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鸣 摇曳的荻花
喜欢,就能遇见;遇见,就是有缘。曾经的蒹葭苍苍,而如今花冠凝霜,不经意的邂逅重叠了彼此生命与季节的生长。荻花——明媚了一个季节心与心相拥的灿烂。题记
暮秋的一天,我和少年同学们驱车来到"鸡鸣闻三省"的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走进有楚豫禅宗之说的法眼寺。本只是慕名去寻找一则佛文化的故事,不曾想在无念湖周遭看到一片一片绽放的荻花,有意无意地诗意成一阔阔生命豪迈的壮观。因为喜欢,所以遇见,索性决定投宿在景区,与不期而遇的荻花相邻为伴。
瑟瑟暮秋,凝眸夕阳,心中总有一怀感慨想对荻花分享。
喜欢荻花,因为它是绽妍在季节生命里的秋之魂。秋之魂,不只是寒塘里枯萎的残荷与漫山炽盛如炬的红叶,还有滩涂山坡随风舞动的荻花——那是诗人笔下的野风景,是盛开在画家框景里最朴实的素艳。黄柏山下,无念湖畔,与荻花相遇在赏秋的路上,没有巧合,其实那一柔圣洁的花絮一直驻在我的心田。想着她芽绿初放蒹葭苍苍像个孩子一样的恣意成长;想着她不惧寒风坚韧舞动的模样,便多了暮途里生命与生命“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尊敬。
你是我梦中前世的缘,寂寥的旷野,我款款向你走去。你在薄凉的微风中向我招手,我在期盼的眼眸中向你问候。晨曦,被一声声鸡鸣唤醒,我踏着霜露来到你的身边。你素颜在朝霞绚烂的天空,绿色的裙裾与洁白的花冠随风起舞。你与秋风为伴,凛冽中依然体悟到搀扶着的温暖;你向着蓝天、白云颔首致意,不语的眼眸写满了画意诗情。荻花的秋,是生命优雅的绝唱,每一次的盛开都是寂静的庄严。我品味着荻花自由率性地生长,慰藉了灵魂感悟后灵魂的简单。
行走在无念湖的栈道上,心无杂念地品读着秋的风景,远处,是洞悉红尘的法眼寺。寺院门前,有两株被岁月的风霜染成了金黄色的银杏树,它用尊贵神圣的颜色默视着浮生三界生命的得失、取舍、无念和欲望。环湖的滩涂上,开满了着洁素如娟的荻花,那是一眸面对霜秋寒冬生命依依的惜别,那是参透禅机灵魂无念的释然与淡定——此时,我好像独悟到什么;或者,读懂了荻花。曾经,多想採一束荻花插入临窗的金瓶来净化窗外的嘈杂与纷繁,让这一袭素颜清寂的洁白来安宁心境的斑驳与喧嚣。可是,我不能,华奢的雅赏怎能摧残一颗受伤的心,即便它枯萎成一杆杆荒野的凋残。一株生命的简单让我开悟在无念湖畔——生命,因为多了灵魂的无念,便少了红尘的羁绊,一如这眼前淡然静姿朴素的荻花。
霞光里,远远地望着它秋风舞动的身影,那一抹血色的浪漫染红了薄凉的天;我没荻花那么超脱,也没有它那么坚强。“满地芦花和我老”,季节也有生命。顾影自怜,能想象到皑皑白雪的原野里那一框瑟瑟生命凄凉的悲壮。夕阳下,一株株荻杆自由地摇曳着头颅,向着风的方向朝天唱着骊歌。风的方向,是荻花纷飞飘落下的家园。或许,若干年后你会陡然发现,那个方向到处都是苍苍的蒹葭抑或飘逸微笑的荻花。
品读荻花,一诗一词都留白着心无挂碍的淡雅与空灵;聆听荻花,每一管筋脉里都涌动着刚毅的自信和向生命抗争的执着。你鼓舞了我,让我学会坦然、从容,学会在逆境中直面人生。
霜降了,快落雪了,荒漠的大地上万籁俱寂,满目萧疏;唯有远远近近一丛丛、一簇簇、一片片银白色的荻花依然摇曳在秋冬的寒风里。我迎风走进荻花丛中,触摸的不是霜凌瑟瑟的悲凄,而是从那一杆杆舞动的灵魂里,看到了生命无念心湖的坦然和骨子里从容不屈的力量。
2021年晚秋 于怡梦斋
