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促提升 督察整改见实效——勉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褒城工业聚集区环境问题整治】
近日,勉县环督办会同县督查办组织褒城镇人民政府、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勉县褒城镇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进行了实地核查。
褒城工业聚集区是各类企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逐步自发聚集形成,占地面积约520亩,原有企业共25家,因未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聚集区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企业普遍环保投入不高,存在诸多环境问题。
为推进聚集区环保督察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勉县认真分析研判、系统规划设计,于2021年6月高标准编制了《勉县褒城镇工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和《勉县褒城工业聚集区企业生态环境整治方案》,明确了企业准入条件、环保措施、聚集区用地规划、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内容。成立工作专班,深化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对聚集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5家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其余2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累计投资约3000万元。克服长期降雨、8.21特大暴雨以及疫情的影响,按要求完成了物料场棚搭建、地面硬化、环保设施提升改造等124条综合整治措施。同时,县级财政和镇村积极筹措资金,投资约1000万元完成了聚集区内公共区域土地平整、道路拆改拓宽、电缆线路迁移、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围墙新建粉饰等基础设施建设,聚集区内综合环境明显改善提升。
为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执法监管的基础上,以属地镇村为主体,制定了褒城工业聚集区日常管理办法,定人定责,对聚集区内企业和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褒城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区域综合环境,有力促进了勉县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聚集区长远建设和发展迈上新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打开了全新的局面。
近日,勉县环督办会同县督查办组织褒城镇人民政府、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勉县褒城镇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进行了实地核查。
褒城工业聚集区是各类企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逐步自发聚集形成,占地面积约520亩,原有企业共25家,因未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聚集区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企业普遍环保投入不高,存在诸多环境问题。
为推进聚集区环保督察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勉县认真分析研判、系统规划设计,于2021年6月高标准编制了《勉县褒城镇工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和《勉县褒城工业聚集区企业生态环境整治方案》,明确了企业准入条件、环保措施、聚集区用地规划、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内容。成立工作专班,深化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对聚集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5家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其余2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累计投资约3000万元。克服长期降雨、8.21特大暴雨以及疫情的影响,按要求完成了物料场棚搭建、地面硬化、环保设施提升改造等124条综合整治措施。同时,县级财政和镇村积极筹措资金,投资约1000万元完成了聚集区内公共区域土地平整、道路拆改拓宽、电缆线路迁移、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围墙新建粉饰等基础设施建设,聚集区内综合环境明显改善提升。
为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执法监管的基础上,以属地镇村为主体,制定了褒城工业聚集区日常管理办法,定人定责,对聚集区内企业和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褒城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区域综合环境,有力促进了勉县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聚集区长远建设和发展迈上新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打开了全新的局面。
5月1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许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生态环境污染犯罪举报奖励工作、新闻媒体举报奖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就“啄木鸟行动”开展情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就环境污染行为“随手拍”开展情况作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是提升问题发现能力水平、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是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提升我省举报奖励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要以“简单、实用、高效”为原则,在降低奖励门槛、简化奖励程序、扩大奖励范畴、丰富奖励形式等方面突破创新。进一步拓展举报奖励渠道,构建“双联一聚焦”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勤联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与新闻媒体联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通过举报奖励发现并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实际成效检验工作水平。
会上,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生态环境污染犯罪举报奖励工作、新闻媒体举报奖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就“啄木鸟行动”开展情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就环境污染行为“随手拍”开展情况作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是提升问题发现能力水平、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是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提升我省举报奖励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要以“简单、实用、高效”为原则,在降低奖励门槛、简化奖励程序、扩大奖励范畴、丰富奖励形式等方面突破创新。进一步拓展举报奖励渠道,构建“双联一聚焦”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勤联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与新闻媒体联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通过举报奖励发现并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实际成效检验工作水平。
【#乌兰察布#一村民在地里劳作时,发现一只类似狐狸的野生动物卧在地里,好像受伤了,就抱回了自己家里】
近几年,随着各地公安机关、林业和草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等部门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爱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22年5月17日,丰镇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丰镇市元山乡盂县营六号村民于胜利报称:自己在地里劳作时,发现一只类似狐狸的野生动物卧在地里,好像受伤了,就抱回了自己家里,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联系丰镇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助,并将其带回救护中心进行详细检查。
经野生动物负责人查阅资料,比对特征,确定救助的野生动物为幼体沙狐。
经检查发现,该幼体沙狐并未受伤,健康状况良好,而是由于年幼不具备野外生产能力,休息期间被村民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决定喂养一段时间,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沙狐是典型的狐属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中国狐属中最小者。四肢和耳朵略小,毛色呈浅沙褐色或浅棕灰色,带有明显花白色调。背部浅银灰色或红灰色,腹部白杂黄色,下颔白色,全身皮毛厚而软,耳朵大而尖,耳根宽阔。体长500-600毫米,尾长250-350毫米。中国主要分布地区: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西藏。
自“昆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丰镇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救助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大部分都是热心群众报警救助。充分体现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正在提高,逐渐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为丰镇市的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安全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保障。#生态内蒙古 绿色新发展#
近几年,随着各地公安机关、林业和草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等部门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爱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22年5月17日,丰镇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丰镇市元山乡盂县营六号村民于胜利报称:自己在地里劳作时,发现一只类似狐狸的野生动物卧在地里,好像受伤了,就抱回了自己家里,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联系丰镇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助,并将其带回救护中心进行详细检查。
经野生动物负责人查阅资料,比对特征,确定救助的野生动物为幼体沙狐。
经检查发现,该幼体沙狐并未受伤,健康状况良好,而是由于年幼不具备野外生产能力,休息期间被村民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决定喂养一段时间,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沙狐是典型的狐属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中国狐属中最小者。四肢和耳朵略小,毛色呈浅沙褐色或浅棕灰色,带有明显花白色调。背部浅银灰色或红灰色,腹部白杂黄色,下颔白色,全身皮毛厚而软,耳朵大而尖,耳根宽阔。体长500-600毫米,尾长250-350毫米。中国主要分布地区: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西藏。
自“昆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丰镇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救助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大部分都是热心群众报警救助。充分体现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正在提高,逐渐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为丰镇市的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安全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保障。#生态内蒙古 绿色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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