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工作的时候碰到十年前教我化学的老师了。
因为工作站点在高中学校附近,所以也是想到有一天会碰到以前的老师。但是真的碰到的时候会觉得,老师还是那个样子没有改变,这十年好像眨眼间就过去了。
如果提到我的高一,那记忆里浮现的一定是夏天的西瓜,临产前一天还在给我们上课的英语老师,漂亮的化学老师,和数不清的数学转生物课。
刚上高中的时候分到的班级不好,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说恐怕就是全是校霸的班级了。班主任是生物老师,性格很温和,天天期盼大家顺利到高二文理分科就好,只要不要惹事。数学老师常年不在学校,于是我们的数学课都是班主任改上的生物课。
化学老师是个特别好看的女老师,虽然身高不高但是皮肤很白净,衣品也好,不过我注意到这些纯粹是因为我喜欢化学罢了,现在也依然很喜欢化学呀。
那时候英语老师怀孕快临产了,但是依然每天给我们上课,直到有一天班主任说,你们英语老师昨天上完课回家就生了,所以你们后面的时间英语课要换个老师了。自此再也没见过那个老师,直到高三毕业的时候才见到。
那年6月格外的炎热,某天中午回学校上课发现讲台上放了一个西瓜,后来就看到班主任拿了个刀来切西瓜,说今天天气太热啦,大家来分一分吃了吧。
那天我见到化学老师的时候看了她好久,但是最终还是没叫一声“老师好”,只是公式化说了一句“谢谢”。
我想她肯定已经不记得我了。
这样挺好的。
因为工作站点在高中学校附近,所以也是想到有一天会碰到以前的老师。但是真的碰到的时候会觉得,老师还是那个样子没有改变,这十年好像眨眼间就过去了。
如果提到我的高一,那记忆里浮现的一定是夏天的西瓜,临产前一天还在给我们上课的英语老师,漂亮的化学老师,和数不清的数学转生物课。
刚上高中的时候分到的班级不好,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说恐怕就是全是校霸的班级了。班主任是生物老师,性格很温和,天天期盼大家顺利到高二文理分科就好,只要不要惹事。数学老师常年不在学校,于是我们的数学课都是班主任改上的生物课。
化学老师是个特别好看的女老师,虽然身高不高但是皮肤很白净,衣品也好,不过我注意到这些纯粹是因为我喜欢化学罢了,现在也依然很喜欢化学呀。
那时候英语老师怀孕快临产了,但是依然每天给我们上课,直到有一天班主任说,你们英语老师昨天上完课回家就生了,所以你们后面的时间英语课要换个老师了。自此再也没见过那个老师,直到高三毕业的时候才见到。
那年6月格外的炎热,某天中午回学校上课发现讲台上放了一个西瓜,后来就看到班主任拿了个刀来切西瓜,说今天天气太热啦,大家来分一分吃了吧。
那天我见到化学老师的时候看了她好久,但是最终还是没叫一声“老师好”,只是公式化说了一句“谢谢”。
我想她肯定已经不记得我了。
这样挺好的。
江西南昌。范先生花了6000万元购买了几间商铺,之后出去外地,两年后回来发现商铺都经营着,经调查是物业公司私自出租,范先生质问物业公司,没有想到被反咬一口,该公司声称范先生的房产证是假的。
范先生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两年前他所在地有好些店铺出售,而他考虑到不久的将来将会回本地发展,于是就购买了几间连着的店铺,一共花了6千万。
当时购买店铺的时候,已经有几家店家入住,于是他就要求物业公司帮忙协调,让这些店家撤出,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以及该公司答应帮忙让店家撤出 ,而范先生又常年不在南昌,一直都以为店铺是闲置的。
这一次,范先生回来想把这几家店铺合并做一个酒店,当到自己店铺查看时,没有想到都有店家经营着,这让范先生不解,于是询问才知道是被物业公司出租出去的,但是店铺是自己的,于是范先生就拿着产权证到店里要求他们搬离,并且下了通知。
而店家却表示他们已经交了租金,而且又对店铺进行了装修,这样直接撤离损失巨大,但是范先生也是很无奈,表示这与他无关,他只要收回自己的房子。而店家这边,物业公司却告诉他们不用搬离,告诉店家范先生的产权证是假的,这让店家不知道信谁,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报了警。
在警方的调查下,明确范先生是店铺所有人,这让租户左右为难。而物业公司竟然还狡辩称店铺是他们的公用商房,使用权在其公司,让范先生很无奈,既不想为难店家,又不能让物业公司损害自己的利益,于是求助。
那么,对于物业公司私自把范先生的店铺出租如何定性呢?
