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河北法院2017-2021年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状况】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 来临之际,河北高院将《河北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劳动者权益保护篇)》第三期部分内容,即《河北法院2017-2021年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状况》及典型案例通过公众号予以发布,在通报河北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的同时,旨在促进社会尊重劳动,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2017-2021年来,河北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扎实开展,近五年河北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22072件,审结114310件,结案率93.6%。河北法院近五年劳动争议一审案件上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较2017年下降2.2个百分点。近五年劳动争议二审案件平均改判率低于民事案件改判率1.2个百分点;劳动争议二审案件维持率逐年提升,从2017年至2021年提升了4.4个百分点,近五年二审案件总体维持率高出民事类案件维持率约4.2个百分点。
制定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河北法院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意见措施,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积极排除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梗阻,不断提高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机制保障水平。推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省法院围绕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目标任务,积极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新变化新挑战。省法院与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就劳动争议裁审范围、裁审法律适用标准、案件处理共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交流机制、京津冀协调机制等六个方面问题加以明确,为推动我省裁审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积极完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为维护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省法院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办法,就规范用工、制度保障、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明确,对河北法院妥善审理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纠纷提供了有效参考。加强审判能力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解答涉新冠疫情纠纷处理相关问题,及时应对新情况。省法院及时联合省人社厅联合下发文件,就 “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等19个典型劳动争议问题进行逐项解答,有效保障了涉新冠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的妥善解决。完善业务规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全省各地法院积极作为,注重梳理总结审判经验,制定下发了会议纪要、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促进了劳动争议纠纷同案同判。积极开展专业化审判,提升业务能力。全省各级法院大力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三级法院均明确了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业务庭室、合议庭或审判团队。
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各地法院着力完善和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工作机制,尤其确保劳动者欠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畅通农民工讨薪通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行动,累计到位金额从每年9161万元,增长到最高每年2.609亿元。
多措并举,构建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河北法院强化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协调联动。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探索创新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法治维权、多元维权、源头维权、制度维权。推动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为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满足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需求,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安全稳定。2018年省法院与省总工会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意见,明确了群众自愿,尊重诉权;相互支持,依法维权;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等诉调对接三原则。构建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机制适应职工群体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多元化需求。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河北法院切实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纠纷,让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深化“分调裁审”,积极推动劳动争议一站式解决,让司法公正更快实现。积极开展诉讼调撤工作,及时保障劳动者权益,各地法院贯彻全流程调解理念,强化诉中及执行阶段调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各地法院切实加大涉拖欠农民工资案件的诉讼调解力度,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合力化解信访隐患,确保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作为,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全省各地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企业等法律宣传活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及时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各地法院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公众开放日及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法院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来源于河北高院)
2017-2021年来,河北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扎实开展,近五年河北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22072件,审结114310件,结案率93.6%。河北法院近五年劳动争议一审案件上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较2017年下降2.2个百分点。近五年劳动争议二审案件平均改判率低于民事案件改判率1.2个百分点;劳动争议二审案件维持率逐年提升,从2017年至2021年提升了4.4个百分点,近五年二审案件总体维持率高出民事类案件维持率约4.2个百分点。
制定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河北法院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意见措施,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积极排除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梗阻,不断提高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机制保障水平。推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省法院围绕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目标任务,积极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新变化新挑战。省法院与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就劳动争议裁审范围、裁审法律适用标准、案件处理共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交流机制、京津冀协调机制等六个方面问题加以明确,为推动我省裁审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积极完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为维护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省法院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办法,就规范用工、制度保障、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明确,对河北法院妥善审理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纠纷提供了有效参考。加强审判能力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解答涉新冠疫情纠纷处理相关问题,及时应对新情况。省法院及时联合省人社厅联合下发文件,就 “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等19个典型劳动争议问题进行逐项解答,有效保障了涉新冠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的妥善解决。完善业务规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全省各地法院积极作为,注重梳理总结审判经验,制定下发了会议纪要、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促进了劳动争议纠纷同案同判。积极开展专业化审判,提升业务能力。全省各级法院大力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三级法院均明确了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业务庭室、合议庭或审判团队。
