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入村关卡栏杆被折断要求村民赔偿,曲阜回应】
4月19日晚本人家属丰潇从北张洋靠近外环路百意超市北侧入口进入北张洋村,值班人员没有进行任何管控就抬杆放行,当电动车走到护栏下还没过去,工作人员就放杆致使电动车车筐被栏杆砸住,栏杆折弯。当时工作人员正与另一名村民聊天。工作人员告知村委会后由一名村干部到现场要求赔偿2000元,不让离开,后又说赔偿1000元,后报警处理,最后确定为赔偿560元,当时要求查监控,村干部及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监控,态度强硬,有辱骂情况,本人家属当时出于害怕便转账给一名村干部指定的维修人员560元钱,维修人员开具收据,本人家属要求村委盖章,村委不予理会也不给盖章。以上为事情经过。想请相关部门给与以下解释。1、现正处疫情防控阶段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与人攀谈,这属于失职吗?2、村委会作为为民服务的部门,态度强硬并辱骂本人家属,未了解清楚情况就要求赔偿,从最初要2000元到最后的560元,请问这属于什么行为?3、村重点入口有卡点,村干部还明确告知没有监控,请问没有监控合理吗?4、家属并没有冲闯卡点,并且当时工作人员与其它人攀谈没有查验健康码也未让扫场所码,请问本人家属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
已受理曲阜市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曲阜市政府 [2022-04-27 08:48:53]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问政后,我们马上反馈至书院街道,书院街道回复如下:收到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后,书院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办理情况如下:4月19日晚丰家村村民丰晓从北张阳北侧入口借路北张阳村,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值班人员正在对上一个村民进行扫码登记,此时丰晓来到检查岗,因丰晓不是本村居民,村居值班人员随即落杆要求其扫码登记,在落杆的同时,丰晓未扫场所码,未登记直接骑行通过,其未看到落下的栏杆,直接将栏杆撞弯,在值班人员查看栏杆情况时,丰晓并未停留直接骑车前行,后骑行50余米后被值班人员叫住,值班人员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村委会,因此处栏杆4月18日刚刚花费2600元安装完毕,村干部到场后与值班人员了解到情况后,要求其交纳2000元压金,按照维修花费的实际情况多退少补,当时丰晓已同意,后返回又说自己为学生拿不出这么多钱。村委后报警处理,书院派出所出警后经现场调解,丰晓同意由村中联系维修人员,由其支付维修费用。后维修人员维修后共花费560元,并向丰晓开具了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而后问政人要求在收据加盖村委印章,为丰晓提供维修服务的并不是北张阳村委,且维修价格是由丰晓与维修人员商定,遂北张阳村委不予加盖公章。1.关于“现正处疫情防控阶段工作人员态度不认真,与人攀谈,这属于失职”的问题: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村居值班人员正在让本村居人员扫码登记,并没有问政人反映的工作态度不认真失职的问题。2.关于“村委会作为为民服务的部门,态度强硬并辱骂本人家属,未了解清楚情况就要求赔偿,从最初要2000元到最后的560元,请问这属于什么行为”问题:经现场调查,问询约谈村委干部,并无态度强硬辱骂丰晓的情况,关于赔偿问题,是村委人员根据安装费用,考虑后要求交纳压金2000元,视维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并不是赔偿2000元,560元是派出所出警后,经调解丰晓缴纳的实际维修费用,事实详细清楚并不存在问政人反映的讹诈问题。3.关于“村重点入口有卡点,村干部还明确告知没有监控,请问没有监控合理吗”问题:经调查此处卡口确有监控,并已调取查询,经了解事发当时丰晓并未要求查看监控,村委人员也未表示过此处并无监控,问政人阐述不属实。4.关于“家属并没有冲闯卡点,并且当时工作人员与其它人攀谈没有查验健康码也未让扫场所码,请问本人家属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经查询监控录像,当时工作人员正在与上一个人员扫码登记,此时丰晓到达检查岗,因丰晓不是本村人,村居值班人员随即落杆,在落杆的同时,丰晓未扫场所码,未登记直接骑行通过,其未看到落下的栏杆,直接将栏杆撞弯,在值班人员查看栏杆情况时,丰晓并未停留直接骑车前行,后骑行50余米后被值班人员叫住,是否存在闯卡行为,因双方都已报警处理,正在调查取证阶段,具体认定结果以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为准。