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零件被更换、捆绑消费让车主苦不堪言……新“三包”规定助消费者“挺直”腰杆】
又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报针对汽车消费者、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维权难题、应该享受的权益,请专业人士指点迷津,特推出专题报道,以期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权能力有所帮助,达到“共促消费公平”的目的。
随着汽车的逐步推广和保有量不断增加,相关投诉逐渐增多,呈现举证难、维权难的特点。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数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投诉量41624件,在商品类投诉中占比8.48%,在商品类整体投诉量中排名第三,同比增加19.28%。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由于举证难、打官司费时费力,大部分车主选择忍气吞声。
新修改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新“三包”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施行,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让车主在购买新车出现问题时有规定可循。同时,我市首家二手车行业维权中心的成立,将极大地改善二手车车主维权难的问题,进而促进二手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车问题多消费者“踩坑”
新车车体多处喷漆,左前叶子板有更换的痕迹……说到汽车维权,车主付先生特别气愤。
付先生介绍,去年他在市区一家4S店花14万多元购买了一辆新皮卡车。裸车14万多元不便宜,可想到新买的皮卡车很合自己的心意,他不再纠结价格的问题。新车开了4个多月,付先生给车辆保养时,牵扯出“大问题”:新车的前杠、左车门及左叶子板都有补漆痕迹。付先生找到4S店理论,可4S店一口咬定,他提的是新车。
无奈,付先生自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新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让付先生大吃一惊,左前叶子板不仅重新喷过漆,而且更换过。付先生断定,他的车并非新车。“由于4S店一直没给我合理的解释与赔偿,我最终拿着检测报告走了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付先生说。
随着汽车消费的热度不断升高,汽车行业的竞争也日渐加剧。为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商家采用不正当的营销方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冯女士就是受害者之一。
去年12月份,冯女士到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2018年12月在市区一家4S店购买汽车时,被4S店收取3000元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GPS费用。冯女士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当冯女士要求退费时,遭到4S店拒绝。冯女士到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经赤峰市消费者协会调解,4S店退还了5000元。
新“三包”为消费者维权“撑腰”
虽然购买新车会带来让车主头疼的问题,但随着新“三包”规定施行,车主维权的腰杆越来越硬。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汽车消费的保有量增速明显,汽车几乎成了家庭必备品。随着汽车销量的增长,汽车领域维权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汽车制造与维修的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导致消费者维权时,因对汽车行业的专业知识了解过少等原因,与汽车厂家、经销商关系不对等,导致维权困难。由于销售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销售过程中惯用捆绑式、强制性消费的伎俩,导致维权案件的发生。新“三包”规定为消费者在汽车领域维权提供了依据。
这位负责人介绍,新“三包”规定较之2013年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作了较大幅度修改。首先,新“三包”规定明确指出,购车7日内有重大问题可退换。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此外,新“三包”规定还将原规定中“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与30日。
新“三包”规定顺应时代的变化,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范围,将电动汽车列入其中。在涉及退换的条款中,均同时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列为与燃油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能够导致退换货的车辆核心部件,弥补了认定电动汽车核心部件的空白。皮卡车也被纳入了“三包”范围内,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同时被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按此前的“三包”规定,消费者在退换车时,应当向销售者支付使用补偿费。
而新“三包”则规定,消费者使用补偿系数从原规定的0.5%~0.8%,调整为不高于0.5%,降低了消费者的负担。新“三包”规定还指出,销售者需赔偿消费者因退换车产生的车辆登记费用、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和装饰费用,以及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进一步在细节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新“三包”规定还就“未到4S店做保养视同脱保”这样的霸王条款做了更改,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也就是说,汽车经销商不能再拿“车子未到4S店做保养视同脱保”来说事了,这赋予了消费者自行选择车辆保养机构的自由。
这位负责人提醒汽车消费者,维权前一定要做好“功课”,了解维权途径,提高证据意识,留好随车交付的各种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记者:张宁宁 文
又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报针对汽车消费者、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维权难题、应该享受的权益,请专业人士指点迷津,特推出专题报道,以期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权能力有所帮助,达到“共促消费公平”的目的。
