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原文以及祖师大德对“一心三藏”的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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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经原文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风非火。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声香味触法。非眼识界,如是乃至非意识界。非明无明,明无明尽。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尽。非苦非集非灭非道。非智非得。非檀那,非尸罗,非毗梨耶,非羼提,非禅那,非般剌若,非波罗密多。如是乃至非怛闼阿竭,非阿罗诃,三耶三菩。非大涅槃。非常非乐非我非净。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即如来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风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即声香味触法。即眼识界,如是乃至即意识界。即明无明,明无明尽。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尽。即苦即集即灭即道。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尸罗,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禅那,即般剌若,即波罗密多。如是乃至即怛闼阿竭,即阿罗诃,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乐即我即净。
以是俱即世出世故。即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是即非即。——节选自《楞严经第四卷》经文
2.圆瑛法师
离即、离非,是即、非即
此即中道,第一义谛,胜义中真胜义性,亦即一乘寂灭场地。上句离不空藏,即一切法,是离有;离空藏,非一切法,是离空,乃双遮空有二边,以显一心之体,不滞于空有也。下句是即非即,是字,双贯即与非即解,其义自明,是即十界,照不空藏,是照有;是非即十界,照空藏,是照空,乃双照空有二边,以显一心之用,互融于空有也。此经从阿难舍妄求真,求佛发妙明心,即显发此三藏一心也。佛始从眼根指出,十番极显其真,二见略剖其妄,复自根中,推而广之,普会四科,遍融七大。阿难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常住不灭;此悟次第空藏,己成顿意,而圆意犹未彰也。复由满慈,问三种生续之因,如来与答,性觉必明,以为其咎,以致世界、众生、业果,生续不断,显次第不空藏;斯则体用已备,圆意己露,犹未具彰也。复答满慈,五大圆融之难,以示性相二无碍理,且释有碍之疑,至于即性之相,无量不思议妙用;即相之性,混融不思议妙体,尙未极显也。迨依迷悟心,对辩二种缘起,依本来心,圆彰三种藏性,显理显到此处,可谓彻法流之㡳,穷性海之源,显之极矣。
然此一心三藏,即首楞严定,人人本具,迷不自觉,当起奢摩地,微密观照,方能圆悟。前三卷,佛为阿难大众,微妙开示,各各自知,此心遍满十方,常住不灭,得微密观照之功。此四卷,因满慈启问,佛为说三种生续之因,五大圆融之故,会归三藏,极于一心,即微密观照之功,照彻心源,一切事究竟坚固,方信首楞严,为自性天然本定,不假修成,但是了因之所了,而非生因之所生矣。——节选自圆瑛法师《楞严经讲义第十卷》
3.憨山大师
初示三观之体:
而此体者,所谓常住真心性净明体,即一真法界如来藏心也!先示此体为所观之境,要依此体启大智用故。然此藏心具有三义:一空如来藏、二不空如来藏、三空不空如来藏。
一空如来藏者:谓此藏性其体本空,一法叵得。如摩尼珠其体空净,了无色相;虽有随方之色,色不离珠,以即珠故。真心本净,了绝妄缘,虽有随缘之妄,妄不离真,以即真故,名曰真空;故为观者先示真心以为观体,能观此体名真空观。(经名奢摩他,亦名体真止)从此经首阿难启请,世尊许说,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起,一往七征八辩,始则决择真妄;且云妄不是真,以明五蕴身心不有、世界本空,破我法二执,以显本觉真如;以至三科七大会归藏性,然后真妄和融,方显妄即是真;从浅洎深,大段总显空如来藏理。(从初卷启请至第三卷终)
不空如来藏者:谓此藏体虽空,具有恒沙称性功德,包含融摄,纤悉不遗。如摩尼珠其体虽净,具有圆照之用,而能随方现一切色,色即是珠,以珠现故。藏性虽空,而能随缘显现十界依正之相,相即是性,以性起故,名不真空;故为观者示此藏性以为观体,能观此体名不空观。(经名三摩,亦名方便随缘止)此从富那执相难性,三种相续,深穷生起之由,委明循业发现之义,总显不空之体。(始从四卷初至本卷故发真如妙觉明性有半卷经文,计一千五百余言。)
