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按照队伍教育整顿总体要求,资阳中院党组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第十八指导组副组长张珂,省法院二级巡视员冯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海波,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二组组长张光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明宏出席会议并作点评讲话,省第十八指导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督导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会议由资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泽波主持,资阳中院全体党组成员、专委、执行局长参加了会议。
#资阳权威发布#【资阳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邹明宏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12月9日,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资阳市市管干部任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邹明宏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邹明宏,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0月生,党校大学,现任中共乐至县委常委、中共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乐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2018年1月任现职,2011年12月任副县级。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26111232;举报网站:https://t.cn/R5pgD2Z。
邹明宏,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0月生,党校大学,现任中共乐至县委常委、中共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乐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2018年1月任现职,2011年12月任副县级。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26111232;举报网站:https://t.cn/R5pgD2Z。
【一图读懂︱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3月6日至7日,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文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邹明宏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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