随着汽车的逐步推广和保有量不断增加,相关投诉逐渐增多,呈现举证难、维权难的特点。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数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投诉量41624件,在商品类投诉中占比8.48%,在商品类整体投诉量中排名第三,同比增加19.28%。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由于举证难、打官司费时费力,大部分车主选择忍气吞声。
新修改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新“三包”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施行,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让车主在购买新车出现问题时有规定可循。同时,我市首家二手车行业维权中心的成立,将极大地改善二手车车主维权难的问题,进而促进二手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车问题多消费者“踩坑”
新车车体多处喷漆,左前叶子板有更换的痕迹……说到汽车维权,车主付先生特别气愤。
付先生介绍,去年他在市区一家4S店花14万多元购买了一辆新皮卡车。裸车14万多元不便宜,可想到新买的皮卡车很合自己的心意,他不再纠结价格的问题。新车开了4个多月,付先生给车辆保养时,牵扯出“大问题”:新车的前杠、左车门及左叶子板都有补漆痕迹。付先生找到4S店理论,可4S店一口咬定,他提的是新车。
无奈,付先生自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新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让付先生大吃一惊,左前叶子板不仅重新喷过漆,而且更换过。付先生断定,他的车并非新车。“由于4S店一直没给我合理的解释与赔偿,我最终拿着检测报告走了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付先生说。
随着汽车消费的热度不断升高,汽车行业的竞争也日渐加剧。为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商家采用不正当的营销方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冯女士就是受害者之一。
去年12月份,冯女士到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2018年12月在市区一家4S店购买汽车时,被4S店收取3000元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GPS费用。冯女士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当冯女士要求退费时,遭到4S店拒绝。冯女士到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经赤峰市消费者协会调解,4S店退还了5000元。
新“三包”为消费者维权“撑腰”
虽然购买新车会带来让车主头疼的问题,但随着新“三包”规定施行,车主维权的腰杆越来越硬。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汽车消费的保有量增速明显,汽车几乎成了家庭必备品。随着汽车销量的增长,汽车领域维权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汽车制造与维修的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导致消费者维权时,因对汽车行业的专业知识了解过少等原因,与汽车厂家、经销商关系不对等,导致维权困难。由于销售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销售过程中惯用捆绑式、强制性消费的伎俩,导致维权案件的发生。新“三包”规定为消费者在汽车领域维权提供了依据。
这位负责人介绍,新“三包”规定较之2013年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作了较大幅度修改。首先,新“三包”规定明确指出,购车7日内有重大问题可退换。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此外,新“三包”规定还将原规定中“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与30日。
新“三包”规定顺应时代的变化,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范围,将电动汽车列入其中。在涉及退换的条款中,均同时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列为与燃油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能够导致退换货的车辆核心部件,弥补了认定电动汽车核心部件的空白。皮卡车也被纳入了“三包”范围内,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同时被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按此前的“三包”规定,消费者在退换车时,应当向销售者支付使用补偿费。
而新“三包”则规定,消费者使用补偿系数从原规定的0.5%~0.8%,调整为不高于0.5%,降低了消费者的负担。新“三包”规定还指出,销售者需赔偿消费者因退换车产生的车辆登记费用、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和装饰费用,以及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进一步在细节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新“三包”规定还就“未到4S店做保养视同脱保”这样的霸王条款做了更改,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也就是说,汽车经销商不能再拿“车子未到4S店做保养视同脱保”来说事了,这赋予了消费者自行选择车辆保养机构的自由。
这位负责人提醒汽车消费者,维权前一定要做好“功课”,了解维权途径,提高证据意识,留好随车交付的各种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记者:张宁宁 文
【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上)】
编者按:近日,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报予以刊发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
通过刊发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既展示了市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朋友能从他人的消费经历、专业人士点评中得到启示,减少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
案例1:装修公司与业主互不信任工程停滞 消协调解:继续履约;工期延时获赔3700元
