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清华校名出自这首诗#清华二字不是谢混原创,水木清华这四字来自穆天子传,穆天子传是281年出土自魏襄王墓,魏襄王死于公元前296年,谢混生于378年,假设谢混27岁写的游西池,也比穆天子传晚了700年,而且谢混很可能对穆天子传很熟.穆天子传讲的是周穆王的事,即公元前1000年,距谢混1400年,距今3000年,各种史料都有大量误差,不要拿一当一,要综合全面分析,都是很深奥庞大的研究.穆天子传这部分讲周穆王登上一座高山(某范围的最高峰),叫舂山("冲"),很可能山顶有大坑盆地,象形字像舂米的槽,山顶积雪,所以无花或花期短(孳木之华畏雪??),但植物有果实,叫孳木华子,这里行文表达已经很乱,孳的意思两种可能,一等于此,即"这种树"(这种无名未知树),二等于子,因为苗语中很多结果的树都叫"子某"(某是形容词),汉语只是形容词前移,水清木华也是形容词后置的远古词法.所以后来木华指神山的树果.下一句就是水清,理解无啥歧义,只是这段古人思路没啥高级逻辑,像流水账,也可能流传千年加字减字.谢混游西池就有穆天子传的影子,内在内容和外在形式都可以和穆天子传对比.不妨疑似他只是用"现代诗"重写穆天子传中的这段"游天池".水清木华代指舂山顶的环境,即人间仙境的意思.
颠覆认知的历史冷知识,始皇帝嬴政只比汉高祖刘邦大三岁,但我们主观印象中他们两个彷佛是隔世两代人!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呢?或许就是枭雄争霸,刻板历史观念影响历史时间的结果吧!历史材料中记载,始皇帝征战六国统一天下,创立大秦帝国,汉高祖刘邦举旗灭秦,创建大汉王朝。两个朝代的前后接替,两位活跃在不同时代的枭雄人物!
不过呢,当我们抛开他们身上的丰功伟绩,认真剖析他们自身时,保证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秦王嬴政生于公元前259年,而汉高祖刘邦生于公元前256年,仅仅只差了三岁。秦始皇死于公元前210年,享年五十岁,汉高祖死于西元前195年,享年六十二岁,他们曾经在同一天空下生活了四十七年。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呢?或许就是枭雄争霸,刻板历史观念影响历史时间的结果吧!历史材料中记载,始皇帝征战六国统一天下,创立大秦帝国,汉高祖刘邦举旗灭秦,创建大汉王朝。两个朝代的前后接替,两位活跃在不同时代的枭雄人物!
不过呢,当我们抛开他们身上的丰功伟绩,认真剖析他们自身时,保证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秦王嬴政生于公元前259年,而汉高祖刘邦生于公元前256年,仅仅只差了三岁。秦始皇死于公元前210年,享年五十岁,汉高祖死于西元前195年,享年六十二岁,他们曾经在同一天空下生活了四十七年。
【#海昏侯国除诏书被发现# 首次揭示刘贺去世时间】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的刘贺墓中曾出土了5200余枚简牍。日前,海昏简牍研究团队从这些简牍中释读出一封诏书——国除诏书。据诏书整理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博介绍,这是#迄今发掘出土的首份西汉国除诏书实物#,诏书记录了刘贺去世后海昏侯国除国的历史,其中一些内容为史之未载,如刘贺的去世时间。
诏书木牍形制为汉一尺(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3厘米),书写格式为两(竖)行,书写文字为隶书,是标准的“罪免”诏书。国除诏书的流程为“地方官员提议→中央官员会议→皇帝同意后成为最高意志→向地方逐级传达”,有着清晰的成文过程与确切的转发记录,基本构建出较为完整的汉代高等级文书成文流程与传达体系。