1.物业公司以店铺是其公司的公用房,声称使用权是他们公司的,而把店铺出租给租户,收取租金,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段,骗取对⽅当事⼈的财物,数额较⼤的⾏为。
《国刑法》第⼆百⼆⼗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当事⼈财物,数额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他⼈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能⼒,以先履⾏⼩额合同或者部分履⾏合同的⽅法,诱骗对⽅当事⼈继续签订和履⾏合同的;
(四)收受对⽅当事⼈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法骗取对⽅当事⼈财物的
按照规定,物业公司用欺骗的手段把店铺出租并和租户签订合同,已经犯了合同诈骗罪,具体量刑还要看该公司得到了多少利益。
2.该公司未经他人同意,私自把店铺出租以获得利益,损害了范先生的合法权益,范先生多次要求其让租户撤离,而物业仍然我行我素,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公私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
范先生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两年前他所在地有好些店铺出售,而他考虑到不久的将来将会回本地发展,于是就购买了几间连着的店铺,一共花了6千万。
当时购买店铺的时候,已经有几家店家入住,于是他就要求物业公司帮忙协调,让这些店家撤出,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以及该公司答应帮忙让店家撤出 ,而范先生又常年不在南昌,一直都以为店铺是闲置的。
这一次,范先生回来想把这几家店铺合并做一个酒店,当到自己店铺查看时,没有想到都有店家经营着,这让范先生不解,于是询问才知道是被物业公司出租出去的,但是店铺是自己的,于是范先生就拿着产权证到店里要求他们搬离,并且下了通知。
而店家却表示他们已经交了租金,而且又对店铺进行了装修,这样直接撤离损失巨大,但是范先生也是很无奈,表示这与他无关,他只要收回自己的房子。而店家这边,物业公司却告诉他们不用搬离,告诉店家范先生的产权证是假的,这让店家不知道信谁,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报了警。
在警方的调查下,明确范先生是店铺所有人,这让租户左右为难。而物业公司竟然还狡辩称店铺是他们的公用商房,使用权在其公司,让范先生很无奈,既不想为难店家,又不能让物业公司损害自己的利益,于是求助。
那么,对于物业公司私自把范先生的店铺出租如何定性呢?
1.物业公司以店铺是其公司的公用房,声称使用权是他们公司的,而把店铺出租给租户,收取租金,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段,骗取对⽅当事⼈的财物,数额较⼤的⾏为。
《国刑法》第⼆百⼆⼗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当事⼈财物,数额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他⼈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能⼒,以先履⾏⼩额合同或者部分履⾏合同的⽅法,诱骗对⽅当事⼈继续签订和履⾏合同的;
(四)收受对⽅当事⼈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法骗取对⽅当事⼈财物的
按照规定,物业公司用欺骗的手段把店铺出租并和租户签订合同,已经犯了合同诈骗罪,具体量刑还要看该公司得到了多少利益。
2.该公司未经他人同意,私自把店铺出租以获得利益,损害了范先生的合法权益,范先生多次要求其让租户撤离,而物业仍然我行我素,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公私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
最近因为激素原因有点轴,中午也决定不在学校吃饭了,因为一个桌子上吃饭的几个搭档,有一个二婚刚离了,一个家里的老公不上班,一个老公常年不在家。一起吃饭时候总是不能谈暖心的事,不能谈我的老公婆婆全家人多么好,所以我远离了,觉得虽然和她们距离上没有那么近了,但是我能看到生活里美的地方,也能更爱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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