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关于设置2021年端午节临时疏导点的通告#
端午节将至,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为保持市容秩序,栾川县城市管理局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规划传统节日物品(香包、花花绳、槲包叶等)临时市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经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14日(农历四月廿一至五月初五)。
二、临时疏导点设置位置
1、兴华西路伊尹花园南门口;
2、兴华西路小关林便民服务点;
3、政府街便民服务点;
4、老北街便民服务点;
5、南大街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两侧路沿石上;
6、滨河市场便民服务点;
7、君山路车站广场、金源量贩河南店门前;
8、君山路育才路便民服务点;
9、君山广场对面君山花园路口;
10、伊水巷城东瓜果市场;
11、伊景路与兴华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12、安康小区便民服务点。
三、相关要求
(一)城区各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及指定临时疏导点范围内进行经营行为。
(二)经营过程中,要统一摆放整齐,做到不扰民、不阻碍交通、不得使用高音喇叭,自备垃圾容器,保证疏导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安排。
(三)对违规在临时疏导点范围之外进行经营行为的,我局将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从严处理;对拒绝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31日
端午节将至,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同时,为保持市容秩序,栾川县城市管理局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规划传统节日物品(香包、花花绳、槲包叶等)临时市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经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14日(农历四月廿一至五月初五)。
二、临时疏导点设置位置
1、兴华西路伊尹花园南门口;
2、兴华西路小关林便民服务点;
3、政府街便民服务点;
4、老北街便民服务点;
5、南大街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两侧路沿石上;
6、滨河市场便民服务点;
7、君山路车站广场、金源量贩河南店门前;
8、君山路育才路便民服务点;
9、君山广场对面君山花园路口;
10、伊水巷城东瓜果市场;
11、伊景路与兴华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12、安康小区便民服务点。
三、相关要求
(一)城区各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及指定临时疏导点范围内进行经营行为。
(二)经营过程中,要统一摆放整齐,做到不扰民、不阻碍交通、不得使用高音喇叭,自备垃圾容器,保证疏导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安排。
(三)对违规在临时疏导点范围之外进行经营行为的,我局将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从严处理;对拒绝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31日
【警情快讯】一驾驶人涉嫌对抗执法被拘留
10月31日9时许,广宁公安交警南街中队民警在县城红绿灯路段依法上路执勤。在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可疑摩托车(车牌为粤HUD**8)由都巷往红绿灯方向行驶,执法民警立即对该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陈某洪被检查时拒绝出示有效证件,并企图强行驾车逃跑。执法民警立即对其行为遏制,而陈某洪不但不听规劝,且随即下车手脚并用对执勤民警进行反抗,民警立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制服并带回南街派出所。
目前,陈某洪(男,43岁,广宁县南街镇人)已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警方拘留。(宁公宣)
10月31日9时许,广宁公安交警南街中队民警在县城红绿灯路段依法上路执勤。在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可疑摩托车(车牌为粤HUD**8)由都巷往红绿灯方向行驶,执法民警立即对该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陈某洪被检查时拒绝出示有效证件,并企图强行驾车逃跑。执法民警立即对其行为遏制,而陈某洪不但不听规劝,且随即下车手脚并用对执勤民警进行反抗,民警立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制服并带回南街派出所。
目前,陈某洪(男,43岁,广宁县南街镇人)已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警方拘留。(宁公宣)
#云·城事#【驾驶员朝民警仍猪仔 被行政拘留】云南宣威,执勤民警对一辆满载猪仔的轻型仓式货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该车存在号牌被遮挡和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违法行为,于是中队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驾驶员李某某作出处罚。驾驶员眼看无法逃避罪责,情绪变得激动起来,不但拒绝接受处罚,还对执法站工作人员进行辱骂。任凭执勤民警怎么解释,一家人仍旧不依不饶,李某某还从车上拉下一头猪仔往民警身上扔…依法对李某父亲给予警告处分,对驾驶员李某某行政拘留7日。https://t.cn/RWdx1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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