空不空如来藏者:谓此藏性其体清净,能应能现。如摩尼珠其体净圆,净故非色,以即珠故;圆故能应,非不色,以即色故;非色非珠。而此藏性其体净圆,净故非相,以即性故;圆故能现,非不相,以即相故;非相非性,名空不空;非相故空,非性故不空,非即非离,平等如如,名曰中道;故为观者示此藏性以为观体,能观此体名中道观。(经名禅那,亦名离二边分别止,亦名等持。此从四卷中而如来藏非心等起,至即常乐我净等,文有二章,几三百言。)
然上三谛体虽不二,举一即三,终带名言,犹存历别,未及一心之源,难契圆融之旨;必若离即离非,是即非即,则藏心妙性彻底穷源,绝诸对待;良以双离则双泯,双是则双存;存则三谛灵然,泯则一心无寄;寂照同时,存泯无碍,唯在忘言者可以神会、绝虑者可以心通,可谓妙契寰中、泯同法界矣!圆融圆融,深思深思,历然不昧;故佛开示已毕,乃总告之曰:上来所说藏性之理如此深妙,如何汝等以所知心而能测度、世间语言而能入哉?且此妙理人人本具,然虽本具隐而未现;譬如琴瑟虽有妙音,非妙指不能发;众生虽具妙心,非妙观不能显。且如我今证此真心,安住大定,圆照法界,凡有动作皆是大用现前;汝等迷之,举措云为皆是尘劳业用;故曰: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暂举心,尘劳先起。此无他故,盖由不肯勤求,得少为足耳!当机遂请何因有妄?要显妄元无因,使悟妄不离真,亦似头非外得。然此天然妙性不假修成,但能一念回光,方悟神珠本有,故随结责戏论,切劝修持;乃曰:汝虽忆持十二部经,不如一日修无漏业,如何自欺尚留观听而不修之?是以阿难闻说,疑惑消除,心悟实相,遂乃请入华屋,摄伏攀缘,冀得陀罗、入佛知见等。由是观之,大概一往开示藏性,岂非欲令先悟一心,依之建立三观妙行,然后行成解绝,顿证一心者乎?——节选自憨山大师《楞严经悬镜》
4.交光大师
圆彰三藏以劝修。由前次第三藏急于破迷成悟。故俱就众生迷境显示。未暇普收圣凡染净二缘。十界一如无二。以毕彰藏心全体大用。今既粗细二惑次第破尽。妙明披露。道眼近圆。理宜罄竭诸佛之灵府。而彻底显示。故此统会毕彰。用显圆融三藏也。——节选自交光大师《楞严经正脉疏卷十八》
巳二依本来心圆彰藏性。圆彰者。不惟以一心而圆具三藏。且于每一藏中即圆具十法界。如非则十界俱非。即则十界俱即。融则十界俱融也。......离即离非。是即非即。
此中浑含世出世间。一切融会。离即离非。双遮前之二藏。以显此之一心圆神不滞之体。固不定属于即。亦不定属于非。故曰离即离非也。下句非即二字。本是非二字。而翻说非即耳。文之巧也。是即是非者。双照前之二藏。以显此之一心随宜自在之用。全非而即。全即而非。所谓能即能非也。故曰是即非即。大约对万法而独显心。是圆融极至耳。所以直指人心者。有曰。若要直捷会。一切总不是。若要委悉会。一切无不是。而法界观。立非异即非一。非一即非异。义允合也。旧注引净明遣尽之说。方是空藏中一切皆非意耳。管见非之。当矣。夫显心之谈。妙极于此。问答原意。宜此重伸。良以义广言长。忘其最初本意。则始终语脉不可通矣。原夫佛酬阿难妙定之请。舍置权小所修。示以诸佛本定。然斯定所以迥异者。以是全彰自性本妙圆定。释者不可多用修意。以仍滥于常途也。况此奢摩他中。纯谈本定。曲显性真。而说修之意绝少。从初三卷直指藏心本定之体。显次第空藏也。而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常住不灭。斯则顿意成矣。而圆意犹未彰也。问。七大何说圆融。答。彼约周遍说也。复次满慈顿兴二难。为后二藏之发起。于是答万法云何生续。则略彰藏心随染缘之用。显次第不空藏也。斯则体用略备。圆意已露。而犹未具彰也。复答五大不合相容。且示性相二无碍理。显次第空不空藏也。斯则且彰无碍。释彼有碍之疑而已。至于即性之相。无量不思议业用。即相之性。混融不思议妙体。未极显也。更因当机之伏疑。而与之备谈染缘净缘。四义四相。则一切圆用方以尽彰。又与开二合二。双拂双融而三一妙体方以极显。然用须证而后发。故略带修成。体则本来现成。故仍彰不变。纵因修显。亦非修生。所谓是了因之所了。非生因之所生矣。是则后之圆融三藏。收前次第三藏。而自心本具圆定。方以极显而无以复加矣。阅斯文者。幸加意焉。极显圆融已竟。——节选自交光大师《楞严经正脉疏卷十九》
5.莲池大师
槁木死灰
宋儒谓“释氏只要心如槁木死灰”,遂斥为“异端虚无寂灭之教”,此讹也。为此说者,盖未曾博览佛经,止见小乘枯定,未见大乘定慧双修中道第一义谛。止见空如来藏,未见不空如来藏。又何况中道不居,空不空如来藏耶?彼以为槁木,吾以为万树方春。彼以为死灰,吾以为太阳当午。识者自应平心等量,勿以先入之言为主,而被宋儒误却大事。——节选自莲池大师《正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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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经原文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风非火。