喜欢,就能遇见;遇见,就是有缘。曾经的蒹葭苍苍,而如今花冠凝霜,不经意的邂逅重叠了彼此生命与季节的生长。荻花——明媚了一个季节心与心相拥的灿烂。题记
暮秋的一天,我和少年同学们驱车来到"鸡鸣闻三省"的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走进有楚豫禅宗之说的法眼寺。本只是慕名去寻找一则佛文化的故事,不曾想在无念湖周遭看到一片一片绽放的荻花,有意无意地诗意成一阔阔生命豪迈的壮观。因为喜欢,所以遇见,索性决定投宿在景区,与不期而遇的荻花相邻为伴。
瑟瑟暮秋,凝眸夕阳,心中总有一怀感慨想对荻花分享。
喜欢荻花,因为它是绽妍在季节生命里的秋之魂。秋之魂,不只是寒塘里枯萎的残荷与漫山炽盛如炬的红叶,还有滩涂山坡随风舞动的荻花——那是诗人笔下的野风景,是盛开在画家框景里最朴实的素艳。黄柏山下,无念湖畔,与荻花相遇在赏秋的路上,没有巧合,其实那一柔圣洁的花絮一直驻在我的心田。想着她芽绿初放蒹葭苍苍像个孩子一样的恣意成长;想着她不惧寒风坚韧舞动的模样,便多了暮途里生命与生命“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尊敬。
你是我梦中前世的缘,寂寥的旷野,我款款向你走去。你在薄凉的微风中向我招手,我在期盼的眼眸中向你问候。晨曦,被一声声鸡鸣唤醒,我踏着霜露来到你的身边。你素颜在朝霞绚烂的天空,绿色的裙裾与洁白的花冠随风起舞。你与秋风为伴,凛冽中依然体悟到搀扶着的温暖;你向着蓝天、白云颔首致意,不语的眼眸写满了画意诗情。荻花的秋,是生命优雅的绝唱,每一次的盛开都是寂静的庄严。我品味着荻花自由率性地生长,慰藉了灵魂感悟后灵魂的简单。
行走在无念湖的栈道上,心无杂念地品读着秋的风景,远处,是洞悉红尘的法眼寺。寺院门前,有两株被岁月的风霜染成了金黄色的银杏树,它用尊贵神圣的颜色默视着浮生三界生命的得失、取舍、无念和欲望。环湖的滩涂上,开满了着洁素如娟的荻花,那是一眸面对霜秋寒冬生命依依的惜别,那是参透禅机灵魂无念的释然与淡定——此时,我好像独悟到什么;或者,读懂了荻花。曾经,多想採一束荻花插入临窗的金瓶来净化窗外的嘈杂与纷繁,让这一袭素颜清寂的洁白来安宁心境的斑驳与喧嚣。可是,我不能,华奢的雅赏怎能摧残一颗受伤的心,即便它枯萎成一杆杆荒野的凋残。一株生命的简单让我开悟在无念湖畔——生命,因为多了灵魂的无念,便少了红尘的羁绊,一如这眼前淡然静姿朴素的荻花。
霞光里,远远地望着它秋风舞动的身影,那一抹血色的浪漫染红了薄凉的天;我没荻花那么超脱,也没有它那么坚强。“满地芦花和我老”,季节也有生命。顾影自怜,能想象到皑皑白雪的原野里那一框瑟瑟生命凄凉的悲壮。夕阳下,一株株荻杆自由地摇曳着头颅,向着风的方向朝天唱着骊歌。风的方向,是荻花纷飞飘落下的家园。或许,若干年后你会陡然发现,那个方向到处都是苍苍的蒹葭抑或飘逸微笑的荻花。
品读荻花,一诗一词都留白着心无挂碍的淡雅与空灵;聆听荻花,每一管筋脉里都涌动着刚毅的自信和向生命抗争的执着。你鼓舞了我,让我学会坦然、从容,学会在逆境中直面人生。
霜降了,快落雪了,荒漠的大地上万籁俱寂,满目萧疏;唯有远远近近一丛丛、一簇簇、一片片银白色的荻花依然摇曳在秋冬的寒风里。我迎风走进荻花丛中,触摸的不是霜凌瑟瑟的悲凄,而是从那一杆杆舞动的灵魂里,看到了生命无念心湖的坦然和骨子里从容不屈的力量。
2021年晚秋 于怡梦斋
刑事案件须知的十二大误区(下)
误区七:是不是要找个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
