然又令人触动。可能是因为我已经看过一次剧情的原因,侯岩松老师的表演让我从一开始就能够感受到,这是可能是一个正直有力量的角色,我更加相信并信服李安本曾经也是拥有热血的一名军人,老师身上的信念感非常强!我真的被狠狠拿捏!
王挺老师,是我的老熟人了(并不是)。我爷爷非常热爱看各种抗日剧,经常能够看到王挺老师的身影,他是我的神!有王挺老师在的作品,我不相信会不好!!简单说一下,老师的表演我无可挑剔好,尤其是摇旗呐喊东进时,真的我一下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种感染力和控制全场的能力真的是非常人能够做到的!真的很喜欢王挺老师,不知道王挺老师最后一场有没有听见我大喊爱他!
还有王啓函老师,他应该是拥有很多表演经验的老师吧,表演非常的顺畅,作为将整部话剧串起来的线索角色,表演起来非常流畅,手电筒的哒哒滴滴滴滴滴滴答答配合腿上的响件,最好的祝福送给大家这一句让我突然和台上的老师们联系起来,一下子给我拽进了氛围里。原谅我并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话剧影评人,对于老师的表演没什么深刻的评价,只觉得是非常的顺,两场都没蹲到和老师的合影非常难过呜呜!!
最后想说一下邓炀老师饰演的大刀和青年演员张真源。
邓炀老师不太了解,但是他饰演的大刀狠狠地从我心上揪下来一块儿呜呜。一开始并不理解大家说的每一场话剧都是孤品,看下来两场才觉得真的不一样,邓炀老师的关于自家闺女的自白那一段,我一整个人跟着一起哭,眼泪水止不住的落。还有大刀牺牲后的那段自白,他在叫老李的时候,侯岩松老师轻轻答的那两声哎,哎,两人的对手戏看的我真的情绪敏感的不行,将牺牲后的战士与还活着的战士进行对话的这个设计,直接把我的泪腺割开了。我不知道老师是多么资深或者有多少经验的演员,但是那一刻展现的力量深深的打动了我,给我带来很强情绪的老师!
张真源是第一次出演话剧,其实是能够看出一些青涩和生疏在里面的,但是很有幸看了两场,我可以感受得到孩子的成长和与日俱增的力量。17号最后一场,小朋友一天应该是有三场还是四场?我看的最后一场,孩子应该也是有点累了,有几句话还破音了,真的很辛苦了。表演相较于前面的老师有些逊色,但是我觉得小柴火这个角色的定位和她现在的年龄非常相符,这是他最大的优势,同样,我也能够看到孩子在不断的成长,通过一些小细节去丰满这个人物形象,谈几个我比较有印象的小细节,当剧里的参谋对李安本说了几句重话时,团长出来批评了参谋,小朋友就走到一边和参谋相互对视了一眼撇了撇嘴,很可爱。还有被夸漂亮时两手抠了抠裤缝。这一些小细节组成了一个非常鲜活的部队里长大的孩子形象。在离开时,将手中的望远镜交给了团长,又从团长手里接过了提灯。
我觉得他最出彩的表演就是在于他们进入包围圈以及后期的小柴火自白,从一开始的送信到进入了包围圈一连串的表演非常流畅,然后开始自白时始终挂着舒心温暖的笑容,再到问李教官师部回电的暗淡下去的表情,又提起想学电台的满足又机灵的样子,再到对团长的独白又让我掉了一波眼泪。
这一连串的活动以及表演,对一个刚刚登上话剧舞台的青年演员来说,实在是比较困难,也让我看见了他身上演员的信念感和力量感。
最后还想再提及一下这个剧的舞美,真的做得非常棒!
因为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关注话剧,只能是浮于表面的简单说一下。我印象深刻的两个场面,一个是大刀在自述自家闺女的遭遇时,舞台上飘的雪花中夹杂着一些红色的雪花,一直到老李自白时一直都在下雪。红色的雪花就更加为这个场景增添了几分悲伤哀痛的感觉。
再一个就是最后快结束时部队的东进,三团成员们东进的路上黄色的光映出剪影,那个场面是非常壮丽且伟大的,深深打动了我。
其实还有很多小细节和感情,我笔力不达,没有办法都讲述出来,但是这部话剧实在打开了我对于话剧欣赏的大门(能够带来这么完整有精彩的演出,导演真的很帅,不仅是能力非常的高,本人真的超帅的!!),也让我深刻的意识到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是由千千万叫不上名来的烈士所早就的,很感谢这部话剧,能够让我对于这些革命先烈更加深怀一颗感谢的心。
感谢那一股股扎根于中国的铁流,为我们造就了一个富强民主的新中国!
ps:我是真的很认真的做了笔记!!!