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声香味触法。非眼识界,如是乃至非意识界。非明无明,明无明尽。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尽。非苦非集非灭非道。非智非得。非檀那,非尸罗,非毗梨耶,非羼提,非禅那,非般剌若,非波罗密多。如是乃至非怛闼阿竭,非阿罗诃,三耶三菩。非大涅槃。非常非乐非我非净。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即如来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风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即声香味触法。即眼识界,如是乃至即意识界。即明无明,明无明尽。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尽。即苦即集即灭即道。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尸罗,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禅那,即般剌若,即波罗密多。如是乃至即怛闼阿竭,即阿罗诃,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乐即我即净。
以是俱即世出世故。即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是即非即。——节选自《楞严经第四卷》经文
2.圆瑛法师
离即、离非,是即、非即
此即中道,第一义谛,胜义中真胜义性,亦即一乘寂灭场地。上句离不空藏,即一切法,是离有;离空藏,非一切法,是离空,乃双遮空有二边,以显一心之体,不滞于空有也。下句是即非即,是字,双贯即与非即解,其义自明,是即十界,照不空藏,是照有;是非即十界,照空藏,是照空,乃双照空有二边,以显一心之用,互融于空有也。此经从阿难舍妄求真,求佛发妙明心,即显发此三藏一心也。佛始从眼根指出,十番极显其真,二见略剖其妄,复自根中,推而广之,普会四科,遍融七大。阿难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常住不灭;此悟次第空藏,己成顿意,而圆意犹未彰也。复由满慈,问三种生续之因,如来与答,性觉必明,以为其咎,以致世界、众生、业果,生续不断,显次第不空藏;斯则体用已备,圆意己露,犹未具彰也。复答满慈,五大圆融之难,以示性相二无碍理,且释有碍之疑,至于即性之相,无量不思议妙用;即相之性,混融不思议妙体,尙未极显也。迨依迷悟心,对辩二种缘起,依本来心,圆彰三种藏性,显理显到此处,可谓彻法流之㡳,穷性海之源,显之极矣。
然此一心三藏,即首楞严定,人人本具,迷不自觉,当起奢摩地,微密观照,方能圆悟。前三卷,佛为阿难大众,微妙开示,各各自知,此心遍满十方,常住不灭,得微密观照之功。此四卷,因满慈启问,佛为说三种生续之因,五大圆融之故,会归三藏,极于一心,即微密观照之功,照彻心源,一切事究竟坚固,方信首楞严,为自性天然本定,不假修成,但是了因之所了,而非生因之所生矣。——节选自圆瑛法师《楞严经讲义第十卷》
3.憨山大师
初示三观之体:
而此体者,所谓常住真心性净明体,即一真法界如来藏心也!先示此体为所观之境,要依此体启大智用故。然此藏心具有三义:一空如来藏、二不空如来藏、三空不空如来藏。
一空如来藏者:谓此藏性其体本空,一法叵得。如摩尼珠其体空净,了无色相;虽有随方之色,色不离珠,以即珠故。真心本净,了绝妄缘,虽有随缘之妄,妄不离真,以即真故,名曰真空;故为观者先示真心以为观体,能观此体名真空观。(经名奢摩他,亦名体真止)从此经首阿难启请,世尊许说,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起,一往七征八辩,始则决择真妄;且云妄不是真,以明五蕴身心不有、世界本空,破我法二执,以显本觉真如;以至三科七大会归藏性,然后真妄和融,方显妄即是真;从浅洎深,大段总显空如来藏理。(从初卷启请至第三卷终)
不空如来藏者:谓此藏体虽空,具有恒沙称性功德,包含融摄,纤悉不遗。如摩尼珠其体虽净,具有圆照之用,而能随方现一切色,色即是珠,以珠现故。藏性虽空,而能随缘显现十界依正之相,相即是性,以性起故,名不真空;故为观者示此藏性以为观体,能观此体名不空观。(经名三摩,亦名方便随缘止)此从富那执相难性,三种相续,深穷生起之由,委明循业发现之义,总显不空之体。(始从四卷初至本卷故发真如妙觉明性有半卷经文,计一千五百余言。)
空不空如来藏者:谓此藏性其体清净,能应能现。如摩尼珠其体净圆,净故非色,以即珠故;圆故能应,非不色,以即色故;非色非珠。而此藏性其体净圆,净故非相,以即性故;圆故能现,非不相,以即相故;非相非性,名空不空;非相故空,非性故不空,非即非离,平等如如,名曰中道;故为观者示此藏性以为观体,能观此体名中道观。(经名禅那,亦名离二边分别止,亦名等持。此从四卷中而如来藏非心等起,至即常乐我净等,文有二章,几三百言。)
