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私”一年半,富国基金明星基金经理于洋回归,重新接管富国新动力】12月31日,富国基金发布公告称,增聘于洋为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奔私”并不罕见,而“私奔公”却不多见。
资料显示,于洋最初在卖方工作,曾任职第一创业证券、华创证券、安信证券分析师;2015年11月加入富国基金。于洋自2017年10月开始担任基金经理,2020年6月离职。详情:https://t.cn/A6Jh6J6f (21财经)
资料显示,于洋最初在卖方工作,曾任职第一创业证券、华创证券、安信证券分析师;2015年11月加入富国基金。于洋自2017年10月开始担任基金经理,2020年6月离职。详情:https://t.cn/A6Jh6J6f (21财经)
#媒体聚焦# 【华安证券华富嘉业:服务区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安徽省打造十大新兴产业的新趋势、新背景,2012年10月,华安证券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早期从事直投业务,自2015年注册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后,于2016年转型为华安证券私募基金子公司,根据行业监管规定,专业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的募、投、管、退工作。“十四五”期间,华富嘉业将重点围绕我省打造“三地一区”和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战略部署,以基金投资为主要业务形式,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关注和调研力度,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伴随式金融服务,助力我省“双招双引”工作,为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产业链做大做强发挥更大作用。https://t.cn/A6xXspRJ
19/11Day
#天天读案例[超话]#
实务要点:私募基金违反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基金管理人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未将募集的基金进行备案,系对法定义务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索引:广东深圳福田区法院(2019)粤0304民初26746号“朱某与某资产公司等委托理财纠纷案”,见《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与合同效力研究——朱某某诉深圳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晟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理财纠纷案》(刘茹,广东深圳中院;罗娜,广东深圳福田区法院),载《商事审判指导·商事审判案例分析》(202101/5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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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要点:私募基金违反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基金管理人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未将募集的基金进行备案,系对法定义务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索引:广东深圳福田区法院(2019)粤0304民初26746号“朱某与某资产公司等委托理财纠纷案”,见《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与合同效力研究——朱某某诉深圳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晟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理财纠纷案》(刘茹,广东深圳中院;罗娜,广东深圳福田区法院),载《商事审判指导·商事审判案例分析》(202101/5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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