(文中的所有细节,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可以纠正,因为可能一些细节我没有办法记得非常好)
提笔有些匆忙,但实在是肺腑之言。
说实话,《铁流东进》是我看的第一部话剧。对于我来说这部剧庞大而蓬勃的感染力,让我频频在座位上汗毛树立,真的忍不住为此惊叹。
开局由孙子贺电的一句“太平本是烈士定,却无烈士享太平”开始,为后期盛大又丰满的剧情埋下了线索。
由衷的感受到了来自于老革命军人们身上坚韧不拔的信念感,支撑着小柴火穿越战火送去平安消息,支撑着大刀为掩护家属转移一己之力阻击敌人一上午(这边剧情可能记错了,如有误请见谅),支撑着顾团长挥起的烈烈红旗,支撑着李安本豁出命去掩护三团转移,支撑着大牛走出深林吸引敌人火力掩护其余二人。
东进的路上,铺设着万万千没有被歌颂的名字,而也正是他们成为了一块块石头,为后来者开辟了红色的光明坦途。
很有幸,我看到了两场不同老师的表演,无论是田征老师,还是侯岩松老师,都饰演出让人动容的感情。尤其是田征老师,真的很可恨(并不是这个意思)!前期向我们展现出来的抖机灵,市侩都让我感觉到深深的不解,这样的人怎么会是烈士呢?直到后期对自我经历的反转后,形象转变自然又令人触动。可能是因为我已经看过一次剧情的原因,侯岩松老师的表演让我从一开始就能够感受到,这是可能是一个正直有力量的角色,我更加相信并信服李安本曾经也是拥有热血的一名军人,老师身上的信念感非常强!我真的被狠狠拿捏!
王挺老师,是我的老熟人了(并不是)。我爷爷非常热爱看各种抗日剧,经常能够看到王挺老师的身影,他是我的神!有王挺老师在的作品,我不相信会不好!!简单说一下,老师的表演我无可挑剔好,尤其是摇旗呐喊东进时,真的我一下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种感染力和控制全场的能力真的是非常人能够做到的!真的很喜欢王挺老师,不知道王挺老师最后一场有没有听见我大喊爱他!
还有王啓函老师,他应该是拥有很多表演经验的老师吧,表演非常的顺畅,作为将整部话剧串起来的线索角色,表演起来非常流畅,手电筒的哒哒滴滴滴滴滴滴答答配合腿上的响件,最好的祝福送给大家这一句让我突然和台上的老师们联系起来,一下子给我拽进了氛围里。原谅我并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话剧影评人,对于老师的表演没什么深刻的评价,只觉得是非常的顺,两场都没蹲到和老师的合影非常难过呜呜!!
最后想说一下邓炀老师饰演的大刀和青年演员张真源。
邓炀老师不太了解,但是他饰演的大刀狠狠地从我心上揪下来一块儿呜呜。一开始并不理解大家说的每一场话剧都是孤品,看下来两场才觉得真的不一样,邓炀老师的关于自家闺女的自白那一段,我一整个人跟着一起哭,眼泪水止不住的落。还有大刀牺牲后的那段自白,他在叫老李的时候,侯岩松老师轻轻答的那两声哎,哎,两人的对手戏看的我真的情绪敏感的不行,将牺牲后的战士与还活着的战士进行对话的这个设计,直接把我的泪腺割开了。我不知道老师是多么资深或者有多少经验的演员,但是那一刻展现的力量深深的打动了我,给我带来很强情绪的老师!
张真源是第一次出演话剧,其实是能够看出一些青涩和生疏在里面的,但是很有幸看了两场,我可以感受得到孩子的成长和与日俱增的力量。17号最后一场,小朋友一天应该是有三场还是四场?我看的最后一场,孩子应该也是有点累了,有几句话还破音了,真的很辛苦了。表演相较于前面的老师有些逊色,但是我觉得小柴火这个角色的定位和她现在的年龄非常相符,这是他最大的优势,同样,我也能够看到孩子在不断的成长,通过一些小细节去丰满这个人物形象,谈几个我比较有印象的小细节,当剧里的参谋对李安本说了几句重话时,团长出来批评了参谋,小朋友就走到一边和参谋相互对视了一眼撇了撇嘴,很可爱。还有被夸漂亮时两手抠了抠裤缝。这一些小细节组成了一个非常鲜活的部队里长大的孩子形象。在离开时,将手中的望远镜交给了团长,又从团长手里接过了提灯。
我觉得他最出彩的表演就是在于他们进入包围圈以及后期的小柴火自白,从一开始的送信到进入了包围圈一连串的表演非常流畅,然后开始自白时始终挂着舒心温暖的笑容,再到问李教官师部回电的暗淡下去的表情,又提起想学电台的满足又机灵的样子,再到对团长的独白又让我掉了一波眼泪。
这一连串的活动以及表演,对一个刚刚登上话剧舞台的青年演员来说,实在是比较困难,也让我看见了他身上演员的信念感和力量感。
最后还想再提及一下这个剧的舞美,真的做得非常棒!