然上三谛体虽不二,举一即三,终带名言,犹存历别,未及一心之源,难契圆融之旨;必若离即离非,是即非即,则藏心妙性彻底穷源,绝诸对待;良以双离则双泯,双是则双存;存则三谛灵然,泯则一心无寄;寂照同时,存泯无碍,唯在忘言者可以神会、绝虑者可以心通,可谓妙契寰中、泯同法界矣!圆融圆融,深思深思,历然不昧;故佛开示已毕,乃总告之曰:上来所说藏性之理如此深妙,如何汝等以所知心而能测度、世间语言而能入哉?且此妙理人人本具,然虽本具隐而未现;譬如琴瑟虽有妙音,非妙指不能发;众生虽具妙心,非妙观不能显。且如我今证此真心,安住大定,圆照法界,凡有动作皆是大用现前;汝等迷之,举措云为皆是尘劳业用;故曰: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暂举心,尘劳先起。此无他故,盖由不肯勤求,得少为足耳!当机遂请何因有妄?要显妄元无因,使悟妄不离真,亦似头非外得。然此天然妙性不假修成,但能一念回光,方悟神珠本有,故随结责戏论,切劝修持;乃曰:汝虽忆持十二部经,不如一日修无漏业,如何自欺尚留观听而不修之?是以阿难闻说,疑惑消除,心悟实相,遂乃请入华屋,摄伏攀缘,冀得陀罗、入佛知见等。由是观之,大概一往开示藏性,岂非欲令先悟一心,依之建立三观妙行,然后行成解绝,顿证一心者乎?——节选自憨山大师《楞严经悬镜》
4.交光大师
圆彰三藏以劝修。由前次第三藏急于破迷成悟。故俱就众生迷境显示。未暇普收圣凡染净二缘。十界一如无二。以毕彰藏心全体大用。今既粗细二惑次第破尽。妙明披露。道眼近圆。理宜罄竭诸佛之灵府。而彻底显示。故此统会毕彰。用显圆融三藏也。——节选自交光大师《楞严经正脉疏卷十八》
巳二依本来心圆彰藏性。圆彰者。不惟以一心而圆具三藏。且于每一藏中即圆具十法界。如非则十界俱非。即则十界俱即。融则十界俱融也。......离即离非。是即非即。
此中浑含世出世间。一切融会。离即离非。双遮前之二藏。以显此之一心圆神不滞之体。固不定属于即。亦不定属于非。故曰离即离非也。下句非即二字。本是非二字。而翻说非即耳。文之巧也。是即是非者。双照前之二藏。以显此之一心随宜自在之用。全非而即。全即而非。所谓能即能非也。故曰是即非即。大约对万法而独显心。是圆融极至耳。所以直指人心者。有曰。若要直捷会。一切总不是。若要委悉会。一切无不是。而法界观。立非异即非一。非一即非异。义允合也。旧注引净明遣尽之说。方是空藏中一切皆非意耳。管见非之。当矣。夫显心之谈。妙极于此。问答原意。宜此重伸。良以义广言长。忘其最初本意。则始终语脉不可通矣。原夫佛酬阿难妙定之请。舍置权小所修。示以诸佛本定。然斯定所以迥异者。以是全彰自性本妙圆定。释者不可多用修意。以仍滥于常途也。况此奢摩他中。纯谈本定。曲显性真。而说修之意绝少。从初三卷直指藏心本定之体。显次第空藏也。而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常住不灭。斯则顿意成矣。而圆意犹未彰也。问。七大何说圆融。答。彼约周遍说也。复次满慈顿兴二难。为后二藏之发起。于是答万法云何生续。则略彰藏心随染缘之用。显次第不空藏也。斯则体用略备。圆意已露。而犹未具彰也。复答五大不合相容。且示性相二无碍理。显次第空不空藏也。斯则且彰无碍。释彼有碍之疑而已。至于即性之相。无量不思议业用。即相之性。混融不思议妙体。未极显也。更因当机之伏疑。而与之备谈染缘净缘。四义四相。则一切圆用方以尽彰。又与开二合二。双拂双融而三一妙体方以极显。然用须证而后发。故略带修成。体则本来现成。故仍彰不变。纵因修显。亦非修生。所谓是了因之所了。非生因之所生矣。是则后之圆融三藏。收前次第三藏。而自心本具圆定。方以极显而无以复加矣。阅斯文者。幸加意焉。极显圆融已竟。——节选自交光大师《楞严经正脉疏卷十九》
5.莲池大师
槁木死灰
宋儒谓“释氏只要心如槁木死灰”,遂斥为“异端虚无寂灭之教”,此讹也。为此说者,盖未曾博览佛经,止见小乘枯定,未见大乘定慧双修中道第一义谛。止见空如来藏,未见不空如来藏。又何况中道不居,空不空如来藏耶?彼以为槁木,吾以为万树方春。彼以为死灰,吾以为太阳当午。识者自应平心等量,勿以先入之言为主,而被宋儒误却大事。——节选自莲池大师《正讹集》
说空为破有执,说有为破空执,常见断见我见,实在不止是字面上的意思。从前,我也自认为文字功底好,读了几页大般若便以为自己龙象之智、上根利器,再读下去,四念处四正勤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十愿十行十回向扑面而来,而待你将身、心、受、法搞明白;不由得又想:佛世尊智慧无双,为教导众生,应机缘说教,若不知此经句是对谁、在何境地、听者为谁的境况下所讲,所知必不周全。故尔才知,我辈实非龙象,当下用心,从阿含入手,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一捧阿含方知,光杂阿含就有50卷,1362经,[捂脸]。来吧,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是愣子,从开始时一天读解一经,到现在一天学解五经,读至今975经,方知前辈大德高僧、和尚比丘有多厉害,以常人之毅力智慧,第一经读完就知道了,除了字可能认得完,完全不知道说了啥?