【案情简介】2020年12月21日,消费者高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北京某装饰公司赤峰分公司。高先生于2020年7月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高先生需向装饰公司结清尾款7400元。装修接近尾声时,高先生发现有几处地方不满意,言语中透露出要扣部分尾款的意思,装饰公司随即叫停工程。双方互不信任,导致施工停滞。高先生眼看约定竣工时限已超,施工还是无法进行,到市消协寻求帮助解决,希望尽快交工。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营者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不予否认,认为消费者故意找茬儿,即使如期完工,消费者也不会将尾款付清。后期工程款无法拿到,还会倒贴人工费用,因此停工。消费者认为,要扣款不过是说说而已,目的是让装修公司重视工程质量。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装修公司同意继续施工,履行契约,并约定在2021年1月4日前完工。实际工程于2021年1月8日完工,因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时间,装修公司赔偿消费者3700元。
【点评】无论装修公司有再多“苦水”,违背契约精神,擅自停工行为都是不理智的。近年来,装修行业水分多已成公认现象,业主为了不花冤枉钱拼命压价,而某些装修公司为完成业绩给出各种让利、优惠、承诺,以至于施工开始后工程质量、用料“缩水”。由于装修具有隐蔽性,决定装修质量的是看不见的水电、防水、灰底、卯榫等隐蔽工程。因此,业主会对于装修有强烈的不信任感。某些装修公司和分包师傅也在竞争和利益的驱使下,偷工减料,更加剧了装修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此,市消协呼吁经营者重合同、守信用,弘扬契约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案例2:购二手水泡车退车遭拒 消协调解:退款44500元
【案情简介】2021年8月5日,消费者宋先生在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车辆价格为43500元的二手汽车,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备注: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消费者在给车辆做保养时被告知车辆为水泡车。消费者请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辆涉水到座椅下,为涉水车。消费者据此与车行协商,要求退车,遭到车行拒绝。8月12日,消费者到市消协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市消协认为二手车行的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根据消费者的诉求,由车行退还消费者购车款以及保养和检测费用44500元。
【点评】因二手商品的责任确定较为复杂,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难点,加之交易市场的不规范,私下交易行为较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的困扰。本案得到有效解决的关键因素有三点:一是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选择的是较为正规的二手车辆交易市场内的车行,而非与车主的私下交易,有转让协议、有发票,为维权提供了基础凭证;二是在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了车辆“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保留了书面承诺,让维权条件更加充分;三是发现和检测及时。消费者购买后对车辆进行了保养,保养过程中发现是水泡车后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得到了明确的检测结果,这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比较之下,市消协认为商家的行为不太明智:明知车辆为涉水车辆还向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明显违背诚信原则;被发现后,对消费者提出退车的正当要求拒绝,没有积极主动承担维权责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案例3:购买汽车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 消协调解: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消费者冯女士到市消协投诉某汽车4S店,称其在2018年12月购买汽车时,被该4S店收取了3000元的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的GPS费用。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消费者要求4S店退费时,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调无果,于是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在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4S店确实收取了上述三项费用。收据上标注: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属消费项,此款不退。市消协认为4S店收费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该4S店收取消费者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没有明示消费者。市消协还认为,4S店收取GPS费用是转嫁了为降低自身风险所采取措施的费用,应当退还。最终经过市消协耐心细致工作,4S店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5000元。
【点评】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热度的不断升高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行业的竞争日渐加剧。为了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商家采用不良营销方式甚至是潜规则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紧俏车型以送装饰为名的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行为,低价销售但只能贷款购车加收金融服务费的价外加价等行为,再如: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也成为汽车消费的痛点。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勇于抵制上述营销行为;同时告诫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树立良好口碑,促进汽车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刘力瑶/文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者按:近日,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报予以刊发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
通过刊发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既展示了市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朋友能从他人的消费经历、专业人士点评中得到启示,减少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