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各地法院着力完善和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工作机制,尤其确保劳动者欠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畅通农民工讨薪通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行动,累计到位金额从每年9161万元,增长到最高每年2.609亿元。
多措并举,构建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河北法院强化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协调联动。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探索创新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法治维权、多元维权、源头维权、制度维权。推动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为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满足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需求,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安全稳定。2018年省法院与省总工会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意见,明确了群众自愿,尊重诉权;相互支持,依法维权;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等诉调对接三原则。构建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机制适应职工群体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多元化需求。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河北法院切实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纠纷,让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深化“分调裁审”,积极推动劳动争议一站式解决,让司法公正更快实现。积极开展诉讼调撤工作,及时保障劳动者权益,各地法院贯彻全流程调解理念,强化诉中及执行阶段调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各地法院切实加大涉拖欠农民工资案件的诉讼调解力度,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合力化解信访隐患,确保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作为,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全省各地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企业等法律宣传活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及时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各地法院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公众开放日及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法院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来源于河北高院)
【战“疫”时刻】涉案标的300余万元 疫情防控形势下磐石法院这样助企
法官、书记员端坐在互联网法庭,原、被告双方在各自所在地用手机视频成功连线,庭审过程有序顺畅,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约定被告以每月给付的形式按期还清欠款。日前,磐石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标的额为300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吉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两份氢氧化镍买卖合同,被告未如期履行货款给付,共欠原告货款300万余元,原告遂诉至法院。
因疫情原因,被告无法到庭应诉,案件处于“休眠”状态。为及时解决欠款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管领导了解此案后,亲自督办,在全面梳理案件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决定通过互联网平台审理此案。双方当事人对网络庭审予以充分好评,对磐石法院对企业复工复产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满足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司法需求,磐石市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智慧化成果,依托互联网平台,将线下审判移到线上,实现了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的迅速转换。
为司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连日来,磐石法院领导班子结合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化解大服务”活动,带领员额法官相继深入辖区45家企业,实地查看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对个案进行指导、排查,择期开庭审理,此外,还制定出台了《支持服务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健康发展十六条措施》,从立审执多维度降低企业成本,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按下企业复工复产“加速键”。
法官、书记员端坐在互联网法庭,原、被告双方在各自所在地用手机视频成功连线,庭审过程有序顺畅,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约定被告以每月给付的形式按期还清欠款。日前,磐石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标的额为300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吉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两份氢氧化镍买卖合同,被告未如期履行货款给付,共欠原告货款300万余元,原告遂诉至法院。
因疫情原因,被告无法到庭应诉,案件处于“休眠”状态。为及时解决欠款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管领导了解此案后,亲自督办,在全面梳理案件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决定通过互联网平台审理此案。双方当事人对网络庭审予以充分好评,对磐石法院对企业复工复产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满足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司法需求,磐石市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智慧化成果,依托互联网平台,将线下审判移到线上,实现了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的迅速转换。
为司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连日来,磐石法院领导班子结合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化解大服务”活动,带领员额法官相继深入辖区45家企业,实地查看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对个案进行指导、排查,择期开庭审理,此外,还制定出台了《支持服务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健康发展十六条措施》,从立审执多维度降低企业成本,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按下企业复工复产“加速键”。
【服务保障一号改革工程】
安福法院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评查活动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升涉企案件的审判质效,4月27日起,安福县人民法院启动涉企案件专项评查活动。
该院抽调审执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小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评查涉企案件,评查内容包括立案审查、法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文书制作、案件执行等环节,着重评查审判程序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到位,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慎重,扣押涉案款物是否依法规范等,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
安福法院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评查活动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升涉企案件的审判质效,4月27日起,安福县人民法院启动涉企案件专项评查活动。
该院抽调审执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小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评查涉企案件,评查内容包括立案审查、法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文书制作、案件执行等环节,着重评查审判程序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到位,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慎重,扣押涉案款物是否依法规范等,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