所以,方知天高地厚,佛门之智慧,非世人之认知可度量,杯中水与四大洋之水可喻乎,不可,指尖之露与目及思及处所有水之比量方妥。[合十][合十][合十]
杂阿含35卷,975经,世尊告诉外道补缕低伽:如果佛及弟子与无智、不修行的凡夫争辩戏论,讨论应、不应、合、不合的诸论,就像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和稀泥做成牛马人形,并与众显扬,自以为成功,实则不宜。后半段讲述了佛第子们真正该做的事;
原来大乘普渡众生的愿根在阿含正典中世尊早已亲种,修学阿含对于慧根增长的利益大如须弥,有大欢喜、大智慧尽在其中。
下为975经白话文原文:
像如是的经教,乃结集者的我们,都同样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
那时,补缕低迦外道的出家人,来诣佛所,和世尊面相问讯慰劳后,退坐在一边,他白佛说:「瞿昙!前天有众多种种不同的异道出家的沙门、婆罗门,聚集在于未曾有的讲堂(为一大讲堂之名),曾作如是之论议而说:『沙门瞿昙的智慧,犹如空舍,不能在于大众当中建立论议。不能和人议论此应、此不应,此合、此不合等问题。喻如盲牛,偏行边畔,并不进入田中,沙门瞿昙,也是如此。是没有应、不应,没有合、不合的论议之能。』」
佛陀告诉补缕低迦说:「这些诸外道们的论议,都说应不应,合不合等问题。这对于圣法与律来说,乃如同小儿之戏耳。喻如士夫,年岁已到八、九十,发白而齿落,作小儿之戏耍,团治泥土,作象作马等种种的形类,众人都说:『此老小儿』(这位老人囝仔)。像如是的,火种啊!种种的诸论,所谓应不应,合不合,对于圣法与律来说,乃如同小儿之戏耍耳。且在那些论当中,并没有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无可效法)。
补缕低迦白佛说:「瞿昙!那么,在甚么地方,有比丘方便所应之法呢?」(甚么法为比丘应精勤方便之法?)
佛陀告诉外道说:「不清净的,能使其清净,就名叫做比丘方便所应之法。不能调伏的,能使他调伏,就名叫做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那些不定的,能使其得正受,就名叫做比丘方便所应之法。不能解脱的,能令他得解脱,就名叫做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不能断的令断,不知的令知,不修的令修,不得的令得,就名叫做比丘的方便所应之法。
甚么叫做不清净的,能使其清净呢?所谓戒不清净者,令其清净。
甚么为不调伏,令其调伏呢?所谓眼根,耳鼻舌身意等根,不调伏,能使其调伏。甚么为不定的,令其正受呢?所谓心不正定,令得正受。甚么为不解脱者,令得解脱呢?所谓心不解脱贪欲、瞋恚、愚痴,令得解脱。甚么为不断令断呢?所谓无明、有、爱,不能断,而能令其断。甚么为不知令知呢?所谓其名色,不知而令知。甚么为不修令修呢?所谓止与观(定与慧),不能修而令修。甚么为不得令得呢?所谓般涅盘,不得证,而令他得证,就名叫做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
补缕低迦白佛说:「瞿昙!此义正是比丘方便所应之法,是坚固比丘的方便所应之法,所谓尽诸有漏是。」
这时,补缕低迦外道的出家人,听佛所说,欢喜而随喜,从座起而去。 https://t.cn/RJ7GLJz
所以,方知天高地厚,佛门之智慧,非世人之认知可度量,杯中水与四大洋之水可喻乎,不可,指尖之露与目及思及处所有水之比量方妥。[合十][合十][合十]
杂阿含35卷,975经,世尊告诉外道补缕低伽:如果佛及弟子与无智、不修行的凡夫争辩戏论,讨论应、不应、合、不合的诸论,就像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和稀泥做成牛马人形,并与众显扬,自以为成功,实则不宜。后半段讲述了佛第子们真正该做的事;
原来大乘普渡众生的愿根在阿含正典中世尊早已亲种,修学阿含对于慧根增长的利益大如须弥,有大欢喜、大智慧尽在其中。
下为975经白话文原文:
像如是的经教,乃结集者的我们,都同样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
那时,补缕低迦外道的出家人,来诣佛所,和世尊面相问讯慰劳后,退坐在一边,他白佛说:「瞿昙!前天有众多种种不同的异道出家的沙门、婆罗门,聚集在于未曾有的讲堂(为一大讲堂之名),曾作如是之论议而说:『沙门瞿昙的智慧,犹如空舍,不能在于大众当中建立论议。不能和人议论此应、此不应,此合、此不合等问题。喻如盲牛,偏行边畔,并不进入田中,沙门瞿昙,也是如此。是没有应、不应,没有合、不合的论议之能。』」
佛陀告诉补缕低迦说:「这些诸外道们的论议,都说应不应,合不合等问题。这对于圣法与律来说,乃如同小儿之戏耳。喻如士夫,年岁已到八、九十,发白而齿落,作小儿之戏耍,团治泥土,作象作马等种种的形类,众人都说:『此老小儿』(这位老人囝仔)。像如是的,火种啊!种种的诸论,所谓应不应,合不合,对于圣法与律来说,乃如同小儿之戏耍耳。且在那些论当中,并没有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无可效法)。
补缕低迦白佛说:「瞿昙!那么,在甚么地方,有比丘方便所应之法呢?」(甚么法为比丘应精勤方便之法?)