我在误区六当中已经说过,决定刑事案件结果的是证据和事实。关系和门路并不能对这两样起作用。那什么能对这两样起作用?只有法律,只有对法律的充分运用和足够掌握。因此,专业律师,比关系派,更有用处。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要是找个有关系和门路的律师,那不是又有专业人士的专业支持,还能“朝中有人”,岂不好办事?
这同样是一个重大误区。首先,律师是分专业的,有民事律师、有商事律师、有刑事律师,不存在“样样通”的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在首次请律师时,不清楚其中的门道,以为请个律师就万事大吉,其实,找对人,很重要。找错人,很害人。
其次,有关系有门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律师来说也许不一定是坏事,我们也毫不讳言现实当中存在许多这样的律师,但对于刑事案件中维护和最大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点而言,某种程度上甚至有害。这是什么缘故呢?道理很简单,对这样一类律师来说,关系和门路是需要长久经营和维持的,案件却是单个的,暂时的,两相比较,当然是关系和门路更重要一些,这相当于是对律师的“紧箍咒”。这是基于现实的利益考量。当然,这一类律师也不排除他们仍有尽心尽力的。但是你想,基于各方立场的不同,辩护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立场,是提出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恰恰是办案机关立场的反面,在本质上,律师和办案机关的立场是对立的。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为了维护其关系和门路,自然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的立场和办案机关的立场靠近,至少,存在得罪关系和门路、但有利于当事人的事,他们会在一定程度上有犹豫。不信,诸位可以到网上查询一下近年来平反的冤假错案,有多少是被那些有关系有门路有头衔的律师办理的?因此,从彻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方面,当事人不必迷信关系和门路,以及这一类的律师。更何况,这一类律师,还存在维护关系和门路的“隐性成本”,毫无疑问,这一块肯定也要由家属或者当事人承担,“性价比”也是一大问题。
误区八:是不是找个年纪大的律师经验丰富些、靠谱些?
首先,把年纪大等同于经验丰富本身是错误的。在律师行业中,有很多是中途从其他行业辞职来做的律师,以及许多执业年限很长,但实际在从事律师业务不多、而是在做一些其他方面业务的律师。因此,一些当事人看到的“头发花白、年高齿稀”的律师,很可能他只是年纪大一些而已,也很可能他并没有办过多少案子。
其次,尽管从概率上来讲,年纪大的律师的确更有可能经验丰富些、办事靠谱些。但也不一定就擅长所有类案件,一则律师执业时间越长,取舍越多,在资源、精力各方面专注某方面业务的可能更多;二则也可能他办的案子确实多,但比较杂,属于“万金油”系列律师,那对诸如刑事案件这一类案件可能并不如专业的刑辩律师那么精深。
误区九:案子都是办案机关决定的,请律师有什么用?