因为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关注话剧,只能是浮于表面的简单说一下。我印象深刻的两个场面,一个是大刀在自述自家闺女的遭遇时,舞台上飘的雪花中夹杂着一些红色的雪花,一直到老李自白时一直都在下雪。红色的雪花就更加为这个场景增添了几分悲伤哀痛的感觉。
再一个就是最后快结束时部队的东进,三团成员们东进的路上黄色的光映出剪影,那个场面是非常壮丽且伟大的,深深打动了我。
其实还有很多小细节和感情,我笔力不达,没有办法都讲述出来,但是这部话剧实在打开了我对于话剧欣赏的大门(能够带来这么完整有精彩的演出,导演真的很帅,不仅是能力非常的高,本人真的超帅的!!),也让我深刻的意识到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是由千千万叫不上名来的烈士所早就的,很感谢这部话剧,能够让我对于这些革命先烈更加深怀一颗感谢的心。
感谢那一股股扎根于中国的铁流,为我们造就了一个富强民主的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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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所有细节,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可以纠正,因为可能一些细节我没有办法记得非常好)
“他偷我家鸡还有理了?”重庆巴南,一男子在偷鸡过程中被发现,女主人持木棒将其追打致死。事后,女主人向小偷家属赔偿23万元获得对方谅解,最终被判7年。
(案例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中午,袁某发现同村邻居饶某正在自家鸡舍附近偷自己喂养的鸡,袁某遂上前追赶,但追了一段距离后没有追到。
袁某返回后,便对鸡舍进行了清点,发现少了两三只,但令其困惑的是,自家鸡舍防盗措施一直做的很好,饶某又是怎样溜进去偷鸡的呢?
在经过一番检查后,袁某发现鸡舍右侧窗户被人动过,肯定是有人从窗户进过鸡舍。袁某随后叫来鸡舍帮工钟某让其把窗户钉死。
当日13时许,饶某再次来到袁某的鸡舍,被袁某发现,二人抓扯至袁某自建房西侧的村公路上。袁某从其自建房附近找到一根木棒,并持木棒朝饶某的躯干、四肢猛击数下,致饶某倒地。
鸡舍帮工钟某见状将袁某的木棒夺下并进行劝阻,袁某再次找到木棒,并持木棒、用脚击打、踢打饶某躯干、四肢数下,被钟某夺下木棒后离开现场。
饶某被打后躺在袁某自建房西侧的村公路上,直至当日18时许被村民发现已死亡。袁某得知后让其丈夫钟某报警并到现场查看,当日晚,公安人员接钟某报警后赶至现场将袁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法医检验鉴定:饶某符合钝性暴力至右肱骨闭合性骨折,引起肺脂肪栓塞继发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本案中,案件事实较为清晰,袁某将饶某殴打致死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对其行为在法律上又如何评价呢?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其一,袁某的行为成立防卫过当。
据了解,饶某是他们村里的单身汉,平时喜欢喝酒,有些烂酒,也喜欢打牌,只要有钱就会去打,平时好吃懒做的,经常偷村里人家的东西,今天偷这家,过几天又偷那家,村里人都很烦他。
事发当天,饶某曾去过袁某鸡舍偷鸡,那么在其第二次来到鸡舍盗窃时,袁某可以对其盗窃行为实施防卫。
为了避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袁某持木棍对饶某进行殴打,系防卫行为,但显然,为了保护财产最终却导致了饶某失去生命,袁某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其二,袁某的行为成立假想防卫,所谓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的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
在本案中,饶某第二次来到袁某鸡舍附近,在盗窃行为尚未开始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袁某误以为饶某是为了偷鸡,进而对其认为存在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最终导致了饶某死亡结果的发生。
由于袁某在主观上并非故意而归属过失,所以对袁某的行为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其三,袁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根据现有证据表明,不能证明饶某第二次到袁某鸡舍是实施盗窃,且袁某供述其出于气愤殴打饶某在先,并无防卫的意图,也就不存在成立正当防卫和假想防卫的前提。
袁某完全是基于泄愤的目的对饶某进行殴打,主观上,其具有实施伤害的故意,在客观上,其伤害行为造成了饶某伤亡结果的发生。因此,袁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袁某家属向饶某家属赔偿23万元后,饶某家属对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对此酌情从轻处罚;袁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饶某先前存在盗窃袁某财物的行为,对本案引发具有一定的过错,对此酌情从轻处罚。
那么最终,袁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对于本案,就个人而言,我支持第二种观点,虽然不能证明饶某第二次来到袁某鸡舍是为了实施盗窃,但对于袁某来说,其先前已经因饶某的盗窃行为遭受到了损失。
再加上饶某本人在村里的口碑评价,袁某也有理由相信其第二次来到鸡舍是为了实施盗窃,袁某基于保护财产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对饶某进行假想防卫,最终造成了饶某伤亡结果的发生。
由于袁某在主观上系过失,其行为应当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便如此,法定最高刑也仅为7年,根据其相关从宽情节,也断无可能被顶格判罚。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袁某都应当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袁某当时能够选择以妥善的方式处理此事,或许结果不至于此。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你又支持哪种观点?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案例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中午,袁某发现同村邻居饶某正在自家鸡舍附近偷自己喂养的鸡,袁某遂上前追赶,但追了一段距离后没有追到。
袁某返回后,便对鸡舍进行了清点,发现少了两三只,但令其困惑的是,自家鸡舍防盗措施一直做的很好,饶某又是怎样溜进去偷鸡的呢?
