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禁蒙面法示威,香港11人暴动罪成8人被判33至37个月】
#香港11人暴动罪成8人被判33至37月#
据香港东网5月7日消息,香港法院今日宣布涉嫌参与2019年“湾仔暴动”的8名犯罪嫌疑人获刑33至37个月,3名未满21岁的被告被判入教导所。
2019年《禁止蒙面规例》生效后,有约500人在湾仔一带集结抗议,6男5女当场被捕,被控暴动和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早前裁定所有人暴动罪成立,7人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立及1人持有攻击性武器罪成立。
据报道,法院在判决时指出,虽然该暴动历时不长,但涉及人数较多,暴动规模较大,有人投掷燃烧弹与警方对抗,也有砖面和栏杆被破坏,严重危害公共秩序,若不及时制止,情况会愈演愈烈。法官说,不同意辩方称现时社会已平静许多,可考虑轻判,法官强调任何时候也不容姑息暴力,暴动的主谋和集结者固然要严惩,但附和者也不能轻判。
报道称,11名被告依次为30岁女文员仇铭芝、23岁男学生梁耀文、32岁建筑男工人黎乐恒、21岁女学生何高侨、29岁男文员梁伟枫、19岁男学生林永聪、29岁女社工张凤娇、18岁男学生岑朗贤、30岁男售货员苏朗豪、19岁女学生余雪菁及28岁女文员梁思婷。他们被控于2019年10月6日在湾仔杜老志道近轩尼诗道交界,及史钊域道至坚拿道西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图2:被告仇铭芝(右)及梁耀文(左)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橙新闻”)
报道提到,梁耀文、何高侨、林永聪、张凤娇、岑朗贤、余雪菁及梁思婷另被控一项在身处在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苏朗豪另被控在公共场所持有攻击性武器罪。
除仇铭芝、黎乐恒及梁伟枫入狱35个月,法官认为梁耀文有意将通渠水注入水枪伤人,故加刑2个月至37个月;苏朗豪管有镭射笔判囚3个月,总刑期同为37个月;何高侨、张凤娇和梁思婷分别获减刑2个月,即入狱33个月。被告林永聪、岑朗贤和余雪菁同被判入教导所。
#香港11人暴动罪成8人被判33至37月#
据香港东网5月7日消息,香港法院今日宣布涉嫌参与2019年“湾仔暴动”的8名犯罪嫌疑人获刑33至37个月,3名未满21岁的被告被判入教导所。
2019年《禁止蒙面规例》生效后,有约500人在湾仔一带集结抗议,6男5女当场被捕,被控暴动和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早前裁定所有人暴动罪成立,7人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立及1人持有攻击性武器罪成立。
据报道,法院在判决时指出,虽然该暴动历时不长,但涉及人数较多,暴动规模较大,有人投掷燃烧弹与警方对抗,也有砖面和栏杆被破坏,严重危害公共秩序,若不及时制止,情况会愈演愈烈。法官说,不同意辩方称现时社会已平静许多,可考虑轻判,法官强调任何时候也不容姑息暴力,暴动的主谋和集结者固然要严惩,但附和者也不能轻判。
报道称,11名被告依次为30岁女文员仇铭芝、23岁男学生梁耀文、32岁建筑男工人黎乐恒、21岁女学生何高侨、29岁男文员梁伟枫、19岁男学生林永聪、29岁女社工张凤娇、18岁男学生岑朗贤、30岁男售货员苏朗豪、19岁女学生余雪菁及28岁女文员梁思婷。他们被控于2019年10月6日在湾仔杜老志道近轩尼诗道交界,及史钊域道至坚拿道西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图2:被告仇铭芝(右)及梁耀文(左)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橙新闻”)
报道提到,梁耀文、何高侨、林永聪、张凤娇、岑朗贤、余雪菁及梁思婷另被控一项在身处在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苏朗豪另被控在公共场所持有攻击性武器罪。
除仇铭芝、黎乐恒及梁伟枫入狱35个月,法官认为梁耀文有意将通渠水注入水枪伤人,故加刑2个月至37个月;苏朗豪管有镭射笔判囚3个月,总刑期同为37个月;何高侨、张凤娇和梁思婷分别获减刑2个月,即入狱33个月。被告林永聪、岑朗贤和余雪菁同被判入教导所。
【上海:伪造通行证非法拉客获利,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月6日,上海警方侦破一起电商平台工作人员利用“上海市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非法运输人员、伪造通行证出售牟利的案件。
当日11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民警在虹桥枢纽附近查获一名使用伪造的通行证违法拉客的驾驶员袁某强(男,31岁)。据袁某强交代,其证件系花费5000元从董某奇(男,23岁)及张某昌(男,29岁)处购买。警方据此进一步查明,董某奇利用电商平台配送员身份取得通行证,后依照该证样式通过修图方式伪造了假通行证,伙同同住人张某昌以4000至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袁某强等多人使用。自4月份以来,董、张、袁三人通过非法拉客均获利数万元。
