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欧洲:印刷术与书籍史》,(中)韩琦 (意)米盖拉编
商务印书馆2008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
此书出版前的几年,正赶上中法文化交流年,国家图书馆组织了相应的学术交流讲座,记得当时来了几十位法国出版史专家,韩琦先生带领这些人来我家看书,转天我又跟随他们在国图开了几场研讨会,旁听了不少新知识。而这本书,就是那次国际研讨会的论文结集。
在此前,我与张志清先生早已相识,但那次会上我是第一次听他讲解论文。他的题目是《佛道教印像符咒对雕版印刷术起源的影响》,他的所讲让我对印刷术的起源有了新的认识。张先生从西汉时的方士法印讲起,他说这种法印有两方面的功用,一是作为权力物化的信物,二是用于杀鬼,法印的制式从汉到唐在逐渐变化中,比如印材从铜制逐渐变为了玉、石、木制,到隋唐时产生了大量木制法印。对于木制的具体树种,张先生在文中引用了葛洪在《抱朴子》中的所言:“此符是老君所戴,百鬼及蛇蝮虎狼神印也。以枣心木方二寸刻之,再拜而带之,甚有神效。”这说明汉晋时已有木印。《隋书·经籍志》在讲述隋代道教法印时说:“以木为印,刻星辰日月于其上,吸气执之,以印疾病,多有愈者。”以此说明,在这个时段木印被广泛使用。
对于隋唐时的木材,张先生称,乃是以雷震枣木心为最佳,而“梨、枣都是后世雕版的主要材料,在隋唐时期是道教法印的主要用材”。但是,早期法印的直径不大,字数也不多,张文中提到,汉印最多的印文为9个字,后来又有了双面印,字数就增加了。然而,葛洪在《抱朴子·登涉》中记载的“黄神越章”竟然有120字之多,所以张先生认为,这么多字的印“简直就是一个小雕版”。
从目前遗存的唐代早期印刷实物来看,大多属于佛教密宗的咒语,而后张先生一路推论,认为佛教和道教的印像、符咒乃是对雕版印刷术的起源有着重要影响之物。
在那场研讨会上,经韩琦先生之介,我结识了专门研究建阳刻书史的方彦寿先生。然而自那之后,直到半年前我才第二次见到方先生。第一次见面时,我问方先生建阳当地是否留存许多的建阳本,因为自古就流传有“建本走天下”的说法,然方先生告诉我,在当地很难见到建阳本,宋元本从来没出现过,明本也很少见,能够见到的基本就是清代的版本。闻其所言,令人大为感慨。
当时方先生讲述的题目是《宋明时期的图书贸易与书商的利益追求》,他讲的一些细节今天已记不起来,如今翻阅这本论文集,始知方先生为了这篇文章搜集了很多的原始史料。其在文中引用了宋祝穆在《方舆胜览》中的所言:“书籍行四方,麻沙、崇化两坊产书,号为图书之府”,而此前我仅了解麻沙本的状况,并不知道崇化在书籍出版方面能与麻沙并提。嘉靖版的《建阳县志》载:“书市在崇化里,比屋皆鬻书籍,天下客商贩者如织,每月以一、六日集。”看来,崇化是当时的书籍交流中心,不知道这里是否还有旧迹在,今后有机会时,应当前往一看。
方彦寿谈到宋元时期有些书的买主可以自选纸墨,比如朱熹在建阳讲学时,有很多人通过他来购买图书,当时一个名叫周朴的人寄来一笔钱,同时开了个购书单,而朱熹回信时问他要买的《汉书》“不知要何等纸?板样大小如何?其人未敢为印,有便仔细报及,当续为印也。”对于这段话,方彦寿在文中写道:“建阳书坊可以根据读者所需,自由选择合适的纸张和版式。经济状况好的,可选择好纸,以及字大行疏的版式;经济状况不允许,则选择差一点的纸,以及行格紧密的版式,以节省开支。”
方彦寿还在文中谈到了书版的转让交易,北宋杭州有个名叫“市易务”的官方机构,此机构的职责是平抑物价,同时也附带刻印图书。宋元祐四年,苏东坡任杭州知府,市易务想将一批书版转售给杭州州学,计价1469贯有奇,但东坡却认为市易务应当把书版无偿划拔给州学,为此写了《乞赐州学书板状》。东坡的要求是否如愿,文献未见记载。然方彦寿却谈到,市易务转售书版的同一年,泉州商人徐戬也在做书版买卖。徐戬本是位海商,私下里受到高丽国的委托,在杭州雕造《华严经》2900多片,雕造完毕后,用海船运往高丽,为此得到酬银3000两。徐戬的所为事先没有奏准官府同意,后来被时任杭州知府的苏东坡知道,上了《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为此徐戬受到了处罚,“特送千里外州军编管”。这些都是很有意思的史料,从中可以看出方彦寿先生在搜集史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那次前往寒斋看书者,还有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马尔凯教授,他是地道的法国人。他来寒斋特意要求看我藏的几部《芥子园画传》,可惜我的所藏版本很一般,转天听他讲座时,方知其专门研究此画谱传入日本的情况,其对比、分析之细腻,令我佩服不已。他的文章中讲到了日本在1630年颁布的禁书令,以及1720年德川吉宗将军取消禁书令的过程,同时讲到了瑞典医生、植物学家邓博格在1775年、1776年日本居留期间,对于图书进口限制的描述:
由于日本严禁出口作为货币的银两,因此中国商人不得不带回漆器、铜器和其他的日本货物来交换他们自己带来的货物--以生丝为多,或是药物,如人参、松香、没药、木材、锌以及印刷品。但是印刷品在未经书籍检查官验看和准许之前,不能进入流通市场。这些货物大约装满70艘船,每年三次抵达日本。
看来那时中国的书籍依然在大量进入日本,只是多了一道检查限制,通过检查之后的中国书可以先由一些重要人物挑选,比如德川家族的领主们,以及幕府中的重要人物等。至于到挑选完的书籍的去向,马尔凯在文中写道:
其余的书籍,其批发价由负责商务的长崎会所决定,由所谓的“五个所商人”,即堺市、长崎、京都、大阪和江户五个城市的批发商人竞拍买得。大部分的书籍都流入后面三个城市的书店之中,这些书店之中又有一小部分称为“唐本屋”,专门从事从中国大陆进口的书籍的买卖,有的还将这些书籍重刻。
对我来说这些都是有意思的史料,而本书中要述说的话题太多,这里只点此三篇为例,喜欢古书的朋友大可找来细读一番,也可见这样的文化交流活动是何等之有趣。
商务印书馆2008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
此书出版前的几年,正赶上中法文化交流年,国家图书馆组织了相应的学术交流讲座,记得当时来了几十位法国出版史专家,韩琦先生带领这些人来我家看书,转天我又跟随他们在国图开了几场研讨会,旁听了不少新知识。而这本书,就是那次国际研讨会的论文结集。
在此前,我与张志清先生早已相识,但那次会上我是第一次听他讲解论文。他的题目是《佛道教印像符咒对雕版印刷术起源的影响》,他的所讲让我对印刷术的起源有了新的认识。张先生从西汉时的方士法印讲起,他说这种法印有两方面的功用,一是作为权力物化的信物,二是用于杀鬼,法印的制式从汉到唐在逐渐变化中,比如印材从铜制逐渐变为了玉、石、木制,到隋唐时产生了大量木制法印。对于木制的具体树种,张先生在文中引用了葛洪在《抱朴子》中的所言:“此符是老君所戴,百鬼及蛇蝮虎狼神印也。以枣心木方二寸刻之,再拜而带之,甚有神效。”这说明汉晋时已有木印。《隋书·经籍志》在讲述隋代道教法印时说:“以木为印,刻星辰日月于其上,吸气执之,以印疾病,多有愈者。”以此说明,在这个时段木印被广泛使用。
对于隋唐时的木材,张先生称,乃是以雷震枣木心为最佳,而“梨、枣都是后世雕版的主要材料,在隋唐时期是道教法印的主要用材”。但是,早期法印的直径不大,字数也不多,张文中提到,汉印最多的印文为9个字,后来又有了双面印,字数就增加了。然而,葛洪在《抱朴子·登涉》中记载的“黄神越章”竟然有120字之多,所以张先生认为,这么多字的印“简直就是一个小雕版”。
从目前遗存的唐代早期印刷实物来看,大多属于佛教密宗的咒语,而后张先生一路推论,认为佛教和道教的印像、符咒乃是对雕版印刷术的起源有着重要影响之物。
在那场研讨会上,经韩琦先生之介,我结识了专门研究建阳刻书史的方彦寿先生。然而自那之后,直到半年前我才第二次见到方先生。第一次见面时,我问方先生建阳当地是否留存许多的建阳本,因为自古就流传有“建本走天下”的说法,然方先生告诉我,在当地很难见到建阳本,宋元本从来没出现过,明本也很少见,能够见到的基本就是清代的版本。闻其所言,令人大为感慨。
当时方先生讲述的题目是《宋明时期的图书贸易与书商的利益追求》,他讲的一些细节今天已记不起来,如今翻阅这本论文集,始知方先生为了这篇文章搜集了很多的原始史料。其在文中引用了宋祝穆在《方舆胜览》中的所言:“书籍行四方,麻沙、崇化两坊产书,号为图书之府”,而此前我仅了解麻沙本的状况,并不知道崇化在书籍出版方面能与麻沙并提。嘉靖版的《建阳县志》载:“书市在崇化里,比屋皆鬻书籍,天下客商贩者如织,每月以一、六日集。”看来,崇化是当时的书籍交流中心,不知道这里是否还有旧迹在,今后有机会时,应当前往一看。
方彦寿谈到宋元时期有些书的买主可以自选纸墨,比如朱熹在建阳讲学时,有很多人通过他来购买图书,当时一个名叫周朴的人寄来一笔钱,同时开了个购书单,而朱熹回信时问他要买的《汉书》“不知要何等纸?板样大小如何?其人未敢为印,有便仔细报及,当续为印也。”对于这段话,方彦寿在文中写道:“建阳书坊可以根据读者所需,自由选择合适的纸张和版式。经济状况好的,可选择好纸,以及字大行疏的版式;经济状况不允许,则选择差一点的纸,以及行格紧密的版式,以节省开支。”
