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万全区公布一同时空密接者轨迹#,曾多次到同一家水果店购物】#河北疫情随时报# 张家口市万全区发布最新公告,2022年4月29日,我区收到北京市延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确诊病例聂某某的同时空密接的协查工单》,涉及我区同时空密接王某某一人,现将王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4月26日19:15-19:18到郭磊庄振茂水果店购物。
4月29日7:40-7:46到郭磊庄振茂水果店购物,7:47-7:49到海斌豆腐坊买豆腐,16:20-16:23到振茂水果店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与王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轨迹的,立即向当地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联系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恐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油河北#(厚德万全)[编辑|王伟]
4月26日19:15-19:18到郭磊庄振茂水果店购物。
4月29日7:40-7:46到郭磊庄振茂水果店购物,7:47-7:49到海斌豆腐坊买豆腐,16:20-16:23到振茂水果店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与王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轨迹的,立即向当地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联系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恐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油河北#(厚德万全)[编辑|王伟]
【张家口1例阳性人员行程轨迹公布,从北京海淀区出发抵张】#河北疫情随时报# 2022年4月30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在第一入口落地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外省市输入阳性人员。具体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乔某,男,宣化区洋河南镇人,北京市某公司员工,家住宣化区洋河南镇熙泽盛景小区。
4月30日7时40分,从北京市海淀区驾驶摩托车出发,经京新高速转京藏高速到宣化,期间未进服务区,未接触其他人员。
9时51分,到达宣化南高速口,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证明,并进行核酸检测。出示社区报备证明后10时14分离开高速口,回到洋河南镇家中,未外出。
16时33分,驾车载妻子祁某某到洋河南第二社区填居家健康监测单,期间停留6分钟。期间,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全程佩戴口罩。
17时30分,乔某夫妻二人驾车到达宣化区建国街安妮贝可蛋糕店(正大东升店),乔某未进店,其妻子 17时32分离开。
17时40分,到达建国街正大东升小区,驾车到B区11号楼1单元楼下等亲属,乔某和妻子在车内等待未下车,亲属杨某等3人上车后,乔某驾车一行人回到洋河南镇熙泽盛景家中。
20时,步行到洋河南镇云海酒楼303房间吃饭。
21时10分,离开饭店,乔某一家5人直接回家,其余人员自行驾车回家,均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与上述风险点位有同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或者拨打宣化区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3238711报告。
乔某,男,宣化区洋河南镇人,北京市某公司员工,家住宣化区洋河南镇熙泽盛景小区。
4月30日7时40分,从北京市海淀区驾驶摩托车出发,经京新高速转京藏高速到宣化,期间未进服务区,未接触其他人员。
9时51分,到达宣化南高速口,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证明,并进行核酸检测。出示社区报备证明后10时14分离开高速口,回到洋河南镇家中,未外出。
16时33分,驾车载妻子祁某某到洋河南第二社区填居家健康监测单,期间停留6分钟。期间,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全程佩戴口罩。
17时30分,乔某夫妻二人驾车到达宣化区建国街安妮贝可蛋糕店(正大东升店),乔某未进店,其妻子 17时32分离开。
17时40分,到达建国街正大东升小区,驾车到B区11号楼1单元楼下等亲属,乔某和妻子在车内等待未下车,亲属杨某等3人上车后,乔某驾车一行人回到洋河南镇熙泽盛景家中。
20时,步行到洋河南镇云海酒楼303房间吃饭。
21时10分,离开饭店,乔某一家5人直接回家,其余人员自行驾车回家,均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与上述风险点位有同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或者拨打宣化区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3238711报告。
#一男子返津不报备隐瞒行程被拘#日前,栗某(男,35岁,河北省邯郸市人)外省返津后未向社区进行报备、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且在区疾控中心流调过程中,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人员,拒不配合流调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公安武清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违法行为人栗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https://t.cn/RxrBSmT
公安武清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违法行为人栗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https://t.cn/RxrB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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