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隐瞒”实控人被监管 股价连续跌停或引发投资者索赔】因未及时公开披露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重大事项,日前,深交所向劲嘉股份(002191)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值得关注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发生“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等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披义务。这里的“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自劲嘉股份公布实控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后,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结合已知信息判断,劲嘉股份等信披责任主体已涉嫌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应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凡在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劲嘉股份,并在2022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https://t.cn/A66FGHoW
值得关注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发生“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等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披义务。这里的“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自劲嘉股份公布实控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后,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结合已知信息判断,劲嘉股份等信披责任主体已涉嫌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应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凡在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劲嘉股份,并在2022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https://t.cn/A66FGHoW
【宏源药业:IPO执业会计师报告期内收监管函 财务“合规性”惹人关注】前次IPO时曾因财务“合规性”受到拷问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日前再次开启冲刺创业板之路,拟募集资金约6.51亿元,建设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继此前《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报道的此次IPO报告期内,宏源药业更换了财务总监。新财务总监获聘后不久,公司旋即选聘其“老东家”作为负责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记者还发现,此次新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多名注册会计师近期接连收到行政监管函,而经办宏源药业IPO事务的注册会计师之一也在报告期内收到了监管部门的警示函。结合前次IPO时宏源药业曾因财务问题收到警示函的经历,不免让人对宏源药业此次IPO的财务“合规性”投去更多关注的目光。https://t.cn/A66FGB2J
继此前《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报道的此次IPO报告期内,宏源药业更换了财务总监。新财务总监获聘后不久,公司旋即选聘其“老东家”作为负责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记者还发现,此次新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多名注册会计师近期接连收到行政监管函,而经办宏源药业IPO事务的注册会计师之一也在报告期内收到了监管部门的警示函。结合前次IPO时宏源药业曾因财务问题收到警示函的经历,不免让人对宏源药业此次IPO的财务“合规性”投去更多关注的目光。https://t.cn/A66FGB2J
【处罚终落地,ST目药哪类投资者可诉讼索赔】4月19日盘后,ST目药(600671,原“天目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证监会对ST目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及举行听证会后,目前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若因ST目药信披违法违规而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上市公司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以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于2018年7月4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买入ST目药股票,并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https://t.cn/A66FGjeL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若因ST目药信披违法违规而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上市公司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以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于2018年7月4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买入ST目药股票,并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https://t.cn/A66FGj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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