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健康在关注# 2022年4月26日是第15个#全国疟疾日#。2017年以来我国已连续4年无本地原发疟疾病例报告,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国家消除疟疾标准,正在向世界卫生组织申请国家消除疟疾认证。目前疟疾高发地区为非洲和东南亚,非洲主要流行恶性疟,东南亚主要流行间日疟。
今年的主题是“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共创无疟世界”。
2020年是我国实现消除疟疾目标,2021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疾病控制成果。今后,全社会仍要继续努力,持续推动落实各项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策略措施,继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在昨天#世界防治疟疾日#的科普基础上,做一次防治知识总结性整理:
【面向所有人】
1、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发病的典型症状是发冷、发热和出汗。
2、疟疾通过蚊子叮咬或者输血传播,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蚊灭蚊,禁止疟疾患者献血。
3、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的疟疾流行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4、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去疟疾流行区旅行后出现发冷、发热、出汗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5、疟疾患者应按照医嘱全程、足量服用抗疟药。
【面向患者】
曾经去过疟疾高度流行区(非洲、东南亚),一旦出现发热症状应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自己的流行病学史。
【面向医务人员】
在防控新冠肺炎的同时,注意输入性新冠肺炎和输入性疟疾的鉴别诊断,务必对有高疟区务工或旅居史的发热患者开展疟原虫检测,以免漏诊和延误治疗。
今年的主题是“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共创无疟世界”。
2020年是我国实现消除疟疾目标,2021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疾病控制成果。今后,全社会仍要继续努力,持续推动落实各项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策略措施,继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在昨天#世界防治疟疾日#的科普基础上,做一次防治知识总结性整理:
【面向所有人】
1、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发病的典型症状是发冷、发热和出汗。
2、疟疾通过蚊子叮咬或者输血传播,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蚊灭蚊,禁止疟疾患者献血。
3、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的疟疾流行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4、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去疟疾流行区旅行后出现发冷、发热、出汗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5、疟疾患者应按照医嘱全程、足量服用抗疟药。
【面向患者】
曾经去过疟疾高度流行区(非洲、东南亚),一旦出现发热症状应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自己的流行病学史。
【面向医务人员】
在防控新冠肺炎的同时,注意输入性新冠肺炎和输入性疟疾的鉴别诊断,务必对有高疟区务工或旅居史的发热患者开展疟原虫检测,以免漏诊和延误治疗。
我和老伴兴冲冲赶到上海看孙子,原打算住上十天八天的,一家人好好团聚,结果被儿子、儿媳气得第二天就打道回府了。我感觉到儿子是个白眼狼,儿媳更没教养,今后再也不想去上海看望他们了。
我今年61岁,老伴66岁,1991年生得一个儿子。原来儿子是我心中的骄傲,从小到大都十分优秀,成绩一路名列前茅,没少给我们争得脸面,让我们在别人面前感受光彩。
儿子2012年以优秀成绩考上复旦大学,2016年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外资公司看中,招揽麾下,并以高层次人才的身份成功落户上海市。工作后,很快找了个上海本地姑娘谈起了恋爱,并在两年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去年生了孙子。可以说从上学到就业再到找对象,儿子基本没让我们操多少心。
唯一一次我们帮儿子出钱的,就是儿子结婚时买房,我们俩口子在小县城上班,送孩子读书花费不少,没多少积蓄,没帮上多少忙。但我们砸锅卖铁也就凑了10多万元给儿子,亲家哪头出60万,出得多些,儿子才顺利买了一套90平方新房,在上海有了一个家。对此我们心中一直有所愧疚,也感谢亲家的付出,没有他们,就没有儿子一家的幸福。
不过令我们老两口有所失望的是,自从儿子在上海安家落户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一打电话不是说忙,走不开,或者就是改天一定回去,至今不知道这个改天到底是哪一天?偶尔心血来潮回去一趟,也不带老婆孩子,而是单身一人快去快回,后来变成连逢年过节都不回去,选择在上海和岳父母一起生活。
我和老伴感觉跟儿子情感疏离了很多。儿子都3年没有回家了,我们体谅儿子工作忙,想念孙子想看看孙子。
于是我与老伴商量,到上海看望儿子儿媳及孙子,去儿子家住几天。既然你们说忙不回来,那咱们就主动去。
于是我给儿子打了个电话,说出了想去过几天的想法,儿子也说欢迎我们过去。然后我们精心准备了一番,就坐上了开往上海的高铁。一路上我与老伴还谈论儿子、儿媳会如何盛情接待自己,带我们体验上海大城市的繁华。
然而事实结果却超出我们的设想。尽管儿子在车站接我们的时候,儿子已经说媳妇脾气古怪,让我们多担待迁就,可儿媳的无理程度还是让我们难以接受,怎么就成了吃软饭一样,那么听媳妇的话,没有一点原则和底线呢?
