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身边事##泗洪头条# 偷手机充值转账?抓!
2月8日,泗洪警方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经查:2022年2月6日,泗洪县青阳街道居民于某报警称手机丢失。接警后,桥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大量工作后快速确定盗窃嫌疑人张某。原来,张某趁被害人于某不备将其两部手机顺走,后通过充值转账至网络赌博平台提现的方式窃走于某手机银行内共计5182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泗洪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8日,泗洪警方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经查:2022年2月6日,泗洪县青阳街道居民于某报警称手机丢失。接警后,桥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大量工作后快速确定盗窃嫌疑人张某。原来,张某趁被害人于某不备将其两部手机顺走,后通过充值转账至网络赌博平台提现的方式窃走于某手机银行内共计5182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泗洪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辟谣 | “宁继春”的孩子又被拐了?假的!】
网传“”三岁多小女孩在天津武清汊沽港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联系人宁继春“,假的!
“有线索酬金10万,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天津武清汊沽港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家属急疯了,联系人宁继春!”近日,一条“寻人启事”引起了不少天津网友的关注。经与相关部门核实,这是一则被翻炒的谣言!
多地曾出现类似谣言
经网上查询,发现类似的信息已在不同时间、不同平台、不同地点多次出现。谣言内容大致相同,联系人多为“宁继春13940292999”。小编尝试拨打此电话,提示为关机状态。
传播谣言将被追责
“孩子被拐”“丢孩子”等话题为网民关注焦点,有些人为了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无底线造谣,甚至利用此类信息诈骗,造成部分热心网民实际利益损失。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津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醒大家:谣言止于智者,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https://t.cn/A6iVyu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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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索酬金10万,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天津武清汊沽港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家属急疯了,联系人宁继春!”近日,一条“寻人启事”引起了不少天津网友的关注。经与相关部门核实,这是一则被翻炒的谣言!
多地曾出现类似谣言
经网上查询,发现类似的信息已在不同时间、不同平台、不同地点多次出现。谣言内容大致相同,联系人多为“宁继春13940292999”。小编尝试拨打此电话,提示为关机状态。
传播谣言将被追责
“孩子被拐”“丢孩子”等话题为网民关注焦点,有些人为了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无底线造谣,甚至利用此类信息诈骗,造成部分热心网民实际利益损失。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津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醒大家:谣言止于智者,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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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水:当地劳动监察刘队长说63万元农民工工资要半年后才能递交法院
陕亮登长
农民工朱先生说,2019年10月来到陕西省白水县泉州湾臻品(简称甲方)从事钢筋制作绑扎工作,陆续约80人左右,至今还拖欠47名农民工工资63万元。总包单位是陕西三江建(简称乙方)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人分包单位是西安建森建(简称简称建森劳务)筑工程有限公司。
从2019年10月干到2020年8月主体全部完工,干到2021年10份零星工作全部干完,这之间甲方代付了一部分直接打卡农民工账户,2020年12月份各工种农民工求助过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也到渭南市劳动监察大队求助,随后又给了一部分,2021年陆续又给了几万元(甲方代付生活费)。
2021年11月份农民工又求助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领导让把所有农民工资料递交过来,12月20日他们把工资表、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刘队长手中。12月22日农民工又投诉到欠薪平台,12月23日农民工接到刘队长的电话,刘队长说经调查甲方说(乙方)建森劳务已经拿超了,建森劳务又说是帮甲方走的其它工地的账,可劳动监察大队说他们这种情况他们处理不了,只能把资料交到法院走法律程序,又说他们(劳动监察)要半年后才能递交法院。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陕亮登长
农民工朱先生说,2019年10月来到陕西省白水县泉州湾臻品(简称甲方)从事钢筋制作绑扎工作,陆续约80人左右,至今还拖欠47名农民工工资63万元。总包单位是陕西三江建(简称乙方)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人分包单位是西安建森建(简称简称建森劳务)筑工程有限公司。
从2019年10月干到2020年8月主体全部完工,干到2021年10份零星工作全部干完,这之间甲方代付了一部分直接打卡农民工账户,2020年12月份各工种农民工求助过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也到渭南市劳动监察大队求助,随后又给了一部分,2021年陆续又给了几万元(甲方代付生活费)。
2021年11月份农民工又求助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领导让把所有农民工资料递交过来,12月20日他们把工资表、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刘队长手中。12月22日农民工又投诉到欠薪平台,12月23日农民工接到刘队长的电话,刘队长说经调查甲方说(乙方)建森劳务已经拿超了,建森劳务又说是帮甲方走的其它工地的账,可劳动监察大队说他们这种情况他们处理不了,只能把资料交到法院走法律程序,又说他们(劳动监察)要半年后才能递交法院。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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