方彦寿还在文中谈到了书版的转让交易,北宋杭州有个名叫“市易务”的官方机构,此机构的职责是平抑物价,同时也附带刻印图书。宋元祐四年,苏东坡任杭州知府,市易务想将一批书版转售给杭州州学,计价1469贯有奇,但东坡却认为市易务应当把书版无偿划拔给州学,为此写了《乞赐州学书板状》。东坡的要求是否如愿,文献未见记载。然方彦寿却谈到,市易务转售书版的同一年,泉州商人徐戬也在做书版买卖。徐戬本是位海商,私下里受到高丽国的委托,在杭州雕造《华严经》2900多片,雕造完毕后,用海船运往高丽,为此得到酬银3000两。徐戬的所为事先没有奏准官府同意,后来被时任杭州知府的苏东坡知道,上了《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为此徐戬受到了处罚,“特送千里外州军编管”。这些都是很有意思的史料,从中可以看出方彦寿先生在搜集史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那次前往寒斋看书者,还有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马尔凯教授,他是地道的法国人。他来寒斋特意要求看我藏的几部《芥子园画传》,可惜我的所藏版本很一般,转天听他讲座时,方知其专门研究此画谱传入日本的情况,其对比、分析之细腻,令我佩服不已。他的文章中讲到了日本在1630年颁布的禁书令,以及1720年德川吉宗将军取消禁书令的过程,同时讲到了瑞典医生、植物学家邓博格在1775年、1776年日本居留期间,对于图书进口限制的描述:
由于日本严禁出口作为货币的银两,因此中国商人不得不带回漆器、铜器和其他的日本货物来交换他们自己带来的货物--以生丝为多,或是药物,如人参、松香、没药、木材、锌以及印刷品。但是印刷品在未经书籍检查官验看和准许之前,不能进入流通市场。这些货物大约装满70艘船,每年三次抵达日本。
看来那时中国的书籍依然在大量进入日本,只是多了一道检查限制,通过检查之后的中国书可以先由一些重要人物挑选,比如德川家族的领主们,以及幕府中的重要人物等。至于到挑选完的书籍的去向,马尔凯在文中写道:
其余的书籍,其批发价由负责商务的长崎会所决定,由所谓的“五个所商人”,即堺市、长崎、京都、大阪和江户五个城市的批发商人竞拍买得。大部分的书籍都流入后面三个城市的书店之中,这些书店之中又有一小部分称为“唐本屋”,专门从事从中国大陆进口的书籍的买卖,有的还将这些书籍重刻。
对我来说这些都是有意思的史料,而本书中要述说的话题太多,这里只点此三篇为例,喜欢古书的朋友大可找来细读一番,也可见这样的文化交流活动是何等之有趣。
【小区物业用房竟成了酒店?物业经理:我们只管收费】疫情发生以来,北京的社区都实行严格的人员出入管理。但在朝阳区的一个小区,业主们发现,一家位于小区内部的酒店一直正常营业,更让大家担心的是,酒店顾客进出小区根本不需要经过检查。
在小区内部,记者看到,这家连锁酒店共有71间房屋,占据了小区中3号楼的地下一层到二层,而酒店的消防通道则直通小区3号楼的电梯间。
在从城建档案馆调取的小区竣工验收图上,业主们发现,不论是消防门,还是酒店大堂,原本并不存在。连锁酒店所占用的,实际上是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业主们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了多次,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经理范菊:我们只管收物业费、水电费。酒店租金交给开发商,跟我们都没关系。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业主 李先生:开发商振振有词地跟我们讲,它是有物业用房部分的产权证的,但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开发商的产权证,开发商也没有针对这个问题给过我们广大业主正面的答复,物业也没有针对这个问题给我们一个正面的答复。
当业主询问这间房是否有房本时,北京市朝阳某小区物业经理范菊承认这间房没有房本,并表示会砸隔断墙,将公摊面积还给业主。
在小区位于地下二层的车库,记者还发现了十多间宿舍。房门外铺设了各种线路,公共走廊里也堆着生活用品。每间房门上贴着的《宿舍管理责任书》,落款为小区物业公司。
