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身边事# 【紧急寻人】2022年4月20日23时左右,一男子,年龄约50-60岁左右,上身着灰色棉外衣,下身着黑色长裤,双脚穿棕色中帮棉鞋,未携带证件及手机,驾驶蓝色无号牌人力三轮车,载有废旧品,在楚双公路K9+0米处(周溪河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目前在楚雄州人民医院骨三科救治,伤者无法对答,请家属及知情人与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林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5096429194)。
【纪法教育月】以案为鉴,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元谋法院警示教育这样做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忧患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通过全省法院及全州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身边人 身边事”警示教育暨“纪法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4月18日上午,元谋法院组织开展“身边人 身边事”警示教育暨“纪法教育月”活动部署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https://t.cn/A66gZp4i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忧患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通过全省法院及全州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身边人 身边事”警示教育暨“纪法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4月18日上午,元谋法院组织开展“身边人 身边事”警示教育暨“纪法教育月”活动部署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https://t.cn/A66gZp4i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全县首份《家庭教育令》】2022年4月12日,南华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全县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近日,南华县人民检察院“蘑小菇”未检办案团队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该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家庭教育缺失、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问题,致使该未成年人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在成长的道路上走上歧途,最终触犯刑法。@云南政法 @南华政法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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