从我们来上海的第一天,儿媳妇没有笑脸,也不热情,反而流露出很不欢迎的态度,对他们精挑细选带来的土特产,不屑一顾,提着就给扔进了储物间,更没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让我老两口原本期待的心瞬间变得有些不知所然。
儿媳妇把她父母也叫过来陪我们。以为是亲家,有缘份好相处,可不是这么回事。亲家他们的言行举止,处处洋溢着一种大城市人的优越感,更多的像在向我们宣誓主权一样,完全把我们当乡下农民。
更难受的是,儿媳妇不让我们接触孙子。虽然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看望年幼的孙子。但儿媳不让我们抱抱孙子,借口是孩子太小,抵抗力弱,万一感染点什么,后悔都来不及。我们望向儿子,儿子故意躲避我们目光,竟然作不了主一样。
吃饭时,儿媳说的好听,给我们单独准备了一套新的餐具,而儿媳父母与他们俩使用的餐具一样,毫无分别。看似对我们的关心,却区别对待,我们就是外来人口。我们边吃饭边难过,内心有股强烈的屈辱感,儿媳摆明了嫌弃满满。
更可气的是晚上住宿,儿媳把她父母留下,却让我们公婆住宾馆,理由是她父母跟孩子更熟悉,孩子离不开他们。唉,我们不受待见。
我对这趟上海之行感到彻底失望,儿媳亲家都好象不欢迎我们,那咱们老俩口也不用厚着脸皮继续住,于是第二天天亮我与老伴就打点行装,离开了上海,本来计划至少一个星期的行程,第二就回到了我们的小县城。
虽然短暂的一天,却让我们领教了儿媳的无礼和羞辱,亲家的傲慢和儿子的软弱自私。
而儿子的软弱更是助长儿媳的不良品行,不把我们公婆的尊严和情感放在心上,可以随心所欲。但凡儿子有点骨气,儿媳也不会这么嚣张跋扈,任性妄为。说到底,儿子是接受了娘家人的好处,思想和行为都受到了媳妇及岳父岳母影响和改变。
这种改变,让我们感觉到有一种痛失儿子的感觉。但是这样的儿子儿媳,我与老伴商量,以后再也不想去上海看望他们了,除非他们自己懂得回来,心里还有父母存在。#小鱼凌晨电台Vlog[超话]##微博新潮计划#
我今年61岁,老伴66岁,1991年生得一个儿子。原来儿子是我心中的骄傲,从小到大都十分优秀,成绩一路名列前茅,没少给我们争得脸面,让我们在别人面前感受光彩。
儿子2012年以优秀成绩考上复旦大学,2016年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外资公司看中,招揽麾下,并以高层次人才的身份成功落户上海市。工作后,很快找了个上海本地姑娘谈起了恋爱,并在两年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去年生了孙子。可以说从上学到就业再到找对象,儿子基本没让我们操多少心。
唯一一次我们帮儿子出钱的,就是儿子结婚时买房,我们俩口子在小县城上班,送孩子读书花费不少,没多少积蓄,没帮上多少忙。但我们砸锅卖铁也就凑了10多万元给儿子,亲家哪头出60万,出得多些,儿子才顺利买了一套90平方新房,在上海有了一个家。对此我们心中一直有所愧疚,也感谢亲家的付出,没有他们,就没有儿子一家的幸福。
不过令我们老两口有所失望的是,自从儿子在上海安家落户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一打电话不是说忙,走不开,或者就是改天一定回去,至今不知道这个改天到底是哪一天?偶尔心血来潮回去一趟,也不带老婆孩子,而是单身一人快去快回,后来变成连逢年过节都不回去,选择在上海和岳父母一起生活。
我和老伴感觉跟儿子情感疏离了很多。儿子都3年没有回家了,我们体谅儿子工作忙,想念孙子想看看孙子。
于是我与老伴商量,到上海看望儿子儿媳及孙子,去儿子家住几天。既然你们说忙不回来,那咱们就主动去。
于是我给儿子打了个电话,说出了想去过几天的想法,儿子也说欢迎我们过去。然后我们精心准备了一番,就坐上了开往上海的高铁。一路上我与老伴还谈论儿子、儿媳会如何盛情接待自己,带我们体验上海大城市的繁华。
然而事实结果却超出我们的设想。尽管儿子在车站接我们的时候,儿子已经说媳妇脾气古怪,让我们多担待迁就,可儿媳的无理程度还是让我们难以接受,怎么就成了吃软饭一样,那么听媳妇的话,没有一点原则和底线呢?
从我们来上海的第一天,儿媳妇没有笑脸,也不热情,反而流露出很不欢迎的态度,对他们精挑细选带来的土特产,不屑一顾,提着就给扔进了储物间,更没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让我老两口原本期待的心瞬间变得有些不知所然。