北京市地下空间的使用管理规范,明确禁止了利用负二层及其以下设置居住场所。记者采访时还注意到,小区里消防设施破损情况比比皆是。
业主们告诉记者,从2004年小区交付入住开始,小区的物业费就是每月每平米6元。物业公司公布的2019年收支报告显示,物业费缴费率达95.5%。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业主李先生:这个物业,看不到硬件投入、看不到修缮、看不到维护,人员就几个人。我们想问,钱到哪里去了?
部分小区业委会成立率低
物业公司难更换
把物业用房租出去开酒店,侵占公摊面积用来办公,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不闻不问,面对业主们的质疑就说自己只管收物业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这样不管理、乱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并非个案。但面对这样的物业公司,业主们有的时候却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家物业公司从交付入住起就一直为小区提供服务。但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这家物业公司的经理同时还担任着开发商的董事,采访中,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幕后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开发商。
小区居民表示,现在正在准备选举业委会,然而从过往经验来看,小区业委会的设立也并不容易。
在北京市朝阳区另一个小区,小区业主在筹备业主大会时,就被一个数字难住了。164位准备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们被街道办事处告知,小区的房屋总套数为4500户,并非业主认为的2970户。这164位业主所代表的发起业主人数达不到4500户的5%这一门槛。但是在一份书面材料里却明确,小区2013年9月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房屋总套数就是2970套。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业主宋先生:2018年时,有部分业主提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当时街道办事处认可的数字就是2970户,收取的就是150个业主的申请,结果过了一年多以后,街道办事处反而把这数字提高了,都是街道办事处自相矛盾的一些做法。
原来街道认可的小区房屋套数4500户,是小区规划时房屋总套数,而业主认为的2970户则是物业备案套数。
在北京市住建委每月公布的“物业服务投诉名单”中,“物业公司不作为”和“业委会成立难”是最常见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物业公司不作为,根本上还是因为缺乏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而要实现这一点,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成立业主大会或选举业委会。
然而,目前在国内各大城市,业委会成立的比率相对偏低。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底,在北京现有10000多个住宅小区之中,仅有1000多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比例不到12%。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旭:更换物业公司有一个比较复杂的程序,起码要业主委员会出面才能去组织投票,没有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就没有办法更换物业公司。
北京:多角度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
其实类似的问题在全国的很多城市都存在,究其原因,居住小区的每一位业主,难以对物业公司形成监督,也没法更换物业公司,这样的难题能否解决呢?