佛陀告诉外道说:「不清净的,能使其清净,就名叫做比丘方便所应之法。不能调伏的,能使他调伏,就名叫做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那些不定的,能使其得正受,就名叫做比丘方便所应之法。不能解脱的,能令他得解脱,就名叫做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不能断的令断,不知的令知,不修的令修,不得的令得,就名叫做比丘的方便所应之法。
甚么叫做不清净的,能使其清净呢?所谓戒不清净者,令其清净。
甚么为不调伏,令其调伏呢?所谓眼根,耳鼻舌身意等根,不调伏,能使其调伏。甚么为不定的,令其正受呢?所谓心不正定,令得正受。甚么为不解脱者,令得解脱呢?所谓心不解脱贪欲、瞋恚、愚痴,令得解脱。甚么为不断令断呢?所谓无明、有、爱,不能断,而能令其断。甚么为不知令知呢?所谓其名色,不知而令知。甚么为不修令修呢?所谓止与观(定与慧),不能修而令修。甚么为不得令得呢?所谓般涅盘,不得证,而令他得证,就名叫做比丘之方便所应之法。」
补缕低迦白佛说:「瞿昙!此义正是比丘方便所应之法,是坚固比丘的方便所应之法,所谓尽诸有漏是。」
这时,补缕低迦外道的出家人,听佛所说,欢喜而随喜,从座起而去。 https://t.cn/RJ7GLJz
【了凡四训】过有千端,惟心所造。改过之法,治心最上!
改造命运以因果律为依据,方法是:认识一条苦因就改一条,认识一条乐因就修一条,由此自然趋吉避凶。反之,不见自己过,或者知而不改,都不可能改变命运,因为:因上意乐、行为不转变,果上绝无命运可转。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也。
以前的种种好象昨日死,今后的种种犹如今日生,这是义理再生之身。
“义理”就是真理、就是法。“义理再生之身”,是和真理相应而再造的生命,也就是慧命。
有些人不认识真理和生命的关系,不了知新生命要通过法来塑造的。他们认为:义理只是书本上的道理,和自己的生命没有关系。
其实大有关系。就流转生死来观察:从根源上看,凡夫人正是因为不了知因果和空性的真理,才受无明的支配,造作罪业、耽著生死、自私自利,结果变成恶趣之身、轮回之身和小乘之身。这些具有痛苦和缺憾的生命状态都是因为没有和真理相应而造成的。反之,明白了真理,身、口、意的行为与真理相应,由此出现的新相续,就是再造的新生命。
分别言之,与因果的至理相应,内心趋入十善业道,努力断恶行善,这是义理再生的下士之身;认识四圣谛,发心出离生死,趣入解脱道,勤修戒定慧,这种新相续是义理再生的中士之身;缘众生苦兴大悲悯,发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由此趣入智慧方便双运的大乘道,这种新相续是义理再生的上士之身。
所以,对圣法有了胜解,安住于胜解的生命,才是义理再生之身,也就是法身慧命。如果对圣法没有胜解,充其量只是一种染污之身。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7。
血肉之身尚且有它的定数,意思是这个有漏身由业和烦恼而来,受前业的支配,有它决定的命运安排。而义理之身是安住于胜解如理修行的身,更是修一分正因,召一分善果,步步有切实的感应,怎么不能格天呢?
与业果的义理相应,能转恶趣为善趣,显现人天的吉祥;与四谛的义理相应,能转生死为涅槃,显现寂灭的安乐;与大乘义理相应,能让客尘消归法界,现前无住大涅槃的境界。所以,与真理相应,能闭恶趣、出生死,转染成净,转识成智。到达究竟时,灭一切障碍,转依为纯一真如,则是彻底的格天。
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太甲是商朝的皇帝,早年胡作非为,后来在大臣伊尹的教导之下,改过自新,这是他后来对伊尹所说的感激之语。
“天作孽,犹可违”:就是过去造的恶业,现在能忏悔改过,还是能转变。“自作孽,不可活”:就是明白道理还去造恶,那就不可救度。
为什么说“天作孽,犹可违”呢?如果业不可转,果是不动,确实也改变不了。但业果毕竟只是以因缘造成的有为法,只要在成熟果报之前,积聚相违的因素,就可以让业报转变、减弱,甚至彻底遮止果报现前。如果已经成熟而感受果报,只要随缘顺受、不造新恶,并努力行善积德,也能让果报提前受完,苦尽甘来。
譬如说,过去造了杀生的罪业,自己能猛利追悔,发誓以后纵遇命难也不杀生,同时依靠上师三宝的加持,修持金刚萨埵忏悔法门,发愿生生世世爱护众生,平时也尽量放生,这样决定能使重业转轻、轻业消尽。
过去杀生,在识田里种下了杀业种子,现在能截断杀业的相续,好比种子没有水滋润就不会成熟一样,杀业不会增长,再依靠金刚萨埵的大愿、心咒等多方面的力量,就可以对治杀业。
如果杀业已经成熟在自己身上,一方面随缘消业,观想代一切众生受苦,另一方面努力忏悔、修善,杀业也终究会消尽的。
但是如果不改过自新,还继续杀生,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比如,中毒之后,不去排毒还继续服毒,那纵然药师佛到来,也无法救护。
诗8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永”是永远,“配”是符合,“命”是讲天心,也就是因果律。
这一句是说,一个人的行为永远要符合因果律。平常自己看念头,是善,就让它圆满,是恶,就马上遮止,这叫“永言配命”。只要还有分别心,任何行为都会对自己造成利益和损害,是善会带来安乐,是恶会现前痛苦,小到起一念,都是在种祸福的因。所以,我们应当行为谨慎,每天防护自心,身不作恶行、口不说恶语、心不起恶念,就是自求远祸;身口意处处行善,利益他人,这样摄集福德,是自求多福。
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犹可得而违也;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孔先生当时算你无功名,命里无子,只是根据你的宿业预测的结果,这种“天作之孽”还是可以由对治来转变的。你现在扩充德性,努力行善,多积阴德,这是自己作的福德,怎么会不受用呢?决定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德性就是善心,逐渐把善心加深拓广,使贤善的意乐日益清净广大,就是扩充德性。“阴德”,“阴”是行善不显露、不求人知的意思。
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汝信得及否?