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案件的最终结果的确由办案机关所决定。
但是,决定结果的影响性因素却有很多。就像能做出一道好菜的,是一位大厨,但影响大厨做菜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食材、配料、人员配比、火候等等。
而律师,专业的刑辩律师,就是决定办案机关结果的影响性因素。
有人说了,那办案机关不考虑律师的意见怎么办?况且这种情况也并不少见。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了很多情形,办案机关都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并予以回应和告知结果。
其次,办案机关也担心办错案,即便办案机关再自高自大、再讨厌律师,对律师的合理意见,他们也一定会考虑及采纳。一则律师本身属于体制之外的第三方力量,意见和视角相对于他们更不同些,更独到些,也更容易看到他们办案的漏洞和不足所在;二则听取和采纳律师意见后,办错案的概率会小些,在程序上也更合法合规些。毕竟,听取律师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不听取律师意见,则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谁愿意留个把柄和隐患呢?毫无疑问,听取律师的意见,特别是合理意见,他们的“位子”会坐的更稳些,办案质量会更高些,更经得起考验些。
误区十:再等等,等法院审判的时候再请律师估计作用更大些,还能少花点冤枉钱。
这又是一大误区。而且存在很多当事人思维之中。刑事案件,众所周知,一般可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和二审。
许多当事人,包括一些同行认为,在侦查阶段律师又不能阅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定不了一个人的罪和刑期,那当然到法院阶段请律师才能起到作用。
其实,刑事案件虽然由法院定罪处刑,但所依据的案件证据和事实却是侦查机关侦查、检察院移送的。换句话说,如果能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过滤掉,如果能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提交并提出,相当于这所有的有利因素都随案移送法院了,并被承办人提前看到,到庭审的时候律师辩护不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吗?律师乃至当事人的意见不更容易被法官采纳吗?
加之诉讼都是有程序的,一个案件越到后面,想要纠正就越困难。原因无他,案件越到后面可能就已经定型定性了,再想要“翻案”,可能真的比翻天都还难。
如今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通过,全国司法领域正在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就刑事案件来讲,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认罪认罚制度的推广,许多案件都将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进行。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一般要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就是说,这一类案件的结果,可能在法院审判以前就差不多决定了。
误区十一:花钱请了律师,案件马上就有转机,一切都能扭转。
几乎每个家属在没找律师之前,都不大相信律师和法律,都在不同程度迷信“关系”。在找了律师之后,却又无限迷信律师,以为案件马上就能出现转机,犯罪嫌疑人马上就能被放出来。我们讲,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和时间要求,具体可以参见笔者所写的文章《刑事案件必知十条》。
笔者非常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但法律有程序、办案有时间,如同做菜一样,火候没到,怎么可能会好呢?有时候,欲速则不达,求快会坏事。
另外,笔者既不希望家属去迷信“关系”,也不希望家属迷信律师。迷信“关系”害处自不多说,迷信律师也要不得。有些案件,如同绝症,请律师,也真的只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对律师期望过高,最终会失望至极。说到底,不仅是刑事案件,而且在其他的诉讼案件当中请律师,不过是增加自己这一方的胜算而已,并不代表就一定胜券在握。
误区十二:花钱请了律师,律师就得听我的,天天催促律师。
最后这一个误区,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一般来讲,律师手上都同时在办不止一个案件,由于刑事案件的办理本身非常讲究程序和时间,家属天天催促,既不能达到任何效果,甚至心理安慰的作用也不会有,但极易干扰律师正常办案,打乱律师的思路,最后受害的,只能是家属身在看守所的亲人。
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家属,在聘请律师后,请不要也不必天天催促律师,如果你请到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他自然会定期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如果你请到一位忙碌的律师,他没办法做到时时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建议你可以定期询问,比如一周一次,一周两次左右。这样,既不会干扰律师办案,又能保证家属的知情权,最终也有利于案件办理。毕竟,律师和家属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寻求案件的最优结果。相互配合和理解,不是很好吗?