针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难成立的问题,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时,可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与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相比,物业管理委员有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参与,物管会主任由居委会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更容易组织和动员业主。在物管会的组织下,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和要求,同样是可以做出业主的共同决定。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旭:如果经过大家的努力,业主委员会实在成立不起来,那么先过渡一下,可以由业主、物业、社区居委会相关各方推选代表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帮助小区业主维权。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南京和成都多个城市,已经推出了用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投票的手机App。以其中的北京业主App为例,截止到去年,已经覆盖了2000多个小区,并且已经有小区通过App投票做出共同决定,成功更换了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专业人士舒可心:过去都用纸质投票,物业公司也去组织投票,很容易造假的。如果用带有政府背景的App去投票,由于这些信息都是政府背书的,所以投票造不了假。链接: https://t.cn/A6LH7qRn
在小区内部,记者看到,这家连锁酒店共有71间房屋,占据了小区中3号楼的地下一层到二层,而酒店的消防通道则直通小区3号楼的电梯间。
在从城建档案馆调取的小区竣工验收图上,业主们发现,不论是消防门,还是酒店大堂,原本并不存在。连锁酒店所占用的,实际上是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业主们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了多次,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经理范菊:我们只管收物业费、水电费。酒店租金交给开发商,跟我们都没关系。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业主 李先生:开发商振振有词地跟我们讲,它是有物业用房部分的产权证的,但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开发商的产权证,开发商也没有针对这个问题给过我们广大业主正面的答复,物业也没有针对这个问题给我们一个正面的答复。
当业主询问这间房是否有房本时,北京市朝阳某小区物业经理范菊承认这间房没有房本,并表示会砸隔断墙,将公摊面积还给业主。
在小区位于地下二层的车库,记者还发现了十多间宿舍。房门外铺设了各种线路,公共走廊里也堆着生活用品。每间房门上贴着的《宿舍管理责任书》,落款为小区物业公司。
北京市地下空间的使用管理规范,明确禁止了利用负二层及其以下设置居住场所。记者采访时还注意到,小区里消防设施破损情况比比皆是。
业主们告诉记者,从2004年小区交付入住开始,小区的物业费就是每月每平米6元。物业公司公布的2019年收支报告显示,物业费缴费率达95.5%。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业主李先生:这个物业,看不到硬件投入、看不到修缮、看不到维护,人员就几个人。我们想问,钱到哪里去了?
部分小区业委会成立率低
物业公司难更换
把物业用房租出去开酒店,侵占公摊面积用来办公,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不闻不问,面对业主们的质疑就说自己只管收物业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这样不管理、乱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并非个案。但面对这样的物业公司,业主们有的时候却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家物业公司从交付入住起就一直为小区提供服务。但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这家物业公司的经理同时还担任着开发商的董事,采访中,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幕后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开发商。
小区居民表示,现在正在准备选举业委会,然而从过往经验来看,小区业委会的设立也并不容易。
在北京市朝阳区另一个小区,小区业主在筹备业主大会时,就被一个数字难住了。164位准备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们被街道办事处告知,小区的房屋总套数为4500户,并非业主认为的2970户。这164位业主所代表的发起业主人数达不到4500户的5%这一门槛。但是在一份书面材料里却明确,小区2013年9月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房屋总套数就是2970套。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业主宋先生:2018年时,有部分业主提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当时街道办事处认可的数字就是2970户,收取的就是150个业主的申请,结果过了一年多以后,街道办事处反而把这数字提高了,都是街道办事处自相矛盾的一些做法。
原来街道认可的小区房屋套数4500户,是小区规划时房屋总套数,而业主认为的2970户则是物业备案套数。
在北京市住建委每月公布的“物业服务投诉名单”中,“物业公司不作为”和“业委会成立难”是最常见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物业公司不作为,根本上还是因为缺乏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而要实现这一点,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成立业主大会或选举业委会。
然而,目前在国内各大城市,业委会成立的比率相对偏低。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底,在北京现有10000多个住宅小区之中,仅有1000多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比例不到12%。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旭:更换物业公司有一个比较复杂的程序,起码要业主委员会出面才能去组织投票,没有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就没有办法更换物业公司。
北京:多角度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
其实类似的问题在全国的很多城市都存在,究其原因,居住小区的每一位业主,难以对物业公司形成监督,也没法更换物业公司,这样的难题能否解决呢?