《易经》为君子谋划,目的是让人“趋吉避凶”。如果命运是常法,那就无法改变,无吉祥成了永远无吉祥,趋吉也是枉然;有凶祸成了永远有凶祸,想避也无可避。事实却非如此,所以《易经》开章第一义就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对此你信得过吗?
这个趋吉避凶的道理,我们按照因果规律来解释:
如果不加对治,恶业丝毫不会空耗,当然要在自己身上成熟果报,但是以四力忏悔积聚对治,灾祸也就消于无形之中。另一方面,不积善也无法召来吉祥,以三殊胜9修善,必能迅速趋向吉祥,不但现世的吉祥,连后世的吉祥、解脱成佛的吉祥,也都可以趋向。
积善是因,余庆是果。“余庆”,是指在后代身上显现的吉庆。祖宗积德深厚,家族必然兴盛。
经过这一番教化,了凡深信可以造命。由于相信,就有他日后的实行。总之,反复思惟业果,信心就会生起,有信心就有欲,有欲就有精进,从意乐到行为到结果,有这样一条缘起规律。
余信其言,拜而受教。
了凡信受禅师的教言,恭敬地拜而受教。如此尊重教言,使他日后能再造义理之身。如果只是随便听过,不铭刻在心,再好的教言也会失去功用。
因将往日之罪,佛前尽情发露,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条,以报天地祖宗之德。
因为明理了,就把往日的罪过在佛前尽情发露,这是具有破恶力,没有这一步,也不可能开出一条自新之路。了凡生存在世间,难免有世间的追求,他先求登科,发誓行三千善事,以报答天地祖宗的恩德。
人们对命运的看法有三种:一是宿命论,认为命运是注定的,无法改变,因此人生唯一听凭命运的安排,不去努力追求;二是邪命论,认为由非法的途径可以求得人生的圆满,这一类人背道而驰,想寻求安乐,种下的却是未来的苦因;三是正命论,深信安乐唯一来自善业,因此为了创造未来的幸福,努力修集相应的善法。
了凡经云谷禅师启发,觉悟到以改过行善为因,可以安身立命。现在他很决定,就是以修积善行,来求取功名。这是真正认识了创造人生圆满的方法,从正因上下手,种什么得什么,决定不空耗
改造命运以因果律为依据,方法是:认识一条苦因就改一条,认识一条乐因就修一条,由此自然趋吉避凶。反之,不见自己过,或者知而不改,都不可能改变命运,因为:因上意乐、行为不转变,果上绝无命运可转。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也。
以前的种种好象昨日死,今后的种种犹如今日生,这是义理再生之身。
“义理”就是真理、就是法。“义理再生之身”,是和真理相应而再造的生命,也就是慧命。
有些人不认识真理和生命的关系,不了知新生命要通过法来塑造的。他们认为:义理只是书本上的道理,和自己的生命没有关系。
其实大有关系。就流转生死来观察:从根源上看,凡夫人正是因为不了知因果和空性的真理,才受无明的支配,造作罪业、耽著生死、自私自利,结果变成恶趣之身、轮回之身和小乘之身。这些具有痛苦和缺憾的生命状态都是因为没有和真理相应而造成的。反之,明白了真理,身、口、意的行为与真理相应,由此出现的新相续,就是再造的新生命。
分别言之,与因果的至理相应,内心趋入十善业道,努力断恶行善,这是义理再生的下士之身;认识四圣谛,发心出离生死,趣入解脱道,勤修戒定慧,这种新相续是义理再生的中士之身;缘众生苦兴大悲悯,发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由此趣入智慧方便双运的大乘道,这种新相续是义理再生的上士之身。
所以,对圣法有了胜解,安住于胜解的生命,才是义理再生之身,也就是法身慧命。如果对圣法没有胜解,充其量只是一种染污之身。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7。
血肉之身尚且有它的定数,意思是这个有漏身由业和烦恼而来,受前业的支配,有它决定的命运安排。而义理之身是安住于胜解如理修行的身,更是修一分正因,召一分善果,步步有切实的感应,怎么不能格天呢?
