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企业在银行存了1.1亿元,不料U盾被莫名锁住,1.1亿元存款也被不翼而飞,细探之下,竟是银行工作人员分9笔将钱转出。
解某是企业的负责人,2017年,因公司的土地征收,公司在银行的账户上收到了1.1亿元的补偿金,可令解某意外的是,到手的资金公司却无权处置,理由是U盾被银行锁住。
解某当即不解,目前公司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冻结扣划,银行方面怎么就单方面冻结公司的账户呢?
正当解某想要一探究竟时,公司账户的1.1亿元,竟然被封9笔转了出去,余额变成了零。
解某找到银行的负责人姜某某,想要问个清楚,姜某某称账户里的钱是自己转的,但这是因为解某的公司欠了很多钱,所以自己是“受托支付”。
解某直接傻了眼,公司欠其他人的钱不假,但那是双方的事,银行方面怎么能够越俎代庖呢?况且公司与他人的债务纠纷是双方的隐私,姜某某作为一个案外人,又怎么掌握得这么清楚?
更令人吃惊的是,转出的1.1亿元存款中,有一笔1000多万元的存款直接转入银行自有的账户、有一笔转给了解某的债权人。
在联系银行无果后,解某想到了记者寻求帮助,但银行方面的回复模棱两可,姜某某也被调离,不在原来的网点。
目前,解某已经向监控机构举报此事,后续结果尚在调查中。
这可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银行竟然未经储户允许,将储户的钱私自处理,还美其名曰是“受托支付”,令人唏嘘不已!
接下来,就本案中银行涉及的违规、违法行为谈几点看法。
1. 关于受托支付,是指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张三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是申请到的贷款都是直接打给房地产公司,这就是一种较为普通的受托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受托支付的前提是,客户与银行提前签订了协议。本案中,解某公司未与银行签订任何协议,所以银行以受托支付为由为自己辩解,明显站不住脚。
2.《商业银行法》规定,除特定的司法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
其中的单位和个人,就包括银行本身和自己的员工。
从本案目前公布的事实来看,未有司法机关冻结、扣划解某公司的存款,所以可以视为银行在未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转移客户存款。
3.《刑法》规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相关部门查实后,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罚金。
本案中,银行方面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更有甚至将公司的钱归还解某个人钱款,明显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此罪,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储户将钱存到了银行,就已经与银行达成了储蓄合同关系,无论是基于双方的合同关系、还是商业银行本身的义务,银行都必须保证存款的安全,现在银行擅自处置客户存款,不仅违约、而且违法。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企业u盾被锁账户1.1亿元遭瓜分#
解某是企业的负责人,2017年,因公司的土地征收,公司在银行的账户上收到了1.1亿元的补偿金,可令解某意外的是,到手的资金公司却无权处置,理由是U盾被银行锁住。
解某当即不解,目前公司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冻结扣划,银行方面怎么就单方面冻结公司的账户呢?
正当解某想要一探究竟时,公司账户的1.1亿元,竟然被封9笔转了出去,余额变成了零。
解某找到银行的负责人姜某某,想要问个清楚,姜某某称账户里的钱是自己转的,但这是因为解某的公司欠了很多钱,所以自己是“受托支付”。
解某直接傻了眼,公司欠其他人的钱不假,但那是双方的事,银行方面怎么能够越俎代庖呢?况且公司与他人的债务纠纷是双方的隐私,姜某某作为一个案外人,又怎么掌握得这么清楚?
更令人吃惊的是,转出的1.1亿元存款中,有一笔1000多万元的存款直接转入银行自有的账户、有一笔转给了解某的债权人。
在联系银行无果后,解某想到了记者寻求帮助,但银行方面的回复模棱两可,姜某某也被调离,不在原来的网点。
目前,解某已经向监控机构举报此事,后续结果尚在调查中。
这可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银行竟然未经储户允许,将储户的钱私自处理,还美其名曰是“受托支付”,令人唏嘘不已!