在经过一番检查后,袁某发现鸡舍右侧窗户被人动过,肯定是有人从窗户进过鸡舍。袁某随后叫来鸡舍帮工钟某让其把窗户钉死。
当日13时许,饶某再次来到袁某的鸡舍,被袁某发现,二人抓扯至袁某自建房西侧的村公路上。袁某从其自建房附近找到一根木棒,并持木棒朝饶某的躯干、四肢猛击数下,致饶某倒地。
鸡舍帮工钟某见状将袁某的木棒夺下并进行劝阻,袁某再次找到木棒,并持木棒、用脚击打、踢打饶某躯干、四肢数下,被钟某夺下木棒后离开现场。
饶某被打后躺在袁某自建房西侧的村公路上,直至当日18时许被村民发现已死亡。袁某得知后让其丈夫钟某报警并到现场查看,当日晚,公安人员接钟某报警后赶至现场将袁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法医检验鉴定:饶某符合钝性暴力至右肱骨闭合性骨折,引起肺脂肪栓塞继发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本案中,案件事实较为清晰,袁某将饶某殴打致死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对其行为在法律上又如何评价呢?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其一,袁某的行为成立防卫过当。
据了解,饶某是他们村里的单身汉,平时喜欢喝酒,有些烂酒,也喜欢打牌,只要有钱就会去打,平时好吃懒做的,经常偷村里人家的东西,今天偷这家,过几天又偷那家,村里人都很烦他。
事发当天,饶某曾去过袁某鸡舍偷鸡,那么在其第二次来到鸡舍盗窃时,袁某可以对其盗窃行为实施防卫。
为了避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袁某持木棍对饶某进行殴打,系防卫行为,但显然,为了保护财产最终却导致了饶某失去生命,袁某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其二,袁某的行为成立假想防卫,所谓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的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
在本案中,饶某第二次来到袁某鸡舍附近,在盗窃行为尚未开始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袁某误以为饶某是为了偷鸡,进而对其认为存在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最终导致了饶某死亡结果的发生。
由于袁某在主观上并非故意而归属过失,所以对袁某的行为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其三,袁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根据现有证据表明,不能证明饶某第二次到袁某鸡舍是实施盗窃,且袁某供述其出于气愤殴打饶某在先,并无防卫的意图,也就不存在成立正当防卫和假想防卫的前提。
袁某完全是基于泄愤的目的对饶某进行殴打,主观上,其具有实施伤害的故意,在客观上,其伤害行为造成了饶某伤亡结果的发生。因此,袁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袁某家属向饶某家属赔偿23万元后,饶某家属对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对此酌情从轻处罚;袁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饶某先前存在盗窃袁某财物的行为,对本案引发具有一定的过错,对此酌情从轻处罚。
那么最终,袁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对于本案,就个人而言,我支持第二种观点,虽然不能证明饶某第二次来到袁某鸡舍是为了实施盗窃,但对于袁某来说,其先前已经因饶某的盗窃行为遭受到了损失。
再加上饶某本人在村里的口碑评价,袁某也有理由相信其第二次来到鸡舍是为了实施盗窃,袁某基于保护财产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对饶某进行假想防卫,最终造成了饶某伤亡结果的发生。
由于袁某在主观上系过失,其行为应当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便如此,法定最高刑也仅为7年,根据其相关从宽情节,也断无可能被顶格判罚。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袁某都应当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袁某当时能够选择以妥善的方式处理此事,或许结果不至于此。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你又支持哪种观点?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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