与业果的义理相应,能转恶趣为善趣,显现人天的吉祥;与四谛的义理相应,能转生死为涅槃,显现寂灭的安乐;与大乘义理相应,能让客尘消归法界,现前无住大涅槃的境界。所以,与真理相应,能闭恶趣、出生死,转染成净,转识成智。到达究竟时,灭一切障碍,转依为纯一真如,则是彻底的格天。
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太甲是商朝的皇帝,早年胡作非为,后来在大臣伊尹的教导之下,改过自新,这是他后来对伊尹所说的感激之语。
“天作孽,犹可违”:就是过去造的恶业,现在能忏悔改过,还是能转变。“自作孽,不可活”:就是明白道理还去造恶,那就不可救度。
为什么说“天作孽,犹可违”呢?如果业不可转,果是不动,确实也改变不了。但业果毕竟只是以因缘造成的有为法,只要在成熟果报之前,积聚相违的因素,就可以让业报转变、减弱,甚至彻底遮止果报现前。如果已经成熟而感受果报,只要随缘顺受、不造新恶,并努力行善积德,也能让果报提前受完,苦尽甘来。
譬如说,过去造了杀生的罪业,自己能猛利追悔,发誓以后纵遇命难也不杀生,同时依靠上师三宝的加持,修持金刚萨埵忏悔法门,发愿生生世世爱护众生,平时也尽量放生,这样决定能使重业转轻、轻业消尽。
过去杀生,在识田里种下了杀业种子,现在能截断杀业的相续,好比种子没有水滋润就不会成熟一样,杀业不会增长,再依靠金刚萨埵的大愿、心咒等多方面的力量,就可以对治杀业。
如果杀业已经成熟在自己身上,一方面随缘消业,观想代一切众生受苦,另一方面努力忏悔、修善,杀业也终究会消尽的。
但是如果不改过自新,还继续杀生,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比如,中毒之后,不去排毒还继续服毒,那纵然药师佛到来,也无法救护。
诗8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永”是永远,“配”是符合,“命”是讲天心,也就是因果律。
这一句是说,一个人的行为永远要符合因果律。平常自己看念头,是善,就让它圆满,是恶,就马上遮止,这叫“永言配命”。只要还有分别心,任何行为都会对自己造成利益和损害,是善会带来安乐,是恶会现前痛苦,小到起一念,都是在种祸福的因。所以,我们应当行为谨慎,每天防护自心,身不作恶行、口不说恶语、心不起恶念,就是自求远祸;身口意处处行善,利益他人,这样摄集福德,是自求多福。
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犹可得而违也;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孔先生当时算你无功名,命里无子,只是根据你的宿业预测的结果,这种“天作之孽”还是可以由对治来转变的。你现在扩充德性,努力行善,多积阴德,这是自己作的福德,怎么会不受用呢?决定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德性就是善心,逐渐把善心加深拓广,使贤善的意乐日益清净广大,就是扩充德性。“阴德”,“阴”是行善不显露、不求人知的意思。
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汝信得及否?
《易经》为君子谋划,目的是让人“趋吉避凶”。如果命运是常法,那就无法改变,无吉祥成了永远无吉祥,趋吉也是枉然;有凶祸成了永远有凶祸,想避也无可避。事实却非如此,所以《易经》开章第一义就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对此你信得过吗?
这个趋吉避凶的道理,我们按照因果规律来解释:
如果不加对治,恶业丝毫不会空耗,当然要在自己身上成熟果报,但是以四力忏悔积聚对治,灾祸也就消于无形之中。另一方面,不积善也无法召来吉祥,以三殊胜9修善,必能迅速趋向吉祥,不但现世的吉祥,连后世的吉祥、解脱成佛的吉祥,也都可以趋向。
积善是因,余庆是果。“余庆”,是指在后代身上显现的吉庆。祖宗积德深厚,家族必然兴盛。
经过这一番教化,了凡深信可以造命。由于相信,就有他日后的实行。总之,反复思惟业果,信心就会生起,有信心就有欲,有欲就有精进,从意乐到行为到结果,有这样一条缘起规律。
余信其言,拜而受教。
了凡信受禅师的教言,恭敬地拜而受教。如此尊重教言,使他日后能再造义理之身。如果只是随便听过,不铭刻在心,再好的教言也会失去功用。
因将往日之罪,佛前尽情发露,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条,以报天地祖宗之德。
因为明理了,就把往日的罪过在佛前尽情发露,这是具有破恶力,没有这一步,也不可能开出一条自新之路。了凡生存在世间,难免有世间的追求,他先求登科,发誓行三千善事,以报答天地祖宗的恩德。
人们对命运的看法有三种:一是宿命论,认为命运是注定的,无法改变,因此人生唯一听凭命运的安排,不去努力追求;二是邪命论,认为由非法的途径可以求得人生的圆满,这一类人背道而驰,想寻求安乐,种下的却是未来的苦因;三是正命论,深信安乐唯一来自善业,因此为了创造未来的幸福,努力修集相应的善法。
了凡经云谷禅师启发,觉悟到以改过行善为因,可以安身立命。现在他很决定,就是以修积善行,来求取功名。这是真正认识了创造人生圆满的方法,从正因上下手,种什么得什么,决定不空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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