目前,三人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非法营运相关违法事实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警方正告,“上海市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由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发放,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车辆不得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伪造、买卖和非法使用防疫保障车辆通行证、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本市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https://t.cn/A6XbGONn
当日11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民警在虹桥枢纽附近查获一名使用伪造的通行证违法拉客的驾驶员袁某强(男,31岁)。据袁某强交代,其证件系花费5000元从董某奇(男,23岁)及张某昌(男,29岁)处购买。警方据此进一步查明,董某奇利用电商平台配送员身份取得通行证,后依照该证样式通过修图方式伪造了假通行证,伙同同住人张某昌以4000至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袁某强等多人使用。自4月份以来,董、张、袁三人通过非法拉客均获利数万元。
目前,三人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非法营运相关违法事实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警方正告,“上海市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由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发放,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车辆不得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伪造、买卖和非法使用防疫保障车辆通行证、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本市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https://t.cn/A6XbGONn
【北京警方:多人因妨害核酸检测秩序被拘】核酸筛查是遏制病毒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检测秩序是提高筛查效率、降低感染风险的重要保障。本轮疫情中,全市开展了多波次核酸筛查,其中仅5月5日就完成了2074万人的筛查。如此高频次、大规模的筛查工作,之所以能够高效有序,离不开广大群众和防疫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对破坏规矩、扰乱秩序行为零容忍,就是对市民群众和防疫工作者奉献付出的最大尊重。
5月2日,白某(男,29岁)在昌平区阳坊镇某核酸检测点,欲插队做检测时,被维护秩序人员李某某劝阻。白某因此心生不满,纠集辛某(男,23岁)、卢某某(男,25岁)等人对李某某进行殴打。同日,雷某某(女,56岁)在房山区长沟镇某核酸检测点接受检测过程中,因对防疫人员采样方式不满,将装有采集样本的试管打落在地,造成样本损毁。上述人员的行为不仅影响检测效率,而且扰乱检测秩序、增加病毒传播潜在风险。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分别予以刑事拘留、行政拘留。
4月22日以来,北京警方已办理此类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行政拘留12人。
5月2日,白某(男,29岁)在昌平区阳坊镇某核酸检测点,欲插队做检测时,被维护秩序人员李某某劝阻。白某因此心生不满,纠集辛某(男,23岁)、卢某某(男,25岁)等人对李某某进行殴打。同日,雷某某(女,56岁)在房山区长沟镇某核酸检测点接受检测过程中,因对防疫人员采样方式不满,将装有采集样本的试管打落在地,造成样本损毁。上述人员的行为不仅影响检测效率,而且扰乱检测秩序、增加病毒传播潜在风险。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分别予以刑事拘留、行政拘留。
4月22日以来,北京警方已办理此类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行政拘留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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