接下来,就本案中银行涉及的违规、违法行为谈几点看法。
1. 关于受托支付,是指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张三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是申请到的贷款都是直接打给房地产公司,这就是一种较为普通的受托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受托支付的前提是,客户与银行提前签订了协议。本案中,解某公司未与银行签订任何协议,所以银行以受托支付为由为自己辩解,明显站不住脚。
2.《商业银行法》规定,除特定的司法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
其中的单位和个人,就包括银行本身和自己的员工。
从本案目前公布的事实来看,未有司法机关冻结、扣划解某公司的存款,所以可以视为银行在未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转移客户存款。
3.《刑法》规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相关部门查实后,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罚金。
本案中,银行方面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更有甚至将公司的钱归还解某个人钱款,明显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此罪,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储户将钱存到了银行,就已经与银行达成了储蓄合同关系,无论是基于双方的合同关系、还是商业银行本身的义务,银行都必须保证存款的安全,现在银行擅自处置客户存款,不仅违约、而且违法。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企业u盾被锁账户1.1亿元遭瓜分#
其实如果房价真的大跌的话,那么国内最惨的那批人,就是2017年房价大涨以后高杠杆买房的人。
因为对于那些买房早的人来说,像是2015年之前买房的人来说,他们的房贷压力并不大,举个简单的例子,2015年的时候,成都房价一平才7000左右,一套100平的房子是70万,首付21万,贷款49万,分三十年还完一年房贷不到3万元,一个月就是2500元。现在成都房价1万7,一套100平的房子就是170万,首付51万,贷款119万,分三十年还完,一年房贷就是8万左右,一个月就是接近7000元。
对于2015年之前买房的人来说,2000多的房贷,怎么样都还了,但是对于2017年之后买房的人来说,一个月接近7000的房贷,一旦失业,想要还上,就不容易了。
如果是全款买房的到还无所谓,失业了大不了吃喝上降低一些标准,但是你如果背着房贷,你每个月房贷是死的,你必须要按时还房贷,这个压力就很大了。
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在极端环境下,体验是完全不同的。
因为对于那些买房早的人来说,像是2015年之前买房的人来说,他们的房贷压力并不大,举个简单的例子,2015年的时候,成都房价一平才7000左右,一套100平的房子是70万,首付21万,贷款49万,分三十年还完一年房贷不到3万元,一个月就是2500元。现在成都房价1万7,一套100平的房子就是170万,首付51万,贷款119万,分三十年还完,一年房贷就是8万左右,一个月就是接近7000元。
对于2015年之前买房的人来说,2000多的房贷,怎么样都还了,但是对于2017年之后买房的人来说,一个月接近7000的房贷,一旦失业,想要还上,就不容易了。
如果是全款买房的到还无所谓,失业了大不了吃喝上降低一些标准,但是你如果背着房贷,你每个月房贷是死的,你必须要按时还房贷,这个压力就很大了。
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在极端环境下,体验是完全不同的。
现在买房,一旦遇到失业,还不起房贷的话,那基本上就什么都没了。
因为房贷这玩意,银行算是太精了,大家还房贷的前几年,还的钱里面大部分都是利息,本金根本没有还多少。
就像某城市的典型案例。
一个购房者以426万买了一套房,房贷298万,月供1.68万,供了四年,后来因为失业还不起房贷,被银行起诉,四年还了银行80.6万,只有16万是本金,其他的64.6万都是银行的利息,还欠银行本金282万,结果房子法拍了240万,他还到欠银行42万,再叠加银行的律师费等等的10万。
很多人说是买房比买股强的地方就是房价再跌,还能有砖头水泥,这个话就是骗人的话,除非你是全款买房,否则你用了贷款买房的话,一旦房价下跌,你还不起房贷以后,你什么都没了。
就像这个人一样,还了4年房贷,最后房子没了,还到欠银行52万。
全款买房的确是无所谓,但是贷款买房,不一样的。
因为房贷这玩意,银行算是太精了,大家还房贷的前几年,还的钱里面大部分都是利息,本金根本没有还多少。
就像某城市的典型案例。
一个购房者以426万买了一套房,房贷298万,月供1.68万,供了四年,后来因为失业还不起房贷,被银行起诉,四年还了银行80.6万,只有16万是本金,其他的64.6万都是银行的利息,还欠银行本金282万,结果房子法拍了240万,他还到欠银行42万,再叠加银行的律师费等等的10万。
很多人说是买房比买股强的地方就是房价再跌,还能有砖头水泥,这个话就是骗人的话,除非你是全款买房,否则你用了贷款买房的话,一旦房价下跌,你还不起房贷以后,你什么都没了。
就像这个人一样,还了4年房贷,最后房子没了,还到欠银行52万。
全款买房的确是无所谓,但是贷款买房,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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