误区七:是不是要找个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
我在误区六当中已经说过,决定刑事案件结果的是证据和事实。关系和门路并不能对这两样起作用。那什么能对这两样起作用?只有法律,只有对法律的充分运用和足够掌握。因此,专业律师,比关系派,更有用处。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要是找个有关系和门路的律师,那不是又有专业人士的专业支持,还能“朝中有人”,岂不好办事?
这同样是一个重大误区。首先,律师是分专业的,有民事律师、有商事律师、有刑事律师,不存在“样样通”的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在首次请律师时,不清楚其中的门道,以为请个律师就万事大吉,其实,找对人,很重要。找错人,很害人。
其次,有关系有门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律师来说也许不一定是坏事,我们也毫不讳言现实当中存在许多这样的律师,但对于刑事案件中维护和最大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点而言,某种程度上甚至有害。这是什么缘故呢?道理很简单,对这样一类律师来说,关系和门路是需要长久经营和维持的,案件却是单个的,暂时的,两相比较,当然是关系和门路更重要一些,这相当于是对律师的“紧箍咒”。这是基于现实的利益考量。当然,这一类律师也不排除他们仍有尽心尽力的。但是你想,基于各方立场的不同,辩护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立场,是提出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恰恰是办案机关立场的反面,在本质上,律师和办案机关的立场是对立的。有关系有门路的律师,为了维护其关系和门路,自然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的立场和办案机关的立场靠近,至少,存在得罪关系和门路、但有利于当事人的事,他们会在一定程度上有犹豫。不信,诸位可以到网上查询一下近年来平反的冤假错案,有多少是被那些有关系有门路有头衔的律师办理的?因此,从彻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这一方面,当事人不必迷信关系和门路,以及这一类的律师。更何况,这一类律师,还存在维护关系和门路的“隐性成本”,毫无疑问,这一块肯定也要由家属或者当事人承担,“性价比”也是一大问题。
误区八:是不是找个年纪大的律师经验丰富些、靠谱些?
首先,把年纪大等同于经验丰富本身是错误的。在律师行业中,有很多是中途从其他行业辞职来做的律师,以及许多执业年限很长,但实际在从事律师业务不多、而是在做一些其他方面业务的律师。因此,一些当事人看到的“头发花白、年高齿稀”的律师,很可能他只是年纪大一些而已,也很可能他并没有办过多少案子。
其次,尽管从概率上来讲,年纪大的律师的确更有可能经验丰富些、办事靠谱些。但也不一定就擅长所有类案件,一则律师执业时间越长,取舍越多,在资源、精力各方面专注某方面业务的可能更多;二则也可能他办的案子确实多,但比较杂,属于“万金油”系列律师,那对诸如刑事案件这一类案件可能并不如专业的刑辩律师那么精深。
误区九:案子都是办案机关决定的,请律师有什么用?
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案件的最终结果的确由办案机关所决定。
但是,决定结果的影响性因素却有很多。就像能做出一道好菜的,是一位大厨,但影响大厨做菜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食材、配料、人员配比、火候等等。
而律师,专业的刑辩律师,就是决定办案机关结果的影响性因素。
有人说了,那办案机关不考虑律师的意见怎么办?况且这种情况也并不少见。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了很多情形,办案机关都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并予以回应和告知结果。
其次,办案机关也担心办错案,即便办案机关再自高自大、再讨厌律师,对律师的合理意见,他们也一定会考虑及采纳。一则律师本身属于体制之外的第三方力量,意见和视角相对于他们更不同些,更独到些,也更容易看到他们办案的漏洞和不足所在;二则听取和采纳律师意见后,办错案的概率会小些,在程序上也更合法合规些。毕竟,听取律师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不听取律师意见,则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谁愿意留个把柄和隐患呢?毫无疑问,听取律师的意见,特别是合理意见,他们的“位子”会坐的更稳些,办案质量会更高些,更经得起考验些。
误区十:再等等,等法院审判的时候再请律师估计作用更大些,还能少花点冤枉钱。
这又是一大误区。而且存在很多当事人思维之中。刑事案件,众所周知,一般可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和二审。
许多当事人,包括一些同行认为,在侦查阶段律师又不能阅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定不了一个人的罪和刑期,那当然到法院阶段请律师才能起到作用。
其实,刑事案件虽然由法院定罪处刑,但所依据的案件证据和事实却是侦查机关侦查、检察院移送的。换句话说,如果能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过滤掉,如果能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在审判前就提交并提出,相当于这所有的有利因素都随案移送法院了,并被承办人提前看到,到庭审的时候律师辩护不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吗?律师乃至当事人的意见不更容易被法官采纳吗?