案例1:装修公司与业主互不信任工程停滞 消协调解:继续履约;工期延时获赔3700元
【案情简介】2020年12月21日,消费者高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北京某装饰公司赤峰分公司。高先生于2020年7月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高先生需向装饰公司结清尾款7400元。装修接近尾声时,高先生发现有几处地方不满意,言语中透露出要扣部分尾款的意思,装饰公司随即叫停工程。双方互不信任,导致施工停滞。高先生眼看约定竣工时限已超,施工还是无法进行,到市消协寻求帮助解决,希望尽快交工。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营者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不予否认,认为消费者故意找茬儿,即使如期完工,消费者也不会将尾款付清。后期工程款无法拿到,还会倒贴人工费用,因此停工。消费者认为,要扣款不过是说说而已,目的是让装修公司重视工程质量。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装修公司同意继续施工,履行契约,并约定在2021年1月4日前完工。实际工程于2021年1月8日完工,因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时间,装修公司赔偿消费者3700元。
【点评】无论装修公司有再多“苦水”,违背契约精神,擅自停工行为都是不理智的。近年来,装修行业水分多已成公认现象,业主为了不花冤枉钱拼命压价,而某些装修公司为完成业绩给出各种让利、优惠、承诺,以至于施工开始后工程质量、用料“缩水”。由于装修具有隐蔽性,决定装修质量的是看不见的水电、防水、灰底、卯榫等隐蔽工程。因此,业主会对于装修有强烈的不信任感。某些装修公司和分包师傅也在竞争和利益的驱使下,偷工减料,更加剧了装修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此,市消协呼吁经营者重合同、守信用,弘扬契约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案例2:购二手水泡车退车遭拒 消协调解:退款44500元
【案情简介】2021年8月5日,消费者宋先生在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车辆价格为43500元的二手汽车,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备注: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消费者在给车辆做保养时被告知车辆为水泡车。消费者请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辆涉水到座椅下,为涉水车。消费者据此与车行协商,要求退车,遭到车行拒绝。8月12日,消费者到市消协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市消协认为二手车行的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根据消费者的诉求,由车行退还消费者购车款以及保养和检测费用44500元。
【点评】因二手商品的责任确定较为复杂,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难点,加之交易市场的不规范,私下交易行为较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的困扰。本案得到有效解决的关键因素有三点:一是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选择的是较为正规的二手车辆交易市场内的车行,而非与车主的私下交易,有转让协议、有发票,为维权提供了基础凭证;二是在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明确了车辆“保非火烧非水泡非大事故”,保留了书面承诺,让维权条件更加充分;三是发现和检测及时。消费者购买后对车辆进行了保养,保养过程中发现是水泡车后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得到了明确的检测结果,这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比较之下,市消协认为商家的行为不太明智:明知车辆为涉水车辆还向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明显违背诚信原则;被发现后,对消费者提出退车的正当要求拒绝,没有积极主动承担维权责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案例3:购买汽车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 消协调解: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消费者冯女士到市消协投诉某汽车4S店,称其在2018年12月购买汽车时,被该4S店收取了3000元的金融服务费、500元封户抵押费和1500元的GPS费用。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而且贷款还完了,4S店应退还三笔费用。消费者要求4S店退费时,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调无果,于是到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调解结果】市消协在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4S店确实收取了上述三项费用。收据上标注: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属消费项,此款不退。市消协认为4S店收费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该4S店收取消费者金融服务费和封户抵押费没有明示消费者。市消协还认为,4S店收取GPS费用是转嫁了为降低自身风险所采取措施的费用,应当退还。最终经过市消协耐心细致工作,4S店退还消费者三项费用5000元。
【点评】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热度的不断升高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汽车行业的竞争日渐加剧。为了占据市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商家采用不良营销方式甚至是潜规则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紧俏车型以送装饰为名的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行为,低价销售但只能贷款购车加收金融服务费的价外加价等行为,再如: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也成为汽车消费的痛点。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勇于抵制上述营销行为;同时告诫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树立良好口碑,促进汽车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刘力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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