针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难成立的问题,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时,可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与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相比,物业管理委员有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参与,物管会主任由居委会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更容易组织和动员业主。在物管会的组织下,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和要求,同样是可以做出业主的共同决定。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旭:如果经过大家的努力,业主委员会实在成立不起来,那么先过渡一下,可以由业主、物业、社区居委会相关各方推选代表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帮助小区业主维权。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南京和成都多个城市,已经推出了用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投票的手机App。以其中的北京业主App为例,截止到去年,已经覆盖了2000多个小区,并且已经有小区通过App投票做出共同决定,成功更换了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专业人士舒可心:过去都用纸质投票,物业公司也去组织投票,很容易造假的。如果用带有政府背景的App去投票,由于这些信息都是政府背书的,所以投票造不了假。链接: https://t.cn/A6LH7qRn
#民航事儿[超话]#《飞机航材》
大家应该都骑过车及开过车,车子有问题去保养要换零件时,就会遇到一个问题,要换原厂还是副厂牌? 或是拆零的可用件呢? 决定因素就在于口袋 深不深。 决定换的零件后,后果自负,监理单位不会管,正常开上路。
那么飞机呢? 飞机跟汽机车一样,也有耗损的部件,但是装上飞机上的部件,就不像汽车那么的随便 (当然,我们在这不讨论实验/自制的飞机)。
还是先看法律的要求,根据《美国法典》第49篇44711(a)(1)规定,任何人在航空商业中运营任何在美国注册的民用飞机,如果该飞机目前没有有效的适航证, 或违反该适航证的条款,都是违法的。 驾驶不适航飞机是违法的,违法的,违法的。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其实不管是不是违法,这也是人命关天的事,用错部件,飞机下地,人命上天的事在航空史上屡见不鲜。
什么是适航:
适航是指飞机符合其型号设计,处于安全运行状态(Airworthy means the aircraft conforms to its type design and is in a condition for safe operation.)
从这定义可以看出,有两个条件必须满足,飞机才能被认为是"适航的"
1. 飞机必须符合其型号合格设计(TC)。 当飞机构型和安装的部件与审定TC的图纸、规格和资料一致时,即认为达到了型号设计的要求,其中包括任何补充型号证书(STC)或其他经批准的更改。
2. 飞机必须具备安全运行的条件。 指飞机相对于磨损和劣化的状况,例如,腐蚀、窗户脱层或裂开、液体泄漏、轮胎磨损等。
如果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该飞机就不适航。
所以呢,能不能随便搞个部件就放到自己维修的飞机上去呢? 肯定是要与原先核准审定过的一样才行。 如果,随便搞个看起来一样的东西装上飞机,那可能就犯了疑似未经批准的部件(SUP, Suspected Unapproved Parts),有关SUP下次再讲。
那么什么是核准的部件(FAA-Approved Parts)呢?
如果部件是按照下列之一生产的,则可称为 "核准 "部件:
1. 型号合格证(Type Certificate)
2. 补充型号合格证(STC)
3. 零部件制造商批书(PMA),参考FAR Part 21 subpart K
4. 技术标准规范(TSO),参考FAR Part 21 subpart O.