加之诉讼都是有程序的,一个案件越到后面,想要纠正就越困难。原因无他,案件越到后面可能就已经定型定性了,再想要“翻案”,可能真的比翻天都还难。
如今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通过,全国司法领域正在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就刑事案件来讲,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认罪认罚制度的推广,许多案件都将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进行。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一般要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就是说,这一类案件的结果,可能在法院审判以前就差不多决定了。
误区十一:花钱请了律师,案件马上就有转机,一切都能扭转。
几乎每个家属在没找律师之前,都不大相信律师和法律,都在不同程度迷信“关系”。在找了律师之后,却又无限迷信律师,以为案件马上就能出现转机,犯罪嫌疑人马上就能被放出来。我们讲,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和时间要求,具体可以参见笔者所写的文章《刑事案件必知十条》。
笔者非常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但法律有程序、办案有时间,如同做菜一样,火候没到,怎么可能会好呢?有时候,欲速则不达,求快会坏事。
另外,笔者既不希望家属去迷信“关系”,也不希望家属迷信律师。迷信“关系”害处自不多说,迷信律师也要不得。有些案件,如同绝症,请律师,也真的只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对律师期望过高,最终会失望至极。说到底,不仅是刑事案件,而且在其他的诉讼案件当中请律师,不过是增加自己这一方的胜算而已,并不代表就一定胜券在握。
误区十二:花钱请了律师,律师就得听我的,天天催促律师。
最后这一个误区,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一般来讲,律师手上都同时在办不止一个案件,由于刑事案件的办理本身非常讲究程序和时间,家属天天催促,既不能达到任何效果,甚至心理安慰的作用也不会有,但极易干扰律师正常办案,打乱律师的思路,最后受害的,只能是家属身在看守所的亲人。
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家属,在聘请律师后,请不要也不必天天催促律师,如果你请到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他自然会定期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如果你请到一位忙碌的律师,他没办法做到时时主动向你通报案件进展和情况,建议你可以定期询问,比如一周一次,一周两次左右。这样,既不会干扰律师办案,又能保证家属的知情权,最终也有利于案件办理。毕竟,律师和家属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寻求案件的最优结果。相互配合和理解,不是很好吗?
性格绝对命运,性格决定炒股
有的人炒股多年一直亏损,有的人炒股几年就暴富,有的人一直长期盈利,这是为什么?股市是天堂,也是地狱。The stock market is heaven ,the stock market is hell.
那怎样炒股才能成功呢?性格决定一切。为什么这么说呢?
大家是否经常遇到刚卖的股票就大涨,一直上涨的股票,自己买完就下跌,本来想做个短线,第二天涨了就出,结果就一直跌一直拿着,最后成了股东。
先不说股市方法、技巧和心态,这些当然重要,这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下怎样炒股才能成功!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首先要对自己有个分析,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急性子,慢性子?遇大事情紧张还是从容?平时做事是未雨绸缪、有规划,还是走一步看一布?
认识了自己,那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炒股的方法。
炒股不是不赚钱,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所有的炒股方法都有道理,都能赚钱,问题是是不是适合你。
比如:你买了股,就想第二天就大涨,可以你按照macd金叉买,那大概率不行。
不知道现在大家明白我说的意思了吗?
炒股想要赚钱,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方法!
炒股想要赚钱,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方法!
炒股想要赚钱,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方法!
