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拟出台新公积金政策#】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拟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公积金,特制定相关支持措施。
支持措施适用于符合《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条件,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职工。
具体政策措施有三项:
一是贷款额度可在其计算可贷额基础上上浮0.5倍,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0.5倍至1.5倍。
具体为:
1. 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倍(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2. 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倍(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3. 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0.5倍(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二是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
三是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无房且租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0.5倍(20100元/年)。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6日。提交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gygjjzhc@163.com;邮寄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50081)。提交意见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做进一步联系。
延伸阅读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共设6个层次,分别是: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部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市级优秀人才(E)、市级产业人才(F)。
一、国际顶尖人才(A类),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等国际性荣誉(奖励)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3.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贵州省核心专家。
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完成人。
4.经认定,属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包括: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十”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领军人才”;贵州省“优才卡”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选拔培养的专家;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其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经认定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1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
5.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核心岗位,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较强创新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市级领军人才(D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省会城市(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十”层次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设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经认定的省部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5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3.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万元以上税收或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人才。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技术研发核心岗位,主导开发的市场化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5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五、市级优秀人才(E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千”层次入选者;发达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百”层次人才;市级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列为贵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人才;地(市)级首席技师。其他经认定的地(市)厅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贵阳贵安创新创业,主持完成地(市)厅级以上研究2个课题或成果获地(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中从事创新研发岗位,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6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
六、市级产业人才(F类),主要包括:
1.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3.贵阳贵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经认定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确属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5.获得贵阳贵安直接认定特殊人才高级职务的人才。
6.经认定,具有特殊技能(技术)的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七、其他
按重点产业企业纳税额度,对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作如下分类认定:
1.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2.上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3.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4.上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E类人才。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公积金,特制定相关支持措施。
支持措施适用于符合《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条件,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职工。
具体政策措施有三项:
一是贷款额度可在其计算可贷额基础上上浮0.5倍,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0.5倍至1.5倍。
具体为:
1. 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倍(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2. 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倍(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3. 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0.5倍(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二是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
三是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无房且租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0.5倍(20100元/年)。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6日。提交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gygjjzhc@163.com;邮寄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50081)。提交意见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做进一步联系。
延伸阅读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
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共设6个层次,分别是: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部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市级优秀人才(E)、市级产业人才(F)。
一、国际顶尖人才(A类),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等国际性荣誉(奖励)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3.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贵州省核心专家。
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完成人。
4.经认定,属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包括: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十”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领军人才”;贵州省“优才卡”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选拔培养的专家;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其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经认定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1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
5.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核心岗位,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较强创新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市级领军人才(D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省会城市(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十”层次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设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经认定的省部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5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3.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万元以上税收或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人才。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技术研发核心岗位,主导开发的市场化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5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五、市级优秀人才(E类),主要包括: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千”层次入选者;发达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百”层次人才;市级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列为贵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人才;地(市)级首席技师。其他经认定的地(市)厅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贵阳贵安创新创业,主持完成地(市)厅级以上研究2个课题或成果获地(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中从事创新研发岗位,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6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
六、市级产业人才(F类),主要包括:
1.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3.贵阳贵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经认定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确属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5.获得贵阳贵安直接认定特殊人才高级职务的人才。
6.经认定,具有特殊技能(技术)的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七、其他
按重点产业企业纳税额度,对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作如下分类认定:
1.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2.上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3.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4.上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E类人才。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逸达看球[超话]# 当比赛进入决定胜负的时刻,现役球员中谁会是你最信赖的关键先生?北京时间3月1日,知名美媒HoopsHype邀请21名NBA高管进行投票,并根据投票结果公布了前十排名:杜兰特高居第一,詹姆斯排名第五。
投票的具体规则是每一名高管按顺序列出心中的前5位,得分依次是5分、4分、3分、2分和1分。
根据总分,具体前十排名如下:1.杜兰特、2.德罗赞、3.库里、4.利拉德、5.詹姆斯、6.东契奇、7.保罗、8.莱昂纳德、9.约基奇、10.布克、欧文(并列)
投票的具体规则是每一名高管按顺序列出心中的前5位,得分依次是5分、4分、3分、2分和1分。
根据总分,具体前十排名如下:1.杜兰特、2.德罗赞、3.库里、4.利拉德、5.詹姆斯、6.东契奇、7.保罗、8.莱昂纳德、9.约基奇、10.布克、欧文(并列)
不良资产处置要火了!3月杭州案例分享会来啦
不良资产处置,是一个特殊的行业,
经济越下行,不良率越高,这个行业越是逆势繁荣。
对于优秀的掘金人来说,不良资产处置行业隐藏着巨大宝藏。
因为不良资产行业具有专业性、封闭性和复杂性,能真正了解和掌握不良资产业务“全套功夫”的从业人员应该说寥寥无几,庞大的资产规模与专业从业人员的匮乏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良资产很多都是“潜力股”,赚不到钱或者没有赚到本该能赚到的更多的钱,往往不是运气的好坏,最主要两个原因是:
1、不良资产业务中的重要环节的知识不扎实、不深入
2、没有经历过或者深入了解过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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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课程安排
▶ 3月4日(星期五)
9:00-12;00;14:00-17:00
主讲专家:
知名不良资产处置专家;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一)《民法典》与信贷及不良债权
(二)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与风控——清收处置、收购、经营、估值、风控及逃废债防控
1、强监管时代下的信贷政策与监管要求
2、资产配置与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
3、新民诉司法解释、九民纪要和善意执行的影响
4、不良资产违规与全流程风险管理
5、逃废银行债务分析、失信惩戒及六大防控措施
6、不良贷款的不同管理模式、处置原则
7、不良资产清收激励、问责及劳动争议
8、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九大原则
9、不良资产维护十大问题
10、抑制新增不良贷款
11、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17个程序
12、不良资产处置中的31个相关实务问题
13、五十一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式
14、不良资产处置的25大风险防范
15、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及发展
16、不良资产清收管理之“互联网+”
17、不良资产证券化实务
18、“PE+资管公司”模式介绍
19、不良资产收购、估值若干问题
20、重组、债委会、债转股
▶ 3月5日(星期六)
8:30-11:30;13:00-16:00
主讲专家:张海蓉
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创始合伙人;深耕金融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1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超过100亿,精于设计不良资产项目的退出处置方案与交易模式。
(一)不良资产+地产重组——实操干货与实务案例分享、解析
1、房地产类不良资产重组的优势与机遇
2、房地产类不良资产收购标准
3、影响地产类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因素分析
4、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5、不良债权的尽职调查(尽调9+1)
(1)债权有效性
(2)债权诉讼时效及执行
(3)资产现场尽调及访谈
(4)有效、多角度利用网搜、查询
(5)债权风险分析及价值评估
6、案例解析:房地产类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1)债务重组
(2)破产清算
(3)破产重整
(二)如何通过谈判等技术手段去整合资源(含案例分享)
谈判与沟通贯穿于困境地产救助与解困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与各方干系人的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底层资产实际控制人、政府、小业主等),整合各方资源,对各方主体的诉求予以分析,最大限度的满足各方诉求,解决困境,使各方利益最大化,达成各方共赢。
(三)如何匹配投资人参与困境地产的盘活,实现收益?(含案例分享)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整合投资机构及社会投资人,根据项目方、资金方的诉求,分析收益及资金合作方案,设计资金交易架构,引入资金,满足各方的诉求,盘活困境地产,实现收益
▶ 3月6日(星期日)
9:00-12;00;14:00-17:00
主讲专家:王晓明
法学博士,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张 甜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九民会议纪要》及善意文明执行在不良资产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1、《纪要》下的不良资产清收业务关注要点
2、《纪要》下的不良资产清收业务疑难问题
3、九民纪要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
4、善意文明执行在不良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金融债权执行清收法律实务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一)概述
1、执行信息化系统、信用惩戒系统、司法解释体系
2、现存问题与债务人逃废债花样
(二)财产保全
1、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对查封财产冲突的解决
2、如何查找被保全财产信息
3、期满未诉的诉前保全查封是否应自动解除
4、超标的保全赔偿问题如何处理
(三)执行依据
1、执行依据中给付内容不明确怎么办
2、公证强执文书的实务问题
(四)申请执行、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1、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都能进行强执吗
2、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3、未经司法拍卖的以物抵债的执行裁定如何处理
4、债务人未支取收入或到期债权的执行
5、解散时如何追加无偿受让债务人财产者为被执人
6、如何将债务人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五)案外人异议之诉
1、法律解析(含义、程序)及如何掌握执行异议之诉
2、具有金钱质押性质的存款或保证金账户,能否被执行
3、借名买房/股权代持的情形下,法院对登记在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名义股东的股权查封后,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如何处理
4、买受人购买房屋后未办理过户,因出卖人负债,房屋被法院查封,应如何处理
5、《离婚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未过户登记),离婚后对方负债会被强制执行吗
(六)执行中的民刑交叉问题
1、债权人与刑事被害人如何分配被执行人财产
2、执行追赃中的善意取得
3、追缴执行犯罪赃款投资形成的财产及收益
4、民事案件涉非法集资是否要中止执行
5、案外人对刑事涉案财物主张权利应如何处理
三、民法典时间效力、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具体应用
(一)《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精析
1、一般规定
2、民法典在司法适用中的溯及力、民法典溯及适用例外情形
3、期间等具体适用问题
(二)《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精析
1、“担保一般规定”重要问题解析
2、“保证合同”重要问题解析
3、“担保物权”重要问题解析
4、“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
主讲专家:
一、金牌讲师;不良资产处置专家;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二、张海蓉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创始合伙人;深耕金融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1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超过100亿,精于设计不良资产项目的退出处置方案与交易模式;
三;主讲专家:王晓明法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领导,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张 甜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
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
协办单位:武汉市天颂投资有限公司
三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2年3月3日
讲座时间:2022年3月4日—3月6日
讲座地点:杭州市
四
报名方式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研修费4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
报名联系方式:萧银辉13071258687(微信同号)
不良资产处置,是一个特殊的行业,
经济越下行,不良率越高,这个行业越是逆势繁荣。
对于优秀的掘金人来说,不良资产处置行业隐藏着巨大宝藏。
因为不良资产行业具有专业性、封闭性和复杂性,能真正了解和掌握不良资产业务“全套功夫”的从业人员应该说寥寥无几,庞大的资产规模与专业从业人员的匮乏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良资产很多都是“潜力股”,赚不到钱或者没有赚到本该能赚到的更多的钱,往往不是运气的好坏,最主要两个原因是:
1、不良资产业务中的重要环节的知识不扎实、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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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课程安排
▶ 3月4日(星期五)
9:00-12;00;14:00-17:00
主讲专家:
知名不良资产处置专家;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一)《民法典》与信贷及不良债权
(二)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与风控——清收处置、收购、经营、估值、风控及逃废债防控
1、强监管时代下的信贷政策与监管要求
2、资产配置与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
3、新民诉司法解释、九民纪要和善意执行的影响
4、不良资产违规与全流程风险管理
5、逃废银行债务分析、失信惩戒及六大防控措施
6、不良贷款的不同管理模式、处置原则
7、不良资产清收激励、问责及劳动争议
8、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九大原则
9、不良资产维护十大问题
10、抑制新增不良贷款
11、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17个程序
12、不良资产处置中的31个相关实务问题
13、五十一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式
14、不良资产处置的25大风险防范
15、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及发展
16、不良资产清收管理之“互联网+”
17、不良资产证券化实务
18、“PE+资管公司”模式介绍
19、不良资产收购、估值若干问题
20、重组、债委会、债转股
▶ 3月5日(星期六)
8:30-11:30;13:00-16:00
主讲专家:张海蓉
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创始合伙人;深耕金融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1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超过100亿,精于设计不良资产项目的退出处置方案与交易模式。
(一)不良资产+地产重组——实操干货与实务案例分享、解析
1、房地产类不良资产重组的优势与机遇
2、房地产类不良资产收购标准
3、影响地产类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因素分析
4、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5、不良债权的尽职调查(尽调9+1)
(1)债权有效性
(2)债权诉讼时效及执行
(3)资产现场尽调及访谈
(4)有效、多角度利用网搜、查询
(5)债权风险分析及价值评估
6、案例解析:房地产类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1)债务重组
(2)破产清算
(3)破产重整
(二)如何通过谈判等技术手段去整合资源(含案例分享)
谈判与沟通贯穿于困境地产救助与解困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与各方干系人的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底层资产实际控制人、政府、小业主等),整合各方资源,对各方主体的诉求予以分析,最大限度的满足各方诉求,解决困境,使各方利益最大化,达成各方共赢。
(三)如何匹配投资人参与困境地产的盘活,实现收益?(含案例分享)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整合投资机构及社会投资人,根据项目方、资金方的诉求,分析收益及资金合作方案,设计资金交易架构,引入资金,满足各方的诉求,盘活困境地产,实现收益
▶ 3月6日(星期日)
9:00-12;00;14:00-17:00
主讲专家:王晓明
法学博士,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张 甜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九民会议纪要》及善意文明执行在不良资产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1、《纪要》下的不良资产清收业务关注要点
2、《纪要》下的不良资产清收业务疑难问题
3、九民纪要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
4、善意文明执行在不良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金融债权执行清收法律实务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一)概述
1、执行信息化系统、信用惩戒系统、司法解释体系
2、现存问题与债务人逃废债花样
(二)财产保全
1、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对查封财产冲突的解决
2、如何查找被保全财产信息
3、期满未诉的诉前保全查封是否应自动解除
4、超标的保全赔偿问题如何处理
(三)执行依据
1、执行依据中给付内容不明确怎么办
2、公证强执文书的实务问题
(四)申请执行、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1、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都能进行强执吗
2、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3、未经司法拍卖的以物抵债的执行裁定如何处理
4、债务人未支取收入或到期债权的执行
5、解散时如何追加无偿受让债务人财产者为被执人
6、如何将债务人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五)案外人异议之诉
1、法律解析(含义、程序)及如何掌握执行异议之诉
2、具有金钱质押性质的存款或保证金账户,能否被执行
3、借名买房/股权代持的情形下,法院对登记在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名义股东的股权查封后,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如何处理
4、买受人购买房屋后未办理过户,因出卖人负债,房屋被法院查封,应如何处理
5、《离婚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未过户登记),离婚后对方负债会被强制执行吗
(六)执行中的民刑交叉问题
1、债权人与刑事被害人如何分配被执行人财产
2、执行追赃中的善意取得
3、追缴执行犯罪赃款投资形成的财产及收益
4、民事案件涉非法集资是否要中止执行
5、案外人对刑事涉案财物主张权利应如何处理
三、民法典时间效力、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具体应用
(一)《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精析
1、一般规定
2、民法典在司法适用中的溯及力、民法典溯及适用例外情形
3、期间等具体适用问题
(二)《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精析
1、“担保一般规定”重要问题解析
2、“保证合同”重要问题解析
3、“担保物权”重要问题解析
4、“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
主讲专家:
一、金牌讲师;不良资产处置专家;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二、张海蓉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创始合伙人;深耕金融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1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超过100亿,精于设计不良资产项目的退出处置方案与交易模式;
三;主讲专家:王晓明法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领导,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张 甜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
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
协办单位:武汉市天颂投资有限公司
三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2年3月3日
讲座时间:2022年3月4日—3月6日
讲座地点:杭州市
四
报名方式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研修费4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
报名联系方式:萧银辉1307125868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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