杨博介绍说,国除诏书提供了刘贺及其家族的史实、昌邑王国与海昏侯国的基本状况。刘贺“九月乙巳死”、昌邑王国“合六县以为国”、海昏侯国“数水旱,多灾害”等均为史之未载,可补《汉书》记载之缺失。研究人员推断,刘贺死于“九月乙巳”,即公元前59年的九月初八,当时使用的历法是武帝朝新造的“太初历”。
诏书中还明确记述了刘贺去世后豫章太守廖为海昏侯国存灭的上书,“大鸿胪初上子充=国=疾死复上 子奉=亲=复疾死是天绝之”(注:“=”为重文号),可与《汉书·武五子传》的内容相印证。而结合“国除诏书”下发到豫章郡的时间“十月甲申(十七)”,可推算由刘贺及其两个儿子刘充国、刘奉亲的去世,到海昏侯国除国的时间间隔前后不到四十天。
汉代郡国并行,诸侯国众多,其中不乏因各种原因被除国者。《汉书·武帝纪》中曾记载“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元鼎五年九月,汉武帝下诏将百余位诸侯直接除国,并不需要奏议;但海昏侯国的除国显然有很大不同,不仅经过群臣奏议,还要百官列名。
其中一枚木牍上的文字为“愿下公卿博士议 制曰下丞相博士中二=千=石=臣吉臣望之臣昌臣……”(注:“=”为重文号)。这里的“制”代表皇帝,“制曰下某官”是皇帝批示的一种程式。木牍的大致意思是:汉宣帝下诏书给丞相和博士等中二千石、二千石的高官,要求召开公卿会议讨论海昏侯国除国事宜。研究人员认为,“吉”“望之”分别是汉宣帝时期“麒麟阁十一功臣”中的丞相丙吉和御史大夫萧望之。可见诏书内容不仅涉及了当时朝廷的大部分高官,还隐含了汉宣帝的政治权谋,是宣帝一朝政治生态的实况体现。
据杨博介绍,国除诏书的整理仍在进行中。有关刘贺家族与海昏侯国的史实、汉代官文书制度与汉代诸王列侯制度等问题,未来会有更多发现。(新华网)
诏书木牍形制为汉一尺(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3厘米),书写格式为两(竖)行,书写文字为隶书,是标准的“罪免”诏书。国除诏书的流程为“地方官员提议→中央官员会议→皇帝同意后成为最高意志→向地方逐级传达”,有着清晰的成文过程与确切的转发记录,基本构建出较为完整的汉代高等级文书成文流程与传达体系。
杨博介绍说,国除诏书提供了刘贺及其家族的史实、昌邑王国与海昏侯国的基本状况。刘贺“九月乙巳死”、昌邑王国“合六县以为国”、海昏侯国“数水旱,多灾害”等均为史之未载,可补《汉书》记载之缺失。研究人员推断,刘贺死于“九月乙巳”,即公元前59年的九月初八,当时使用的历法是武帝朝新造的“太初历”。
诏书中还明确记述了刘贺去世后豫章太守廖为海昏侯国存灭的上书,“大鸿胪初上子充=国=疾死复上 子奉=亲=复疾死是天绝之”(注:“=”为重文号),可与《汉书·武五子传》的内容相印证。而结合“国除诏书”下发到豫章郡的时间“十月甲申(十七)”,可推算由刘贺及其两个儿子刘充国、刘奉亲的去世,到海昏侯国除国的时间间隔前后不到四十天。
汉代郡国并行,诸侯国众多,其中不乏因各种原因被除国者。《汉书·武帝纪》中曾记载“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元鼎五年九月,汉武帝下诏将百余位诸侯直接除国,并不需要奏议;但海昏侯国的除国显然有很大不同,不仅经过群臣奏议,还要百官列名。
其中一枚木牍上的文字为“愿下公卿博士议 制曰下丞相博士中二=千=石=臣吉臣望之臣昌臣……”(注:“=”为重文号)。这里的“制”代表皇帝,“制曰下某官”是皇帝批示的一种程式。木牍的大致意思是:汉宣帝下诏书给丞相和博士等中二千石、二千石的高官,要求召开公卿会议讨论海昏侯国除国事宜。研究人员认为,“吉”“望之”分别是汉宣帝时期“麒麟阁十一功臣”中的丞相丙吉和御史大夫萧望之。可见诏书内容不仅涉及了当时朝廷的大部分高官,还隐含了汉宣帝的政治权谋,是宣帝一朝政治生态的实况体现。
据杨博介绍,国除诏书的整理仍在进行中。有关刘贺家族与海昏侯国的史实、汉代官文书制度与汉代诸王列侯制度等问题,未来会有更多发现。(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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