换句话说,就是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钱,不要想把市场上所有的热点都赚到!
下面详细解释一下。
分析一下自己:
急性子,那只能做短线,因为中长线磨人,等不及,等你拿不住,卖了就开始大涨了。
慢性子,中长线。
有规划的人,做中长线;走一步看一步的,短线。
心态好的,做短线,遇事情慌的,做中长线。
喜欢听消息、对政策、新闻敏感的人,做热点;喜欢分析企业的价值的,做价值中长线;喜欢技术分析的,结合自己性格可以做技术类的(就是看指标、看线)短、中长。
敢于冒险的可以抓龙头,做妖股。
短线的玩法,就是快进快出,所以性子急的人合适,遇到好的机会就能赚钱。
中长线的玩法就是,看好了没问题的股,买完后就放那里,隔两天看一下就可以,不用盯盘,等到了位置就可以卖出。
总结一下:
把自己的性格和炒股周期结合起来,胜率就会大大增加。同时选在做热点和价值,也是看自己喜好。
还有就是所有的炒股方法都有适用范围,短线方法和长线方法不能混用。
举个最简单例子,5日线买卖,就是短线,20日线买卖,就是长线。(股价上穿5日线,买入,跌破就卖出)
希望大家看了后,先分析一下自己,然后结合自己的性格决定做短线还是中长线,然后再选择相应的炒股方法。
千万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把短线做成了长线,长线做成了短线!!!
有的人炒股多年一直亏损,有的人炒股几年就暴富,有的人一直长期盈利,这是为什么?股市是天堂,也是地狱。The stock market is heaven ,the stock market is hell.
那怎样炒股才能成功呢?性格决定一切。为什么这么说呢?
大家是否经常遇到刚卖的股票就大涨,一直上涨的股票,自己买完就下跌,本来想做个短线,第二天涨了就出,结果就一直跌一直拿着,最后成了股东。
先不说股市方法、技巧和心态,这些当然重要,这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下怎样炒股才能成功!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首先要对自己有个分析,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急性子,慢性子?遇大事情紧张还是从容?平时做事是未雨绸缪、有规划,还是走一步看一布?
认识了自己,那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炒股的方法。
炒股不是不赚钱,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所有的炒股方法都有道理,都能赚钱,问题是是不是适合你。
比如:你买了股,就想第二天就大涨,可以你按照macd金叉买,那大概率不行。
不知道现在大家明白我说的意思了吗?
炒股想要赚钱,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方法!
炒股想要赚钱,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方法!
炒股想要赚钱,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方法!
换句话说,就是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钱,不要想把市场上所有的热点都赚到!
下面详细解释一下。
分析一下自己:
急性子,那只能做短线,因为中长线磨人,等不及,等你拿不住,卖了就开始大涨了。
慢性子,中长线。
有规划的人,做中长线;走一步看一步的,短线。
心态好的,做短线,遇事情慌的,做中长线。
喜欢听消息、对政策、新闻敏感的人,做热点;喜欢分析企业的价值的,做价值中长线;喜欢技术分析的,结合自己性格可以做技术类的(就是看指标、看线)短、中长。
敢于冒险的可以抓龙头,做妖股。
短线的玩法,就是快进快出,所以性子急的人合适,遇到好的机会就能赚钱。
中长线的玩法就是,看好了没问题的股,买完后就放那里,隔两天看一下就可以,不用盯盘,等到了位置就可以卖出。
总结一下:
把自己的性格和炒股周期结合起来,胜率就会大大增加。同时选在做热点和价值,也是看自己喜好。
还有就是所有的炒股方法都有适用范围,短线方法和长线方法不能混用。
举个最简单例子,5日线买卖,就是短线,20日线买卖,就是长线。(股价上穿5日线,买入,跌破就卖出)
希望大家看了后,先分析一下自己,然后结合自己的性格决定做短线还是中长线,然后再选择相应的炒股方法。
千万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把短线做成了长线,长线做成了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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