5. 业主生产的零件 (owner-produced part)
6. 标准件(Standard Part)
7. 局方批准的其他方式。
型号合格证(TC):当飞机制造商证明其设计的飞机符合所有的认证法规时,将获得FAA颁发的TC,再来就是FAA将向制造商颁发生产证书(PC),证明其生产的每 一架飞机都符合其型号设计, 与该飞机相关的所有零部件“都是FAA认证”。
补充型号合格证(STC):STC是在申请者获得联邦航空局批准对航空产品的原始设计进行修改时颁发的TC。 STC不仅批准修改,还批准修改对原设计的影响。 换句话说,如果要修改飞机的原始设计,就需要STC,例如,为飞机加上浮筒、机翼加长、短距起降(STOL)套件、发动机改装等。
零部件制造商批准(PMA):简单说PMA是指经过FAA核准的「副厂」零件,不是原厂产品,这样的部件是设计与生产同时批准,允许制造商生产和销售这些物品,以便安装 在型号认证的产品上。 当然,PMA件的价格肯定比原厂便宜,不然谁去买。
技术标准令(TSO):飞机上安全带、救生衣、紧急定位发射器、空速指示器等都是认证飞机会使用的,因此,FAA公布了这些部件的特定材料、部件和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 。 TSO部件是对按照TSO标准生产,获得TSO批准也是设计及生产同时批准。
业主生产的零件:美国联邦航空局在法规中规定了飞机所有者可以生产安装在自己飞机上的零件。 但是,不可以将以这种方式生产的任何零件出售给其他机主,这种行为需要获得PMA或其他FAA的批准。
标准件:是指符合行业或美国政府公布的规范的零件或材料。 美国联邦航空局根据用于设计和生产该部件的认证标准(通常是一套独立的既定规格和标准)来决定是否接受一个标准部件为批准部件。 我们常见的空军/海军(AN)、军事标准(MS)、国家航空航太标准(NAS)、汽车工程师协会(SAE)等,包括螺母、螺栓、软管、硬管、金属板及铆钉等 。
好了,说了这么多,在我们在接收航材时还有安装在飞机上时,我们肯定要有所本,也就是要有核准的部件证明,我们常听到的就是适航挂签,常见 的种类有三种,第一种为CAAC所制定的AAC-038表,第二种为FAA所制定的8130-3表,第三种为EASA所制定的FORM 1表。 收到技术标准件(TSO)要核实,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技术标准件的名称、型别、零组件件号或型号代号、序号和制造日期、核定的技术标准件核准书标志和号码 。 零部件制造商批准(PMA)之零组件,要注意FAA – PMA字样,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零组件的名称、件号、序号,安装产品的型别、序号和制造日期。
注意,不是FAA/局方核准部件就什么飞机都可以装,一定要符合其原有的型核设计的才行!
世上总会有无良的人试图欺骗毫无戒心的单纯航空人,去购买未经认证的飞机零件。 但想到有人会把实验类/自制类飞机当认证飞机来兜售,这些零部件的混乱也就不足为奇。
大家应该都骑过车及开过车,车子有问题去保养要换零件时,就会遇到一个问题,要换原厂还是副厂牌? 或是拆零的可用件呢? 决定因素就在于口袋 深不深。 决定换的零件后,后果自负,监理单位不会管,正常开上路。
那么飞机呢? 飞机跟汽机车一样,也有耗损的部件,但是装上飞机上的部件,就不像汽车那么的随便 (当然,我们在这不讨论实验/自制的飞机)。
还是先看法律的要求,根据《美国法典》第49篇44711(a)(1)规定,任何人在航空商业中运营任何在美国注册的民用飞机,如果该飞机目前没有有效的适航证, 或违反该适航证的条款,都是违法的。 驾驶不适航飞机是违法的,违法的,违法的。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其实不管是不是违法,这也是人命关天的事,用错部件,飞机下地,人命上天的事在航空史上屡见不鲜。
什么是适航:
适航是指飞机符合其型号设计,处于安全运行状态(Airworthy means the aircraft conforms to its type design and is in a condition for safe operation.)