因监控显示栏杆确为丰晓折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4月19日晚本人家属丰潇从北张洋靠近外环路百意超市北侧入口进入北张洋村,值班人员没有进行任何管控就抬杆放行,当电动车走到护栏下还没过去,工作人员就放杆致使电动车车筐被栏杆砸住,栏杆折弯。当时工作人员正与另一名村民聊天。工作人员告知村委会后由一名村干部到现场要求赔偿2000元,不让离开,后又说赔偿1000元,后报警处理,最后确定为赔偿560元,当时要求查监控,村干部及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监控,态度强硬,有辱骂情况,本人家属当时出于害怕便转账给一名村干部指定的维修人员560元钱,维修人员开具收据,本人家属要求村委盖章,村委不予理会也不给盖章。以上为事情经过。想请相关部门给与以下解释。1、现正处疫情防控阶段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与人攀谈,这属于失职吗?2、村委会作为为民服务的部门,态度强硬并辱骂本人家属,未了解清楚情况就要求赔偿,从最初要2000元到最后的560元,请问这属于什么行为?3、村重点入口有卡点,村干部还明确告知没有监控,请问没有监控合理吗?4、家属并没有冲闯卡点,并且当时工作人员与其它人攀谈没有查验健康码也未让扫场所码,请问本人家属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
已受理曲阜市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曲阜市政府 [2022-04-27 08:48:53]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问政后,我们马上反馈至书院街道,书院街道回复如下:收到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后,书院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办理情况如下:4月19日晚丰家村村民丰晓从北张阳北侧入口借路北张阳村,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值班人员正在对上一个村民进行扫码登记,此时丰晓来到检查岗,因丰晓不是本村居民,村居值班人员随即落杆要求其扫码登记,在落杆的同时,丰晓未扫场所码,未登记直接骑行通过,其未看到落下的栏杆,直接将栏杆撞弯,在值班人员查看栏杆情况时,丰晓并未停留直接骑车前行,后骑行50余米后被值班人员叫住,值班人员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村委会,因此处栏杆4月18日刚刚花费2600元安装完毕,村干部到场后与值班人员了解到情况后,要求其交纳2000元压金,按照维修花费的实际情况多退少补,当时丰晓已同意,后返回又说自己为学生拿不出这么多钱。村委后报警处理,书院派出所出警后经现场调解,丰晓同意由村中联系维修人员,由其支付维修费用。后维修人员维修后共花费560元,并向丰晓开具了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而后问政人要求在收据加盖村委印章,为丰晓提供维修服务的并不是北张阳村委,且维修价格是由丰晓与维修人员商定,遂北张阳村委不予加盖公章。1.关于“现正处疫情防控阶段工作人员态度不认真,与人攀谈,这属于失职”的问题: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村居值班人员正在让本村居人员扫码登记,并没有问政人反映的工作态度不认真失职的问题。2.关于“村委会作为为民服务的部门,态度强硬并辱骂本人家属,未了解清楚情况就要求赔偿,从最初要2000元到最后的560元,请问这属于什么行为”问题:经现场调查,问询约谈村委干部,并无态度强硬辱骂丰晓的情况,关于赔偿问题,是村委人员根据安装费用,考虑后要求交纳压金2000元,视维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并不是赔偿2000元,560元是派出所出警后,经调解丰晓缴纳的实际维修费用,事实详细清楚并不存在问政人反映的讹诈问题。3.关于“村重点入口有卡点,村干部还明确告知没有监控,请问没有监控合理吗”问题:经调查此处卡口确有监控,并已调取查询,经了解事发当时丰晓并未要求查看监控,村委人员也未表示过此处并无监控,问政人阐述不属实。4.关于“家属并没有冲闯卡点,并且当时工作人员与其它人攀谈没有查验健康码也未让扫场所码,请问本人家属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经查询监控录像,当时工作人员正在与上一个人员扫码登记,此时丰晓到达检查岗,因丰晓不是本村人,村居值班人员随即落杆,在落杆的同时,丰晓未扫场所码,未登记直接骑行通过,其未看到落下的栏杆,直接将栏杆撞弯,在值班人员查看栏杆情况时,丰晓并未停留直接骑车前行,后骑行50余米后被值班人员叫住,是否存在闯卡行为,因双方都已报警处理,正在调查取证阶段,具体认定结果以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为准。因监控显示栏杆确为丰晓折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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