儿媳妇把她父母也叫过来陪我们。以为是亲家,有缘份好相处,可不是这么回事。亲家他们的言行举止,处处洋溢着一种大城市人的优越感,更多的像在向我们宣誓主权一样,完全把我们当乡下农民。
更难受的是,儿媳妇不让我们接触孙子。虽然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看望年幼的孙子。但儿媳不让我们抱抱孙子,借口是孩子太小,抵抗力弱,万一感染点什么,后悔都来不及。我们望向儿子,儿子故意躲避我们目光,竟然作不了主一样。
吃饭时,儿媳说的好听,给我们单独准备了一套新的餐具,而儿媳父母与他们俩使用的餐具一样,毫无分别。看似对我们的关心,却区别对待,我们就是外来人口。我们边吃饭边难过,内心有股强烈的屈辱感,儿媳摆明了嫌弃满满。
更可气的是晚上住宿,儿媳把她父母留下,却让我们公婆住宾馆,理由是她父母跟孩子更熟悉,孩子离不开他们。唉,我们不受待见。
我对这趟上海之行感到彻底失望,儿媳亲家都好象不欢迎我们,那咱们老俩口也不用厚着脸皮继续住,于是第二天天亮我与老伴就打点行装,离开了上海,本来计划至少一个星期的行程,第二就回到了我们的小县城。
虽然短暂的一天,却让我们领教了儿媳的无礼和羞辱,亲家的傲慢和儿子的软弱自私。
而儿子的软弱更是助长儿媳的不良品行,不把我们公婆的尊严和情感放在心上,可以随心所欲。但凡儿子有点骨气,儿媳也不会这么嚣张跋扈,任性妄为。说到底,儿子是接受了娘家人的好处,思想和行为都受到了媳妇及岳父岳母影响和改变。
这种改变,让我们感觉到有一种痛失儿子的感觉。但是这样的儿子儿媳,我与老伴商量,以后再也不想去上海看望他们了,除非他们自己懂得回来,心里还有父母存在。#小鱼凌晨电台Vlog[超话]##微博新潮计划#
#微博法律大讲堂[超话]# 诉讼费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的范围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申请保全措施;
申请支付令;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申请破产;
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4、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一、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
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申请费
(一)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保全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公示催告的
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其 他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的范围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申请保全措施;
申请支付令;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申请破产;
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4、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一、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
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申请费
(一)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保全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公示催告的
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其 他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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