从这定义可以看出,有两个条件必须满足,飞机才能被认为是"适航的"
1. 飞机必须符合其型号合格设计(TC)。 当飞机构型和安装的部件与审定TC的图纸、规格和资料一致时,即认为达到了型号设计的要求,其中包括任何补充型号证书(STC)或其他经批准的更改。
2. 飞机必须具备安全运行的条件。 指飞机相对于磨损和劣化的状况,例如,腐蚀、窗户脱层或裂开、液体泄漏、轮胎磨损等。
如果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该飞机就不适航。
所以呢,能不能随便搞个部件就放到自己维修的飞机上去呢? 肯定是要与原先核准审定过的一样才行。 如果,随便搞个看起来一样的东西装上飞机,那可能就犯了疑似未经批准的部件(SUP, Suspected Unapproved Parts),有关SUP下次再讲。
那么什么是核准的部件(FAA-Approved Parts)呢?
如果部件是按照下列之一生产的,则可称为 "核准 "部件:
1. 型号合格证(Type Certificate)
2. 补充型号合格证(STC)
3. 零部件制造商批书(PMA),参考FAR Part 21 subpart K
4. 技术标准规范(TSO),参考FAR Part 21 subpart O.
5. 业主生产的零件 (owner-produced part)
6. 标准件(Standard Part)
7. 局方批准的其他方式。
型号合格证(TC):当飞机制造商证明其设计的飞机符合所有的认证法规时,将获得FAA颁发的TC,再来就是FAA将向制造商颁发生产证书(PC),证明其生产的每 一架飞机都符合其型号设计, 与该飞机相关的所有零部件“都是FAA认证”。
补充型号合格证(STC):STC是在申请者获得联邦航空局批准对航空产品的原始设计进行修改时颁发的TC。 STC不仅批准修改,还批准修改对原设计的影响。 换句话说,如果要修改飞机的原始设计,就需要STC,例如,为飞机加上浮筒、机翼加长、短距起降(STOL)套件、发动机改装等。
零部件制造商批准(PMA):简单说PMA是指经过FAA核准的「副厂」零件,不是原厂产品,这样的部件是设计与生产同时批准,允许制造商生产和销售这些物品,以便安装 在型号认证的产品上。 当然,PMA件的价格肯定比原厂便宜,不然谁去买。
技术标准令(TSO):飞机上安全带、救生衣、紧急定位发射器、空速指示器等都是认证飞机会使用的,因此,FAA公布了这些部件的特定材料、部件和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 。 TSO部件是对按照TSO标准生产,获得TSO批准也是设计及生产同时批准。
业主生产的零件:美国联邦航空局在法规中规定了飞机所有者可以生产安装在自己飞机上的零件。 但是,不可以将以这种方式生产的任何零件出售给其他机主,这种行为需要获得PMA或其他FAA的批准。
标准件:是指符合行业或美国政府公布的规范的零件或材料。 美国联邦航空局根据用于设计和生产该部件的认证标准(通常是一套独立的既定规格和标准)来决定是否接受一个标准部件为批准部件。 我们常见的空军/海军(AN)、军事标准(MS)、国家航空航太标准(NAS)、汽车工程师协会(SAE)等,包括螺母、螺栓、软管、硬管、金属板及铆钉等 。
好了,说了这么多,在我们在接收航材时还有安装在飞机上时,我们肯定要有所本,也就是要有核准的部件证明,我们常听到的就是适航挂签,常见 的种类有三种,第一种为CAAC所制定的AAC-038表,第二种为FAA所制定的8130-3表,第三种为EASA所制定的FORM 1表。 收到技术标准件(TSO)要核实,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技术标准件的名称、型别、零组件件号或型号代号、序号和制造日期、核定的技术标准件核准书标志和号码 。 零部件制造商批准(PMA)之零组件,要注意FAA – PMA字样,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零组件的名称、件号、序号,安装产品的型别、序号和制造日期。
注意,不是FAA/局方核准部件就什么飞机都可以装,一定要符合其原有的型核设计的才行!
世上总会有无良的人试图欺骗毫无戒心的单纯航空人,去购买未经认证的飞机零件。 但想到有人会把实验类/自制类飞机当认证飞机来兜售,这些零部件的混乱也就不足为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